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與此同時,在大西洋彼岸

史上第二有影響力的自傳大概就是本傑明·富蘭克林的作品了。1771年,也就是盧梭完成《懺悔錄》的同時,富蘭克林動筆寫這本書。當時66歲的富蘭克林是所有殖民地裡的翹楚,這本書最初是寫給他兒子威廉的一封長信,開頭照例是理念的陳述。起初,富蘭克林認為威廉會願意瞭解一些自己父親的人生境遇。(然而,在寫作期間,富蘭克林與威廉之間的關係變得有點疏遠,後來他放棄了書信這一主題形式。)很快,富蘭克林又找到了別的寫作理由。他認為家庭成員以外的其他人也會讀到這本書:「我出生於一個貧苦卑微的家庭,但現在生活富裕,又有一定的聲譽。迄今為止,我的一生充滿了幸福……我的子孫後代可能會想了解這些,我也希望自己的一些成功經驗能夠讓他們借鑑。」富蘭克林還說,他之所以要盡力寫下自己的人生經歷,是因為他希望能夠享受其中的樂趣。(就這一點,他與盧梭很像。盧梭曾說:「在描寫我的旅行經歷時,我彷彿重新回到了路上;我無法接受它已經結束的事實。」)最後,富蘭克林還表示:「寫下這些東西是因為能夠極大地滿足我的虛榮心。實際上,我經常聽到別人介紹自己的作品時,說‘我絕不虛誇地講’,但緊隨其後的往往是一些空泛的話。通常,虛榮不被人喜歡,但不論何時,我都會為虛榮心留出應有的位置。」這樣的坦誠,在回憶錄作家中即使不是絕無僅有,也相當罕見。

於是,我們很快就能發現他與盧梭之間有著天壤之別。富蘭克林並不完全是勞倫斯在《美國經典文學研究》(classicamericanliterature)中嘲弄的那種毫無價值的中產階級老闆,他還是一個相信自己會講超棒故事的人,他的故事往往能提供一些經驗教訓,或者有一些特殊寓意。富蘭克林的書也沒涉及任何醜聞,唯一出場的女性角色就是他的妻子「裡德小姐」,他只是時不時地提及,言語也很得體。

儘管富蘭克林也有情緒低沉的時候,但他只有短暫的不安和困擾,而沒有精神上的折磨或自我懷疑。在自傳前半部分,他描述了1723年10月,17歲的自己剛剛從新澤西坐船抵達費城市場街的碼頭時的情景。他寫道:「我穿著工作服,因為我最好的衣服還在海運過來的路上。我風塵僕僕,行囊裡裝滿了襯衫和襪子。我在這兒沒有熟人,也不知道去哪兒投宿。在旅行和划船之後,我缺乏休息,非常疲憊,還非常餓,而我的全部財產只有一枚荷蘭硬幣和大概值一先令的銅板。」

但這也無妨!在別人的指引下,富蘭克林來到一家麵包鋪。「我要了三便士的麵包,隨便哪一種。夥計給了我三個大大的麵包卷,我很驚訝竟然有這麼多,收了下來。因為衣袋裡裝不下,所以我兩個胳膊各夾一個,邊走邊吃剩下的一個。」後來,他找到了舒適的住所,還找到了工作,成了印刷廠助手。

這本自傳的第一部分講的就是一個年輕人努力改善生活、自我提升的故事。富蘭克林再現了他依照十三種美德制定的每週自我表現圖表,給讀者一種視覺上的輔助。如果換成別人,這種做法似乎讓人有點不能容忍,但富蘭克林的自嘲、智慧與對身邊人和事物的敏銳觀察為他加了很多分。

在寫了大概50頁,講到1730年的時候,富蘭克林擱筆了。他簡單地解釋說:「革命工作使得敘述中斷。」1783年,他準備再次提筆,還在書中完整地附上了這一年友人寄給他的兩封信,信中催促他把自傳寫完,還強調這本書有重大的教育意義。第一封信來自艾貝爾·詹姆斯,他指出:「自傳作品對青年的思想影響非常大。在我看來,在我們的公眾人物好友(富蘭克林)的日記中,這種影響尤為明顯。它可以潛移默化地引導青年努力成為一個像作者那樣善良且傑出的人。」第二封信來自本傑明·沃恩,他也很支援自傳,尤其是像富蘭克林這樣具有良好道德品質的作者寫的自傳。他寫道:「假如您的自傳能鼓勵大家寫出更多此類作品,並且引導人們好好地為人處世,那麼它的價值將不亞於普魯塔克的全部作品加在一起。」

於是,富蘭克林又提起了筆。他斷斷續續地寫,到1790年去世的時候,才寫到自己51歲時的事。不久之後,兩本美國期刊都刊登了他的部分手稿;次年,一本譯成法語的盜版書出現——《本傑明·富蘭克林私生活自敘回憶錄》(memoirsoftheprivatelifeofbenjaminfranklin,writtenbyhimself[memoiresdelaviewprivéedebenjaminfranklin,ecritparlui-même])。又過了兩年,從法語版譯回英文的兩個版本面世,根據20世紀耶魯大學出版社的編輯的估算,其中一個版本在此之後的七十年裡加印了150次。與此同時,1817年,富蘭克林的孫子威廉·鄧普頓·富蘭克林將富蘭克林的自傳授權出版。考慮到他祖父的名聲,威廉進行了約1200處修改,基本上都不如原稿,比如他把「像被毒死的豬一樣瞪著」改成了「驚訝地瞪著」。

從此以後,這本書便有了成百上千個版本。1868年,我們如今所知曉的《富蘭克林自傳》(theautobiographyofbenjaminfranklin)面世了。1827年,未來的銀行家、當時14歲的托馬斯·梅隆閱讀了這本書,他後來說:「閱讀富蘭克林的自傳是我人生的轉折點。」在取得巨大成就之後,梅隆把這本書印刷了1000冊,分發給向他尋求建議的年輕人。另一方面,對這本書提出批評的人也遠不止勞倫斯。1870年,馬克·吐溫評論說:「這本書展示了富蘭克林只靠吃麵包喝清水過活,邊吃飯邊研究天文——這給上百萬的孩子帶來了折磨,因為他們的父親讀了這本倒霉自傳。」

1783年,本傑明·沃恩在鼓勵富蘭克林繼續寫自傳的信中,還寫了這樣的話:「儘管自傳這種寫作形式現在似乎不那麼時髦了,但這本書非常有用,因為它可以與那些社會上的暴徒和陰謀家的傳記相比較,也可以與那些荒誕的修道院式苦行者、自負的浪蕩文人的傳記相比較。」「荒誕的修道院式苦行者」明顯是在嘲諷盧梭,因為當時盧梭出版了《懺悔錄》。而「自負的浪蕩文人」指的就是越來越多的追隨盧梭的人,不過他們的數量沒有「社會上的暴徒和陰謀家」那麼多。沃恩很有先見之明,但他也沒法知道,為什麼美國早期自傳中充滿了小偷、謀殺犯、乞丐和各種邊緣人物。

可以肯定的是,除了富蘭克林,當時還有大量傑出的美國公民也寫下了自己的人生故事。陸軍中校伊桑·艾倫在1779年出版了自傳(這本書在南北戰爭前至少再版了18次),在描述自己被英國人俘虜並虐待的經歷時,他運用了一些印第安囚禁敘事中的慣用手法。隨後的名人自傳還有1806年納撒尼爾·範寧的《美國海軍軍官冒險故事》(narrativeoftheadventuresofanamericannavyofficer),1808年安妮·格蘭特的《美國女人回憶錄》(memoirsofanamericanlady),以及1811年賓夕法尼亞州聯邦黨人、革命元老亞歷山大·格雷頓的自傳。

18世紀上半葉,在所有種類的書裡,最暢銷的大概就是康涅狄格州商船船長詹姆斯·萊利的個人故事了。1815年,他的商船「貿易」號在非洲的海岸線附近失事。萊利和船上另外十一個倖存者被一群流浪的阿拉伯人俘虜並奴役。慘遭虐待之後,萊利最終聯絡上了一位英國領事,領事出錢幫他贖回了自由身。1817年,萊利描述自己經歷的《美國商船失事的真實敘述》(anauthenticnarrativeofthelossoftheamericanbrigcommerce,通常被稱為《萊利船長的敘述》[captainriley’snarrative])在大西洋兩岸火爆起來。

這本書不僅講述了一個令人興奮的故事,還描述了萊利被奴役時受到的痛苦和侮辱,為萌芽中的美國廢奴運動提供了武器。短短兩年裡,這本書有了至少7個版本,從1820年到1859年,又在美國有了至少16個版本。《美國傳記大辭典》的統計稱:「1851年,據說有100萬美國人讀過這本書,包括亞伯拉罕·林肯,他甚至把這本書列為自己最喜歡的作品。」小理查德·亨利·達納的《七海豪俠》(twoyearsbeforethemast,1840)也很受歡迎,不過這個故事沒有那麼悲慘。達納的父親是馬薩諸塞州的傑出詩人和作家。達納描述了自己的真實故事——當時他還是一名普通船員,經過5個月的航行,繞過合恩角,來到了加利福尼亞。

值得注意的是,如此多的在社會底層掙扎的人寫出了自己的人生故事。尤其是罪犯的故事,曾經在大西洋彼岸的英國經久不衰。早在17世紀末,各種惡棍就在英國的期刊上發表自己的故事。其中很獨特的是在泰伯恩監獄被處決的囚犯的懺悔錄,當時有人評價,「不管是《旁觀者》和《衛報》,還是《漫談者》,銷量都不及其十分之一」。

在殖民地,兩個關於謀殺犯的著名故事分別於1762年和1773年出版,即《約翰·路易斯的一生及其最後一次演講、懺悔和莊嚴宣言》(anarrativeofthelifetogetherwiththelastspeech,confessionandsolemndeclarationofjohnlewis)和《弗朗西斯·伯德特·佩索內爾對自己生平的真實而詳細的敘述》(anauthenticandparticularaccountofthelifeoffrancisburdettpersonel,writtenbyhimself)。這兩本書都屬於皈依敘事,敘述者均表達了自己的悔過之心。而在此之後,讀者越來越熱衷於閱讀暴力血腥的內容了。

《死刑犯巴內特·達文波特的人生和懺悔,關於國內外史無前例的最可怕的謀殺案》(abriefnarrativeofthelifeandconfessiononbarnettdavenportundersentenceofdeath,foraseriesofthemosthorridmurders,everperpetratedinthiscountry,orperhapsanyother)在1780年出版,企圖證明巴內特·達文波特的行為實屬正當。這本書極其詳細地描述了19歲的大陸軍逃兵達文波特的所作所為,他打死了他的房東、房東太太和他們的一個孫子,然後放火燒了房子,並燒死了他們的另外兩個孫子。達文波特似乎對自己的罪行揚揚得意,描述了「他們尖叫哀號」的場面,還特別提及某個受害者「滿臉瘀青、血流不止」的樣子。

進入19世紀,這種使用第一人稱的犯罪故事越來越受歡迎。戴安·比約克倫在她的《自我解讀》(iid="eu-a10f2a143af94a36a3f205a28719b9ef"interpretingtheself/i)一書中,比較了兩本主流的美國自傳索引,她發現,從1800年(這是索引中統計的起始時間)到1849年,在全部自傳作者中,人數排第二的職業類別是「罪犯/失足者」——在這一時期的225個出版了自傳的人裡,有56個是行為不端的人,這個比例高達24.9%。(排第一的是「聖職人員/宗教人士」,排第三的是「軍人」。)

最受熱捧的就是那些被判處死刑的罪犯的懺悔。這類作品通常既有令人恐懼的細節敘述,又有作者假模假式的懺悔,簡直戰無敵手。犯下謀殺罪的印刷工查爾斯·博伊頓1835年寫道:「公眾應該能預料到我會有一些公開陳述。值得讚賞的是,我敘述那些事,不是為了滿足公眾的好奇心,而是因為我深深覺得要對遠方的親戚、朋友和自己的記憶負責。」

在南北戰爭前,公開處決都會引來眾人圍觀。死囚的故事流行起來,也反映了公眾令人毛骨悚然的趣味。僱傭文人還會爭奪抄寫囚犯故事的工作。歷史學家安·法比安在她引人入勝的作品《不加修飾的真相:19世紀美國個人敘述》(theunvarnishedtruth:personalnarrativesinnineteenth-centuryamerica)中,講述了賓夕法尼亞人約翰·萊克勒的故事。1822年,萊克勒把他的妻子瑪麗和他的朋友、鄰居伯恩哈特·哈格捉姦在床。哈格設法逃走了,但當他赤身裸體地蜷縮在地下室時,萊克勒勒死了自己的妻子。接著,萊克勒拿起槍,追到了哈格家,想從門外把他打死,卻誤殺了哈格夫人。在被絞死之前,萊克勒寫了兩本書,並在其中一本的開頭解釋了自己寫作的原因:「我親密的老友塞繆爾·卡彭特答應聆聽我的懺悔,將其出版,把扣除印刷費用後餘下的一點點收入存起來,供我可憐的孩子們讀書。我可以用我殘存的生命發誓,書裡有全部的真相。我向好多人說過,有個獄卒經常跟我說,我必須為他寫一本懺悔錄,因為他給了我很好的食物——我被他看押,最終不得不在囚禁中給他寫了一份生平敘述,他拿去也是為了出版。」

這一型別的作品逐漸成熟,也形成了一些約定俗成的套路:罪犯的懺悔,針對懺悔的真實性的宣告,對沒受過教育的囚犯的證言的解釋(或許無法用恰當的語言解釋),以及更常見的出版商從罪犯手中獲得作品的過程。在1834年被處決的臭名昭著的謀殺犯傑西·斯唐的懺悔錄中,就以第三人稱描述了他當時在絞刑架上說的話——「他手上拿著一本小冊子,說:‘這裡面有我的全部懺悔,因為這些事,我即將赴死。我所瞭解和堅信的是,這裡面的每一個字都是真實的。如果有半句不真實,那也只可能是筆誤,絕非我有意所為。’」隨後,他把這個小冊子交給一位牧師,讓他代為出版。

19世紀早期,美國文壇的暢銷鉅著之一就是《史蒂芬·巴勒斯回憶錄》(memoirsofstephenburroughs)。巴勒斯是新罕布什爾州的一位牧師的兒子,他自認是個流氓。他承認自己曾冒充牧師,「我們保證對彼此誠實,而我違背了自己的承諾」;承認通姦;坦白與造假者結交的細節,因此坐了三年牢。他還說自己當過學校的流動教師,曾因強姦罪被起訴,還涉嫌土地詐騙,等等。1798年,他作品的第一卷出版時銷量極高;1804年,第二卷出版。1811年起,這部兩卷本回憶錄還出了很多個版本。

自傳的涵蓋面很廣,不論是印第安人,還是俘虜他們的外來移民,均有自傳發表。1832年,索克族的領袖和勇士「黑鷹」帶領手下試圖收回伊利諾伊州的土地,他聲稱把土地割讓給美國的那份條約是非法的。美國聯邦政府和伊利諾伊州政府派出軍隊鎮壓,最終印第安人投降,他們共有300餘人被殺(包括女人和兒童),黑鷹和其他一大群人被俘。黑鷹在囚禁中把自己的人生故事講給了一名翻譯,由此有了暢銷書《馬克泰莫斯特齊亞亞克(「黑鷹」)的人生,包括他的民族傳統、他參與的戰爭、1832年黑鷹戰爭的起因和過程、他的投降以及穿越美國的旅程》(lifeofma-ka-tai-me-she-kia-kiak,orblackhawk,embracingthetraditionsofhisnation,variouswarsinwhichhehasbeenengaged,andhisaccountofthecauseandgeneralhistoryoftheblackhawkwarof1832,hissurrender,andtravelsthroughtheunitedstates)。從書中的遣詞造句來看,這本書很像是出自白人編輯之手,但近期的學術研究表明,大多數內容是由黑鷹自述的,而且字裡行間的確滿溢著一種威嚴的憤怒。以下是他關於那份把印第安人的土地割讓給白人的條約的描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