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七局:人肉宴席

主飲:朱粲;陪飲:諸葛昂;主賓:諸被食;地點:五千年神州

隋末朱粲糾集賊黨自稱楚帝,因為大饑荒,一萬錢也買不到一斛米,朱粲就鑄了一口大鐘,把平民趕進去,煮熟了給隊伍吃。他自己也有吃人嗜好,經常把民間幼兒抓來蒸食。打仗時,屬下擔心糧草不夠,朱粲說:「世上最美味的,就是人肉,只要對方城裡有人,我們就不愁沒有吃的。」很多地方的活人被他掠食乾淨。後來朱粲投降李淵,唐將段確去慰勞,飲酒中,段確譏誚他說,聽說你喜歡吃人,人肉是何滋味?朱粲回敬說:「如果是像你這樣喝了酒的,吃起來像豬肉一樣。」段確大怒,呵斥朱粲。朱粲便下令殺了段確,煮來吃掉。

同時代渤海的高瓚自恃豪強,但更羨慕深州諸葛昂的豪奢。雙方爭強賭勝,高瓚兇殘地殺掉一對十多歲的雙胞胎,設酒宴招待諸葛昂,把頭顱、手腳分在各位賓客的盤子裡,客人們都忍不住嘔吐。第二天,諸葛昂回請,有美人勸酒時無故笑了一下,一會兒廚子端上來一個大銀盤,開啟蓋一看,行酒的美人豔妝端坐在盤裡,已經蒸熟了。諸葛昂抓起煮爛的腿肉就吃,接著又把美人的乳房吃掉。高瓚又羞又怕,連夜逃走。

《禮記》裡記載著「有虞氏祭首,夏后氏祭心,殷祭肝,周祭肺」,拿人的器官作為饗神之禮。而最早吃人的記載是暴君商紂王,說他醢九侯、脯鄂侯,就是把人做成肉泥肉醬。第二名乃是有道明君周文王,明哲保身,吃掉了自己兒子肉做的餅。第三名是春秋霸主齊桓公,吃盡美味,說自己思吃人肉,善治美食的易牙竟然將自己的兒子殺了給齊桓公吃。戰國魏將樂羊攻打中山國,中山國君殺其子,做成肉羹送過來,樂羊不動聲色吃完肉羹,繼續攻打中山國。魏王嘆息說:「樂羊因為我的緣故,才落得吃自己兒子的地步。」大臣勸諫道:「連自己的兒子都能吃,他的野心不可小覷。」前秦苻堅攻打羌族姚萇,把羌人屍體當做「熟食」,鼓動軍隊說:「你們早上打仗,晚上就能飽餐。」姚萇撐不下去,對著援兵訴苦:你要是來晚一點,我們就被苻堅吃光了。

《新唐書》說安史之亂中守睢陽城的十個月,守軍吃掉了城中三萬多人。唐代宗年間大旱,死了人也不出殯,就由家人分著吃掉,人骨丟得到處都是,延綿在兩千裡的三吳大地上。

後漢趙思綰喜歡活生生地把人剖開,取出肝來膾,吃完了肝,人還沒死。他又愛以酒吞人膽,還說「常吃這個,可以壯膽。」當時長安沒有糧食,趙將軍就捉來婦女小孩做軍糧,每次犒勞軍隊,就屠殺數百人吃,和殺豬殺羊一樣。

宋高宗時期,受災地區人肉叫作「兩腳羊」,還不如豬狗肉貴。肥胖的人曬乾做成臘肉;老而瘦的男子叫作「饒把火」,意思是不容易煮爛;女人叫作「不羨羊」,意思是比羊肉還嫩;小兒叫做「和骨爛」,意思是很容易熟爛。岳飛在《滿江紅》中慷慨激昂地寫道:「壯士飢餐胡虜肉,笑談渴飲匈奴血」,真希望這只是一代名將的藝術發揮。

元末陶宗儀在《南村輟耕錄》中,記載當時軍隊吃人的慘狀更是觸目驚心:他們最喜歡吃小孩,婦女次之,男子又次之。或者活生生煮熟,或者活生生做燒烤,或者綁住手腳用開水燙掉毛髮,再用刷帚刷開皮膚。男的一般只吃雙腿肉,女的一般只吃雙乳肉。

明袁崇煥被殺後,為士民所食。清同治年間,安徽因為天災,到處吃人,人肉賤到三十文一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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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凡戰亂,糧食匱乏之際,「人相食」、「易子相食」時有發生,人的遭遇,常常還不如豬狗,「寧為太平犬,不為離亂人」真是沉痛之語。吃人魔王每一朝都有,吃人事件出自篤守忠信孝悌禮義廉恥,有著數千年文化與道德積澱的禮儀之邦,實在難以理解。魯迅借《狂人日記》說翻開史書看到寫著「吃人」二字,除了虛偽的仁義道德吃人,還有真實發生的人相食。這是自詡為文明古國之民的先生們不願意面對的,這是我們舌尖上醜陋的中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