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暗最終籠罩了大地,在耳邊吹打一整天的風也停了。我感覺到一種沉默,雖然它一開始讓人感到安慰,但隨著時間的流逝,這種沉默變成了一種巨大的、越來越令人感到壓抑的存在。我試圖給大衛講一個鬼故事,是很久以前發生在中國的鬼故事,來打破沉默。為什麼是鬼故事?首先是因為,這附近有一座鬼城,雖然我們現在從宿營地裡望不見它,但它就在那兒。早些時候,我還去過它廢棄的商店和房屋,陰森恐怖,似乎在任何時刻,我都能不經意地在某條街巷處撞見一名礦工的鬼魂,或者在某間還保持著原貌的小店裡,撞見一名中國洗衣工的鬼魂。至於為什麼我會從那麼多的鬼故事裡偏偏挑中這個故事來講,原因也是深層次的。如今我甚至相信,這也是必然的,因為我和大衛的友誼正在加深。與他日夜相伴,就會有這樣的事情發生。這層關係帶給了我滿足感,但同樣也引起了不安----幾乎所有到達一定深度的人際關係都會同時體現出這二者。為什麼?是我有什麼問題嗎?這個鬼故事本身就給出了答案。我差不多是這樣講給他聽的:
從前有兩個學生,一個姓王一個姓魏,從小一起長大,形影不離。有一年夏天,他們想趁著假期到紫金山的石灰岩洞穴裡探訪一番。晴朗的日子裡,從學校就能清晰地眺望這座山,步行一天就能到達。那天一早,他們便出發了,但隨後在途中迷失了方向,夜幕降臨時還沒到達目的地。他們發現自己在山巒和谷地間游來轉去。夜深了,再往前走已不大可能。他們開始尋找棲身之處,最後,躲進了一個窪地裡。魏生本想再走遠一點,不願待在窪地裡過夜,但原因他卻說不出口,因為那附近都是亂葬崗。
王生是那種隨遇而安的人,沒一會兒的工夫就已鼾聲四起了。但是,魏生卻睡不著,躺在地上輾轉反側,望著月亮在天上的位置變化,盤算著時間過去了多久。忽然,他想去解手,但深夜裡寒風習習,他狠狠下定決心,才從地上爬了起來。他走出去幾步,或者說,他覺得自己好像只走出去了幾步遠,來到窪地的邊緣處。小解以後,他如釋重負,覺得只要回到被窩裡就能睡上一覺,並釋然地笑了。他繞過一座小丘,本以為能看到棲身的地方,但是沒有。他繞過了一座山丘,又是一座山丘,開始變得焦躁不安了。他其實可以喊叫的,那樣,王生一定能聽得見。然而,他並沒有喊叫,萬一這一喊,有別人答應了呢?
魏生不敢再東走西竄了,他已完全迷失了方向,所以最好不要再輕舉妄動。他試著緩緩地、均勻地喘著氣,平復一下心神,畢竟目前還沒有遇到什麼危險。他站在原地環顧四周,看到遠處有燈火在閃爍。那又是一個陌生的地方,但也總比困在原地要強。他朝著亮光走去,每到坡底,光就消失,而每到坡頂,光又出現。最終,他來到一個破舊的農家院落,只有一間屋子裡閃著燈。魏生走到那扇亮著燈的窗子外朝裡瞅去,只見一個老嫗背對著窗戶坐在凳子上,在鏡前梳理那長長的白髮。她的動作遲緩笨拙,很難伸手摸到後腦勺。最後,她深深嘆了口氣,乾脆把胳膊舉到頭上,把頭取了下來,放在身前,輕輕鬆鬆地梳了起來。
魏生被嚇得動彈不得,雙手彷彿粘在了窗臺上,腳也彷彿粘在了地上。終於,他還是猛然抽身,掙脫了恐懼的束縛,撒腿就跑。他深一腳淺一腳,跌跌撞撞地奔跑在山路上,摔倒又爬起來,反反覆覆地摔倒。他不知道自己要往哪裡跑,也顧不上辨認方向。最後,他終於在一個丘頂上停了下來,氣喘吁吁,忽然見到前方有個山谷,對,正是那個熟悉的山谷!谷底那塊黑乎乎的地方一定是王生所在的窪地!他衝下山坡。但在接近那個熟睡的人影時,他卻放慢了腳步。"等一下,"他心裡想著,"會不會是我自己疑神疑鬼?"眼前這個人和那床皺巴巴的被褥看起來是如此真實,相比之下,先前那個無頭女人卻越來越像一場正在消散的噩夢。如果這時候王生知道我有多害怕的話,肯定會取笑我的。然而,魏生卻根本沒法平靜下來。他待了一會兒後,不情願地推了推王生。王生醒來,睡眼惺忪地問道:"你怎麼了?臉色這麼差!"
魏生說:"我睡不著,實在想不通,想不通!"他儘量壓抑著心底的恐懼,又把剛才的經歷輕描淡寫地講述了一遍。講完之後,他又向朋友道歉,因為剛才吵醒了他。王生卻更輕描淡寫地回答說:"哦,有什麼好奇怪的?"然後若無其事地把自己的頭拿了下來。
故事講完,夜空中飄著寒意。大衛聽後,把酒杯放在一塊石頭上,慢慢把雙手靠到頭上。我很寬慰地覺著,他這個姿勢似乎打破了取頭的魔咒。看來,眼前的現實是多麼可靠和令人安心啊!
1954年,我完成了論文的實地調查工作。1962年,我再次與大衛合作,這次是在新墨西哥州。1959年後,我一直在那裡教書。自從在亞利桑那州第一次見到大衛後,我的生活狀態幾乎一成不變。我依舊是單身。唯一的變化,也可以說是進步,就是從一名研究生變成了教師行列裡的一名新人。而大衛已經結婚了,還生下了兩個女兒,到哪兒都會帶著家人。我們又續上了友情,繼續發展著對荒漠的共同興趣。但我還是注意到了一些不同點,那是一種不對稱性。當我們第一次見面時,我們都是兩個獨立的個體,而第二次見面時,情況就不一樣了。當他跟我說話的時候,我還是曾經的我,但我面對的卻是一個更為宏大的人格。如今的大衛,比我之前認識的,在人格上更廣闊,更難以準確捉摸。因為在原先那個大衛的身上新增了其他的自我----更好的自我(就像老人們常說的那樣),以及未來的自我,也就是他的孩子們。甚至當我和他單獨交談時,都能感覺到,除了一些專業知識以外,他在思考事物的時候,在考慮投入多少時間和精力之前,都會考慮一些額外的因素,所以無法給出一個準確的預期來。所以,我們再也不能來一場說走就走的旅行了。
當然,我們還是會一起去到野外做考察。如果一個地方風景優美,或者有一段不尋常的歷史,他的家人也會跟來。新墨西哥州西北部的查科峽谷(chacocanyon)是一個著名的歷史遺蹟。峽谷的地面上有很多大型多層建築的廢墟,其歷史可以追溯到13世紀。我們各自駕駛一輛汽車從阿爾伯克基出發。我開著我的小卡車帶路,大衛開著他嶄新的英國小轎車跟隨著。我們沿著里奧格蘭德河谷(riograndevalley)一路行駛,然後沿著里奧查馬河(riochama)穿過聖胡安山脈(sanjuanmountains)進入一片高原。再往前走就是我們當天預設的宿營地,即一個叫古巴(cuba)的小鎮。我們計劃入住當地的一家汽車旅館,第二天早上出發去查科峽谷。當我們開車行駛在通往裡奧查馬河谷的土路上時,已是黃昏時分。或許是大衛覺得自己認路,沒必要跟在我後面;也可能是因為孩子們那時候都需要照顧。我想是出於這些原因。後方傳來一聲鳴笛,隨後,大衛的車捲起塵土超過了我。我不想被甩得太遠,所以也加大了油門。但我的卡車顯然在速度上比不過他們。最後,我們之間的距離越拉越大,不久,在我眼前剩下的,就只是揚起的塵土了,到最後,連塵土都看不見了。我便陷入了一片孤獨的陰影裡。
1962年的時候我31歲----以學術生涯的標準來衡量,我還顯得很年輕。更重要的是,我仍然抱有無限的熱情想與這個世界搏鬥一番。相比于思考的樂趣和取得進步的信念而言,社會的要求、生理的需求和其他方面的誘惑都被我拋諸腦後了。我獨自生活工作,很少覺得孤獨。而我也從來不覺著,從社會的角度來看的話,我的生活可能顯得相當可悲,既無家人,也無密友。在里奧查馬土路上發生的事就是生動的體現。當我努力追趕哈里斯一家的時候,第一次感受到了孤獨和痛苦。更糟的是,我甚至覺得自己很荒誕。我到底在新墨西哥州的土路上做什麼?開車追一個坐在轎車裡的年輕家庭?我一度想把卡車掉頭開回阿爾伯克基。當然,我沒有,因為恢復了理智。在古巴的汽車旅館裡,我看到哈里斯夫婦已經打理好了孩子,孩子正在嬰兒床裡咿咿呀呀。我們馬上得準備晚飯了。
害羞的人,不愛交際的人,或者像我這樣被古怪的追求抑制了社交需要的人,或許更應該投身於大自然。不容易適應環境的人容易把情感寄託於動植物身上,因為動植物不會對人有成見。但即使是動植物也不是絕對可靠的,因為生物也會形成群體;許多動植物都有社會性,它們在自己的世界裡也會有歧視、包容和排斥的現象。最後,可能只有待在無機物的環境中,例如沙漠、冰山裡,人才能心曠神怡、寵辱偕忘。
我喜歡大自然嗎?在我們這個道德標準經常變化的後現代社會里,唯一不變的信條,即最無可爭議的道德準則,就是"你應該熱愛大自然"。我承認,如果大家都像很多年輕的環保人士那樣,用"生命"這個詞來指代大自然的話,那麼我不算熱愛大自然,甚至不太喜歡大自然。對於有機體為了繁衍生息而迸發出的奮進和狡黠,我懷有一種矛盾的態度。反而,宇宙中擁有這麼多毫無生機的"礦物",這讓我感到安慰而不是沮喪。持這種態度的絕不只是我一個人。然而,我們的數量是很小的,因為如果物種要繁殖、生物要進化,就不能容許有太多我們這樣的個體存在。
我對礦物的偏愛一定很深,因為它銘刻在我最早的記憶中。我當時大約3歲,住在天津,冬天很冷,池塘裡都結冰了。我每天下午要睡午覺,剛醒來的時候脾氣就很不好----就像很多小孩子一樣,我也有"起床氣"。你可能還記得,母親預料到我弟弟會發脾氣,就畫了一輛汽車。為了安撫我,我的奶媽做了一件更富有想象力的事。她在菸灰缸裡裝滿了水,放在窗外的窗臺上,讓它暴露在寒冷的天氣裡。她見我快要醒過來,便拿來菸灰缸,在我床邊的桌子上翻過來,用刀柄輕輕敲了一下,然後----哎呀,看哪!----一個閃閃發光的冰雕掉了出來。在我一個小孩子的眼裡,這簡直就是魔法。
純淨的礦物,或者說任何在陽光下亮晶晶的東西,對於我來說都具有非凡的吸引力。現在回想起來,我這輩子只買過一件完全沒有功能性的東西----蒂芙尼(tiffany)的玻璃蘋果。它如今在我客廳的桌子上。當傍晚時分的陽光照在上面時,它就會變成一個光球,絢麗的光斑顯得五彩繽紛。我時常凝視著這個蘋果,醉心於它的美麗,一次次地想到:上帝創造的一切並非都是激情和鬥爭,並非都是為了最終的朽壞或腐爛。
荒漠所帶來的巨大吸引力讓我感到意外。畢竟,它從未在我的童年裡出現過,也不可能喚起遙遠的回憶,因為我和家人從沒有在那樣的環境裡生活過。在澳大利亞上學時,我知道我們住在一片大沙漠的邊緣,但我從沒探訪過。第一次意識到貧瘠土地的美麗是在我坐火車去加利福尼亞州讀研究生的時候。但它第一次讓我深感震撼,則是在一年之後。1952年的寒假,我和一些中國學生去野營,這是美國人普遍的業餘愛好。一天清晨,我們出發前往沙漠谷地國家公園(desertvalleynationalmonument),希望能在天黑之前到達那裡。我們都沒有野營過,但我們很自信,因為有帳篷、睡袋和其他野外體驗的必要裝備。我們的車在弗雷斯諾(fresno)以南的某個地方拋錨了,修車花了幾個小時。到達死亡谷(deathvalley)時已經很晚了,天也黑了。一陣大風颳了過來,再加上我們毫無經驗,帳篷怎麼也搭不起來,最後我們放棄了。記得當時,我感到很沮喪。我想,美國的學生應該知道如何在暴風雪中支起帳篷,而且無論如何他們都不會輕易放棄。最後,我們只能睡在睡袋裡,任憑風捲起塵土掃在臉上,在風平靜的間歇望見星空。
美麗的月色讓我難以入眠。我想,命運的安排就是這樣無可抗拒。在漫天的灰塵和漆黑的夜晚裡,我設法使我的睡袋與沖積扇的傾斜度保持一致,這樣當我鑽進睡袋的時候頭就會比腳高了。醒著的時候,我只需要把自己的頭再抬高一點,枕在肘窩裡,就很舒服。一眼望去,谷地西側的整片坡地展現在面前,坡面被晨曦的第一縷陽光照得微微發亮,像星光映在廣闊的海面上,像一叢叢紫色的花,像灑下的一片片金粉。山谷底部的鹽鹼地,以及四處聳立的光禿禿的岩石,看起來也像是異界之物。但更不可思議的是那種安寧和靜謐。我對這種景象非常好奇,估計別人也會如此。但令我困惑的是,為什麼我不僅感到好奇,還感到一種醉人的幸福。
第二次,也是最後一次,我真正對大自然表示讚歎(有別於我出於習慣或禮貌而點頭以表示贊同)是在巴拿馬。1959年夏天,我在巴拿馬研究海岸地貌。那種地方很難身臨其境去觀察。我從美國海軍借來一輛吉普車,去了大部分地方,但那還不是我需要考察的全部地段。其中一個難以到達的地點是一個嘴狀沙洲,它環繞著一片淺海灣。當地人說有兩種方法可以到達那裡,一種是騎驢(要花四個小時),另一種是坐漁船。我選擇了後者。我從一個村民那裡瞭解到,如果中午時分到海灣,就會看到有人在等著被漁船接走,我可以搭船一起出發。我在指定的時間去了那個小海灣,沒找到人。我等了一個小時,仍然沒有人。我又等了一個小時,其間來了幾個人。大約四個小時後,碼頭上聚集了一小群人。我們繼續等待,似乎不存在任何不耐煩的跡象,人們愉快地閒聊著。太陽落山了,但是仍然沒有船過來。終於來了一艘船,此時月亮已經高高掛在半空了。我們排隊走上船,船立刻就出發了。沒有一絲風,海灣裡的水平滑如鏡,只有船頭分開兩股波浪。旅客們都不說話,也許是累了。我靜靜地和他們坐在一起,一半沉醉於在水面上舞動的月光,一半沉醉於引擎的輕推。一個男孩爬上高高的桅杆,坐在橫木上,細長的腿懸在空中。他的輪廓顯現在船桅搭成的十字上,在晴空的映襯下,黝黑而且樸實。除了被美震撼之外,我還能有什麼感受呢?
我試圖構想出一幅關於大自然的畫面。但是那個男孩的身影映襯在夜空裡,他的出現產生了重要的影響。沒有他,我仍能看到美麗,我仍然欣賞那如鏡般平滑的水面、那月亮、地平線上那條沙洲的黑影。但當那個年輕人坐在桅杆上時,對於我來說就不僅是視覺上的吸引,而且令我心酸和感慨。那一幕的氣氛也受到了之後發生的事情的影響。在這方面,它有別於我在其他自然之地的體驗,包括在死亡谷里的難忘經歷。晨光下死亡谷的迷人景色是個特定時間地點下的產物,之後發生的事情----我們起床做早餐,繞著沖積扇散步,為下一步去哪兒爭吵,等等----並沒有給那次經歷帶來新的光亮或陰影。但巴拿馬的情況卻不是這樣。
當我到達沙洲時,那裡正在舉行節日慶典。人們吃著、喝著、跳著舞,我站在一旁看著。過了一會兒,我感到疲乏和頭暈,離開了人群,離開了嘈雜的聲音,離開了耀眼的燈光,去尋找夜晚那撫慰人心的黑暗。在沙丘和灌木叢中,我發現了一小塊乾淨的沙地。我躺在上面,很快就睡著了。當我醒來時,發現有人在搖我的肩膀。那個女人看起來板著臉,所以我的第一個念頭就是抗議----告訴她我沒有妨礙任何人。她快速地對我說著西班牙語,我完全聽不懂。過了一會兒,我才明白她讓我隨她回家。出於好奇,我照做了。在房子裡,我明白了她的意思,因為她指了指一張大床。她的好心腸讓我很感動。我躺在床上,儘管男人、女人和孩子們有說有笑,在房子裡進進出出,我還是很快地、感激地沉沉入睡。幾個小時過去了,又有人搖了搖我的肩膀,還是那個女人。這一次,她不僅僅是看起來板著臉,而是真的板著臉,做出的手勢只能表示一件事:"滾出去!"我不懂當地的習俗,看來我錯會了她的熱情好客,睡得時間太長了,以至於干擾了孩子們的正常作息。
船上的平靜、岸上的喧鬧以及我與沙洲上女人的小小尷尬,我沒法把這些東西完全分開。它們是同一次冒險裡接連發生的事,雖然完全不同,但在對未來的期待和對過去的回憶之間產生了共鳴。它們真的那麼不同嗎?即使在寂靜的船上,我對自然美景的感受也不完全是寧靜,男孩的出現打破了它。隨著時間的推移,我不得不得出這樣的結論:在我看來,美必須與人無關----甚至與生命無關----才能慰藉靈魂。這就是為什麼我會愛上荒漠。
這是否意味著我無法欣賞人類創造的環境?不,完全不是這樣。城市對我有巨大的吸引力。雖然聽起來很奇怪,但它吸引我的原因和荒漠吸引我的原因是一樣的。兩者的吸引力都是某種嚴苛----而且,不僅僅是嚴苛,還有水晶般的光彩,一種閃閃發亮的無機物的威懾力。我很容易想象自己和華茲華斯(wordsworth)站在威斯敏斯特大橋(westminsterbridge)上,凝視著倫敦,吟誦著:
人間沒有比這更美好的景象,
它是那樣莊嚴,又那樣輝煌,
誰能經過它身邊而無動於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