第五章 真實、回憶與自傳

回憶錄中的虛假還遠不止刻意的謊言和虛偽的刪減。盧梭在《懺悔錄》中寫道:「幾乎沒有一件曾打動我心絃的事是我能清晰地回憶起來的。經歷了那麼多接二連三的事之後,很難避免把時間或地點張冠李戴的情況。我是完全憑記憶來寫的,既沒有賴以佐證的日記或檔案,也沒有能幫助我回憶的其他材料。我一生所經歷的事情,有些像剛剛發生那樣,在記憶中十分清晰,但也有遺漏或空白,我只能用與我的記憶一樣模糊的敘述來填補。所以,有的地方我有可能寫錯了,尤其是那些無關緊要的小事。在我自己沒有找到確切的材料之前,我可能還會出錯。但對於真正重要的事情,我深信我的敘述是準確且忠實的。今後我仍將努力做到這一點,大家儘可放心。」後來,盧梭還反覆提到,雖然某些敘述可能存在謬誤,但這無關緊要:「凡是我曾感受到的,我都不會記錯,我的感情驅使我所做的,我也不會記錯,我在這裡寫下的主要就是這些……我許諾交出我心靈的歷史,而為了忠實地寫出這部歷史,我不需要其他的任何記錄,我只需要像我迄今為止所做的那樣,遵循內心就夠了。」

盧梭一如既往地很有先見之明。如他所承認的,也如一個世紀裡心理學研究所證明的,人類的記憶遠遠不能被當成值得徹底信任的機制。傳統認知把記憶當成檢索系統,就像能回放的錄影帶,或是能調取記錄的電腦。在這種模式下,記憶的能力受限於大腦的容量:當某條資訊被更新的或更緊迫的資訊擠出去之後,它就會被遺忘。只有在患有精神疾病等特殊情況下,才會出現扭曲或虛假的記憶。

弗洛伊德提出了許多具有革命性的深刻見解,其中最為經久不衰的觀點就是記憶是反覆無常的。他探討了我們是如何被波動的情緒捉弄的,以及我們的精神防禦系統是如何(在他所謂的壓抑中)除去痛苦經歷的。經過無數次的實驗和持續的研究,後來的心理學家取得了更大的進展,他們發現記憶本來就不可信賴:記憶不僅會因缺漏而變質,還不可避免地會被曲解和捏造。記憶本身就是個有創造力的作家,它將「真實」的記憶、對世界的認知、從各處收集來的線索以及對過往記憶的回憶拼湊在一起,看似有憑有據地想象可能發生的事情,然後妙筆一揮,把內心的設想粉飾成了真實的場景。正如心理學家巴特萊特1932年在開創性的著作《記憶》(remembering)中所說:「記憶顯然更接近重建,而非單純的複製。」

而且,重建的過程受制於各種因素。隨著時間的推移,損失的部分越來越多。精神病學家丹尼爾·奧弗曾向一群高中生提出了一系列關於他們生活的問題,三十四年後,他又讓這群人去回想他們的早年生活並回答同樣的問題。兩次實驗得到的結果相去甚遠。這群人中只有四分之一在成年後回憶說宗教在他們青少年時期很重要,而在他們青少年時,有近70%的人這樣回答;大約三分之一的人記得曾受過體罰,而在他們青少年時,有近90%的人回答「是」。

導致曲解和謬誤的還不僅僅是時間。事件發生後,如果我們試圖記住得到的提示或建議,甚至是不易察覺的暗示,記憶就會迅速滋長。心理學家伊麗莎白·洛塔斯在這一領域開展了很多開創性研究。她和幾十名年輕人多次面談,並要求他們回憶「在購物中心迷路的經歷」。他們當中沒有一個人曾在商場裡迷路過,但面談結束後,大約四分之一的人都表示「想起來」自己曾經有過這樣的經歷。在另一項實驗中,研究人員向被測試者播放了一名男子進入一家百貨商店的監控錄影,並告訴他們,不久後,這名男子殺害了一名保安。接著,研究人員向被測試者展示了一組照片,要求他們從照片中辨認出歹徒——其實這些照片裡的人都不是。在一些被測試者(錯誤地)選擇了其中一張照片後,研究人員就告知他們選對了。心理學家丹尼爾·施克特在調查之後寫道,這些被測試者「聲稱他們對自己的記憶更有自信了,對歹徒的印象更清晰了,對他的面部細節也記得更清楚了」。施克特指出,如果這些人出庭做證,他們對自己記憶的信心「對陪審團來說將是極具說服力的」。

這種對自己記憶的信心對自傳的讀者來說也一樣極具說服力。除了警察和檢察官(或心理學家)的誘導性提問之外,暗示還可能以多種形式出現。回憶錄這種東西本身就與不帶任何主觀傾向的記憶截然不同。在每一個事件、情節或人物的背後,是對某個人的一生的詮釋。其中隱含的信念是,人的一生可以被寫在紙上,而且在某種程度上可以是個好故事。最終展現出來的則是各種來自內心的暗示。即使有精確的記憶這種東西存在,在這般壓力下它又如何不動搖呢?

心理學家c.r.巴克萊在總結了一系列研究成果後認為,大多數自傳中的記憶是「為了維護自身和過往的完整性而進行的重建」,在很大程度上「是真實但不準確的……人們通過這些看似可信的重建來傳達生活的意義」。另一位圍繞記憶進行了實驗並有大量著述的心理學家烏利齊·奈瑟爾是這樣說的:「我們可能記得一整件事,也許印象清晰得足以推斷出一些更具體的特徵,但我們不記得那些特徵本身。這就是記憶容易被不經意地曲解的原因,也是虛假的東西也常常看似‘正確’的原因。我們永遠無法充分地評判‘歷史真相’,因為真正發生過的事情太過豐富,任何人的記憶都無法完全儲存。但以一種相對準確的方式記住一些總體特徵,就相對容易。這樣的回憶有一定程度的可信性,儘管其中一些細節並不準確。」

1973年,前白宮顧問約翰·迪安在參議院水門事件委員會做證。他向委員會做了長達245頁的開庭陳述,描述了他與尼克松總統還有其他助手的會面情況。由於他講的內容非常詳盡,參議員丹尼爾·井上問他:「你平時也一直都能回憶起幾個月前的談話細節嗎?」迪安表示這種會面的性質激發了他的記憶力:「會見美國總統是一件非常重大的事,和總統對話的時候,我會去記他說了什麼……因此,也許我記不住某些關鍵詞,但我肯定能記住談話的大意和要點。」

最終,迪安的記憶受到了客觀檢驗。他在委員會露面後不久,人們發現尼克松偷偷地把總統辦公室裡的所有談話都錄了音;第二年,許多錄音副本被公開。烏利齊·奈瑟爾將某兩場會議的錄音與迪安的敘述進行了比較——當然,迪安在敘述前是宣過誓的。奈瑟爾得出的結論是,很多時候,儘管不是大部分時候,迪安回憶的談話大意和要點是完全錯誤的。

比如,以下是迪安關於1972年9月15日會面情況的部分證詞。

「我走進總統辦公室後,看見了霍爾德曼(助理羅伯特·霍爾德曼)和總統先生。總統先生讓我坐下……然後,他說鮑勃(指霍爾德曼)一直在向他通報我處理水門事件的情況。總統說我做得很好,他知道這項任務多麼艱鉅,他很高興這個案子到戈登·利迪為止,沒有牽連到更多人。我回答說,自己不敢居功,因為其他人做的事情比我做的困難得多。總統談論當前局勢時,我告訴他,我能做的只是控制事態,不讓白宮受到牽連。」

對此,奈瑟爾指出:「跟錄音副本一對比,就能發現迪安說的簡直沒有一句是實情。尼克松沒讓迪安坐下,沒說霍爾德曼一直在向他通報,沒說迪安做得很好(起碼在這部分對話中沒有提到),也沒有提到利迪或案子的事。迪安自己也沒有說他後來稱自己說過的話:他不敢居功,事態可能會出現危機,等等。(實際上,他說的話恰恰相反:‘不會出什麼大問題的。’)」

奈瑟爾指出,另一次會面的錄音副本也與迪安的敘述存在類似差異。值得注意的是,雖然迪安對特定對話內容的描述並不準確,但他口中的尼克松所說的大多數話,尼克松在其他場合確實說過,儘管不一定是對迪安說的。迪安的證詞在某種意義上的確戳中了要害。正如奈瑟爾總結的那樣,「迪安記得自己的感受,自己想要什麼,以及整體事件的情況;但他不記得別人到底說的是什麼。他的證詞包含了不少實情,但還不算說到了‘要點’——在更深的意義上,的確如此。尼克松就是迪安描述的那種人,他的確如迪安所說知道那些事,他的確有所遮掩。迪安記得所有這些,但他不記得談話的真實內容了。」

關於記憶的缺陷,著作最多的是心理學家丹尼爾·施克特。自傳和對過去的回憶都被他稱為「偏見」的謬誤——我們的記憶總是不經意地曲解過去。他在《記憶的七宗罪》(thesevensinsofmemory)中列出了記憶被曲解的五種型別,它們都是經過多項研究後總結出來的(需要著重強調這一點):「一貫型和善變型指的是人們根據自己的意願和觀念,重新塑造或美化自己過去的經歷。事後聰明型指的是人們用現在的知識去分析過去的事情。唯我型是說在對現實的感知和對記憶的精心編排上,自我扮演著重要角色。模板型指的是記憶在人們世界觀形成的過程中起到了重要作用,儘管人們對這種影響未必很清楚。」

以上幾種型別的共同點在於,它們會讓記憶變得更引人入勝或更戲劇化,與充滿隨意性的現實生活相反。在一項研究中,一群研究生被要求在參加某次重要考試前把他們的焦慮程度記錄下來。一個月後,再讓他們描述自己當時的心理狀態,這時他們都誇大了自己的焦慮。這種誇大在那些通過測驗的人身上最為顯著。顯然,「我真的很焦慮,但我通過測驗了」這樣的故事值得寫進回憶錄,而「我沒怎麼擔心,就通過測驗了」的「事實」就沒什麼好寫的了。

即使在最戲劇化的事件中,這種情況依然存在。幾十年前,精神病學家創造了一個術語——無論是個人事件(如父母去世、孩子出生)還是公眾事件(如總統遇刺),人們對重大事件的回憶都被稱為「閃光燈式記憶」。最初,人們或多或少會假設,這些記憶持久且鮮明,應該是準確的。但事實證明並非如此。為了舉例說明這一點,奈瑟爾和一名同事在「挑戰者」號太空梭墜毀後二十四小時內採訪了一群大學生,不僅詢問了墜毀事件本身,還詢問了他們聽說此事時的情景。兩年半後,他們再次採訪了這群大學生。儘管他們可以非常生動地回憶墜毀事件,並對自己記憶的準確性相當自信,但總體來說,他們的記憶很糟糕。總共七個問題,大部分人只答對了不到一半,且這四十四名學生裡有十一名回答全部錯誤。更讓人吃驚的或許是,即使把他們自己當時的回答給他們看,他們也想不起來。對此,奈瑟爾寫道:「最初的記憶似乎已經完全消失了。」

記憶就像瑞士乳酪般漏洞百出,人們卻對其準確性自信滿滿,這樣的矛盾似乎是人類共有的特徵。顯然,大多數自傳作者(盧梭的謙遜是個例外)反映了這一點,他們甚至不會承認自己的記錄並非百分之百準確,哪怕其中包括對半個世紀前對話的逐字複述。實際上,記憶與敘述之間本來就存在一種無法解決的衝突,敘述講究細節,而記憶在細節上著實不盡如人意。讓我們再以一項心理學研究為例。奈瑟爾在實驗中問一群大學生:「你們去年夏天做了什麼?」他們在描述具體事件時比概括總體情況時能力差了不止一點半點。不僅如此,在被要求敘述具體細節時,他們「似乎感到了困擾」。奈瑟爾寫道:「記憶不會特意關注獨立事件,而記住持續狀況或典型模式則很自然。為什麼不呢?反正長遠看來,後者重要得多。」

然而,自1907年埃德蒙·戈斯的《父與子》(fatherandson)出版以來,大量非政治家、非世界名流的回憶錄噴湧而出。這些作品主要是由「獨立事件」而非「持續狀況或典型模式」組成的。(政治家和名流的回憶錄另當別論。)而且,這些獨立事件並不只是作為插曲存在,它們出現在一頁又一頁無窮盡的對話中。這是可以理解的,因為對話比大段闡釋更易讀,更有力。然而,確切的詞語比具體事件更難記住。我不能準確地複述我妻子今天早上吃早餐時對我說的話,半個世紀前我的一年級老師說過什麼就更不用談了。羅伯特·德·羅克布呂納是少見的認識到這種侷限性的回憶錄作者,他在《我童年的遺囑》(testamentdomonenfance,1958)中寫道,他只能在腦海中準確地重現童年時聽過的幾個單詞,比如他母親曾堅決地說:「是明天!」(然而,他不記得這個「是明天」說的是什麼事了。)可以說陡然間,科學依據、法庭證詞和《紐約客》所要求的那種完全的準確性,在自傳中不復存在了。

自我暗示也是個問題,它的影響不亞於警察或檢察官提出關鍵問題時所施加的壓力。寫自傳這件事,與回憶這種無主觀傾向性的行為完全不同。在對各個事件、情節和人物進行描述的表面下,是對自己一生的詮釋。隱含更深的是,作者希望證明把自己的人生寫出來這件事具有合理性,自己在某種程度上講了個有價值的好故事。此外還有評論家喬治·古斯多夫所說的自傳作者的「原罪」:當人們已經知道了某段過往經歷所產生的結果,就難免會對那段記憶產生曲解。哪怕精確的記憶的確存在,在這般壓力下它又如何能不被動搖呢?

因此,事實是,一旦你開始寫自己人生中真實發生過的故事,還想把它寫成別人可能感興趣的樣子,你就會開始降低真相的標準。19世紀,盧梭的後繼者中思想更成熟的一些人認識到了這一悖論,其中包括司湯達,他說:「我沒有說我在書寫歷史,我只是記下我的記憶,以便別人猜測我可能是一個什麼樣的人。」路易斯·古斯塔夫·瓦珀羅在1876年的《通用詞典》中,界定了記憶與真相之間的差異,還針對三種類別(自傳、回憶錄、懺悔錄)提出了新奇的分類法:「自傳留有大量的想象空間,回憶錄精確地陳述事實,懺悔錄完整地說出真相。」英國評論家、弗吉尼亞·伍爾夫的父親、在19世紀後期熱衷於倡導生平寫作的萊斯利·斯蒂芬走得更遠,他預測說往後的評論家會慶幸記憶和確切事實之間存在差異:「與其他型別作品不同的是,自傳可能會因其中的失實陳述而變得更有價值。」

到了20世紀初,自傳已經瀕臨崩潰。它承受了來自社會階層的差異、公共與私人的對立、坦率的限度等多方面的巨大壓力——這些會在接下來的章節中探討。問題的關鍵還是易犯錯誤的記憶,以及「真相」的混亂本質。思忖至此,一個認真的作家怎樣才能書寫自己的人生呢?20世紀初,馬塞爾·普魯斯特做了一個極佳的選擇,那就是讓自傳在想象的加溫下慢慢升騰,最終被塑造成小說。另一種選擇是承認目前的困境,然後往前看。亨利·亞當斯在自傳中以特有的第三人稱視角來講述自己,率直、無畏且超前,像是美國版的盧梭。他寫道:「這就是他記憶中的旅程。實際情況可能有很大不同,但實際的經歷沒有教育意義,記憶才是最重要的。」

亞當斯在1905年寫下了這句話。幾乎同時,馬克·吐溫也在寫自傳,他同樣承認並接受了回憶的侷限性:「我時常想起,我弟弟亨利剛剛一週大時,闖進了門外一堆柴火裡,那真是一件了不起的事情。三十年過去了,我一直堅信這種幻覺,認為這件事確實發生過,這就更了不起了——因為這件事根本是不可能的,他當時還那麼小,連路都不會走……多年來,我一直記得我自己六週大的時候,曾伺候祖父喝威士忌,但現在我已經很少提起這些了;我老了,記性也不像年輕時那麼好了。年輕的時候,發生了什麼事,是不是真的發生過這件事,我都記得一清二楚;但現在我的機能正在一天天衰退,可能過不了多久,我就什麼都不記得了,而我以為自己記得的也許反倒都是從未發生過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