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錄 2012年的一次演講

想象一下,當二戰期間埃維裡克族因紐特人突然遇見一大群美國士兵來到自己的島嶼建造一個簡易機場時,他們會何等驚訝。那些士兵會表現出真正的實力,而不需要當地人的幫助。一夜之間,埃維裡克族因紐特人忽然淪為自己主場上的板凳球員。不久以後,他們便認識到自己其實只是世界上眾多人群裡的一小部分而已。對於強大的外來人而言,自己只不過是一個民族而已,是其他人獵奇的物件。所以,一個民族的確可以繼續自豪於自己的傳統習俗,但卻喪失了自豪感裡至關重要的一種信念,那就是處於世界中心地位的信念。

隨著處於隔絕狀態的民族越來越少,獨特的文化也在減少。世界的調色盤,曾經那樣豐富多彩,現在也開始變得蒼白起來,失去了異域色彩。那麼,關鍵的問題是,誰會對這樣的損失感到遺憾?隔絕的民族不會感到遺憾,因為他們對世界的認識沒有超出自己定居點的範圍。所以,我再問一次,誰才會對這樣的損失感到遺憾呢?我的答案是,西方的精英們才會。他們將世上的文化視為自己的財富。像博物館館長就是如此,他們隨時以警惕的目光守護著自己的收藏品,生怕遭遇任何損失,即使其中某些物品在當地人看來一文不值。除了博物館館長以外,還有一些精英人士,像人類學家、語言學家,也都傾向於將少數民族的文化和語言視為自己的財產、自己的財富。當他們呼籲著要去保護這些財富的時候,也部分是因為自己的研究所需,以此可以建立起個人的聲望,這些聲望都有賴於那些異國生活方式的持續存在。最後一點也是最重要的一點,文化的多樣性還受到了有錢遊客的青睞。有錢的遊客始終渴望享受琳琅滿目的土屋、服飾和舞蹈,所以,這些東西都需要儲存下來才行。

先進的社會與變革

先進的社會往往把民族性的社會與文化視為靜態的事物,並把其中的任何變革都看成是非本真的東西。然而,他們卻把自己文化裡的任何變革都看成一種積極的進步。歐洲、中國和印度就是典型的例子。它們都發生過翻天覆地的變革,廢除了不良的習俗:曾經在歐洲,即便是最輕微的罪行也會受到極其殘酷的懲罰;而在中國,女性纏足的習俗存在過上千年;而在印度,幾千年來一直存在著嚴格的種姓制度,它是該文明的核心。像中國、印度這樣的大型且複雜的文明,能拋棄根深蒂固的習俗而不損害文明的整體性,這實在是一件幸事。然而,對於小型民族文化來講,情況就不是這樣子了,失去了某種習俗,即便沒有太多的道德審美價值,都會造成一種難以彌補的損失。

現代性、自我的延伸與個人主義

拋卻惡俗是件好事,但美德與良俗一旦喪失了,還能重新找回來嗎?我想,不太可能,因為這樣做就需要恢復整個生活方式才行。例如,倘若埃維裡克族因紐特人喪失了一貫的狩獵方式,那麼他們還能在面對困難和危險的時候重拾一貫的堅韌品格嗎?或者,從更廣的範圍來看,當西方世界的物質基礎已經變得面目全非的時候,它如何才能夠重新恢復忠誠的騎士精神,這一曾經有過的美德呢?然而,在現代,我們可以看到,因為有一些歷史學家、歷史小說家、考古學家和語言學家,哦,對了,還有電影導演們,特別是那些致力於準確刻畫歷史的電影導演的努力,曾經的歲月才可以重新構想出來,甚至部分恢復出來。例如,刻畫19世紀波士頓的場景裡要準確使用愛爾蘭的土腔,或者,拿破崙軍隊裡士兵制服的裁剪方式一定要正確。這些學者和藝術家讓我們可以重新想象我們的自我,超越「我們是誰」的藩籬,延伸至我們本來可以成為的樣子。這意味著,即使整個民族的生活方式無法重建,但作為個人,我們在一定程度上也能在當下重新去體驗過去秉承的美德。

從文化所定義的自我,轉變為有著多種模式的易變自我——包括從過去、現在甚至是構想出來的未來模式裡進行選擇,這就是人類轉入現代性與個人主義的關鍵一步。少數民族,即使知道這條路,也不願走上這條路。而社會精英們卻常常鼓勵少數民族,告訴他們說,他們的價值觀與實踐都足以帶來自我價值感。而結果呢?無論少數民族曾經有過怎樣的自信,在面對現代性的時候,這種價值感都會變得難以捉摸,因為這取決於他們是否處於世界的中心地位。而為了能在一定程度上重新獲得這樣的中心感,少數民族必須感到自己擁有某些東西,這些東西能提高世界各地的人類尊嚴與價值才行,而不光是擁有一些能展演自己的特色習俗和節慶活動,招攬一下游客而已。正如我們所見到的,西方社會在奔向現代化的過程中,已經失去了某些傳統的道德價值觀。而讓這些價值觀復興,不僅有利於西方,還有利於受到西方侵害的其他人。那麼,少數民族體現自身貢獻的方式,就可以是去勸告那些先進社會里的人們,要尊重一切生物和賴以生存的自然資源。就像埃維裡克族因紐特人這樣的群體也可以通過在極端的身體脅迫下體現出勇氣和堅韌的美德來做出自己的貢獻。更一般地講,這種堅韌的生活態度,雖然承認生活的可能性,但也能讓人看到其中無法改變的侷限性。而在幫助這些價值觀與美德不斷復興的過程中,可以說,這時候,少數民族才是西方人的老師,即便少數民族依舊生活在西方的陰影下,即使他們傳授的經驗被許多人忽視,他們依然能夠重新獲得一種中心感。

而至於個人主義,我認為,現代性總是將人當作一種獨一無二的實體來看待,而不是某個群體裡的一員。傳統社群裡普遍使用的人稱複數「我們」分解成了現代生活裡的人稱單數「我」。每個「我」都是單一的,都有可能超越性別、膚色、國籍和文化等普遍的身份標記。當然,現代性還沒有把我們帶到那麼遠的地方,使我們能徹底擺脫地方之根的約束,因為我們依舊會認同自己是埃維裡克族因紐特人、納瓦霍人、美國人或中國人。儘管我們已經體現得很個人主義、很世界主義了,但在一些重要的層面上,我們依然具有民族性。而這在一定程度上也是很自然的結果,因為我們都不可避免地出生在某種文化裡,在母親身邊學著成為某種特定的人。然而,我們的根性與早期的經歷,也就是,我們的文化和成長經歷,並不能束縛我們。相反,它們是我們的起點,從此出發,我們便可以成為自己想成為的那種人。在傳統的民族共同體裡,人類個體的生命路徑是從家庭走向民族,而在現代社會里,通往成熟的道路會走得更遠一些,也就是說,會從民族進一步走向宇宙,換言之,從爐臺走向世界。而這樣的能力,是我們人類所固有的。如何證明這一點呢?

像世界主義者一樣的小孩子

我們可以在小孩子那裡找到證據。在五六歲時,小孩子的想象世界已經遠遠超出了他們直接經驗的範圍。那樣的世界生動而奇幻,很容易去擁抱那些遙遠而奇異的事物。美國的小孩會看到床底下的怪物、天空中的飛碟、沙箱裡的恐龍、浴缸裡的潛水艇和月光下的仙子。而世上其他地方的孩子也會通過另外的方式激發出想象力,他們看到和夢想出來的事物也肯定是生動離奇的。此外,似乎所有的孩童都有一個共同點,那就是他們對世界的興趣並不是從家庭延伸到社群,再到城鎮,最後從城鎮往更遠的地方依次延伸出去。相反,他們的興趣會跳過中間尺度的區域。所以,當美國的孩子長得更大一些的時候,他們的興趣會從家庭延伸到社群,但卻會跳過城鎮和縣城,在他們眼裡,這些地理環境都是很無聊的。他們會直接去關注世界上更遙遠、更具異國特色的地方。更形象地說,他們會跳過當地牧場裡的奶牛,去關注動物園裡的大象,會覺得中國的長城比鎮上的水塔更有吸引力。簡而言之,他們會直接飛躍到想象力的領域裡去。

到7歲左右,當孩子們渴望被集體接納的時候,心理格局就開始變小了。為了被接納,他們放棄了與想象出來的朋友交談時發明的豐富詞彙,也放棄了他們幻想出來的世界,轉而參與到同齡群體裡以最低的共同準則建立起來的活動當中。也正是在這個階段,孩童才正式步入了成年人的世界。會持續多年的這一過程被稱為「文化適應」(acculturation),它還會伴隨著不斷成熟的生理過程,最終的結果就是個性的衰減,因為文化的適應與成熟意味著要成為某種型別的男性或女性。然而,當環境允許的時候,有些人也總有可能去超越社會強加的各種型別。因為從生物學上來講,人與人是不同的,而這樣的差異是其他物種成員相互間的差異所無法相比的。同時,每個人的生物獨特性越強,就越有可能超越這個世界已經積累起來的知識和智慧。從這一點來看,某個人就會選擇去超越公共的要求,成為他想要的自我,以滿足他自己最深的需要和最高的渴望。

個體的命運

正如我在這次演講開始的時候所承認的那樣,出於宗教或形而上學的原因,我重視人類的個體遠遠超過重視群體。但在我看來,還有一個更簡單的可衡量的標準,那就是持續時間的長短,以及在持續時間之內所能取得的成就。一個共同體可以持續數百年而不發生任何變化。相比之下,一個人,即使在短暫的生命裡,也可能出現巨大的變化。這樣的變化往往出現在他能接觸到過去和現在的人類同胞最優秀的成果的時候,無論這些成果是知識領域的還是道德領域的。儘管這聽起來非常不切實際,但它依然是西方文明的理想所在。該理想承認這樣一種觀念,也就是,每個人都是按照上帝的形象創造的,而且,無論人是多麼模糊地在反映著上帝的榮耀,他們都能變得完美起來。

最後,我要提及一個事件,在我看來,這個事件表明我們已經偏離這個理想有多麼遙遠,所以,重提這一理想是多麼重要,哪怕只是為了制衡一下人類那些低階、世俗的唯物觀念。1972年,有一個瘋子進入聖彼得大教堂,輕微地損壞了米開朗基羅的雕塑傑作《聖母憐子》。他鑿碎了聖母的眉毛。世界為此驚呆了。各地的頭版頭條都在報道這件事,就像在抗議同一天裡,在越南喪生了數十名士兵一樣。這兩件事有什麼區別嗎?區別在於,我們常常覺得《聖母憐子》是件不可替代的藝術作品,是獨一無二的。而士兵呢,他們都差不多,數量也豐富,很容易被替代。但是,真正不可替代的其實並不是大理石雕像,而是那些有血有肉計程車兵,因為他們的價值是由上帝來背書的。倘若,這一信仰還存留了少許,倘若宇宙依然有著秩序之美,那麼,把一個男人或女人的理想侷限於爐臺就是不合理的;倘若,天空依然是崇高的,那麼,把他們的視線侷限於大地也是不合理的;倘若,男男女女的靈魂裡依然銘刻著普遍而神聖的道德律,那麼,把他們的道德限制在所屬的共同體裡,同樣是不合理的。

演講後的思考

在今天這個世俗的時代裡,個人主義只剩下了一個意義,那就是,消極的自我中心。但這種意義卻與我的觀念相左。我認為,每個人都是為著智力的啟蒙和道德的完善而生的。這似乎是一個不可能實現的呼召。然而,耶穌不僅對少數功成名就者發出了這樣的呼召,也在他的登山寶訓中對群眾發出了這樣的呼召。

「你們聽見有話說:‘當愛你的鄰舍,恨你的仇敵。’只是我告訴你們,要愛你們的仇敵,為那逼迫你們的禱告。這樣,就可以作你們天父的兒子;因為他叫日頭照好人,也照歹人;降雨給義人,也給不義的人。」(《馬太福音》5:43—45)

這些話在我聽來彷彿是對道德完美主義和知識普世主義的呼籲。當我們大多數人都還只是相當普通的人的時候,這些話有什麼意義呢?但問題卻在於,我們真的就只是這麼普普通通的人嗎?在夏威夷大學的這場講座開始的時候,我承認這一觀點有它的宗教基礎,但我卻沒有明說它究竟是什麼,因為如果我說了,大多數聽眾都會離開。那麼,現在我想說,它的宗教基礎在於:「世界上並沒有所謂的普通人。每天和你說話的人其實都是靈魂不死的人。相反,國家、文化、藝術、文明,這些東西才是有死的,它們的生命對於我們而言,就像跳蚤的生命一樣。但是,和我們一起開玩笑、一起工作、結婚,也被我們冷落了、剝削了的人其實都是靈魂不死的人。而在這些人裡面,有的人是不滅的驚悚,有的人是不朽的輝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