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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使用的這些照片對我自己而言是一樁麻煩事,因為它們直接觸及我的性格,以及性格里的缺點。是不是因為我也像林登·貝恩斯·約翰遜(lyndonbainesjohnson)那樣讓整個國家變得喜出風頭,從而難免瑕瑜互見?我完全無法判斷,因為如果這本自傳只是為了誠懇——儘管不可能做到每個細節都準確無誤,但至少在態度上是誠懇的——那就會變成一本懺悔錄。而從另一個方面講,作為我們那個時代的人,把自己全然暴露於公眾的視野也不符合我的性格。所以,我打算以迂迴曲折的方式來解決眼下的困境,那就是,我將會藉助別人的誠懇和善言來彌補自己在這方面的不足。看,白璧上的瑕疵已經開始顯露出來了!
膽小懦弱與不善言辭並不是我喜歡沉默的唯一原因。甚至,當我感到自己最親密無間、最痛徹心扉,和一些不受社會認可的情感及慾望被其他人知道的時候,也能體會到自己同他們產生的一種聯絡。我並不是孤立地在世上活著。當我遇到一些孤獨無依的境況時,就會告訴自己:「我完全可以立刻跑到一座圖書館裡,去找一個安身之地。」這樣的信心源於長期的經驗。志同道合的靈魂——其實也是我內裡的各種「自我」——往往會出現在你意想不到的一些書中。若能發現這樣的靈魂,在文科教育裡就算是一項最大的收穫了。當我引經據典時,並不是為了炫耀自己的書本知識有多豐富,因為那樣只會讓人嘲笑我已經老朽,相反,這樣做只是為了讓自己能夠沐浴在志同道合的陌生人的思想裡。
先談談公平和正義。人在童年時期都想要得到公平。大約在5歲時,我得到了一支鉛筆和一個小小的筆記本。那時候我不會寫字,卻假裝著寫寫畫畫。有一天,一位叔叔看見我正在潦草地塗寫著什麼,便湊過身來瞧,我便遞給他看。他問道:「這些小叉叉都是些什麼啊?」我生氣地回答說:「我哥哥每欺負我一次,我就打個叉。」叔叔並沒有笑,而是對我講,我不該把自己的負面情緒都存放起來,而是應該試著忘記它們。如果不能忘記的話,就應該當面同哥哥講清楚自己的感受。現在回想起來,我覺得,那位叔叔給我上了很重要的一課,是關於道德和公平的一課。我記在了心裡,又開始強烈地想要知道自己應付出的究竟是什麼。
我努力做出好的表現,甚至努力去做到不自私自利。但是,就算我是出於好意,哪怕稍稍違背了父母的意願,都會遭到訓斥,所以在心裡生出了不理智的怨恨來。我大約15歲的時候,全家住在倫敦,母親因患流感臥病在床。我同父親、兄弟、姐妹都圍坐在她身旁。那一刻,我想到一個好主意,就是去地下室的廚房給母親端一些麵包和茶水來。我倒了一杯茶,把麵包切成薄片,抹上黃油,然後冒失地直接用手拿著走過去,沒有用托盤。為了騰出手來開門,我把餐具夾在腋下。父親看見後,劈頭蓋臉就是一通批評,因為我這種做法很不衛生。可憐的父親啊!他完全沒有想到因為這樣一件芝麻小事大發雷霆,會造成我永久的心靈創傷——儘管當時他只是在我手腕上輕輕打了一巴掌,說不定還是我「罪有應得」的。但這給我的青春期蒙上了一層酸楚。也就是說,哪怕沒有驚天動地的災禍,日常生活裡也充滿了混亂、失望和不公平。
小孩子能夠很敏銳地意識到自己的尊嚴,也格外以自我為中心,而這兩者是相輔相成的。他們怎麼可以那樣對待我呢!為什麼我分到的東西總是最少的?道德教育往往勸誡小孩不要自私自利,而要多多為他人著想,多承擔社會責任,而其最終目的,則是要實現一種不具有人格性的公平和公正。父親一直在給我們灌輸公平公正的價值觀,認為這是中國人的傳統價值觀。但是,他卻又常常借用美國的平等、民主概念來不斷重申這些觀念。和印度的種姓制不同,中國的社會階層不是固定的。知識分子位於士農工商四個階層的頂端,但知識分子顯然不是世襲的,他們通過自己的努力奮鬥才獲得高位,而且任何人都可以通過奮鬥成為知識分子。至少,在我還很小的時候,大人都是這麼教育的。我們小時候聽的故事從來都不會是布衣如何變成了富翁之類,因為商人畢竟在最低的階層——所以是天理不容的!當然,也不可能是樵夫如何變成了總統之類,因為中國人認為政治和軍事權力不足以享傳家之久。所以我們常聽的故事都是放牛娃如何變成了名士。
但從原則上講,那時候的中國社會還是盛行階級劃分和階級意識的。人們可以買賣女孩做用人——和當奴隸差不多,儘管這樣不合法。和世界上其他地方一樣,有錢人可以是窮人的主子。父親和那群受過良好教育的人們以身作則地同這些不平等、不公義作鬥爭。而我們這些小孩子卻又時常以一種浪漫主義的心態羨慕著那些農村出身的孩子,他們雖衣衫襤褸,卻遮擋不住身上顯露出來的智慧與抱負。在我父母那個年代,人們會收養出身卑微但天賦極佳的孩子——無論正式還是非正式的,都不是什麼稀罕事。有時,當我發現父母很欣賞我心中的抱負時,就會立馬鑽進自己的幻想裡去。而這類幻想並不是什麼流浪的王子錯被普通人家撫養長大的故事,而是一個出身卑微的孩子,身上的卓越天賦還未被人知曉的故事。
20世紀50年代,美國的中產階級很少關注外部世界難以調和的種族歧視。那時候,我也能感受到這樣的現象,不僅是因為我身為一名中國人遭遇的嚴重歧視,還在於我作為一名新來者常以一種新奇的眼光去看待這個國家。1956年到1958年間,我在布盧明頓的印第安納大學任教,能看出班裡的學生們和那些在石材加工廠裡上班的年輕人生活在不同的世界裡。我能明顯感受到他們兩個群體的對抗,而這樣的對抗也在電影《告別昨日》(breakingaway)裡以藝術的方式表達了出來。
大學裡,有些群體看起來華貴闊綽,而另一些群體就是小康水平或者僅僅是過得下去。讀者或許瞭解頂尖大學裡的各學院之間的窮富差別,根據不同的基金會、贊助商和持有的財產而不同,學生們與之類似。讀過伊夫林·沃(evelynwaugh)的書之後,我本以為在牛津大學會見到勢利小人,結果並沒有。出乎意料的是,在美國西部的州立大學裡,我卻見到了。布盧明頓在我眼裡就是一個典型的階級隔離的地方,因為參與相關事情的都是白人,而且幾乎都是男性。
1958年,我離開布盧明頓去了芝加哥,住在當地的一所國際公寓裡,同時也一直在關注性別和種族造成的美國階級差異。在國際公寓裡,男生和女生住在彼此分隔的兩側。他們只能每週一次在特定的時間裡相互拜訪一下。每當即將拜訪之際,男生們都會趕緊衝個澡,赤裸著身子在樓道里衝來跑去,到處迴響著房門開開關關的砰砰聲,他們還故意裝出一副擔心被女友撞見自己赤身裸體而慌慌張張的模樣,真是虛偽至極(我心裡這樣覺得)。因為他們是不可能在女傭面前產生一丁點兒赤著身子招搖過市的念頭的。女傭,特別是黑人女傭,也完全不可能出現在白人男學生的面前。當我向幾位美國熟人提到這種行為差異時,他們先是表現出不理解,然後是尷尬,之後又是厭惡,因為他們覺得我的觀察實在是低俗。
對於社會上的這種偏見和不公,我只是感到憤怒,但沒有采取任何行動。當20世紀60年代掀起民權運動的時候,我才完全融入了美國社會,開始感到自己應該有所作為了——我應該參加一些抗議組織才對。但我的行動又一次在想法面前止步了。無精打采和膽小怯懦肯定是其中的原因,但也不止於這兩種原因。因為當抗議變成了時尚,操縱桿變成了筆桿子和演講術,而非群情激奮的示威者時,我只能剋制自己了。甚至,當搞地理學的人也開始寫書撰文直指社會的不公正時,我還是保持著剋制的態度。他們寫的東西一開始是針對勞工階級,之後又指向了女性和少數族裔,最後是同性戀,所以,他們是跟著社會的潮流在走。儘管他們在鬥爭技巧上無可指摘,但我看出了他們內在的不成熟。他們會把這個世界分成好人和壞人兩種人。那些沒有權力的人——勞工、婦女、少數族裔、同性戀——都是好人;而那些掌握過多權力的人——統治階級,像資本家、神職人員、白人和異性戀——則都是壞人。我和身邊的地理學者都同樣痛恨不公不義。當自己遭遇不公正的時候,也會變得十分敏感,當看見別人深陷其中的時候,也會義憤填膺。當兩種觀念、群體、意識形態發生衝突的時候,我也總是會去同情弱勢的一方,就像水往低處流那麼自然——這是西蒙娜·薇依(simoneweil)的一個比喻,我很喜歡這個比喻,也喜歡她凡事追求公正的性格,正如她所說:「要從勝利者的陣營裡逃脫出來。」對我而言,只要開始身陷勝利者的誇耀和奉承的囹圄,也就是想要逃脫出來之時;除非這樣的勝利是一種自然而然的歡樂,就像擁躉們慶祝自己的球隊獲勝時一樣,我才能坦然接受。
我沒有像20世紀70年代的地理學家那樣投入社會公正的戰鬥,悲觀主義是原因之一。相比於無精打采和膽小怯懦,悲觀主義並不見得是個更好的藉口——但我也不是為了找藉口——而是真實的原因所在。之所以會對社會公正報以悲觀主義的態度,是因為我常常關注生理上的不平等。生理上的不平等,也就是生理天賦的不平等,會持續地造成每個人在自己和在他人眼裡的不平等。
但我為何(從小就)會尤其關注這一點呢?這還得歸功於中國文化的影響。我的父母可以不加掩飾地表現出重男輕女的偏見。而這樣的偏見,儘管是不平等的,卻沒有讓我感到多麼苦惱,因為在我眼裡,這只是一種社會習俗而已,可以理所當然地持續下去,儘管社會已經變得越來越不像過去那樣需要依靠男性的力量才能獲取安全與成功。另外的偏見則顯得更加根深蒂固,比如,人們會自然而然地去喜愛生機活力,厭惡軟弱無力;喜愛勇往直前,厭惡膽小怕事;喜愛聰明伶俐,厭惡愚笨無知;喜愛美麗高潔,厭惡醜陋粗俗。這些相對事物裡的前一項又常常帶著變革性的力量。這些不均衡的對子,還附加著精神和道德上的價值。聖人往往是富有生機活力的。勇氣代表著道德的力量,而不僅僅是身體的強壯而已,因為僅有身體的強壯常會顯得愚勇。善良的人不一定聰明伶俐,但這並不代表他不具備道德上的洞見和智慧,精神的強大也同樣是心靈的一種品質;相反,邪惡之徒往往是狹隘且愚蠢的。
長大以後,我發現那些長得漂亮伶俐的孩子們每天都能得到更多的微笑、點頭和讚許,而不再像過去那樣得不到任何表示了。所以,他們不僅得到了天賜的饋贈,還得到了社會的饋贈。這簡直太不公平了,但卻又是命中註定的,就像後來我聽見耶穌說的一句頗難理解的話一樣:「凡有的,還要加給他,叫他有餘;凡沒有的,連他所有的,也要奪去。」(《馬太福音》13:12)人類有能力,且已經向著生理的不平等宣戰。被啟蒙的家長們會更加關注天賦較差的孩子以彌補不足,而被啟蒙的社會則會慷慨地資助那些身體和精神負擔過重的人。甚至在資本主義的美國,在這樣一個崇尚自由競爭、適者生存的國家,資源也被大量消耗在了公立學校裡那些遲緩愚鈍、自暴自棄、多動調皮的孩子身上,只有很少一部分資源用於培養有天賦的孩子。歐洲的福利制度是很有名的,但卻又恰恰是美國才會把金錢投在建設供殘疾人使用的無障礙設施上。似乎,美國更加在意的是要去彌補生理上的缺陷,而不是社會上的缺陷,因為很多人認為相比於後者,生理上的缺陷才更像是命運的打擊。然而,依然存在著一個揮之不去的疑惑:窮人之所以貧窮,是因為他們懶惰?
當然,在我很小的時候,雖不知有什麼方法可以彌補人類的先天缺陷,但人在後天還是可以努力改進的。比如,醜陋的人可以經過打扮變得長相平平,遲緩的頭腦、笨拙的四肢可以經過訓練變得具備一定的能力。但在如此差的先天基礎上,一個人也不太可能體會到生命的圓滿活力,體驗不到別人和自己眼裡的卓越人生,也就是說,不太可能像鳥兒一樣自由地飛翔起來。
像我這樣的中產家庭,受到西方價值觀念的影響,不會覺得好看的長相是一種優勢,更不會覺得男孩比女孩更有決定性的優勢。我在任何時候都不會擔心這兩點。起碼,我還算是一個長得不錯的男孩。此外,我的性格也容易受到別人的歡迎。但我能感受到,最明顯的缺陷是思維的敏捷性。之所以能感受到它,並不是因為我懷疑自己缺乏思維的敏捷性,而是因為中產家庭往往會不加掩飾地特別重視這一點。
應該是在5歲那年,我父親讓我做算術題。我自信滿滿地把答案遞到他面前,他念叨著:「這題沒做對,第二題也不對……第三題對了,第四題第五題也做對了。五道題對了三道,還不錯吧!」但我卻哭了起來,因為靠這種平平的成績,將來肯定當不了工程師,而我父親期待著兒子將來能成為一名工程師。出於某些原因,父親始終不讓我忘記這件事,甚至還不停地和身邊的朋友聊起這件事。在我長大以後,他還經常在我面前提起這件事。他只是覺得很有趣而已,但萬萬沒想到「五中三」在我看來是何等丟臉的事,最後它就像狗皮膏藥一樣貼在了我身上,揮之不去。
後來,我逐漸意識到,儘管自己可能一直都不擅長數學,但在好老師的幫助下,加上勤於練習,也是能做好算術題的。二十年後的1958年,我到芝加哥大學做統計學博士後專案(是的,是統計學,不是地理學),這算是對我數學功底的一次考驗了吧。我身邊都是一群數學奇才,其中有些人還是正讀高中的十幾歲孩子,但他們已經通過了特別的安排在大學裡進修本科課程。在他們中間,我覺得自己真是一個十足的笨蛋。因為自己的數學基礎很差,所以,我應該早點認識到這一點才對,而不是幻想著以這麼差的基礎去弄一個什麼博士後。更讓我自慚形穢的是,在機率這種不需要太多知識和技能鋪墊、只需要天生智力因素的課程上,我也一無是處。數理統計對我來說太難了,所以我轉到了較低階別的課程裡,其中只需要掌握高中水平的代數和幾何就可以了。在那裡,公式都寫成展開式,也就是一個求和符號後邊跟著一大段,其實用微積分的形式寫成一行就夠了。我可以按照展開式一步一步地計算,哪怕完全理解不了它所傳達出來的資訊。這導致我最後得出一個結論,不管在哪兒,倘若在一個社會里,數學是成為一個負責任的公民的前提條件,那我就肯定是那個被永久剝奪了公民資格的人——難道我們不正在向那樣的社會邁進嗎?沒有一個善意的社會能糾正這種錯誤。
我在大學裡任教超過了四十年。可每當走進教室時,都會先入為主地以為學生們已經做好了充分的預習準備,天資都一樣聰慧。但到了期中考試,才會驚訝地發現根本不是這麼一回事。如果說沒有好好備考是考不好的原因,我不會太過於驚訝,因為老師們都會勸勉學生迎難而上的。倘若學生是對課程缺乏興趣的話,我也不會太驚訝,因為他們可以選擇自己感興趣的課程,發揮自己的特長。而我接受不了,也是不斷面對著的明顯事實卻是——學生的天資存在著明顯的差異。每次上大課的時候,我都會遇到那麼一小撮從來不缺席的學生,認真聽課,努力完成每次作業,但到最後只能拿個及格成績。他們跑過來問我:「我要怎麼做才能得優秀呢?」我卻只能含糊地應對著,因為對他們說實話是很殘忍的,比方說:「你應該投胎到更聰明的父母家裡。」他們交上來的作業其實也不算太差,只是相當一般:每句話、每個思想都是平庸老套。當然,聰穎的學生寫的作業也可能只是將將及格。原因很明顯,他們沒有好好寫作業,只想憑著天賦來做事情,然而失敗了。但問題卻在於,那些聰明學生的天資體現在了作業裡那些令人愉快的詞句轉折和大膽的比喻裡(或許比喻得不那麼貼切),拋開成績不談,這樣的天資都超過了平庸學生付出的最大努力。
生命力是一種天賦,一些人多,一些人少。智力也是一種生命力。當然,偉大的科學家、文學家都具備超凡的思想,但他們的思想並不是裝在頭腦裡的一臺精密儀器,而是一股原始的力量——人性的潛質——充滿了整個身體。c.p.斯諾(c.p.snow)記得愛因斯坦在新澤西州從海水裡游上岸的時候,看起來就像一位金色的神祇。而雨果、巴爾扎克、愛默生、惠特曼,甚至狄更斯這樣的文學家看起來也比一般人更加卓越,擁有非凡的力量與抱負。濟慈(keats)英年早逝,有時仿若無縛雞之力,但他卻實實在在是一個滿盈著生命力的人,體現在了他的表情、姿態和言辭上,也表現在了他的作品上,像書信和詩歌。
有時候,我不是特別明白生命力對一個人的成就有著怎樣的意義,但當我閱讀阿爾弗雷德·羅素·華萊士(alfredrusselwallace)兩卷本的自傳時,就真的領悟到了。之後,我在印第安納州得到了第一份工作,覺得自己和他很像,作為一名初出茅廬的地理學者,被自己的前輩所吸引。但在接下來的日子裡,我的工作卻和動植物的分佈或「華萊士線」沒有任何關係。而正是這樣的事情導致了華萊士兩兄弟截然不同的命運。阿爾弗雷德·華萊士用了四年半的時光(1848—1852)在亞馬遜盆地「鑽研昆蟲的奇特生命」。他弟弟赫伯特·華萊士(herbertwallace)在1849年也加入其中,想看看自己是否也能從事自然史的研究工作,但在此過程中,他卻越來越絕望。他之前也幹過很多工作,但卻從未熱愛過任何一份工作。在熱帶地區幹了一年後,他又認定,研究自然不是自己的使命之所在。阿爾弗雷德·華萊士記述道:「他對昆蟲和鳥類不感興趣,也不願培養興趣,這條路,他是走不下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