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格拉底有一句名言:未經審視的人生不值得度過。誠然,但如果一個人總是停下來審視自己的人生,那他的日子也就沒法過了。所以,自我審視只能在特定的時間節點發生,或者等到彌留之際才可以來一次全面的考查。我已經老了,因而希望能在才思還算敏捷的時候探討一下「我是誰」的問題。
像法國作家蒙田(montaigne)這樣的人很富有智慧,參考他的經驗,我覺得,如果只是囿於手頭上的研究和反省,那麼在這個問題上,也就是「自我考察」的工作中,不會走得太遠,而只可能通向虛妄的結果。只有日復一日不間斷的腦力勞動,才可能認識自我,最有效的實現途徑應該是寫作。寫作會產生著作,於是我就能通過著作來認識自己。但是,通過寫作認識到的自我能真實反映出自我嗎?這個問題的答案很可能也是虛妄的。「真實」(true)和「真正」(real)這兩個詞的定義很難明確。除非你是一個研究形而上學的學者,熱衷於玩味這些概念本身,否則在自傳體作品裡糾纏於這些細枝末節不會有什麼收穫。和絕大多數人一樣,或許,我也是一個多面體的集合,但其核心只有一個自我,也就是此書中展現出的這個,才是我真正瞭解的。
我先了解,然後再把了解到的東西告訴給別人,這到底有什麼意義?蘇格拉底沒有回答這個問題。但在我的想象裡,他可能會這樣說:「自我認知本身就是對自己的一種回饋;但是企圖把所知道的東西告訴別人也暗藏著一種虛榮,比如,在公共場合滔滔不絕地說著自己。」我想,這一點上他是對的,確實有虛榮的成分。但還有另一種可能性,也就是,任何人都希望別人給自己好評,要麼讚賞自己的外在成就,要麼讚賞自我理解的深度。但也不能說這些都是虛榮,因為心理學認為,與人溝通是一個很正當的需求。如果說隨意而為的自我審視只會帶來虛妄的結論,那麼持續嚴格的自我審視也會顯得有些失真,除非,這樣的審視最終能凝結成可以閱讀、思考和理解的一部書面作品。這緣於我們是徹頭徹尾的社會性動物,需要別人的認可才能知道自己是誰。但在日常生活中,在別人眼裡確認出來的自己,是相當膚淺的,因為這隻反映出了普遍的公序良俗而已。倘若展開更加複雜而深刻的剖析,得到的自我,還能被社會所接受嗎?還是會引發驚訝錯愕?我一直都想得到一個明確的答案,但直到現在,我也只是敢以一種童心未泯式的勇氣或者以垂垂老矣式的淡然,去接受——什麼呢?——不能說是唐突的裁定,因為我所在的圈子太開明瞭,沒有人會非常片面地評價別人,只能說是一種過度謙和的旁敲側擊或點到為止,是行為和情緒表現出的一點點微妙的變化,但能夠折射出意識的底層。
「我是誰?」是新千年即將來臨之際的一個時髦問題。似乎每個人都在問。不僅個人、團體,甚至國家都會問自己「我是誰」或「我們是誰」。自我意識減弱的主要原因是社會和地域的流動性增強以及科技的快速革新。正如專家們所說,我們正處於身份危機之中。市面上的傳記和自傳比比皆是。這種自我營銷不僅來自名人,也來自普通人,並在媒體上獲得了很高的曝光率。作為一個尋不到根的人,我天生就該自我審視;在時代精神下,這可能會導致我通過各種方式,包括自傳,讓自己曝光。或許我的動因尤其多,因為我在很多意義上都是無根的人。我年輕時從未在一個地方住滿過五年,直到38歲時搬到了明尼阿波利斯(minneapolis)。在那之前,我一直在不停地換住處,先是小時候與家人一起,長大後便獨自一人。我的「家」換了一個又一個城市——天津、南京、上海、昆明、重慶、堪培拉、悉尼、馬尼拉、倫敦、牛津、巴黎、伯克利、布盧明頓(bloomington,印第安納州)、芝加哥、阿爾伯克基(albuquerque)和多倫多。我在明尼阿波利斯和麥迪遜(madison,我現在的居住地)各住了十四年,這兩個地方是我僅有的可以尋找歸屬感的地方。在社交方面,我也同樣無枝可依,原因很簡單——我一直單身。一個家庭算是一片可以移動的舊土,是一個人成長的基礎,但我與它無緣。
我的情況和別人相比又如何?別人,我首先想到的是我在日常生活中認識的人,主要是美國朋友。他們的背景各不相同,有些人表現出很強的更換居住地的意願,但即使是最居無定所的人,融入當地社會和整個世界的程度也比我要深,因為他們有配偶和子女,為家所累也得與社群、學校和其他機構發生聯絡。還有一些人,我也想到了完全陌生的人,生活在世界其他地方的人或生活在更早時代的人。根據民族誌學家和歷史學家的記錄,他們的自我意識為我提供了最廣泛的背景,支援我提出關於「自我」的問題。
首先是美國人。我記得,不久前,「我是誰」這個問題還很少被提起。當這個問題產生時,大多數男性的回答可能會是一種職業(例如水管工、律師),大多數女性的回答可能會與家庭有關(例如水管工的妻子、四個孩子的母親)。然而,自20世紀60年代以來,這個問題不僅越來越多地被提出,而且大家還覺得以前的答案也不是很妥當。為了產生一個穩固的自我意識,一個人需要曾經的歲月,而不光是現在和未來;需要祖先和血脈,而不光是當下的家庭。去尋找祖先、故土和文化遺存,去尋找那些因為屬於過去的歲月而令人心安的東西,已演變成一種愛好,也成為一種用於確認自己身份的事業。不僅老年人和中年人開始拾起這份愛好,甚至年輕人也開始從事這份事業,因此,他們可能會喪失對自我身份不切實際的一些期待,而那種不切實際的期待還曾是美國年輕人身上的標誌。
挖掘過去真的能給我們這個時代的善男信女一種認同感和歸屬感嗎?也許吧,但這樣獲得的身份和歸屬感是當下活動的影響,是當下的研究得出的結論,以及當下對過去進行重建的結果,而不是重新身臨其境地浸淫在過去的歲月裡——這當然是不可能做得到的。一個人能夠回到更早的時代,再次感受那時候的人間羈絆,這種想法只可能是一種幻想。但強大的幻想看起來也可以顯得真實,也許這就是我們這個分裂的後現代世界的人們所需要的。
但是,在未發明文字或未識字的民族裡,人間羈絆的力量絕不是一種幻想。那麼,對於懷舊的現代男女來說,遇到的現實問題是:「如果可以重新沉浸在過去的歲月裡,我是否真的想實現呢?我是否清楚地知道,在一個前現代群體裡求得認同,令個體性的自我淪為虛幻,會是一種怎樣的感受?」世界上的民族誌文學中充滿了奇怪的風俗習慣,大多數讀者並不認為自我湮沒在群體中有什麼特別之處。但對於我這樣一名讀者而言,就會顯得很特別,也許這能揭示出我自己身上的一些特徵吧。當我還是一名年輕學子,在閱讀這些文獻的時候,都很難相信人類學家多蘿西·李(dorothylee)對北加利福尼亞州溫圖族印第安人(wintu)的描述——對於那些人來講,與其說「自我」是一個有邊界的實體,不如說它是一個邊界逐漸消失並讓位於其他實體的存在。例如,他們不會「使用‘和’這個字來描述一起相處、一起生活或一起行動的人」。他們不會說「張三和我在一起」,而會表述成「張三我們在一起」,把「張三」變成一個限定詞,以「我們」來代表兩個獨立的個體。當多蘿西·李訪談溫圖族的一位名叫賽迪·馬什(sadiemarsh)的女性時,不出所料,賽迪講述了另一個人,也就是她第一任丈夫的故事。可是李卻堅持讓賽迪講述自己的故事,而她講述出來的所謂「我的故事」裡,前四分之三都是她的祖父、叔叔和母親在她出生前的生活。
某些不識字的人確實有強烈的自我意識和個體差異意識。例如,非洲的茨瓦納人(tswana)說,即使是同一對父母所生的孩子,其差異也大於相似之處,尤其是在思想和情感方面。但是,儘管人們清楚地認識到個性,但人們對個性的恐懼多於讚賞。個性是被壓制的,因為除了意識到個體的獨立性以外,人們更強烈地意識到,一個單獨的人,或在群體中凸顯出來的人,是脆弱的。與其他民族相比,歐洲人的獨特之處恰恰在於此。從16世紀開始,人們不僅越來越認識到個性,而且對個性的自豪感也在穩步增長。他們先是為家族繪製肖像畫;然後,出現了越來越多的個人肖像和自畫像,乃至於人物傳記、自傳和反思性的隨筆(尤其是蒙田的)。當然,只有那些出類拔萃的人或者人群才能參與進來。有趣的是,許多1900年前後出現的傳記都顯示出一種不確定性,因為作者似乎希望他們的主題是獨一無二的,但同時又能讓這種獨特性潛藏在受人尊敬的社會型別中,無論是過去的還是現在的社會型別。所以,像那位溫圖族女人一樣,在介紹獨特的自我之前,他們可能會花大量筆墨描繪父母、叔叔、阿姨和他們的社交世界。
即便是自稱個人主義者的美國人,在過去和現在都還是更傾向於寫家族史而不是寫自傳。我注意到,一些退休的同事會運用自己的研究能力來重建自己的家譜。通常,他們會追根溯源到歐洲,設想自己的祖先史詩般地橫跨大西洋的旅程,而後他們在東部沿海城市裡打拼生活,在中西部的農場裡站穩腳跟;然後才開始講述自己那一代人的故事,包括兄弟姐妹的出生,自己的童年受到的教育,等等。讓我驚訝的是,大多數家族史都會在這個時候結束。為什麼會這樣呢?為何要在資訊足夠充分,能夠描繪完整個體的時候收筆呢?答案或許是:故土的生活可能充滿浪漫色彩,漂洋過海的經歷可能是史詩般的,在新世界裡篳路藍縷可能富有英雄氣概,幼年時受到的教育可能帶有戀舊情結;相比而言,成年後的經歷總是千篇一律,無非是家庭瑣事、更換工作、任職升遷等等,這些都不值得寫,或者只能寫給家人和親密朋友們看看而已。
這樣的反思讓我相信,大多數人從根本上來說都是謙虛的,儘管他們在日常交談和家庭聚會里,如果有機會的話,甚至在三分鐘的廣播節目連線裡,都常常會自吹一番。而當他們獲得的自我認識開始變得簡明扼要時,就不會再把它強行灌輸給別人了。那麼,我是一個例外嗎?我寫這部自傳性質的作品的理由又是什麼?因為我既非美名遠揚,亦非惡名廣佈,也未曾體驗過什麼特殊的生活環境,以至於非要用傳記或者自傳來彰顯於世人。我想,最好的答案應該是完成這個作品本身。但我還有一個更一般性的答案,或者,也可能只是一個信念,一個帶點宗教意味的信念而已,那就是,沒有人的生命是微不足道的,所以,沒有人的生命故事是微不足道、不值得講述的。如果某個故事令人生厭,其錯定然在於遣詞造句上,而不在於生活本身。因此,能否找到一位有才華的敘述者是至關重要的。我是這樣的人嗎?首先,我的記憶力好嗎?糟糕的記憶力可以通過認真研究來彌補。而我對艱苦的研究抱著什麼樣的態度?我需要從舊信件和公開的檔案中去挖掘線索嗎?是不是缺少了這些資源,自傳體文學就會顯得無足輕重?
身為這部自傳文學的作者,我承認自己身上有幾個弱點,尤其是糟糕的記憶力。我幾乎不記得自己在中國度過的最初那十年時光了。我10歲到15歲期間住在澳大利亞,現在還留存著那期間的一些碎片化記憶,但依然少得可憐。我在菲律賓生活的那六個月的記憶還十分生動。而從1946年,也就是15歲起,能回憶起來的細節就開始密集起來了。
自從進入中老年期,我的哥哥段岱孚開始懷念起我們的童年往事,而我則開始擔憂起自己的記憶力。我一向覺得他能回憶起的東西要比我多得多,但是他只比我大一歲而已。1997年,在對中國進行了兩個月的訪問後,他回到了美國,向我提到了很多關於我們六十年前居住的村莊和我們就讀學校的故事。他聯絡了兒時的同學,還記得他們的名字和長相,以及他們共同的經歷。而我卻為何不能像他那樣記住那麼多往事,反而忘記了那麼多?這種健忘是否也能解釋我為何缺乏回到中國的意願?因為,我確實也想不出,回訪一個記憶如此貧乏的地方有何意義?
我開玩笑地對哥哥說,他之所以記得那麼多而我卻記得那麼少,是因為他是個悲觀主義者,而我是個樂觀主義者。悲觀主義者會認為自己的黃金時代在過去,相反,樂觀主義者常把黃金時代放在未來。我可能是故意把自己的童年經歷埋藏了起來,這樣就不會停留在過去的誘惑裡,就能更接受當下,並對未來抱有希望而非焦慮。
對未來的希望也可能影響了我自己對人類歷史的總體理解。我並沒有忽視人類的過去,相反,我常讀歷史。但我的閱讀也是有選擇性的,因為從歷史書中,我得到的一個強烈印象就是,即便人類在早期時代取得了諸多偉大的成就,但總體上卻可能是相當糟糕的。如今,當人們見到自然被褻瀆、傷痕累累的大地上聳立起浮華醜陋的建築,從而深感厭惡之時,他們往往會到很久遠的黃金時代中去求得解脫和安慰。有的人會求之於18世紀工業革命之前的歲月,有的人會求之於中世紀,有的人會求之於古典時期,還有的人甚至會求之於虛無縹緲的景觀。他們走得越遠,找到的完美存在就越可能只是自己的一廂情願。雖然這並不是我面對過去的態度,但我也曾一度接受過雅克塔·霍克斯(jacquettahawkes)的觀點,即如果只是從美學和生態學的角度來看,18世紀的英格蘭可能正是人們嚮往的地方。在那個時代,英國人擁有那片土地,卻並沒有對它犯下暴行。富人和窮人都「知道如何利用鄉下的事物來建造漂亮的建築,並以獨特的優雅將它們組合在一起。城市和鄉村一起成長,互相滿足對方的需求,這些需求也都達成了平衡」。
但這也只是我的第一印象而已。仔細一看,18世紀英格蘭的畫面也沒有那麼和諧,其他研究者也能看得出來,儘管霍克斯本人似乎不承認。例如,在塞繆爾·約翰遜(samueljohnson)的傳記中,約翰·韋恩(johnwain)滿懷渴望地描寫的美麗景觀,其實在約翰遜時代已經開始消失了。在讚美之中,他不得不承認,當時有一個明顯不和諧並且有些危險性的因素,即大量病入膏肓、體無完膚的人和動物。而另一個被人詬病的汙點是當時大量的絞刑架,上面掛著塗滿柏油的罪犯死屍,很少有景觀歷史學家關注過這一點。只要有條件,絞刑架就會置於顯眼的地方,如十字路口處,儘可能地公之於眾。膽小的旅行者會遠遠地繞過去,尤其在夜裡。
上文裡我提到過,我很可能壓抑了自己的童年經歷,特別是那些美好的往事,這樣,好對自己的晚年保持一個更加樂觀的態度。可能,我在閱讀歷史的時候也做過類似的處理,也就是,安於現狀的同時對未來抱著希望,在歷史中解讀出一種人類在宏觀上不斷進步的趨勢,而這種眼光並不為那些老練的歷史學家所認可。其實,我已經說服過自己,進步確實是存在的,因為我想象過,在每個歷史時期,為了滿足自己,我必須擁有什麼樣的社會地位。結論是:如果是在18世紀的話,我必須是一個坐擁大量地產的鄉紳;而如果在中世紀的話,我最好是當一個位高權重的貴族;而倘若在古埃及,自然是莫過於當法老了。
我常醉心於歷史,哪怕它的故事是殘酷的。因為歷史學家轉述給我的故事並不能代表完整的歷史(這幾乎是必然的),而只是呈現出豐富多彩的一片景觀而已。而我,則可以用心靈的眼睛去欣賞或辨析它。其實,我自己的過去還算不上是什麼景觀,因為它從未被歷史學家整理過。就像所有發生過的事情那樣,只是一堆零散的東西,碰巧倖存了下來而已,在那裡堆得高高的。傳統意義上的自傳作家會認為自己的任務就是把這些事件分門別類,又用時間線條貫穿起來,粉飾一番,製作成一個包裝好了的假象,成為一個完好的景觀或一條完整的故事線。然而,我卻不是這樣的作者。其實,我也不是研究自我歷史的最佳人選,因為,我並不忍心去看那些殘存的素材,它們會給我帶來一種難以言表的悲傷。或許有些奇怪,那些破舊的牛仔褲、年久發硬的口香糖、生了鏽的曲別針、汙跡斑斑的高中和大學文憑……與其說它們告訴我留下了些什麼,不如說它們是在提醒我,究竟遺失的有多少。過去的一切皆使我困惑,有時候,還有點噁心。
說來奇怪,過去的觀念和理論並不會使我感到苦惱。例如,當我開啟托馬斯·伯內特(thomasburnet)的《地球理論》(thetheoryoftheearth,1684)一書時,發黃的書頁散發出一股黴味,讓我意識到其作者早已歸於塵土。但是書中的思想,儘管可能過時了,仍然是不滅的人類精神火焰。思想屬於時代,但又超越了時代。我常這樣看待它們,是因為它們不會像有形的物質那樣崩潰瓦解,或像更低階的有機體那樣在變成礦物質之前腐爛掉。我的身上缺乏成為一名物質生活歷史學家的那種氣質,但我卻成為一名精神生活的歷史學家。所謂精神,指的是整個思維和心理能力的範疇,它包括理念、思想和哲學,還包括形成它們的基調及其各式各樣的經驗形態。令我驚訝的是,雖然我的記憶力不好,但對過去的心理特徵或情緒的記憶卻異常深刻。
因此,讀者可以預見到本書的不足之處。那就是,在很多回憶錄裡都能反映出的簡明事實、確定的時間線索和重要的公共事件,本書裡看不到。但矛盾的是,本書的優點之一,又恰恰是它的這些缺點。包羅永珍的資訊並不符合我的口味;同時,在我的生活中,階段性的感受也不強烈,因為我缺少了像談戀愛、結婚、生子這樣的人生跳板。作為一個內向的人,我更喜歡居家的自娛自樂,就好像是在自己頭腦裡放著電影一般,而不是把這些影像投放到外面的大螢幕上,把世間的紛紛擾擾展示出來。
除了這些我現在認為是「消極優點」的「缺點」之外,我還可以指出本書裡的一些積極品質。我可以如此聲稱:這是第一本美國華裔中產階級地理學家寫的自傳。這種說法聽起來很大膽,因為「華裔中產階級」和「地理學家」的身份一結合,就會讓寫自傳變得不太可能,單是其中任何一個身份都會叫停這項工作。像我這樣的華裔中產階級並不具備吸引力強、市場關注度高的那些主題,比如,經歷了一番艱苦奮鬥從唐人街的一個落魄人物蛻變成在郊區擁有豪宅的富翁之類的主題。我不曾經歷過這樣的掙扎和攀登。絕大多數中產階級專業人士出身的中國移民在美國都取得了成功並且被大家認可。所以,還有什麼比一個好學生變成高薪工程師這種「勵志故事」更無聊的呢?那麼,至於我的另一個屬性「地理學家」又當如何呢?大多數地理學家都太外向,太樂於交際了,缺乏寫人生故事的意願。因此,我便找到了寫這本自傳的切入點——我是一名中產階級的華裔,但一生都單身,因此不得不游離於華人的圈子之外;我還是一個地理學家,但在這個學科裡也算是一個特立獨行的人,不同於大多數地理學家,我的景觀是「內在的」(inscapes),更多是心理上和精神上的景觀。
我的自傳還有什麼與眾不同的地方?我認為,另一個獨特性在於,它記錄了生活中不尋常的總體方向或運動軌跡。對於大多數人來說,生活是從私密轉向公共的,也就是說,童年時期在家裡和社群裡度過,成年以後,便在日益廣大的公共領域裡度過,換言之,是從當地走向了區域性的領域,又從區域性的領域走向了全國性的領域。相比而言,我的生活卻呈現出了相反的趨勢,它從公共場所走向了私人場所,從世界走向了自我。在我看來,我的童年時光是具有公共色彩的,它的舞臺是廣闊的中華民族和世界。其中有兩個原因,第一是日本侵華戰爭以及隨後的第二次世界大戰,這些戰爭都直接影響到我的家庭。第二是我父親在中國社會的地位——雖然他在事業頂峰時也只是一箇中層官員,但當時受過教育的人很少,他已經屬於精英階層。
當我長大成人時,二戰已經結束,世界性的事情不會再那麼直接地影響到我了,我的生活就變得私密了起來,而我的世界也收縮排了學習和工作的各個校園裡。與此同時,在象牙塔裡,我的精神生活卻得以擴充套件開來。自我審視讓我更加明白自己是誰,而審視外界則讓我越發認清了外部現實的本質。這樣的過程一直持續到了中年和老年。所以,我的人生軌跡也不能說是純粹從公共領域轉向了私人領域。在它成熟的一半里,我已經能夠重新擁抱世界,儘管這是一個由觀念和思想構成的世界,而非一個由行為和事件構成的世界。
這條螺旋式的路徑為這本自傳提供了一種時序結構,否則它將缺乏時間線。因此,在鋪墊結束之後,我會開始講述「世界舞臺和公共事件」,之後便是兩個更具有主觀性的章節:前一個是個人的,後一個是親密的。我在上文寫道,即使是普通人常見的生活經歷,也應該有普遍性的旨趣和意義,於是我就構思出了自傳的這一核心部分。相比之下,「地理學拯救了我」更具有個人主義色彩,既是我對地理學的貢獻,也是對更廣闊世界的迴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