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商人不事生產還能大富大貴? ——兩漢經濟的發展

要講明白這件事,先要明白一個概念:「效用」。「效用」是人類從一件產品中得到的好處。

舉個簡單的例子。同樣一塊麵包,甲已經餓了三天了,這塊麵包對他的效用就很大,能救命。乙是個大胖子,營養過剩,而且今天也吃得很飽了。那麼這塊麵包對他來說,效用就很小,甚至是負的,吃還不如不吃呢!

如何衡量一個社會的財富呢?

用「效用」來衡量最準確。好比說有兩個國家,這兩個國家的生產力都一樣,每天都生產一百個麵包。從產品的數量上來看,這兩個國家產生的財富一樣多。可是,假如一個國家都是瘦子,吃了這些麵包會產生非常大的效用,國家變得更富強了;而另一個國家都是肥胖症患者,吃了這些麵包產生了負的效用,國家還要多支出醫療費用,反倒衰弱了。

所以,用「效用」來衡量經濟生產的水平,比直接計算物質要合理得多。一個社會的總效用越高,說明老百姓從這個社會中得到的好處越多,說明這個社會生產的財富越多。

為什麼同樣一個產品(比如一個麵包),甲願意以一個價格(比如十塊錢)賣給乙,甲也覺得自己划算,乙也覺得自己划算呢?這就是因為,同一個麵包對於甲和對於乙的效用不同,對於甲的效用低於十塊錢,對於乙的效用高於十塊錢,這樣兩個人在交易中都提高了自己獲得的效用,兩個人都佔了便宜,社會的總效用也提高了。

比如在一個社會里,原本胖人和瘦人都擁有同樣多的麵包。通過人們自發的交易行為,胖人把麵包賣給了瘦人,瘦人吃得更飽,胖人可以用錢購買更適合自己的商品。這樣每個商品都用在最需要它的地方,整個社會的資源利用率也就提高了。

所以,交易是可以給社會帶來好處的,好處是讓社會的資源得到最有效的分配。

問題是,交易過程會產生不菲的成本。

胖子想要把麵包賣給瘦子,他就得知道附近有哪個瘦子家裡正好缺麵包。萬一本村沒有,他還得想辦法知道隔壁村子有沒有人缺麵包,就算有,那個人肯出多少價錢,這個價錢是否能抵得上來回的路費也未可知,打聽這些訊息要花費很多時間和精力(這叫交易的資訊成本)。而且就算鄰村有人想買麵包了,胖子為了專門賣個麵包,得出個遠門,又花路費又花時間,這未免也太不划算了(這叫運輸成本)。然後,就算找到合適的瘦子了,這個陌生的瘦子是不是一個本分的人呢?他會不會是個騙子或者強盜呢?胖子對此一無所知,為此,胖子可能還需要僱一個保鏢保護自己(這叫風險成本)。

以上這些,都是交易過程中的巨大成本。

商人的價值在於,他們通過自己的勞動降低了這些成本。他們為了能多賺錢,到產品的生產地廣泛瞭解產品的價格和質量,又到消費者中打廣告,降低了交易的資訊成本。商人把商品統一收集起來,統一運輸、保管,降低了交易的運輸成本和保管成本。商人擁有一定的武裝力量,在消費者中建立了信譽,降低了交易的風險成本。

因為商人們的存在,整個社會可以用很低的成本,把產品分配到社會最需要的地方。商人們雖然沒有生產半個產品,但是他們大大提高了社會的總效用,對社會是有貢獻的。

而且貢獻還不小。

今天坐在教室裡的你,或許正為週末去吃西餐還是壽司發愁。

你可能不知道的是,就在幾十年前,中國人還過著營養嚴重不良的生活。那時人們每天的工作強度遠超今天的你我。但是他們很窮,別說什麼西餐,一年吃肉都只有有限的幾次。為什麼在短短的幾十年裡,勞動者並沒有變得更加勤勞,生活卻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原因就在於幾十年前我們採用的是計劃經濟,非但不鼓勵經商,販賣商品的人還要以「投機倒把罪」被抓起來。後來國家調整政策,鼓勵市場經濟的發展,中國人一下子就過上了在當年連想象都想象不出來的夢幻生活。

這就是商業的力量。

但是以上這些結論,是人類積累了幾千年的經驗,在不斷磕碰、試錯中才總結出來的——就像我們自己,也曾經在幾十年前走過彎路。對於遙遠的古人來說,他們更難看出商業的價值了。

在古代的政治家們看來,商人好處不多,壞處可是不少。

首先有一個客觀原因是,古代的通訊和交通技術不發達,商人獲取資訊以及運輸產品的成本都比現代人要高很多,所以商業創造的價值遠沒有今天大。

其次,古人通過身邊的生活經驗,感到的不是商人對社會的貢獻,而是他們對社會的剝削:商人總是買低賣高,從中剝削民利;他們囤積居奇,哄抬物價;他們奸詐狡黠,巧舌如簧;他們甚至以次充好,販賣假貨。

以上是還在道德層面批評商人,對於古代統治者來說,更能打動他們的,是政治層面的問題。

前面說過,在古代社會用道德統治百姓是最好的選擇。問題是,人的本質都是自私的,只要有可能,很多人願意違反道德牟取私利。在古代,道德之所以對人有束縛力,是因為古人的生活空間非常小。

古代絕大部分百姓一輩子都生活在一個人口很少的村莊中,村子裡每一個人都互相熟識。這樣,任何人只要幹出違反道德的事,就會受到全村輿論的鄙視,他也就不敢為了私利違反道德了。

如果這個人有能力離開自己生活的村莊,那就不一樣了。他違反了道德,大可以一走了之,換個地方就沒有人認識他了。如果能離開村莊的人多到一定的數量,那麼全社會的道德系統也就崩潰了,整個帝國都會混亂。

幸好農民依附在土地上,離開自己的村莊就沒法生存了。

但是商人可以呀,他們在各個村莊間遊蕩,還能因此獲得巨大的利潤,所以他們對帝國秩序是一個巨大的威脅。

另外,大商人積累了大量的財富和貨物,尤其樂於囤積糧食、鹽、鐵等重要物資。這對帝國經濟的穩定也是一個威脅。

因為以上的原因,中國古代的帝王都採取了限制商業、貶斥商人的政策。

對於帝王來說,他們的選擇是正確的。因為限制商業的政策,中國的君主社會極為穩定。歐洲的君主制度,就是被崛起的商人階級推翻的。

這是因為,商業活動的前提是人人平等、尊重私有財產——如果別人能隨便搶走你的錢,那誰還努力經商啊?但君主制度講的是君權大於民權,國王可以剝奪普通人的財產。這種制度商人當然不能答應。等到歐洲商人強大到一定程度後,就提出要限制王權,王權不能比私有產權更高。這就是「私有財產神聖不可侵犯」,「風可進雨可進,國王的軍隊不能進」。在商人的暴力抗爭下,歐洲君王過上了憋屈的日子,乾點什麼都不能違反議會的決定。從此,歐洲逐漸進入了資本主義社會。商業的大發展帶來了經濟的大發展、科學技術的大發展。在明朝的時候,歐洲還比中國遠遠落後,等到了清朝,科技水平就已經遠超中國一個時代了。

對於中國古代的帝王來說,重農抑商是一個能保證皇位長久的正確政策。但對於人民長遠的福祉來說,卻是一個極大的遺憾了。

回來講「鹽、鐵經營權收歸中央」的事,這是漢朝經濟的一件大事。

「鹽、鐵經營權收歸中央」的決定和重農抑商的政策是一脈相承的。相當於把鹽、鐵商人的利益都搶到了朝廷的手裡。

漢武帝這麼做,除了「重農抑商」裡提過的幾條理由外,還有兩個原因。

一是,鹽和鐵都是古代的硬通貨。鹽不僅是人類日常飲食的必需品,還是古人儲存食物的主要手段:吃不了的食物只有用鹽醃製才能長久儲存。鐵也很重要,沒有鐵就沒有好用的農具和武器,就沒法種田打仗。鹽、鐵的生產原料又比較集中,易於壟斷,所以鹽、鐵在古代是一種戰略資源。如果被某個對抗朝廷的勢力壟斷,就會給朝政帶來威脅。而且鹽、鐵產業的利潤巨大,在漢朝初年,吳國地區的宗室因為壟斷當地的製鹽業,擁有的財富可以和朝廷匹敵。地方坐大,也是朝廷不願意看到的。

不過真正能打動漢武帝的,恐怕還是利益問題。漢武帝窮兵黷武,自己的生活也過分奢侈,國庫逐漸入不敷出。鹽、鐵國營能給朝廷帶來一大筆收入,漢武帝自然求之不得。

「鹽、鐵經營權收歸中央」給朝廷帶來了巨大的利潤,但也存在很多問題。就像前面說過的,商業經濟能帶來極高的生產效率。反之,政府統一管理的產業,效率就極為低下。

在鹽、鐵國營之前,鹽、鐵商人們生產是為了給自己賺錢,他們自然努力降低生產成本,提高產品質量。當產業歸國營以後,經營者是官員,他們只求完成朝廷的任務,買賣好壞和他們的利益無關。這些官員一有機會就上下其手,貪汙剋扣,反正虧的又不是他們自己的錢。至於鹽、鐵工廠,只需要生產一些粗製濫造的產品應付任務即可——不愁賣不出去,因為現在只有國營一家商店了,質量再差老百姓也沒別處買去,甚至還得哭著求著,花錢行賄才能把這粗製濫造的東西買到手。

所以這項政策只執行了一段時間,後來朝廷又放棄了這個政策,因為該政策從民間奪得的利益和損失的效率相比,還是太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