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2008年1月開始,母親就無比期盼著她的倫敦之行,這是她知道診斷結果之後第一次進行旅行。在出發之前的那個星期,母親的病情時好時壞,但她一直在努力,以便自己可以經受飛行途中的不適。由於母親身體不適,在母親出發前奧賴利醫生為母親重新安排了化療時間,把本來在週五的化療調到了週二,即母親出發的前一天,提前了一週。母親為她能否在倫敦度過一週擔心。而我堅信任何事情都阻止不了母親去倫敦。
1955年母親去倫敦學習戲劇,那時她就愛上了那裡。我想這是因為母親在那裡第一次覺得自己已經長大了。那時瑪麗·安二十一歲,再過七年她才結婚生子。她在給一位朋友的信中寫道:「我在這裡體會到完全的快樂,永遠再不想捨棄我的自由了。對於像我一樣受到父母呵護、溺愛的孩子來說,獨立自主確實是太棒了。我真心希望我的一些朋友也能來到這。每當美好的事物出現在我眼前,總覺得要是能有人一起分享就太好了。」
她在另外一封信中寫道:「倫敦是個神奇的城市,起碼我這麼認為。不論天氣多麼寒冷和惡劣,路上的人總是面帶微笑。當你問路時,對方不光會告訴你怎麼走,他們還有可能會給你帶路。沒有人急著趕路,每個人都特別有禮貌。你還能去很多非常奇妙的地方,有讓你迷醉的音樂會,每週還舉辦很多藝術展。每個星期天我都會去教堂做禮拜,感覺太美好了,那裡的唱詩班都受過良好的訓練,在那你能夠體會到真正的安詳、從容。」
通常你喜歡上的第一座城市對你有著不同尋常的意義。也正因此,母親後來經常一次次地跑到倫敦。當然父親也同樣喜歡那裡是原因之一。我九歲時,父母利用假期帶我們去了倫敦,並住了一年,後來差不多每個夏天我們都會去英國,自然倫敦也不會錯過。
重返倫敦不僅讓母親感覺愉快,可能那裡還有一些事情讓她一直懷念。母親的第一次造訪好像十分浪漫,她認為那裡的每個人對她都很友好,也許因為倫敦確實充滿活力,不過也可能是二十一歲的瑪麗·安富有青春與美麗的緣故。
這次時隔了五十多年的旅行開始時特別折磨人。母親一到倫敦就發起了高燒。父親直接帶她去了醫院,但剛到醫院燒就退了。醫生還沒來得及測體溫母親的燒就退了,這讓她鬆了一口氣,但她仍覺得挺鬱悶。雖然對於正在做化療的人來說,這是很常見的情況,但母親還是害怕其他人會認為她患了妄想症。我們曾經就這個問題討論過,我嘗試著對她說,既然患了病是真的,就不要害怕其他人說她在幻想。她是個很有忍耐力的人,卻依然害怕有的人認為她抱怨的病痛並不存在,不過是她的妄想症在作怪。
剩下的倫敦之行情況好了很多。妮娜和薩莉帶著孩子從日內瓦飛到倫敦來看她。母親除了參加了一位七十歲的朋友的生日聚會,還約見了許多好朋友。她寫了兩篇滿懷激情的博文發給我,告訴我她正在倫敦和國際救援組織的同事開會。十年前她發起建立了國際救援組織倫敦分部,現在它每年為國際救援組織提供3000萬英鎊的資金援助,而且還能單獨運作自己的專案。
母親回到紐約時,得選一本新書作為我們讀書會的主題了。我們決定選一本以不列顛群島為背景的書。最終選了愛爾蘭短篇小說家威廉·崔佛的《弗莉西亞的旅行》。這本書於1994年出版,是一部出色的小說。書中講述了一個身無分文的年輕女人,懷了身孕,男友卻離開了她,她偷偷離開居住的小鎮,去尋找男友。她在英格蘭中部四處流浪,充滿絕望地尋找著男友說過的割草機工廠,卻誤信了一位肥胖且孤獨的陌生男人的善意。這個陌生男人生活在自己的回憶中,腦子裡滿是他過去認識的幾位女子的影子。
我和母親一下子就把這本書看完了。
「假如你去了別的城市,你總會遇見一些人。」母親如是說。母親剛從倫敦回來沒幾天,我們就在醫院裡見面了。「你並不會額外去想她也許是一個背井離鄉的女人,他也許是個打算勸人們信教的人,或者剛和一個年輕女子一起喝茶的男人。這本書最突出之處在於,崔佛不光使你認識這些人,還明白地向你介紹這些人是怎樣變成那樣的。」
母親把折起來的那頁內容指給我看:「街上那些人躲了起來,可能因為酒精的迷惑,可能因為陷入絕望,才沉睡過去,夢裡有他們以前的生活。」
「我認為這本書太嚇人了,」我暫時沒想起來母親奇怪的閱讀習慣,「這樣的結局嚇到我了。你認為呢?」
「當然不,我先看了結局。我覺得我必定無法忍受在迷宮裡煎熬,一定得先知道發生了什麼事,否則會特別擔心。」
母親明顯不對懸疑小說著迷,她喜歡的那些故事,其發生地都安排在某個指定的地方,比如,唐娜·列昂的威尼斯,丹尼斯·利漢蓋爾的波士頓,柯林·科特里爾的永珍,亞歷山大·麥考爾·史密斯的波札那和愛丁堡。無論是犯罪還是破案,在任何作家的作品中地點都起著非常重要的作用,這也需要作家對當地的特色和奇聞逸事瞭解得特別清楚。母親喜歡的那些傑出的懸疑小說作家,都能夠對一個城市、一個小鎮賦予個性,比如在某個地方沒錢的時候可以藏在那裡,有錢的時候也可以去,那裡很少有人知道,那裡能讓你消失蹤跡,也能讓你出人頭地。
繼續和英國有關的話題,我們選的下一本在讀書會討論的書是《非普通讀者》,它出版於半年前,是艾倫·班尼的作品。母親會喜歡上這本書,她不可能不喜歡。作者是她最喜歡的作家之一。故事發生在倫敦,主角是英國女王。這本書真正吸引母親之處在於作者對配角的描寫,尤其是那個「頭髮染成黃色身穿工作服的男孩」,他讓女王愛上了閱讀,以及讓女王重獲新生的克勞德爵士,還有最後讓人意想不到、極富魅力的結局。
況且,一個愛書之人怎麼會不喜歡這本愛書之作呢?當我們倆都看完小說後,母親坐在那裡,把她最喜歡的三段文字指給我看。任何時間,當母親發現她喜歡的一段話時,她不會念給我聽,而是把整本書遞給我,用手指示意我該從何處開始讀,又在何處結束。這時母親會半強迫我,確定我的視線掃到書中正確的位置,她才抬起手指。就好像進行接力賽跑時,選手確定交棒後才放手。
「沒錯。」女王說,「但光讀簡介並不是真正的閱讀。實際上,讀簡介和閱讀是兩回事。簡介是對內容的濃縮、分割也言簡意賅;而閱讀是更廣泛的、詳細的敘述,還要連續不斷地增加和拓展內容。」
「消磨時間?」女王說,「看書不是用來消磨時間的。看書是為了接觸其他人和其他國家。我可不是為了消磨時間才看書的,凱文爵士,我還為沒有更多的時間看書而煩惱呢。要是想消磨時間,還不如去紐西蘭呢。」
女王認為,閱讀吸引她的原因,在於它是中立的:這正是文學最可貴的地方。書對誰在閱讀它們,或者誰沒閱讀它們毫不在乎。所有的讀者都地位平等,包括她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