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真實、回憶與自傳

我的記憶說:「是我做的。」但我的自尊不肯屈服:「我不可能會那麼做。」最終——記憶妥協了。

——弗里德里希·尼采

不論是大量增加的詞彙、想法和情感,還是認知外界的過程,還是孩提時代在腦海中對社會產生的連續印象,我們其實幾乎記不清什麼。因此,就算作者十分真摯,記述童年往事的自傳也大多千篇一律,毫無真實性可言。

——安德烈·莫洛亞

在約翰·格林裡夫·惠蒂埃19世紀40年代的短篇小說《美國吉卜賽人》(theyankeegypsy)裡,有個乞討者帶著一本寫完的海難故事四處遊走,他稱自己在那場災難中失去了所有家當。然而,書中的敘述者最終發現,這個乞討者是騙子,而且「書稿是他從紐約某個寫手那兒買來的,寫手會根據客戶的需求,以每份1美元的低價編造地震、火災、海難等經歷,為客戶提供乞討的依據」。這樣的情節無疑觸動了讀者的神經——他們發現,原來很多自己曾經信以為真的回憶錄都是盲目誇大或完全偽造的。

1816年,一本名為《美國水手羅伯特·亞當斯1810年在非洲西海岸遇海難,在大漠中被阿拉伯人奴役三年,並在通佈圖居住數月的故事》(thenarrativeofrobertadams,anamericansailorwhowaswreckedonthewesterncoastofafrica,intheyear1810;wasdetainedthreeyearsinslaverybythearabsofthegreatdesert,andresidedseveralmonthsinthecityoftombuctoo)的書在歐洲的四個城市和美國的波士頓出版。據這本書的英文編輯西蒙·科克稱,1815年,他看見一個美國混血水手(也就是亞當斯)在倫敦路邊給乞討者講述自己的故事,後來,他把這個水手講的故事轉錄成書。科克在他的編輯手記裡全力反擊人們對故事真實性的懷疑,堅稱有「五十位先生」都問詢了亞當斯,「他們都被亞當斯的淳樸和善意打動了,也都認為亞當斯將自己親眼所見和所記得、所相信的一切聯絡了起來」。然而,這本書還是遭到人們的普遍質疑,在大西洋西岸的美國尤其如此。《北美評論》的一位記者在調查後報道,暫且不管別的,光是書裡寫的那個水手的家鄉——紐約州的某個小鎮,就根本沒有姓亞當斯的人家。這位記者的結論是:「該書卑劣地濫用了公眾的信任。顯然,如果不是在英國有那麼多人對它感興趣並深信不疑,這本書根本不值得任何認真的推敲。」

大約六年後,一個自稱約翰·鄧恩·亨特的人發表了《被北美印第安人俘虜的回憶錄》(memoirsofacaptivityamongtheindiansofnorthamerica),講述了他在兩三歲時被印第安人抓走,此後在奧色治部落和堪薩斯部落生活了十二年的故事。與其他的囚禁敘事不同,這本書內容詳細,從人類學角度出發,不失禮貌地描述了印第安人和他們的文化。與亞當斯的故事一樣,這部作品在英國很受歡迎。亨特在英國待了一年,英國人把他稱為「時尚社會的名流」。但在美國就不一樣了,密歇根州州長劉易斯·卡斯將軍(後擔任安德魯·傑克遜的戰爭部長,1848年成為民主黨總統候選人)親自指出(也是通過在《北美評論》上發表文章)亨特是個騙子,他的書是「一文不值的假貨」。

也有人在維護亨特,而且在當代學者中這樣的人不斷增加。雖然他的敘述確實有謬誤,但時至今日,我們已無可考證。重要的其實是關於這本書的爭論。這本書在政治爭論中被當成具有說教性的開場白,至少人們讀它時是這樣認為的。這本書寫出了美洲原住民的人性和尊嚴,而它所處的背景是,美國軍方在徹底打敗美洲原住民後,以種族低劣性為假設或論據,證明自己所作所為的合理性。(此外,和羅伯特·亞當斯的故事所遭受的質疑一樣,這種爭論也裹挾著美國人對英國人的敵意,因為這兩位作者都在英國備受好評。)在政治辯論中,「真實的」證詞永遠是最強大的武器,結局往往是,至少有一方會忍不住誇大其詞或胡編亂造,然後另一方就會全力揭穿謊言,予以回擊。

在當時美國的重大辯論中,總是少不了這樣的針鋒相對。1836年,《白人奴隸阿爾奇·摩爾,或逃犯回憶錄》(archymoore,thewhiteslave:or,memoirsofafugitive)面世,當時奴隸敘事還未成為一種獨立類別。這本書開頭有個署名「編輯」的人寫了一篇「公告」:「用獵奇的敘述來吸引讀者是沒有必要的,但我得到的這份回憶錄書稿就是這麼非比尋常。這麼說就夠了:在我收到這份書稿的時候,它是被禁的,而且在我看來,那不是什麼能隨便違抗的禁令。」但是,這真的是一本回憶錄嗎?會不會所謂的「編輯」根本不存在,奴隸阿爾奇·摩爾也是虛構出來的?雖然書中的浮誇辭藻讓它看起來的確像是編的,但人們無法妄下定論,更何況那是在19世紀30年代,還無法從圖書館索引號、書店分類、暢銷榜分類或作者採訪中找到線索。廢奴主義者試圖巧妙地解決這個問題,有位評論家在《基督徒察驗者》上匿名稱:「我們可能會因為那一系列事件沒有真正發生過,就說阿爾奇·摩爾是虛構出來的,但從更重要的意義上來看,這是真實的。因為凡是奴隸制存在之處,每天都有類似的事件發生,而且說不定比書裡寫的更恐怖。」但是,這種觀點根本無人理會,因為與廢奴問題一樣,它涉及了利害關係和強烈情緒。奴隸制的支援者持續地攻擊和毀謗這本書,最終,在南方生活過一些年的廢奴主義者、歷史學家理查德·希爾德里斯主動站了出來,承認這本書是他寫的。

次年,又發生了一件尷尬的事。約翰·格林裡夫·惠蒂埃加入了美國反奴隸制協會,預備出版逃亡奴隸詹姆斯·威廉姆斯的人生故事。惠蒂埃是新英格蘭的詩人,也是廢奴主義者,後來寫了《美國吉卜賽人》。他準備出版的這本書從威廉姆斯的第一人稱視角出發,講述了他在亞拉巴馬州種植園裡遭受的嚴酷對待,以及他所目睹的其他奴隸承受的折磨。甫一面世,這本書的真實性就受到了亞拉巴馬州的一名報刊編輯的質疑,他稱這本書是「對我們國家的醜惡誹謗」,還發表了一封信,宣稱威廉姆斯真名為沙特拉·威爾金斯,他在逃亡前不僅僅是奴隸,還被指控謀殺未遂。反奴隸制協會起初堅決否認這些說辭,廢奴主義期刊《解放者報》刊登文章稱「這本書的真實性無須爭辯,它極具價值,因為它強有力地為一些已出版的事實提供了證據」。但指控和不滿並沒有就此沉寂下去,最終協會指派了兩名成員展開調查。調查員不甘心地得出結論:「這部所謂的紀實敘事中許多內容都是不實的。」幾周後,協會撤下了這本書,詹姆斯·威廉姆斯也從此無處可尋了。

對往後的奴隸敘事作者和資助他們的廢奴主義者而言,阿爾奇·摩爾事件和詹姆斯·威廉姆斯事件是既痛苦又珍貴的教訓。他們明白了,自己的作品會像呈堂證供一樣受到嚴格的審查。因此,此後的作品都有一系列旨在確立其真實性的特徵:由傑出人物(通常是白人)寫的前言或證詞,平版印刷的作者像,以及作者簽名。而且,幾乎所有曾是奴隸的作者都開始巡迴演講。在公眾面前現身,就能解答他們關於人生的疑問,給他們看自己身上因被奴役而留下的傷疤。總而言之,就是讓人們為故事的真實性做證。

這一時期,另一本不可信的自傳出自一個非裔美國人之手,他聲稱自己是個白人,在書裡描寫了自己數年來假扮美洲原住民的經歷。這本書就是《登山者、童子軍、拓荒者以及克勞族印第安人首領詹姆斯·p.貝克沃思的人生和冒險》(thelifeandadventuresofjamesp.beckwourth,moutaineer,scoutandpioneer,andchiefofthecrownationofindians)。這是一個流浪漢故事,1856年一經出版就極為暢銷。與勞拉·佈德的《狡猾人物:種族仿冒者和美國身份》(iid="hk-a10f2a143af94a36a3f205a28719b9ef"slipperycharacters:ethnicimpersonatorsandamericanidentities/i)相似,貝克沃思在書中寫道,自己還是個小男孩時,「我的父親」搬到了聖路易斯,「帶著家裡所有人,包括二十二個黑奴」,但他沒說他的父親同時也是他的主人,他自己就是那二十二個黑奴之一。這本書寫得很生動(伯爾納德·德·渥託後來稱它為「我國文學中最精彩的謊言」),但幾乎沒有人被貝克沃思騙住。德·渥託說他在讀他手裡的這本書時,在空白處看到了歷史學家弗朗西斯·帕克曼的筆記,帕克曼把貝克沃思評價為「惡劣的傢伙,流淌著黑人與白人混合的血液,但兩者都不是」。

美國的自傳發展至此,顯然在書封上的「自傳」「回憶錄」「個人敘事」等字眼已經與書中內容的真實性沒什麼關聯了。確實,被人冒名頂替出版自傳的情況也並非罕見。市面上除大衛·克羅克特本人於1834年出版的回憶錄之外,至少還有三本聲稱是他所寫的書——當然,他在自己親筆所寫的作品中也不能說沒有半點虛言。

接連出現的虛假回憶錄也反映出,在更寬泛的文化範疇中,「真實」具有不確定性和可變性。正如歷史學家格倫·黑爾蒂尼在《騙子與蕩婦》(confidencemenandpaintedwomen)中所說,19世紀的美國人面對真實與虛假、冒牌貨與真品尤為困惑。梅爾維爾在他令人難忘的小說《騙子》(theconfidenceman)中就講述了一個不斷改變外貌、說著不同經歷的神秘人的故事。在《哈克貝利·費恩歷險記》中,哈克有好幾次假扮成別人,他最顯著的特點似乎就是想要說謊和「胡扯」的衝動。巴納姆令人難以置信的成就也建立在欺騙的邊緣。巴納姆成名於1835年,當時他把喬伊斯·希思推向了公眾的視野。據說,希思已經161歲高齡,曾是「親愛的小喬治·華盛頓」的保姆,華盛頓1732年出生時她就在場。一年後,希思去世,驗屍報告顯示她只有80歲左右。1841年,巴納姆幾乎毫不掩飾地以筆名「巴納比·迪德勒姆」在報紙上發表了一系列極其古怪的第一人稱視角的專欄文章。其中一篇講述了他如何買下黑人老婦「喬伊斯阿姨」,並且為了讓她看起來更老一些,拔掉了她的牙齒。這些故事在巴納姆的自傳中也出現了,他的自傳出版於1854年,在他1890年去世之前,每年都會再版。巴納姆的其他故事顯然都是異想天開,但那時的讀者根本無法分辨真偽。

法國也出現了有損自傳真實性的作品。評論家菲利普·勒熱納說:「帝國覆滅後,公眾對有關舊制度的回憶錄趨之若鶩,出版商試圖利用這一點,讓生活在那個時代的人或匿名作者去編造虛假的回憶錄。」勒熱納引用了1829年的一篇為「杜撰的回憶錄」辯護的報刊文章,這篇文章將這樣的回憶錄定義為介於小說和回憶錄之間的「第三型別」:「我們承認,當我們知道那些話並非出自懺悔者本人時,其原創性就損失了很大一部分。但我們不能要求這類作品既有教導作用又有娛樂效果。其實這類作品甚至可以擁有非凡的文學價值。」

這倒可能是真的。然而,相對於其他型別的作品,自傳更需要真實度和可信度。如果回憶錄缺少了這些特質,人們怎麼會信以為真,甚至為什麼還要讀它呢?不過,為了呈現良好效果、為了講個好故事或為了證明某個觀點而誇大其詞,這種誘惑一直是存在的。考慮到這一點,以及大量虛假作品的存在,我們也就不應該奇怪,為什麼有那麼多美國自傳作者在作品開頭向讀者保證自己絕對沒有歪曲事實了。以下就是幾個例子。

· 1804年,斯蒂芬·伯勒斯寫道:「先生,這些對簡單事實的描述對您來說太濃墨重彩了嗎?不,先生,這的確是真的,我看到這些場景時所感受到的力量就是那樣的。」

· 1822年,羅伯特·貝利寫道:「我以軍人、政府官員和紳士的名譽許諾,我會把每一個舉動和每一件事都如實記錄下來。」他還向讀者保證:「我對過往的記憶可以保證,關於我自己的一切都沒有被遺忘。我現在可以幾乎分毫不差地複述一遍佈道的內容,或任何一段不超過一小時的敘述。」

· 1830年,約瑟夫·馬丁寫道:「我希望能給讀者留下較好的印象……我不認為讀者會希望我誇大事實,寫一些我從未見過的奇觀或我從未做過的事給他們看。」

· 1854年,約翰·賓斯指出晚年才寫自傳的好處是:「這樣或許能保證講出來的事實比先前更全面、更坦率。幾乎所有我要提到的人在書裡都提到了,而且他們都已經靜靜地躺在墳墓裡了。」

· 1870年,拉爾夫·基勒寫道:「我不得不坦承一個事實:有不少人在生命的黃金時期就知曉了餘生將會有的主要情節。」

· 1902年,喬治·特蘭寫道:「我早期接受過衛理公會的培訓,所以我從未有意說謊;我現在同樣不會說謊。」

與之前(吉本、盧梭)和之後(約翰·阿丁頓·西蒙茲、亨利·亞當斯)的自傳作家一樣,馬克·吐溫選擇在死後出版自己的回憶錄,他在前言中解釋,這是保證真實的唯一可能的方式:「我之所以選擇在死後公開這些話,而不是在世時就對大家說,是有正當理由的——這樣我就可以暢所欲言。如果某人尚在人世時就把自己的私人生活給大家看,那麼不管他多麼努力地直言不諱,最後都很難如願。他終將意識到,這是一個人活著時無法做到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