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僅僅是西方人,大概全世界的人們都想把自己的經歷告訴別人,因此人們自古以來就以各種各樣的方式講述著自己的故事。而人們往往一聽完就把那些故事忘得乾乾淨淨——偶爾能儲存得久一點,但等最後聽過的人一去世,也就再無人知曉了。直到並不遙遠的過去,這一情況才有所改善。書面文字的出現,提供了一種儲存故事的方式,這也意味著人們會想讓自己敘述的故事更長、更正式。《舊約》(尤其是通常被認為是大衛所寫的《詩篇》,以及《先知書》的部分內容)和《新約》(保羅在《使徒行傳》中的見證)都包含自傳的元素。羅馬式自傳的傳統到了塔西佗所處的時代已經弱化,塔西佗曾說:「在我們父輩的那個時代……大多數人認為,描述自己的人生是出於自重,而非傲慢。」
那個年代的作品鮮有留存,但尤利烏斯·愷撒在大約西元前50年寫的《高盧戰記》(commentariesonthegallicwar)是個例外。《高盧戰記》講述了愷撒率軍與高盧當地軍隊戰鬥九年的故事。早在亨利·亞當斯和諾曼·梅勒之前,愷撒就以第三人稱(偶爾穿插複數的第一人稱)描述自己的行動、謀略和軍事勝利。下面就是愷撒對自己與曾經的盟友、後來的死敵——格涅烏斯·龐培之間的一場漫長戰役的描述:
「愷撒擔心部下的撤退情況,下令把木欄搬到山的另一頭去,面向敵人堆放起來。他又命令士兵利用木欄的遮蔽,在木欄後方挖掘一條中等寬度的壕塹,盡力製造障礙。他還沿途埋伏了投石手,掩護我軍撤退。一切安排妥當後,他下令撤軍。龐培的追兵傲慢、大膽地襲來,推倒防禦工事前堆放的木欄,繼而越過壕塹。」
以上敘述出自愷撒這樣的大人物之手似乎順理成章。在現代以前的世界,人們大多無須具備特別紮實的寫作理論基礎就能侃侃而談。在信奉基督教的歐洲,最常見的寫作動機是宗教:以自傳的形式,記錄皈依、懺悔、救贖或釋罪的過程。其中不得不提的是西元5世紀聖奧古斯丁的《懺悔錄》,這無疑是歷史上一部偉大的自傳。這本書就像一幢摩天大樓,孑然聳立於一望無際的中世紀平原之上。奧古斯丁常常直接與上帝交談,《懺悔錄》以他在今阿爾及利亞度過的童年為起點,記錄了他的信仰歷程。他主要敘述自己的罪過——沉重的、輕浮的、年輕人常犯的罪過:「在我家葡萄園附近,有一棵梨樹,樹上果實不少,但顏色和味道並不誘人。我們幾個壞小子想要偷梨子,伺機在一個深夜(我們常在街上待到很晚)動手。我們偷了很多梨,只嚐了一口,就都拿去餵豬了。我們之所以喜歡這麼做,只是因為這樣的行為是被人厭惡的。」我們還可以得知他在北非和米蘭的豐富多彩的生活細節,奧古斯丁認真起來,是個說故事的能手。每逢絕望的時候,他便會讀一讀保羅的話,從而領悟要放棄肉體,開始貞潔的生活。奧古斯丁的回憶錄開創了通過閱讀他人的自述來構建自己的情感高潮的先河,此後,這樣的例子層出不窮,比如約翰·斯圖爾特·密爾的《自傳》(autobiography):
「我一邊說,一邊滿含辛酸地流淚不止。突然,我聽見從旁邊的一間房子裡傳來孩子的聲音,聽不出是男孩還是女孩,反覆唱著:‘拿起來,讀吧;拿起來,讀吧。’我的臉色立馬變了。我認真回憶是否聽過孩子們遊戲時唱這樣的幾句,但完全想不起來。我忍住眼淚,站起身來。沒有別的解釋,這一定是神諭,叫我翻開書,翻到哪一章就讀哪一章……我把書抓在手中,翻開,沉默地讀著我最先看到的一段:‘不可荒宴醉酒,不可好色邪蕩,不可爭競嫉妒。總要披戴主耶穌基督,不要為肉體安排,去放縱私慾。’我沒有再讀下去,也不需要再讀下去了——我讀完這一句,頓時感覺有一道寧靜的光射入心中,驅散了疑慮的陰霾。」
在傳統的有關回憶錄歷史的研究中,在奧古斯丁之後,往往就直接跳到了19世紀初的三部極具影響力的回憶錄——作者分別是愛德華·吉本、讓-雅克·盧梭和本傑明·富蘭克林。其實,現代早期也誕生了相當多的自傳體作品,它們之所以默默無聞,僅僅是因為當時沒被整整齊齊地排放在書店的回憶錄專區而已。最近的學術研究已經發現了大量的此類作品,並在某些情況下給予了它們應有的尊重。這些作品值得被關注,不僅僅因為其內容,還因為它們預示了當代作家和讀者依然需要努力解決的各種問題。
說到成書年代僅次於奧古斯丁《懺悔錄》的回憶錄,可能要上溯到12世紀的法國修道士所著的回憶錄了。其中,彼得·阿伯拉的《我的苦難史》(historiacalamitatum)是引人注目的作品。該書是寫給一位朋友的,阿伯拉沒有提及這位朋友的姓名,但表示寫這本書的目的是安慰對方:「把你的痛苦和我的比一比,你就會發現你的痛苦根本不值一提,或者微乎其微,這樣的話,你心裡便會舒服多了。」這話很可信,因為阿伯拉在講述自己與愛洛依絲之間那段著名的愛戀和因此受到的報復時寫道,「愛洛依絲的叔父帶著一些隨從,因為我曾做了讓他們悲傷的事,而切掉了我身體的那部分,使我失掉了男子的資格」。他補充說,「當我被傷害的事傳開後,朋友們用令人難以忍受的哀泣和驚叫折磨著我,他們的同情比傷口更讓我痛苦;我覺得恥辱比身體的創傷還深重,折磨我的是羞愧,而不是痛苦」。
《瑪格麗·坎普之書》(thebookofmargerykempe,1376)通常被認為是第一本英語自傳,它是一本依照奧古斯丁式的傳統而寫的帶有宗教性質的個人編年史。瑪格麗是英格蘭諾福克郡的一個不識字的妻子和母親,她把自己的故事口述給別人,由別人記錄。她總是把自己稱為「這個生靈」。這本書雖然經過了層層轉譯,但被譯成現代英語之後,還是很生動形象,有些部分很扣人心絃,因為在描述瑪格麗的神秘所見時,總是伴有「狂暴的」哀號。某天晚上,一陣美妙的音樂吸引她從床上起來:「這旋律比世上的任何曲調都更悅耳,簡直無與倫比。」從那時起,她拒絕談論世俗的事情,只是說:「天堂裡充滿了歡樂。」自然,這使她的鄰居們很苦惱。她也提到,此時的自己覺得性是「婚姻的債務」,它變得「非常令人憎惡,自己寧可去吃喝淤泥,或是管道里的汙物,也不願接受任何肉體上的親密」。經過了三四年的協商(在此期間,她生下了自己十四個孩子中的最後三個),她的丈夫終於妥協,與她一同立下了貞潔誓言。
教皇庇護二世於1463年完成的《聞見錄》(commentaries),不僅書名改自先人愷撒的作品,還採用了愷撒以第三人稱單數為主、穿插第一人稱複數的寫作方式。在前言中,庇護二世(在成為教皇前名叫艾伊尼阿斯·西爾維烏斯)解釋,他寫這本書的目的是防止自己像有些教皇那樣弄臭自己的名聲:「他們在世時幾乎被所有人責罵,但死後又被讚揚。我們親眼見到馬丁五世、尤金四世、尼古拉五世和卡利克斯特三世在世時遭到大眾譴責,死後又被捧上了天。」這種坦率一開始會令人耳目一新,但你漸漸領會他的意圖後,就會感到些許憤怒——他與許多政客和領導人一樣,試圖在故事裡樹立自己的英雄形象。他寫道,一次有傳言說(後來事實證明傳言是假的)他會是新立的樞機主教之一。
「當時他正因痛風而臥病在床。許多人前來恭喜他,他聽到這個訊息後說:‘如果這是真的,一般兩個小時以內就會有正式通知。但我也要做好沒被選中的準備。我不會被擔憂動搖,也不會被虛幻的希望迷惑。’而薩莫拉教區的主教胡安在聽到這樣的訊息時,說:‘我苦苦盼了三十九年,終於等到這一天了!’為報信人備好禮物後,他跪在聖母馬利亞的畫像前,感謝她和耶穌終於回應了自己的禱告。人與人的本性竟如此不同!有些人期待著願望實現,而另一些人則準備著接受希望落空。」
不久之後,庇護二世真的成了樞機主教。教皇卡利克斯特三世去世後,他還參加了繼任教皇的選舉。他對選舉中的討價還價和欺詐行為的描述,可謂史無前例的坦率——顯然,沒有哪位美國總統會抖出這樣的醜聞。他的競爭力很強,但他必須應對各種各樣的骯髒伎倆,比如他的競爭對手——魯昂地區的長老就試圖通過欺騙讓他輸掉投票。庇護二世終於當選為教皇時,他的言語完全在人們的意料之中:「誰都會感到高興的,可能你會發現,不僅人會狂喜,連動物和城市中的建築都會歡喜不已。」
雖然庇護二世是一名宗教人物,但《聞見錄》並不完全屬於靈性自傳的範疇,更確切地說,它是文藝復興時期人文主義的產物,也是作者為自己立起的一面鏡子。(15世紀末和16世紀初,玻璃鏡逐漸被改良,成為文藝復興中強調自我的關鍵元素;顯然,鏡子也讓自畫像這種「視覺上的自傳」得以成為新的流行類別。)但丁、彼特拉克、蒙田、伊拉斯謨、莎士比亞、約翰·鄧恩,幾乎所有舉足輕重的文藝復興時期作家都對自己有所反思,形式多樣:日記、個人隨筆、詩歌中的自述(主要是但丁的《新生》[lavitanuova],在他的數以千計的抒情詩中也有體現)、小說或戲劇中的隱晦自述等。文藝復興時期,有些人開始嘗試創作嚴格意義上的自傳,數量雖少,但意義重大。詹姆斯·s.阿米蘭在權威性著作《伊卡洛斯的飛行:歐洲現代早期的工匠自傳》(theflightoficarus:artisanautobiographyinearlymoderneurope)中,引用了德國(約翰內斯·布茨巴赫1506年寫的「年少時身為漂泊的織工和裁縫學徒」的經歷)、西班牙(1594年,路易斯·德·卡瓦哈爾身為「一個流動小販、牧羊人、店員、教師和商業多面手」,寫下的自己皈依祖先的猶太教信仰的經歷)和法國(皇家外科醫生安布魯瓦茲·帕雷1585年出版的《各地遊記》[journeystodiverseplaces]和《致歉書》[apology])的作品。值得一提的還有兩本由軍人寫的作品,作者分別是法國的馬丁·杜·貝萊(1559)和英國的弗朗西斯·韋爾爵士(1602)——兩本書都被命名為《聞見錄》(commentaries),都參考了愷撒的作品,甚至還都模仿了愷撒的第三人稱敘事方式。
文藝復興時期最值得注意的兩部自傳的作者都是義大利人,他們分別是生於1500年的佛羅倫薩金匠、雕塑家本韋努託·切利尼,以及比他小一歲的米蘭醫生、數學家吉羅拉摩·卡爾達諾(有時也被叫作傑羅姆·卡當)。卡爾達諾在1570年開始寫《我的一生》(thebookofmylife),那時距離他去世只有一年了。儘管這本書非常獨特,但它並沒有很出名。與教皇庇護二世和後來的許多回憶錄作者一樣,卡爾達諾一開始就闡述了自己的理念:「在人所能做到的事中,沒有比認清真相更有價值、更令人快樂的了。」緊接著,他以一種現代自傳的讀者也很熟悉的說法補充道:「我可以肯定,這部作品中絕沒有一個詞是出於自負,或僅僅是為了點綴。」不過,卡爾達諾的表達難免有一些虛榮的成分,因為他有著某種像當代流行明星一樣的自戀心態,堅信關於自己的一切都非常有趣,比如他在第四章中描寫的自己的「身材和外貌」:「我是個中等身材的男子;我的腳很短,接近腳趾處很寬,腳後跟又太高,所以我很難找到特別合腳的鞋,通常都得定做。我的胸有點窄,胳膊細長。我的右手很厚實,手指總是閒不下來,所以看手相的人斷言我是個鄉下人,而他們知道實情時都很尷尬。我手掌上的生命線很短,但那條被稱作‘撒旦’的厄運線又長又深。相反,我的左手真的很好看,手指纖長勻稱,指甲也很有光澤。」
《本韋努託·切利尼的生活》(thelifeofbenvenutocellini)是第一本讓人感到非常現代化的自傳,切利尼在全書第二段提出了自己的理念:「不管是誰,只要他擁有值得讚揚的偉大成就或真正的豐功偉績,只要他在乎真理和美德,就理應親手寫下自己的故事。」(不過,他又補充說:「但是,在四十歲之前,不該冒險去做這麼了不起的事。」這就絕不是個現代化的觀念了。作家喬伊斯·梅納德19歲時就出版了回憶錄;體操運動員瑪莉·盧·雷頓出書時16歲;電影明星德魯·巴里摩爾和波姬·小絲出書時一個15歲,一個12歲;20世紀60年代的童星梅森·雷斯出書時才9歲。蘇格蘭網球運動員安迪·穆雷出版了《安迪·穆雷自傳》[andymurray:theautobiography],當時他21歲,他的出版商說:「在這本自傳中,安迪·穆雷首次講述了他成為超級明星的漫長、艱辛、困難重重的歷程。」)
切利尼一開始是親自在寫,但後來他表示「這佔了我太多的時間,而且似乎完全沒必要這樣做」。於是,他找來一個病懨懨的14歲小男孩,讓他長期為自己做筆錄。切利尼在自己的工作室裡一邊工作,一邊口述,並說「我很喜歡這樣做」。(這就像現代總裁求助於秘書或錄音機一樣。)顯然,他選擇這種方式的原因之一是這本回憶錄長達225,000字的篇幅:它更像是一系列奇聞異事,而非奧古斯丁式的懺悔記錄。實際上,這本書令人吃驚的一點是,裡面幾乎沒有任何反思,所有內容幾乎都只是對事件的淺淺敘述,可能人們對一個雕塑家能寫出的東西本就沒有太多期待。所幸,切利尼知道怎麼去編故事,所有的細節描述也很到位,比如他與教皇和美第奇家族之間的交往、他的工藝品製作過程、他與當時幾乎所有重要藝術家之間的關係、他嫖妓和因嫖妓而長期患有性病的經歷,以及最令人震驚的他用拳頭揍人、用刀捅人的經歷。
對切利尼和許多其他回憶錄作者來說,最重要的是寫作的過程,而不是讓全世界都讀到自己的作品。無論如何,切利尼到死都沒有出版自己的回憶錄。這部作品在17世紀時還遺失了很長一段時間,直到1728年才出版,恰好為現代回憶錄的創作提供了靈感。
這段時間內,幾乎沒有天主教徒發表宗教性的自傳;但也偶有例外,比如英國諾維奇的朱利安,還有西班牙神秘主義者亞維拉的聖女德肋撒和耶穌會創始人聖依納爵·羅耀拉,他們還是在信仰的驅使下這麼做了。與天主教相比,新教的靈性自傳數量很多——英格蘭和新英格蘭大部分遵從加爾文主義的教派都被歸入了新教,這些教派的成員寫了很多自傳。加爾文引導信徒探視自己的內心,然後,自然而然地,觀察到自己的過錯:「……我們只有在開始對自己感到不滿時,才會誠摯地請求上帝的幫助。」因此,當犯下罪惡而感到歉疚時,應當直接向上帝懺悔,而不是像天主教徒那樣向神父懺悔。但其中有個關鍵的漏洞,加爾文認為,他的信徒「如果太過於痛苦,被自己的罪惡折磨,如果沒有別人的幫助就無法得救」,就可以尋求別人的幫助,把自己的罪惡講給別人聽,從而得到救贖。由於「善功」和「聖事」都不能用來解釋這種說法,信徒被引導著(用保羅·德蘭尼在《17世紀英國自傳》[britishautobiographyintheseventeenthcentury]中的話來說)「進入了一個複雜的甚至是迂迴的合理化過程,最後似乎總會得到一種半神秘化的保證——至少他是被選中的人」。描述這一過程的書能讓人們瞭解其中的玄妙,自然值得期待。說得更高尚一點,這樣的書對在人生旅途中前行的人也有幫助。
這種觀念由加爾文派在英國的主要闡釋者威廉·帕金斯(1558—1602)提出。在他廣為流傳的作品《金鍊》(thegoldenchain)中,帕金斯提出了一種個人救贖的方式,用歷史學家d.布魯斯·欣德馬什的話來說,這種方式「將為17世紀及以後的無數自傳提供架構」。帕金斯在演說中勸告他的讀者:「如果……你們想要獲得真正永恆的生命,首先要按照上帝的法度,嚴格地檢查自己以及自己的生命歷程。」
清教徒的自傳作品出現於17世紀初。這類自傳作品也就是我們如今所說的「皈依的故事」。不過這種型別直到17世紀中期才真正興起。當時,英國內戰導致審查制度放鬆,印刷成本也有所下降,而且近百種教派突然活躍起來:常見的有長老會、浸信會、貴格會,還有的教派聽起來就像是「英倫入侵」時搖滾樂隊的支派——巴羅派、掘地派、格林德萊頓派、馬格萊頓派、浮囂派和尋求派。這段時間裡,信徒們都認為基督即將重返塵世,因此他們紛紛出版了自己的故事。也正是因為這些信徒——蹄鐵匠、裁縫、農民、補鍋匠和傳教士這樣做了,回憶錄才得以進入不同的社會階層。
出版回憶錄最多的教派是公誼會,它的更廣為人知的名字是貴格會。追隨創始人喬治·福克斯的步伐,很多貴格會教徒保持著寫日記的習慣,記錄他們去祈禱會的行程、對信仰的堅持和對世間罪惡的觀察。福克斯說:「我11歲時就知道清心和正義,因為我孩提時就被教導保持純潔。」貴格會教徒的回憶錄往往有一種自視聖潔的特質,對現代讀者來說並沒有那麼大的吸引力。
理查德·諾伍德在1639年至1640年寫下的「懺悔」,既未假裝聖潔,也不平淡乏味。他一開頭就宣告:「耶穌基督降世是為拯救罪人,而我就是罪人之首。」諾伍德列舉了自己年輕時的過失,其中最值得一提的事發生在他15歲的時候:「我在一場舞臺劇中扮演一個女人的角色,內心受到了極大的觸動。如果上帝沒有阻止我的話,我可能就會那樣生活下去了。」(這件事可能發生於1605年,伊麗莎白一世時期的劇院在那時正值巔峰。)後來,他出海成了一名水手,參加了與荷蘭的戰爭。他還與天主教產生了千絲萬縷的聯絡,因此產生的罪惡感似乎還與一種性羞恥混雜在一起——他說自己苦於「一種夜間的病症,也就是人們所說的夢魘,後來越來越嚴重,沒有一天幸免,極少能徹夜安眠,非常痛苦,而且每次都會做噩夢,還會出現幻覺」。恰是在聖奧古斯丁的《懺悔錄》的幫助下,諾伍德最終加入了長老會,找到了獲得解救的方法,並且作為百慕大群島的開荒者之一,過完了富足的餘生。
而17世紀50年代和60年代的自傳就粗製濫造得多了,它們多以小冊子的形式呈現。在1660年的《迷途的羔羊》(thelostsheepfound)中,驚人的自我中心主義逐漸顯現,這從副書名(的一部分)中就可見一斑:「浪子游歷了許多有宗教信仰的國家,悲傷而疲憊地回到了故鄉。儘管先前犯下了種種過錯,違抗父命,但他還是受到了永恆的恩惠。而他所有的不論是正義還是邪惡的後代都被拋下,承受著永恆的痛苦……勞倫斯·克拉克斯頓著,他是天地萬物的創造者耶穌基督的唯一真正皈依的信使。」作者克拉克斯頓通常被稱作克拉克森,他確實在書中描寫了一場引人注目的宗教之旅。他一出生就加入了英格蘭國教會,後來轉而加入了長老會、獨立派、唯信仰論派和再洗禮派。成為一名再洗禮派教徒後,他因「在同一夜給六位赤裸的修女施行洗禮」被捕。據他記錄,法官對他說:「據說,你與最喜歡的那幾個人一起躺在水裡,但沒有進一步的動作。」他回答說:「顯然你不會像我這樣。雖然大家都在笑,但人天生就不太想在水中交配。」笑聲並沒有帶來好運,克拉克森和他的妻子被關進了監獄。被釋放後,克拉克森加入了另一個教派——尋求派,成了一名福音傳道者。他寫道:「我在一個小鎮上遇到了一位很有學問的少女,她被我的教義所感化,我和她睡了,那晚我過得好幸福,那個少女後來也深深地愛上了我。」克拉克森獨創性地把這種行為合理化:「一個人終將一直被罪行束縛,直到他犯下了這種罪行。」接著,他又加入了浮囂派,他的胡扯技能更上一層樓:「除非你能做到與任何一個女人同床共寢而不將之視為有罪,你做什麼都是有罪的……我像他們說的那樣,成為浮囂派首領,來我這兒尋求知識的大多是高尚的女人,她們後來把我的住所稱為總部。」他接下來的效忠物件(在此期間,他又被關了一小段時間)是巫術和秘術。顯然,他對浮囂派心灰意冷,繼而拋棄了一切信仰:「我堅信根本就沒有摩西、先知、基督或使徒,也沒有所謂的復活。我認為所謂的生於平凡而又變得無限偉大的上帝,不過就是海洋裡的一滴水、墳墓裡的一具腐屍罷了。」
這種明目張膽的無神論在17世紀的英國不太能站得住腳,而且,在作品結尾處,克拉克森重回基督教的懷抱,加入了馬格萊頓派。這個奇異的哈利·波特式的教派的名字來自創始人洛道威克·馬格萊頓,他們的教義也很奇異。馬格萊頓的回憶錄《聖靈見證的行為》(iid="99-a10f2a143af94a36a3f205a28719b9ef"theactsofthewitnessesofthespirit/i)在1699年出版,而他自己在一年前去世,享年89歲。這部作品稱,在1650年前後,馬格萊頓處於一次精神危機中,他的表親同時也是他做裁縫時的同伴約翰·裡夫對他說,「上帝告訴他,指派洛道威克·馬格萊頓當自己的代言人」。這足以讓他們成立一個教派了,並且他們在最終確定的教義裡宣稱,馬格萊頓和裡夫是「聖靈的兩位證人」——正如《啟示錄》中提到的那樣,上帝像普通人一樣,身高五六英尺,在距離大地約6英里的天堂裡生活,那兒星星和月亮與從地面上看到的差不多大。毫不奇怪的是,馬格萊頓屢次因褻瀆神明而被審判和定罪(裡夫於1658年去世)。他在被戴上木枷後寫道:「我被人群毆打,有人用土塊和狗屋裡的泥砸我,有人朝我扔壞掉的雞蛋和蘿蔔,還有人扔石頭打我,有的石頭有一磅重;他們還輪流從窗戶外面往下扔火把。」在結尾處,馬格萊頓這樣寫:「我盼望最後的審判,到那時,我和裡夫將審判我們在世時所有輕視我們、迫害我們的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