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城市此刻披著美麗的晨光,
像穿著睡衣;袒露而又安詳,
那船舶、樓閣、劇院、教堂,
櫛次伸向田野,又伸入高空,
一切在明朗的空中熠熠閃光。
璀璨的朝陽從未這樣美麗地
照耀過大地上的峽谷和山崗。
我從未看到或感到這般沉靜。
詩人注視著仍在睡夢裡的倫敦,這座城市的雄偉在於它的船隻和建築物,在晨光的照耀下"熠熠閃光"。清晨時分,曾經是,現在仍是,欣賞倫敦這件藝術品的最佳時刻。而黃昏就不太合適了,因為在那個時候,車輛的噪音和路上熙熙攘攘的行人可能會分散觀察者的注意力。至於夜晚,在華茲華斯的時代,除了幾條燈光昏暗的街道,或者滿月的時候,整個城市都從視野裡消失了。我們太容易忘記黑暗的統治是最近才被推翻的,顛覆者先是煤氣,然後是電力。"城市生活就是夜生活"這句格言在1800年以前是無法理解的。現在,即使是二三線城市在天黑後也能熠熠閃光。它們呈現給人們的不是建築的體量,而是由色彩斑斕的點、線、面組成的圖案,背景是棉絨一般的黑色。我們已經習慣了這種蒙德里安(mondrian)風格的美,不再刻意關注它們,就如同那些不知道浪漫主義運動帶有何種熱情的農民,毫不在乎他們的山川具有如畫般的品質。
我在威斯康星大學麥迪遜分校教過一門課,在這門課上,我和學生們探討環境(自然環境或建築環境)與生活質量之間的關係。開講之前,我會讓學生們寫下對他們最有吸引力、對他們的生活質量貢獻最大的環境。我在大學開設這門課程的那些年裡,以及更早,即在明尼阿波利斯的時候,學生們絕大多數都選擇了荒野或鄉村作為他們最喜歡的地方,而幾乎從不選擇城市。然而,他們中的大多數人都是城裡人。他們在明尼阿波利斯、聖保羅(st.paul)或麥迪遜長大,這些地方都以靚麗的風貌和宜居性而聞名。此外,大學生不僅僅是被動的居住者,他們還是這個城市最大膽的探索者----他們能發現隱蔽的咖啡廳、氣氛最好的酒館、受眾極小的書店;他們能整夜不睡,看著城市籠罩在微醺的酒氣和狂熱的爵士樂組成的藍色薄霧裡,又在幾個小時後,喝完第三杯咖啡,看著空蕩蕩的街道沐浴在熹微的晨光中。然而,他們對這座城市不屑一顧,彷彿它與他們的滿足感和幸福感無關。美國年輕人的非理性讓我吃驚。儘管他們活力四射,儘管他們直面現實,但他們還是允許自己在課堂上讀到的東西覆蓋掉自己每天在城市空間裡感受到的興奮和親切----要知道,這些文學素材的作者早已入土,想要切身體驗他們的感受,恐怕只能到蚊蟲肆虐的樹林裡走一遭。
我會惱怒地說:"從科學講堂的窗戶往外看,難道這裡的景色不會讓你回憶起美好的時光嗎?"我還會誠懇地讓他們想一想哪怕是最普通的情形----在一個普通的下午,和朋友在圖書館學習,然後在室外走上幾步,穿過噴泉廣場到學生會附近,來餐廳點一杯啤酒,坐在臺階上俯瞰門多塔湖,待上足夠長的時間,就能看見夕陽中的帆影。冬天會給人帶來另一種滿足和喜悅。臺階上空蕩蕩的,一根根樹幹就像灰色天空裡枯瘦的窗格,噴泉被蓋住了。但也就是在那時,麥迪遜,或任何一個有活力的北方城市,才開始顯露自己的青春。我會對他們說:"想象一下,在12月一個晴朗的夜裡,麥迪遜已經換上了晚裝。下課之後,你走出學術大廳,站在坡頂俯瞰這座城市,映入眼簾的場景是你所熟悉的,但依然不失為一場視覺盛宴。從站立的地方望過去,前景是校園裡的商場,黑黢黢的;再往外看,一條主幹路向遠處延伸,行道樹上點綴著無數閃閃發光的燈泡,商店櫥窗和燈箱發出柔和的光,照在路邊的雪堆上;建築物大小形狀各異,有黑的,也有灰的----視野從你眼前向遠方展開成一幅圖畫;在街道遠方的那一端,州議會大廈燈火通明,它的圓頂像一輪膨脹的月亮照在半空。"
讓我印象深刻的畫面,無論是冰、沙漠、海洋還是城市,都缺少一點人類的溫暖。它們的吸引力更多的是精神和想象,而不是身體的需要和渴望。這些景觀要麼人煙稀少,要麼與人無關,即使是城市,也是幾乎空無一人時才讓我喜愛。"親密"這個詞對上述任何場景都不適用。難道就沒有什麼地方能喚起我對家園的回憶嗎?有的,但與崇高的自然和偉大的城市相比,我必須有意識地努力去回憶它們。這本身並不令人驚訝,因為越是日常生活裡的東西,人們越不會專門留意其複雜性和親密性。成年之後,我的親密意象十分稀少,還有另一個原因----我始終獨自生活。當然,親密的物件不一定是人,也可以是一隻動物,甚至是一個無生命的物體,比如一件暖和的毛衣或一個舒適的房間。然而,所有事物的情感基調和活力都在很大程度上借鑑了人的品性----狗能成為一個真正的伴侶只因為我們不僅把它看作動物,溫暖的毛衣讓我們有"被抱著"的感覺,房間裡只在充滿了歡聲笑語時才有生氣。
遺憾的是,真正的人類親密感,我從未切實體會過。為什麼不試試替代品呢?為什麼不養一隻狗或貓呢?如果我有家庭,我很可能會這麼做,但我沒有。既然我放棄了真實的親密關係----這個能給我帶來最大風險和回報的東西,就不想再退而求其次了。其原因可能出於自尊心或者任性,但還有一件事----我不想傷害狗的感情,不想對它說:"我沒有軟玉溫香可以攬入懷中,所以將就著摸摸你好了!"豈有此理!
作為一個孩子,我自然是家庭的一員,周圍都是會關心我需求的成年人。在這個過程中,我體驗到了各種親密性,(順便說一下)並非所有的親密性都是遷就我。但我對實際發生過的事情,很多細節也記不清了,這出乎我的意料。為什麼童年的溫馨畫面沒有像米爾恩()所描繪的那樣,時常浮現在我腦海裡呢?會不會是因為我像所有幸運的孩子一樣,把別人的支援和關注視為理所當然以至於淡忘了?當然,我的記憶也不是一片空白。我還記得大約6歲的時候,我從肺炎中恢復過來。肺炎是一種可能致命的疾病,我得慢慢養病;這是盡人皆知的,所以,慢慢養病也不會產生負罪感。我就整天躺在床上玩玩具,而兄弟們則去上學。當我恢復了食慾,感覺身體強壯了一些時,就試著唱了一首自己編的歌,裡面重複著可笑的歌詞:"親愛的老媽,親愛的老爸!"
"關懷",這個溫暖的詞語被過度使用時,會變得多愁善感和俗氣。然而,我卻不能沒有它。關懷是一種特殊的親密關係,在我們還小,必須得到照顧的年紀,當我們生病的時候,這類親密關係是最普遍也是最溫柔的。一個四肢痠痛、發著高燒的孩子會有什麼感覺?我想借用一下約翰·厄普代克(johnupdike)的經驗來說明。因為正如我之前提到過的,我的經歷是矛盾的。厄普代克是這樣說的:一個男人看到一個女人端著早餐上樓去看她生病的孩子,想起了這一幕----
那些早晨的時光就這樣流逝了,他不去上學,待在家裡。鮮榨的帶著籽的橙汁,烘烤後切成條的熱乎乎的麵包,脆米餅,藍色的奶油罐......毯子翻起的皺褶就像是山川穀地,上面擺著的書、蠟筆和短頭剪刀慢慢被吞噬了身影;窗外的日子是一成不變的兩點一線,鎮上的人們在住所和工作地之間往返,奔向電車,或者疲憊地走回來,他的父親正在這些人中間忍受著煎熬----顧不上對這個孩子履行什麼義務,只是讓他活下去,不出事、不生病,好乾一件叫作"無所事事"的大事。
後面一句話讓這所房子本身成了一個關懷者:"在一片寂靜中,傢俱四平八穩,鐘錶滴答,低語迴盪,混搭在一起,是助他療養的一劑靈丹妙藥。"
疾病也會讓成年人對他人產生依賴。由此,我們變得再一次需要別人的關心,需要一個恢復健康的地方。健康人會給予病人特別的關懷,比如一碗雞湯和一個靠枕。在緩慢的康復過程中,病人與病房也建立起了一種特殊的親密關係。一種特殊的感恩之心會生髮出來,傳達到付出關懷的人或地方。人類可能是僅有的能產生這種情感互動的物種。例如,雖然所有哺乳動物都要照顧自己的孩子,但人類的這個階段尤其漫長。也許一個更重要的區別在於,人類有能力暫時放下其他一切事務,專心地與有需要的人相伴,無論對方是老幼還是病殘。家作為康復的場所,承載著某種程度的情感溫暖,這是其他靈長類動物,例如狒狒、猴子和猿所無法體會的。
我很喜歡引用兩位傑出的人類學家沃什伯恩(sshburn)和歐文·德沃爾(irvendevore)的話。他們曾在我的相簿裡留下了一張讓我難忘的照片。他們曾經說過:"當大部隊每天出發時,所有成員必須一起行動,否則就會被遺棄。對於狒狒來說,保護自己的唯一方法就是和群體在一起,無論自己是否已經受傷或生病......對於野生靈長類動物來說,一種疾病,只要足以讓它離開群體,就屬於致命的疾病;但對於人類來說,在家園裡無微不至的照顧下也無法恢復的疾病,才能稱為致命的疾病。"
一個獨自生活的人無法瞭解家的全部意義。我不知道在陽光明媚的星期天早晨與心愛的人悠閒地共進早餐是什麼感覺。我沒有在客廳的窗戶上看到過孩子們的手指印,也沒有在地下室看到過他們破舊的腳踏車。對於我來說,家就是一幢建築。然而人類構建的東西,哪怕僅僅是房間和傢俱,都能承載多麼豐富的情感啊!這對於只強調理性的人來說是很難理解的。更令人費解的是,人們越是感慨於時間如白駒過隙,看到一個新的居住地時就會越覺得有人情味。1952年,正是我對荒漠一見鍾情的時候。1983年,不出讀者所料,我立刻對我居住的公寓產生了情愫。那一年我來到麥迪遜教書,房地產經紀人給我看了十幾個地方,我都覺得不太合適。隨著時間的流逝,我越來越絕望,開始找藉口對自己說:"行了,差不多了。"最後一站是莫諾納湖畔(lakemonona)的一所廢棄小學,當時正被改造成公寓。工人們正在安裝窗臺和木製窗框。地板上滿是灑出的油漆、灰塵和保護布。儘管有這些明顯的未完工的跡象,但在我看來,這些房間有了某種可供棲身的品質。廚房牆上露出的磚塊有助於產生這種錯覺。它們使人想起了歲月,想起了秋天的醇厚,想起了從窗戶透進來的午後陽光。毫無疑問,氣味也喚醒了我的記憶----時間維度拉長了----因為我一進房間,首先注意到的就是淡淡的菸草香味。一個工人正在休息,他把身子探出窗外,手指夾著菸頭。
對於一個生活在20世紀三四十年代的中產階級家庭的孩子來說,家不僅提供了養育和親密,也具有一種魅力,因為在成年之前,家的某些部分----或其中的某些社交功能----並不對他開放。這種魅力,就如深夜裡香菸的霧氣,人們的談笑。我記得,只要有機會,我就會偷偷下樓,走進燈火通明的餐廳,父母和客人們剛吃完飯,彼此分發著香菸。那些菸捲緊緊地碼放在一個圓柱形罐子裡,想要取出來,需要扯動一根預先埋在裡面的紙條。父母偶爾允許我晚睡的時候,我就會出現在大人們中間,一個接一個,請他們從煙罐裡掏出一支菸來。他們向我道謝之後,靠在椅背上,容光煥發,聊著天,一副心滿意足的樣子。這種記憶賦予了家一種超越建築和舒適感的意義。要不是我教書時在學校裡偶然聞到香菸味,這些記憶就會被深深埋在心底。我瞬間感到,哪怕是一個重視保護自己隱私的單身漢,家提供的社交機會仍然是一個誘惑。
雖然多蒂學院公寓已經整體翻新,但它漂亮的外牆沒有改變,還是舊樣子。我搬進了一個還算是有回憶的地方。建築裡蘊含的回憶讓我感到安慰,讓我的居所更像一個家,更有人情味。這使我得出一個基本上應該是正確的結論,即給一個地方帶來光環的記憶不一定來自當事者本人的、獨一無二的過去。它可以牽連出其他時間和地點、為其他人所知的奇妙時刻。在無眠之夜,我看著從天窗射進來的月光,找到了寧靜----幾乎和睡眠一樣的寧靜;下雨的時候,我聽著雨點敲打著窗玻璃,不知不覺地就滑進了珍貴的忘我狀態。夜空裡的月光讓我想起孩子眼中的魔法世界,雨點打在窗戶上喚起了安全感,這是每個人的第一個家(即母親)曾經提供過的安全感。這些都是相通的,一旦出現,人們幾乎在任何情境下都能察覺。它們獨立於一個地方的物質細節和歷史因素,而取決於這些細節和歷史的只不過是它們喚起的感受。如果我還是睡不著,就會想到公寓所在的建築以前是一所小學,從而開始一項富有想象力的練習。我愉快地幻想著孩子們的琅琅書聲,說不定呢,我現在躺著的地方可能就是一個孩子曾經坐過的地方。
隨著歲月的流轉,我對這所公寓的感情越來越深。我現在覺得它彷彿有生命。如果哪天需要在外面過夜,出門時我都會在門口停下來,看看有沒有落下什麼東西----這是我在任何地方都會採取的謹慎措施,比如在旅館房間門口。但在家門口我會停下來說再見。我的目光倏然落在廚房的桌子上,桌面擺著一盞仿蒂芙尼的檯燈,長椅上的靠背又軟又鼓,一張張按字母順序排列的光碟,多年來積累的書籍,還有一堆沒來得及看的雜誌。它們是多麼平靜、甜蜜,令人安心啊!它們似乎在說:"我們會永遠陪著你的。"這就是我的屋子和裡面東西的情形。它們會一直存在於這個地方,這讓人心安。它們便是錯綜變化的生活裡的一道避風港。從某種意義上說,它們其實就是我自己。在我離世以後,它們就會浮光掠影般地呈現出那個最好的也是最真實的我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