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59年11月24日,週六,塞繆爾·約翰遜在週刊《閒散者》上發表散文,指出「在各種寫作形式裡,傳記是最讓人有閱讀慾望且最容易表達人生追求的一種」。不過,他也表示傳記有一種明顯的侷限性,它最常與政治家和將軍的成敗聯絡在一起,與普通人沒有什麼關聯。他寫道:「正如不用的金子不能使人富裕,不能運用的知識也不能使人聰明。」
而「作家親述自己的故事」的作品就好得多,也有價值得多。這些書「不講某人如何變得偉大,而講他如何獲得快樂;不講他如何失去了耶穌的恩惠,而講他如何變得不滿足」。自傳(約翰遜其實沒有用「自傳」[autobiography]這個詞,因為它在四十多年後才被創造出來)還有另一個好處:準確性和真實性都有保證。當然,如果我們對往後的情況有所瞭解,這種說法就顯得很諷刺了。即使在當時,約翰遜的邏輯也顯得牽強,他對人類心理學的認知也有些狹隘。他這樣寫道:「寫下自己人生的作者,最起碼具有成為歷史學家的首要條件——對真相的認知……認知的確鑿,讓作者不僅免於謬誤,還更加可信……被充分認知的真相,不會僅僅因為不願理解或良心譴責就被扭曲。講述自己的作者,沒有說謊或偏袒的動機,除非出於自愛;每個人都經常被自愛出賣,也都在警惕它的詭計。有的人或為自己的某一行為道歉,或駁斥他人的譴責,或為自己博取青睞,這樣往往會被懷疑是為了自己的利益;而有的人平靜地坐下,自願地回顧一生,或警示子孫,或只為自娛,之後並不出版,這樣往往會被認為是說了真話,因為謊言不能讓自己釋然,聲名在墳墓之下也毫無用處。」
更令人難以置信的是,幾乎在約翰遜發聲的同一時期,有一位來自瑞士的哲學家也提出了「什麼才是史上最偉大的回憶錄」的理念,與約翰遜驚人地不謀而合。讓-雅克·盧梭的《懺悔錄》是第一部聲稱「出於某些奇怪的原因」而寫出的自傳,這是它的諸多特別之處之一。在寫到1759年至1760年時,盧梭說「出版商催促了我好一段時間讓我寫回憶錄」。這個要求的奇怪之處在於,盧梭當時並沒有太多人生經歷。然而,盧梭表示「這樣一本書會因為我能夠賦予它的坦誠而變得有趣;我決定讓它成為一部無比真實的獨特之作」。1764年,52歲的盧梭開始寫作,花了大約六年,完成了這本書。
盧梭吸取了各種作品中的元素,比如聖奧古斯丁的《懺悔錄》,盧梭後來也用了這個書名(很關鍵的不同點是,盧梭是向民眾懺悔,而不是向上帝或某位神父懺悔);《魯濱孫漂流記》以及其後的法國第一人稱小說,比如《吉爾·布拉斯》(gilblas)、普列沃斯的《克利夫蘭》(cleveland)和他的朋友杜克洛的《伯爵的自白》(confessionsofthecountof***,1741);他還採納了18世紀中期比英國回憶錄更完善的法國法庭回憶錄的傳統。但這些還不是盧梭的作品具有開創性和獨特性的原因。正如前面提到的,盧梭的回憶錄最突出的特點是自我意識。盧梭在初版前言(後來被改成了對自己寫《懺悔錄》期間變得偏執的反省)中,陳述了一種徹底的理念。他一開篇就表示,人們之所以不能互相理解,是因為他們(錯誤地)假設別人都跟自己一樣。「我決心鼓勵我的讀者在識人方面更進一步,」他寫道,「讓他們認識另外一個人——這個人就是我。」
盧梭接著附和了約翰遜的觀點:「沒有誰能寫出某人的一生,除了他自己。」但盧梭反對不實的自我描述:「自傳作家總是把自己寫成願意讓人看到的那樣,一點也不像他本人的實際情況。最坦率的時候也不過是說了真話,但有所保留,其實也相當於在說謊。沒有說出來的部分足以顛覆他們假意供認的事實,因此,就算他們說出了一部分真相,也等於什麼都沒說。」
而盧梭表示自己不會這樣:「我要說真話,要毫無保留。我會告訴大家一切,無論好事壞事,什麼都說……大家只要讀我的作品就會發現,我會遵守自己的諾言。」
的確如此。盧梭花了十幾頁的篇幅對自己8歲時的往事懺悔,當時他寄宿在一位牧師家,在牧師妻子的抽打下產生了性衝動。他接著寫道,從那以後他就有了受虐癖,與之相伴的還有性挫敗感:「我原有的童年癖好不但沒有消失,反而與另外的快感聯絡在一起,我怎麼也無法從慾望裡把它剔除掉;這種怪癖,加上我天生靦腆的性格,使得我很少接近女人,因為我什麼都不敢對她們講……我就這樣度過了一生,在最愛的女人身邊慾火中燒卻不敢吐露心跡。我只能尋求那種能讓我想起這種癖好的男女關係。跪在一個傲慢的女人面前,乞求她的寬恕,對我來說就是甜美的愉悅;我激昂的想象力越是讓我熱血沸騰,我就越像個害羞的情人。」
1771年,盧梭在巴黎的私人聚會上朗讀了描述他自慰行為的段落,引起了公憤。(有一位女士聽後由於太過震驚,甚至報警來阻止他繼續讀下去。)不過,盧梭明智地說:「最難以啟齒的不是那些罪惡的事,而是那些可笑或可恥的事。」《懺悔錄》中最著名的段落講述了盧梭16歲時在都靈一戶人家做工時發生的事,這也是盧梭最痛心的愧悔,儘管它比喜歡被人抽打臀部要平淡得多。當時,他莫名地被一條用舊了的小絲帶吸引,就偷偷把它拿走了。他還沒來得及藏好,就被人發現了,於是他撒謊說絲帶是年輕的廚子瑪麗安送的。被當眾盤問的時候,他堅持這種說法。「那個女孩一言不發,向我看了一眼——這一眼,就連魔鬼也得投降,可我那殘酷的心仍在頑抗。」瑪麗安堅決否認,盧梭也沒有鬆口,於是他們都被辭退了。「大家的揣測是有利於我的。」盧梭寫道。而這種對名聲的損害會讓這個女孩往後活得非常艱辛。在這件事發生四十多年後,盧梭在書中這樣寫:「這殘酷的記憶常常使我苦惱,在我痛苦得睡不著的時候,彷彿能看到那個可憐的姑娘站在我的面前,譴責著我的罪行,好像一切就發生在昨天……我從來沒有在和朋友說知心話時把這件事說出來,以減輕我心中的重負……我最多隻是承認自己有過應受譴責的殘忍行徑,但從來沒有詳細說過到底發生了什麼。於是我的良心一直揹負著重擔,直到今天也沒有絲毫減輕。可以說,我決定寫這部懺悔錄,正是希望減輕一些負擔。」
公開朗讀時人們的反應刺痛了盧梭,他決定讓這本書在自己去世後出版。1782年,《懺悔錄》在法國出版,一年後,首個英文版本面世。不出所料,這本書遭受了抨擊,早期評論說它「通篇都充斥著令人難以置信的幼稚、愚蠢和放縱」。最初,英國評論家往往不能理解盧梭那無畏的坦誠。詹姆斯·崔德威爾在《1783年至1834年的自傳體寫作和英國文學》(autobiographicalwritingandbritishliterature1783—1834)中,把盧梭稱為「矛盾的總和」,認為他「擁有極端不協調的性格」,集「種種少有的怪癖」於一身,還把《懺悔錄》這本書稱為「對愚蠢錯誤的愚蠢懺悔」(這引自埃德蒙·伯克之語),認為它「興致勃勃地收錄了那些永遠不需要想起、起碼永遠不需要寫下來的往事」。
但《懺悔錄》很快就成了一部經典,更準確地說,它改變了人們對自傳的認知。這本書中至少有四條原則在當代的回憶錄中也經常有所體現,而這些在當時都是顛覆性的理念:絕對的坦白和誠實;強調內在生命(思想和情感)而不是外在生命(行為);重點關注童年和青少年時期;承認平凡小事(比如偷絲帶之後的小小謊言)也可能像一場大戰一樣帶來驚天動地的後果,甚至更嚴重。正如司湯達所評價的:「荒謬的帝國就此衰落,而這都是讓-雅克·盧梭的功勞。」
儘管這本書已經樹立了一個卓越的榜樣,但一開始人們依然很難模仿。曾與盧梭有過一段眾所周知的恩怨糾葛的哲學家——大衛·休謨在1776年只用了短短幾頁來描寫「自己的生活」,並解釋說:「對一個從不虛榮自誇的人來說,這樣做真的很難,所以,我還是少寫點吧。」而歷史學家愛德華·吉本在1789年的作品中的態度就有些搖擺不定了,他在前幾頁中表示:「我已經展露了我個人的感受,一如既往地毫無顧忌、毫無保留。」但後來他寫的內容又變得嚴肅起來:「第一次有了第六感覺(也就是活著),第一次意識到自己已經成年,都是我們人生中很有趣的時刻,但這些更適合寫進人類的自然史,而不是個人的回憶錄。」托馬斯·傑斐遜嘗試去寫他所謂的「備忘錄和回憶」,但寫到中途就放棄了。
很快地,啟蒙運動的浪潮退去,浪漫主義登上了歷史舞臺。《懺悔錄》在這場運動中至關重要,尤其在德國引起了強烈共鳴。德國哲學家赫爾德把自傳稱為「靈魂的窗戶」,還向人們徵集「自我懺悔」,希望出版文集。接下來,兩部文集誕生了:約翰·格奧爾格·穆勒的《名人的自白》(confessionsofnotablemen,1791—1810,共六卷)和大衛·克里斯多夫·賽博爾德的《名人自傳》(self-biographiesoffamousmen,共兩卷,分別出版於1796年和1799年)。1811年,浪漫主義代表作家約翰·沃爾夫岡·馮·歌德出版了他的第一本回憶錄《我的生平:詩與真》(outofmylife:poetryandtruth),開創了文學回憶錄這一型別;1774年,他發表了《少年維特之煩惱》(thesorrowsofyoungwerther),這是第一部自傳體小說。早期的另一部關鍵的文學回憶錄是司湯達的《亨利·勃呂拉傳》(thelifeofhenrybrulard,1834),這本書的特別之處在於,它僅僅描述童年生活。時至今日,文學回憶錄蓬勃發展,它們通常都像盧梭的《懺悔錄》一樣,關注童年生活和內在的情感世界。
相比於英吉利海峽的另一邊,回憶錄在歐洲大陸興起更早,風頭更盛。1800年,斯達爾夫人說:「不論是回憶錄、懺悔錄,還是對自己人生的敘述,英國都壓根兒就沒有;英國人出於驕傲而徹底地抗拒著這一型別。但英國作家的散文又往往沒那麼嚴謹,似乎是真情流露的產物。」
不過英國人迅速趕上了。在斯達爾夫人發表上述言論的一年前,威廉·華茲華斯就依照盧梭《懺悔錄》的基本設想和寫作方法,開始了有關他自己的認知、情感和精神歷程的創作。華茲華斯在這方面至少有兩點開創性:第一,以前人們預設只有在成熟冷靜的反思後或年老時才能創作自己的回憶錄,而華茲華斯29歲時就開始寫了,他由此樹立了一種觀念——年輕時正是記錄青春最好的時候;第二,他以詩歌的形式講述自己的故事,最終寫出了一萬多行的無韻詩。華茲華斯幾乎用了一輩子來完成這部作品,在他1850年去世後,這首長詩才被髮表,他的遺孀將其命名為「序曲」。
自傳作品流傳很廣。約翰·福斯特牧師的文章《為自己寫回憶錄》從1805年至1856年共出版了20個版本,在這篇頗有影響的文章中,福斯特建議每個人都像華茲華斯那樣:「不要費盡心思去羅列人生中的每個事件,而輕視了思想的連續性,要追尋人格的發展歷程。」相比於現代的回憶錄療法,福斯特這句話主要針對的是那些寫回憶錄只為練筆而不圖發表的人。他在文章結尾處坦率地說:「有相當多的歷史學家在寫自己的人生時,會不管不顧地丟擲一切,無論是出於他們的自負還是缺陷。」他唯獨沒有指責盧梭:「如果可以的話……我們應該寬恕他表現出來的率直,因為像他這樣非凡的人,就應該公開展示自我。」但他對其他膽敢把「懺悔錄」當成書名的人沒有絲毫容忍:「人們似乎總會認為,懺悔和恥辱會促使自己公開飽受憂愁和羞愧之苦的境況,但這樣的曝光完全是沒有必要的。」
19世紀中期,文化水平的提高和印刷技術的進步使各類圖書的數量都有所增加,其中遙遙領先、不斷湧現的就是回憶錄。1822年,《愛丁堡雜誌》的一篇評論指出,「公眾對閱讀各種個人回憶錄和信件有一種難以填滿的慾望」。威廉·馬修斯關於英國自傳的權威著作證實了這一評論:1790年至1799年,有48本回憶錄出版;1800年至1809年有53本;1810年至1819年有72本;1820年至1829年有171本(十年間數目增加了一倍多)。
然而,在此之後的很多年裡,人們都沒能為這一型別命名。如福斯特所說,稱之為「懺悔錄」(confessions)會有一些問題,因此,這些作品除非明顯源自法國,大多以「回憶錄」(memoir或memoirs)來命名。但「回憶錄」暗示著一定程度的主觀性,或者說觀點上的狹隘性,其實不適合用於那些想要描述人生中真實故事的作品。迪斯雷利在1796年的《雜記》(miscellanies)中,首創了一個日耳曼語新詞:「自我傳記」(self-biography)。(他覺得這個詞特別好,尤其適用於那些在作者死後出版的作品:「當一個偉大的人留下了生前的紀念品,將死之時,其言更加可信;這種風度也讓他的寫作動機變得神聖。」)威廉·泰勒在《每月評論》上表示,儘管他很反感這個詞,但他也想不出還能用什麼詞代替:「英語並不常吸收這種半撒克遜語半希臘語的混合詞;而‘autobiography’看起來像在賣弄學問。」這是《牛津英語詞典》中「autobiography」的第一條例句,用了不折不扣的斜體,僅此而已。《牛津英語詞典》引用的下一個例句與1809年羅伯特·騷塞提到的某篇「非常有趣且獨特的自傳」有關——此時這個混合詞在人們眼中似乎已經不再是一種賣弄了。1825年,《泰晤士報》上刊登了一首匿名詩《文學廣告》(literaryadvertisement),其中一節是這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