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摩擦

在我眼中,縣警正拼命寫著這樣的劇本。我想對上尾署提出質疑。同時,對詩織和她父母的拼命求助草率敷衍的二課長k,以及要求撤銷報案的巡查長h,如果他們有什麼說法,我也想聽聽看。

我清楚上尾署絕對不會答應採訪。就連對一般的案件採訪,他們都是那種態度了,遇到對自己不利的事,更不可能回應。但是也不能單方面地一口咬定。如果他們想替自己辯護,我也得給他們一個機會。如果不願意,那也是他們的選擇。

一月七日,我請小久保前往上尾署。做法就和平常一樣。首先去縣警本部公關課申請採訪,然後再前往上尾署。各轄區的公關事務是由副署長負責,也就是我已經交手過許多次的那位。

副署長看到名片,在櫃檯裡煩躁地走來走去說:

「就算你們來,我們也無話可說。真的氣死人!」

「什麼事氣死人?」

「到底是從哪裡弄來這些訊息的?」

「這些訊息」似乎是指《focus》第一、二期的久保田等人的照片和逮捕的詳情報道,或這次針對要求撤回刑事告訴的採訪。副署長顯然氣炸了。他似乎認定有人把偵辦內情洩漏給了《focus》,但上頭什麼都沒有告訴他吧。搜查本部才沒有洩漏,你們的情報就是我提供的,好嗎?

「總之對於桶川命案,我們無可奉告。」

記者小久保提出刑事二課長的名字,副署長說:

「不能讓你們見搜查員。」

再問為什麼不通緝小松和人,副署長說:

「沒那個必要。」

然後就躲到櫃檯裡面去了,依然故我。再繼續跟他耗下去,也只是浪費時間。

我們決定毫不留情、直截了當地全寫出來。編輯部給了四頁的篇幅。我把過去的採訪中累積的警察相關稿件全部交給小久保,完成了一份從頭到尾都極嚴厲的批判警方的報道。我不知道會受到多少人的矚目,但沒有任何一家媒體報出警方曾經要求撤回刑事告訴的事,這肯定是獨家。

雖然覺得與報道的調性有些不合,但我和總編商量後,在報道末尾要求讀者提供資訊,也登出了熱線電話號碼。我無論如何都想要最大的焦點——小松和人的訊息。

因為我經常不在公司,所以拜託整個編輯部,如果有人提供訊息,就轉到我的手機。這是《focus》的第一次嘗試,接下來不管是縣警還是線報提供,都只能等待反應了。

和人在沖繩的傳聞根深柢固。和人也有可能親自打電話來。如果他主張自己和命案完全無關,就更有可能了。《focus》幾乎每星期都在報道他的事,他會不會起碼打一通抗議電話過來?

在種種臆測之中,一月十二日,《focus》發售了。

報道標題是「不願逮捕桶川女大學生命案‘主犯’埼玉縣警的‘消極辦案’——案發前的處理就問題重重」。

對於不知內情,或是無法聯絡到詩織父母的其他媒體來說,這些內容或許難以置信。

我好像可以聽見警察或記者大喊「這根本胡說八道」的聲音。從久保田落網時的報道也可以知道,主流媒體基本上完全不相信週刊。他們不是社會記者,而是警察記者,所以這或許是當然的,但是隻根據警方釋出的訊息寫成報道,豈不是完全照著縣警所寫的「武史主犯理論」的劇本走了嗎?

很多人說桶川命案很複雜,我認為這個時期的主流媒體要負最大的責任。每個八卦節目和週刊都在追蹤小松和人,主流媒體卻只報道小松武史。他們的理由是武史已經落網,所以報出他的名字也沒關係,但是和人沒有任何嫌疑,所以連他的名字都不能提。這樣的說法,形同協助縣警達到隱瞞醜聞的企圖。民眾會感到混亂也是理所當然。

就連我們第三期對警方批判的報道,除了上尾署的部分刑警和t先生以外,恐怕沒有人認真在讀。

實際上,縣警對這篇報道沒有提出任何抗議,似乎打算就這樣擱置不理。我們認為這形同警方承認報道內容屬實,但其他媒體也一樣沉默著。我自認為列出了許多問題點,卻有如石沉大海。連最大的爆點,警方要求受害人撤回刑事告訴這件事,也毫無反應,理由之一是無法向豬野先生採訪求證吧。但是我認為根本之處,是媒體不想跟警方作對。沒有組織能夠制裁警方。我希望這種時候警察記者俱樂部更要發揮「監視」的功能,事與願違。

我原本打算推出後續報道,針對上尾署發動追蹤報道,不過刑警佯裝不知情,上司也包庇下屬,最瞭解事實的詩織又過世了,現狀沒有任何新的事實或證據。

剩下的證人就只有詩織的父母了,但命案後的報道深深傷害了家屬的心,讓他們不願多談。這樣一來,除了像島田及陽子這種極親密的朋友之外,就沒有人知道真相了。反正只有一家週刊在那裡吵鬧,上尾署只要裝傻到底就行了。

桶川命案停擺了。能做的事逐漸見底了。無奈之下,隔週我改為採訪「連續炸彈男」。一名男子意圖爆破埼玉縣浦和站的投幣式置物櫃、新幹線垃圾袋,甚至是東海村的核能燃料工廠,遭到警方逮捕。

男子在池袋的大型diy賣場購入製作炸彈的材料,以市面出售的材料製作出填滿了炸藥的精巧兇器。diy賣場絕對沒有責任,但其實一九九九年九月發生在池袋的那起隨機砍人案件,兇器也是在這家店買的。想要什麼,都應有盡有——這起事件徹底揭露出大都會危險的一面。

採訪很順利,但我完全不滿足。桶川命案讓我牽掛不已。

一月十六日,《focus》的截稿日到了。我回到公司,準備撰寫「炸彈男」的稿子。

《focus》的封面向來只刊登三個標題。其他雜誌的封面都擠滿了各種大小標題,琳琅滿目,但《focus》只有三個,因此顯得空蕩蕩的。但是反過來說,這也意味著封面上的三篇報道是我們當週的自信之作,身為記者,如果自己的報道列入這三篇,真的很令人振奮。這星期封面的三篇報道已經決定了。不是我的採訪。我面對筆記型電腦,攤開資料和資料,抱頭苦思。

總是在這種節骨眼,我會接到t先生的電話。他是我的守護神,有時也像是地獄使者。手機螢幕顯示t先生的電話號碼。我摸不準這回會是地獄還是天堂,不過以時機來說,這時間段非常不巧。

「縣警好像正準備召開記者會。好像是以對豬野詩織名譽毀損的罪嫌,逮捕了大量同夥。也許小松和人也在其中喔,嘻嘻嘻。」

t先生嚇完我之後就掛了電話。

是這星期的「縣警的消極辦案」報道起了作用嗎?自從去年七月詩織提出告訴以來,對於名譽毀損一事,縣警幾乎毫無作為,然而雜誌發售四天後,便一舉逮捕大量嫌犯,這實在難說是巧合。或許警方的自尊心也受到了相當大的打擊。

總之必須把這次的大量逮捕寫成報道。但是關於這起案子,為什麼警方老是挑在截稿或完稿的時候行動?要說時機巧妙是巧妙,只是這豈不是害得我必須手忙腳亂地準備採訪嗎?

我想要記者會的照片,但不巧櫻井去採訪別的案子了。我臨時請其他攝影師趕到上尾署。我也想去,但必須在幾小時內蒐集到桶川報道的材料。

「炸彈男」的稿子請資深記者接手,我火速決定桶川報道的標題。總編說要把封面的三篇報道之一抽換為桶川。時間緊迫。這時攝影師回報說,果然進不去記者會。他說自己一報上媒體名稱,警方就連回三句「不行」。看來那裡不管誰去都一樣。

只能以t先生的通訊社釋出的新聞作為底稿了。搜查本部逮捕了包括四名實行犯在內的十二名嫌犯,嫌疑是散播毀謗中傷詩織的傳單,毀損她的名譽。只為了恐嚇一名女大學生,居然動員十二個大男人。做出這種事的小松集團很異常,但縱放這種犯罪行為的警方,也只能說是毫無遏止犯罪的能力。

其中也有六月和小松兄弟一起闖進豬野家的y(29歲)。此人不僅闖進豬野家,還參與了傳單事件。

然後到了這時,小松和人總算被通緝了。前幾天副署長還親自跟我說「沒那個必要」,言猶在耳,馬上就釋出通緝令,警方的臉皮到底有多厚?

而且罪嫌是名譽毀損。我從來沒聽過有人因為這種輕罪被通緝的。要是能採取這種破天荒的做法,詩織向警方求助時,為什麼不做?我對警方的不滿沒有極限。這次的標題就走這個路線吧——「現在才被‘通緝’的桶川跟蹤狂,嫌疑竟是‘名譽毀損’——結果‘主犯’下落不明」。

這等於是連續兩星期對上尾署提出了嚴厲的批判。雖然不期然地成了連續報道,但是通緝的影響力相當大。嚴格來說,這是未公開嫌犯姓名等資料的通緝,但是在各家媒體的判斷下,小松和人的名字廣為公開了。似乎是看到上尾署不幹不脆的態度,各媒體也決定立場了。

從這天的晚間新聞開始,各電視臺播出了小松和人的姓名和照片。次日的早報也刊出了小松和人的照片。這樣一來,或許可以揪出他的下落了。我的期待高漲。

這星期截稿後,我讀起寄給報道負責人的讀者來信。在《focus》編輯部,桶川命案的報道也開始得到迴響了。信件和電話愈來愈多,而且多是激勵的內容。案發當初,也斷斷續續有讀者看到報道寫明信片來,不過在登出久保田照片的第一期以後,信件和電話才真正暴增。

「我看到一連串報道,實在無法原諒跟蹤狂一夥人和警察。請努力繼續揭發真相!」

「我自己也有女兒,實在不敢想象萬一她有了相同的遭遇會怎麼樣。請貴雜誌徹底追查真相。」信件和電話很多都是這樣的內容。

這裡舉出一例:

敬啟者

我是貴雜誌創刊以來的忠實讀者。貴雜誌總是以照片清楚明瞭地報道時事……(中略)……不論是內容或是態度,都令人欽佩。特別是這次的「桶川跟蹤狂案件」報道。

身為有女兒的母親,這件事令我感同身受,心痛不已。歹徒的殘忍,天理難容。警方坐視旁觀的處理態度,也令人憤怒極了。

因此看到貴雜誌以堅定的態度追蹤歹徒,我不知道得到了多大的勇氣。報紙幾乎都沒有報道,如果沒有貴雜誌的報道,我完全不知道原來這是這樣一起案子。社會上有一種「邪惡」,是包括小女在內,在普通家庭成長的孩子無法識破的。我真是難以想象被害人詩織生前活在什麼樣的恐懼當中。除了祈禱詩織在天之靈能夠安息,也請貴雜誌往後為了正義繼續努力!

這是住在都內的某位主婦的來信。總是乖僻多疑的「三流」週刊記者聽到「請為了正義努力」這樣的鼓勵,實在忍不住要臉紅,但是接到這樣的迴響,還是令人開心。

其中有一封信引起我的注意。我一拆封就看到兩張小松和人的照片,上面說「提供給您作為採訪資料」,但信件的文章更令我印象深刻。

「看到《focus》的報道,上尾署終於清醒了嗎?他們總算釋出通緝了呢。」以這段文字開始的長信,提到了對截至目前的報道和案子的感想,但是後半這麼寫道:

……不過仔細想想,連我自己都不清楚為何我要做到這種地步。唯一確定的是,我絕對無法原諒完全不玷汙自己的手,支付大筆酬勞買兇殺人的小松兄弟。就算說他們是人渣也絕不為過。(中略)編輯部的各位,請絕對不能讓這起命案風化。做了壞事,就要接受制裁。

我自己也不明白為什麼我會為了這起命案的採訪做到這種地步。不過發現其他人也有相同的想法,我感到新奇,而且備受鼓舞。

「我才不會自己動手。只要有錢,自然有人願意替我效勞。」如此宣稱的男子,絕對不會自己下手,不斷折磨詩織,然後就像他說的,詩織被殺死了。如果這樣的犯罪能夠堂而皇之地被放過,這個國家就完蛋了。

過去協助我採訪的那些人,都是懷著什麼樣的心思?裡面也有人有著和我一樣的感受嗎?

當時我聽到一件事。詩織的父母質問搜查本部的刑警:「為什麼會是週刊記者先查到兇手?警方真的好好辦案了嗎?」

警方是這樣回答的:

「那些狗仔的手段很下流。錢啦,他們到處大撒鈔票,才能得到訊息。我們公務員沒辦法做到那樣啊。」

我和t先生聊到這件事,哈哈大笑。我可不是小松,不認為錢能解決一切。實際上我也沒錢,然而警方卻指控窮哈哈的我們,說我們到處撒錢,真是讓人笑破肚皮,卻又覺得警察實在窩囊透頂。我好像明白了為什麼警方的偵辦會如此糟糕。如果認為撒錢就能夠如何,那不就跟小松同一個水平了嗎?

我們只是親自四處走訪、調查,尊重每一個提供訊息的人而已。就跟過往的警察手法一模一樣。反過來說,這不正代表現在的刑警已經完全變了個樣嗎?

我們是如何查到實行犯的,前面已經交代過了。這段時間,沒有特別的開銷。沒錯,我們會請訊息提供者喝杯茶或咖啡、出ktv包廂錢,也曾經給上門兜售線索的人兩萬日元的交通費,但總額加起來能有多少?沒有警徽的我們,頂多只能在這樣的限制裡辦事。而且實際行動的,只有我和櫻井以及t先生而已。相較之下,搜查本部可是有多達上百名的人手。

搜查本部一旦成立,就會有特別預算和加班費,和我們這種連加班費都沒有的記者可是天差地別。人事費和偵辦費用,應該也比我們多了一兩位數。

我還聽到些有意思的事。到上尾署接受問話的詩織的朋友,離開的時候拿到了一些現金,是協助辦案的酬金。酬金本身是法律規定的,沒有問題,問題是給錢的方式。領錢需要簽名,但是上尾署拿給他們簽收的領據,每一張的金額欄都是空白的。雖然不知道事後警察在空欄裡填上了多少金額,不過應該有一堆花費不曉得消失到哪裡去了。

論錢的話,警方的資金比我們雄厚太多了。而且這些錢是人民的稅金,是我們付出去的血汗錢。兩個月之間,警方毫無作為地揮霍這些錢,還反過來指控週刊有錢,太令人瞠目結舌了。

逮捕久保田的時候也是,遇到關鍵場面,警方就會把警察以外所有的人全部趕走。即使是提供線報,只要說出地點以後你就沒用了,警方會說媒體滾開,偵查優先,就算你們不說,我們也早就查到這裡了。警方也不告訴家屬偵辦進度,對於願意協助辦案的人,則把他們叫來警署,當成嫌犯一樣對待。

結果警方什麼都不明白。

其實我原本並不想如此煩瑣地寫下久保田落網的經過。我們記者和警方都是成熟的大人了,不用囉嗦什麼,案子破了就好了,不戳破才叫上道,不是嗎?但是就像前面描述的那樣,面對搜查員過度自私的種種對待,我開始覺得給警方面子,就是作踐自己。

警方這些人,是不是完全不懂得人心?每一個難得自願協助辦案的人,都遭到了比周刊記者更多疑的警察盤問,從不在場證明到各種隱私、家庭成員,連祖宗十八代都得一一交代,最後失去了協助的意願。

向我提供資訊的人,每一個都異口同聲地說:

「我一開始是聯絡警方,可是我受夠了。他們只會問東問西,卻什麼都不肯告訴我。他們只有在需要的時候才會把人叫去,態度又傲慢得莫名其妙,搞什麼嘛……就算我們因為協助警方,被小松發現,遭到他報復,警察也不會幫忙,對吧?詩織那時候不也是這樣嗎?所以我才不想透露名字。而且警察到底要讓小松和人逍遙法外到什麼時候?我們也很害怕好嗎……」雖然狀況各有不同,重點卻都一樣。每個人都是出於各自的理由,希望命案能夠偵破,才會提供線索的。

我自認為相當嚴肅地聆聽了這些人的話。我想我和警方的不同,就只有這一點而已。即使如此,警方仍要推說是金錢的力量的話,就應該減少廢物搜查員,刪減人事費用,增加提供線索的獎金才對。

好了,我可能也是因為沒錢,才會完全蒐集不到小松和人下落的線索。為了討吉利,我終於把手機鈴聲換成了沖繩民謠。各種手段都使盡了,接下來只能求神拜佛了。在依靠讀者提供線索的狀態下,我一個人的力量可想而知。我已經進入悟道的境界,心想世事就是如此。

就在《focus》第四期的發售日,我殷殷期盼的鈴聲響了。

然而唱起沖繩民謠的手機另一頭傳來的聲音,指示的卻是截然相反的另一個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