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玫瑾:沒有,我覺得我天生就是幹這行的。像這樣的情況讓我明白,有很多犯罪的事情,包括它的現場和整個案情,不是都能夠拿出來說的,尤其是在外人面前。當一個人完全不太接觸這個領域,第一次看這樣的圖片,或者第一次聽到這樣的事情,是會受不了的,會覺得這個社會太可怕了,然後對生活有一些絕望或者失望。
另外一個問題是,在談一些案件的時候,我不光要考慮被害人,甚至還要考慮犯罪人的親人,這種情況公眾一般是想不到的,甚至會一同譴責的、詛咒的。像2004年馬某某的案件,社會影響非常大,因為像那樣全國通緝,幾乎所有人都在關注。這個案件當時最有爭議的就是他的動機問題。我當時去做調研就明白他的動機了,但那個時候我已經有這個意識了。也就是說,他殺了四個人實際上是為了遮掩這個事情,他確實犯罪了,要承擔法律責任,可他這種遮掩我認為是人之常態(有羞恥心的表現)。一個人即使犯罪了,涉及他對自尊心的維護和一些很隱秘的情感時,我應該也要為他保留,不要急於給他裸露出來。
主持人:但是,如果這個和公眾所要求的知情權產生矛盾呢?
李玫瑾:我認為這個知情對公眾來講沒有意義。你可以不知道這個,但你應該相信我們的法律是公正的。這在司法程式上沒有任何問題,那麼在他活著的時候,我就可以先不說。這個保密的問題是為了他而存在的,當他已經不在了,那麼我可以給大家一個答案。馬某某當時主動為這個殺人案件請求赴死了,當時他在法庭上就講了:「我請求法官判我極刑。」大姐要求他一定要上訴,但他堅決不上訴。我認為他已經在為自己的行為勇敢地承擔責任了。
主持人:這個是您剛才所說的無奈,或者說累心的部分嗎?
李玫瑾:這是第二個層面。後來我看到他的家人包括他的大姐也多次接受採訪,談到了網上的一些議論,比如出現一個案犯就說「這又是一個馬某某」。我認為這也是在一次又一次地去傷害他的家人。
主持人:重新在揭開他們的傷疤。
李玫瑾:對。我個人覺得,被害人是很無辜、很痛苦的,可是有時候你有沒有想到過犯罪者的親人?應該說,當一個人做了很嚴重的犯罪事實以後,他就沒有回頭路了,而且要接受法律的處罰,甚至全社會都來聲討他,但他的親人並沒有參與這個犯罪,他們也不希望他出現這樣的行為,可他們在社會上幾乎得不到任何一點同情和幫助。
主持人:而他們恰恰是還在世的,而且要把日子繼續過下去的那一群人。
李玫瑾:對,他們還要活下去。這是我看到的第三個層面。我們不要簡單地憤怒,也不要簡單地去斥責一些相關的人,而是應該去了解這個人為什麼這樣做。當我們瞭解他為什麼這樣做的時候,我們才知道怎麼樣讓他今後不這樣做。
——摘編自鳳凰衛視《名人面對面》專訪李玫瑾之《謎案背後》上集
善待他人是救命的東西
b主持人:/b我想起毒死室友黃某的林某某,那個是有原因的嗎?
b李玫瑾:/b那也是。實際上,大學生犯罪,包括某音樂學院的藥某某、某醫學院的林某某這些案件,我認為他們的心理問題都是缺少一個「觀念」的東西。他們的智商絕對夠,缺的是觀念。觀念是什麼?就是人心目中的一個「畫面」,專業上稱之為「心象」。我認為,很多高智商的孩子天天沉浸在書本里,他們缺少真實的生活,從而缺乏對生命現象的感受和感悟。生命的感受包括什麼呢?不僅僅是說生命珍貴的問題,而是說做錯「有關生命的事」就永遠沒有機會彌補,再聰明的人也是沒辦法的。
我對幾起大學生、高學歷犯罪的個案觀察發現,他們在犯罪行為中有明顯的高智商含量,但在其犯罪動機中則明顯缺乏相應的智商水準。這是他們犯罪心理中一個重要的現象。從他們的自述材料中可清楚地看到,讓這些高智商者做出犯罪抉擇的關鍵因素是浮躁、憤怒、憤恨、咽不下這口氣……在心理學中,這類感受詞統統被稱為情緒或情感現象。正是情緒力量使他們「不去想」而行動。這意味著所謂高智商者犯罪,其智商成分只包含在犯罪行為操作中,但在犯罪動機中恰恰缺失高智商。真正決定他們選擇犯罪和出現犯罪指向的不是智商,是情緒;不是價值判斷,而是任意放縱。在他們犯罪前的心理活動中,有的只是感受,缺失的恰恰是理性。
從遺傳到生活環境,人與人之間的差異是個性發生的基礎。個性差異可包括生理、心理、經歷、地區文化差異等。這些個體的差異性有時可以決定人與人之間關係和諧與否。在大學同室的生活中,同宿舍一起生活的同學關係有時不亞於婚姻初期的二人相互適應過程。高頻率接觸可讓人在發生生理反應的同時,自然引起心理感受。生理引起的反應,如人體體味有大有小,動作有輕有重,睡覺有多有少等。心理感受,如說話的聲音順耳與否,言語風格舒服與否,話語有無冷漠或輕蔑感等。由於高頻率、高密度的接觸,如兩床相對、書桌相鄰,不良感受往往也在不動聲色中發生。這些微不足道的瑣事,慢慢積累成為內心的怨恨。當個人不能很好地通過言語交流,不能通過運動等方式疏散這種不良感受時,隨著時間的推移,這種情緒積累就可能達到危險的量,進而尋找機會爆發。
因此,復旦投毒案,人們看到的是同為醫學院碩士,相處兩年多的時間內沒有任何明顯矛盾,不存在競爭,甚至即將畢業各奔東西,直到法庭審判,人們仍然找不出一個令人信服的作案動機。僅僅因為愚人節到了,被害人隨意的一句話?這些讓人看起來完全不足以引起憤怒的刺激,其實質上引發的是長期日常接觸中積累的不良情緒。而且,這種日積月累的情緒因為從未表達過,也就從未宣洩過,其能量已經達到危險界限。於是,為恢復一種內在的感受平衡,犯罪人以「不去想的操作方式」釋放這種情緒。
不良情緒的日積月累,或因某種負面刺激引起的情緒,足以成為高智商者犯罪行為的原始動力。既然情緒活動可以跨越優秀的智力活動過程,那麼,在人的內心中有沒有一種力量能夠不同於認識過程並能與情緒匹配,在瞬間對人的行為發生制動作用?答案是肯定的,那就是另一種心理現象:觀念。
生活中,人們常說一句話:做與不做,往往就在一念之間。有些犯罪人在回憶自己犯罪前的心態時也常說這句話:都怪當時一念之差。一念,在許多行為之前似乎像一道閥門,開與不開只在瞬間,門裡門外只在咫尺。這道「閥門」就是心理現象中的觀念。觀念就是人在觀到(感知)的同時形成的念。念為想法,這種想法不是推理的結論,而是感知的結論。人的眼、耳、鼻、舌、身等五官就可以形成五觀(念),其中眼觀最為多見。所以,觀念不源於邏輯程式,無關知識的系統性,不是抽象推理的結果。觀念只與直接感知有關,與經歷具體事件有關,與事件留存於心的情境有關。生活感知與情境畫面留存於心的方式,又稱心象。心象(image)可以是頭腦中的一幅圖面,是一幅似像的影像,是早期事件的心理形象的建構和綜合。這種影像並不一定只限於視覺心象,還可以是觸覺心象、嗅覺心象等。
觀念與認識雖然都起源於感知覺,但觀念與認識又有很大的不同。認識需要一個學習過程,凡學習都具有重複和強化的漸進特點,所以認識需要一個由淺入深的過程;認識還要用來解決問題,解決問題的認識(思維)伴隨著探索,這也是一種過程。而觀念不同,觀念的形成不在過程而在經歷,有時只需要一次經歷就可以形成一種觀念。經歷,如一個事件、一個場景、一幅畫面、一個表情、一種聲音、一種氣味、一次觸控或一次品嚐等等,這種事件的經歷都可以讓人形成一生難忘的印象和內心畫面,即心象。由於觀念的直觀性,獲取簡單,存在方式為生動的畫面,所以觀念可以成為意識流的素材在人的一生中時而閃現或出現在腦海中,進而影響人的情緒和決定。例如,幼年發燒時母親俯身檢視的面龐(慈母的觀念),一次闖禍後父親憤怒的表情(再也不敢的觀念)。再如,爹媽在飯桌上因某一件小事說出這樣的話:「咱們可不能幹那種事!」「傷害別人那是作孽呀,那要遭報應的……」於是,孩子知道了:「這事絕不能做!」或許一天,父母當著孩子的面拒絕了不義之利,退回別人多找的錢,這種情景在孩子還不明白為什麼時,父母說道:「記住,咱家人窮志不窮!咱不佔人家便宜……」父母這種自尊自制的言行舉止都會給孩子留下一幅畫面,形成一種觀念,讓這個孩子長大後一生都以「不佔別人便宜」為自己的觀念。
許多學習優秀的學生恰恰因為潛心學習,早年就離家求學,因為一直進入複雜的認知過程中,而失去了這種因經歷而形成觀念的機會,從而造成他們一生的心理空缺:缺乏暖意判斷的根據,從而形成潛在的心理危機。比如林某某,沿著中國多數村鎮尖子學生成長的道路,在和平中學讀完初中,然後考進汕頭市重點中學——潮陽中學讀高中,從此離家求學十一年。林某某讀書出色,安靜寡言。他父親很為這個兒子感到驕傲,說:「他這個人,心地很好。自從讀書,每個學期老師都表揚他。我也是很放心他,他也不想和人家打架吵架。學習也很用功,從來不要我操心。」和黃某的父親一樣,他若不和兒子聊學習,幾乎無話可說。
林某某從高中開始離開家庭生活,離開父母身邊,直到犯罪,十一年的教育從無間斷過,八年醫學專業的教育甚至救死扶傷的經歷他也並不缺乏,為什麼就沒有讓他形成對生命的敬畏和法律的底線?要解釋這一切,只能從這十一年中的感情缺失尋找答案:因為母親生病,他幾乎沒有留下過多少被疼愛和被細心呵護的心象記憶;因為父親忙於生計,他從小到大就從沒有過與父親坐在一起談天說地式的聊天的心象記憶。假期回家時,回回看到的都是家人忙於艱辛的生活而顧不上陪伴,母親的病情更使家庭生活失去其樂融融的溫暖記憶。這一切記憶的缺失,實則是某種情境的缺失,心象的缺失,亦即觀念的缺失。林某某直到一審被宣判了死刑,媒體形容他的表情仍然是「漠然」——漠然的表情應該是源於內心的荒漠,而荒漠的感受決定了觀念的貧乏。由此,將犯罪視為玩笑,將投毒視為「整人」,這種犯罪心理的來龍去脈自然清晰起來。
除豐富的家庭生活外,還有一個現實問題,就是生命教育往往與「死亡經歷」有關。經歷過死亡之苦的人才能明白「生」的珍貴。問題在於,在校大學生的父母往往在中年時期,他們最親近的人大多沒有死亡的事件,他們沒有機會經歷死亡之痛。這些高智商者面對的同學又同為聰明之人,同樣「活」得精彩,幾乎沒有「死」的離別。所以,這種心理防線,如果父母和教育工作者沒有刻意和精心地設計施教,就很難讓智商雖高但生命程式尚短的年輕學子形成「生命珍貴」的觀念。因此,死亡教育最重要的時間點應該放在小學。例如,讓孩子先列出最親的親人名單,然後要求他逐一劃掉,讓他在這種痛苦的抉擇中感受生命被「劃掉」的意義。因為如同言語形成一樣,越早的言語影響,其形成後的穩定性就越長久。
——摘編自李玫瑾論文《高智商者犯罪心理探析——從復旦大學投毒案說起》
b嘉賓:/b有個詩人說過一句話:人類之所以能夠相互愛和相互關心,是因為有一種對於同情的想象力。這個是不是也是觀念的一方面?
b李玫瑾:/b對。其實,人的心理發展最早出現的就是情感,但那個情感叫作「依戀」,就是隻對一個人。小孩半歲多開始認人,就認這一個,這個人來他沒意見,別人來他馬上就鬧,對吧?慢慢大一點了,如果情感是越豐富的撫養,孩子聽到聲音和看到面孔越多,他的言語表達就越好。他只要說得好,就會出去結交小夥伴。夥伴關係好,他就會有一個群體交流的過程。這就是人初期一個社會性的發展。如果沒有這個經歷,這個孩子就話少,後面和社會交往就會有困難。情感發展是有臺階的:早年是父母,就是上下關係;緊跟著是同伴;然後是師生,這是雙向的;再大了就是同性。一般同性的發展是在小學六年級到初一、初二,初二之後基本就開始是異性,我們叫花季。花季就是異性。異性之後,當他真正戀愛的時候就開始不自私了,之前都是自私的。為什麼呢?當我愛他的時候,我有好吃的給他留一口,我有電影票就把他叫上,這就是愛的擴充套件了。什麼時候完成一個人成熟的愛呢?就是當他能夠對一個陌生人感受到一種東西,比如看到清潔工人,心想他這麼辛勤是為了他的家庭,絕對不要傷害他,這就是一種博愛了。博愛,就是說他能夠對陌生人的感受產生共鳴。我們可以看到藥某某對他媽媽很好,但他對陌生女性不好。有很多人實際上情感缺失在哪兒呢?就缺在發展不完整,這是家庭教育中的缺陷。
b主持人:/b很多媽媽是不是都有這個侷限性?
b李玫瑾:/b對,但是真正好的母親、優秀的母親,她會告訴孩子如何替別人考慮,要善待他人。其實,教會孩子善待他人,這有時是救命的東西。
b主持人:/b這句話說得好!
b李玫瑾:/b我們研究了很多犯罪案例,就發現都是這個問題。一個犯罪人殺了那麼多人,就這個人沒殺,因為這個人善待過那個犯罪人。
b嘉賓:/b這也是宗教上的一個問題。對人善其實就是對己善。
b李玫瑾:/b2003年有個案件,就是黃某曾用自制的「木馬床」殺害了很多青少年,最後那個孩子沒被殺。我後來見過這個少年。他為什麼沒被殺呢?黃某在折騰他的時候,把他捆上勒。勒昏過去醒來後,他一直在哭求說:「你別殺我,我是獨生子,我有爸爸媽媽,我還有個沒有胳膊和腿的大爹,還有個奶奶。你要是殺了我,他們以後怎麼辦啊?你也有媽媽,你如果就這麼沒了,你媽媽回來找不到你,她會怎麼樣呀?」結果說得黃某大哭。黃某哭道:「我媽才不管我死活呢!我在與不在,他們都不管我!」然後這個少年說了這麼一句話:「如果這樣的話,你要是不嫌棄我,等你老了,你把我認作乾兒子,我陪你,我把你接過來,為你養老。」黃某最後把他放了。
b主持人:/b這個孩子簡直像是您的研究生啊,太會說了!
b李玫瑾:/b這是天性。這個孩子就是特別善良,後來我接觸過他,也有這種感覺。所以我覺得做母親的要教會孩子善待別人。
b主持人:/b記住啊,善良能救命,一念之仁能救命!
人性是養出來的
b主持人:/b您既然說到孩子,我就不由得想起來,最近一段時間殘害孩子的事情太多。我再跟您提一個案子,就是山西被挖眼男童斌斌的案子。我們看到當時您也有一個解釋,但我們還是覺得有些費解,就是他的伯母張某某到底為什麼呢?最後說是好像有個2000塊錢的事,她怎麼就會向孩子下這個手呢?
2013年8月24日19時許,山西省某縣6歲男童斌斌在家門口玩耍時,被一個穿紫衣的女人帶到野外去挖掉雙眼。8月30日6時許,斌斌的伯母張某某在自家院內跳井自殺。專案組經過調查走訪、現場勘查和dna檢驗,認定張某某為斌斌案的犯罪嫌疑人。在張某某被搜出的一件紫衣上多處檢驗出斌斌的血跡,而且斌斌的衣服上也有她的頭皮屑和手印。
張某某,1972年生。她生前在一家養雞場打工,從事內臟分揀工作,用長約十釐米的工具刀割掉雞肛門,每月工資一千七八。前幾年,斌斌家就搬去縣城住了,跟她家並沒有什麼大的矛盾,只是在贍養老人的問題上可能有點摩擦。斌斌的爺爺前年患腦梗塞癱瘓在床,由三個兒女輪換照料,每家各照料四個月。今年4月輪到斌斌家,斌斌的爸爸當時因傷不能出去幹活,就說由他家來照料老人一年,另外兩家出點贍養費。剛開始說一年出一萬元,但張某某不同意,後來改為5000元。斌斌家之前向她家借過3000元,現在一抵,還可要來2000元。但據斌斌的媽媽說,自家開的麻將室每月可掙2000元左右,生活還過得去,如果她家不給錢就算了,自己沒跟她要過錢,也沒和她吵過架。
張某某性格比較內向,平時不愛說話。據村民說,張某某幼年時曾被蛇咬過,受到驚嚇,心中留下陰影,人變得十分膽小,心理承受能力差,容易暈厥。據張某某的五妹稱,有警察曾找張某某詢問過斌斌的案情,她跟家人說她感到害怕。據鎮上一位幹部說,張某某跳井前一日精神狀況異常,看起來有些神志不清,曾聽見她在村裡胡言亂語,說「我是鬼」「我是神」之類的話。
鳳凰網資訊頻道《鳳凰專家談》欄目曾連線李玫瑾教授,對張某某的作案動機進行分析。
鳳凰網資訊:案件基本已經偵破,從張某某的犯罪心理來看,她背後的動機可能是什麼?
李玫瑾:一般這種案件,尤其是一個小孩在家門口附近被殺害,多數都是熟人所為,而這個熟人一般還與孩子有一點關係。如果是男性,多數是為了猥褻或強姦;如果是女性,一般都是出於報復或者有情緒性因素。這個案件屬於第二種。即使在證據出來之前,我們也能看出來此案應該是熟人作案,不像是為了摘除器官,一看就是報復性的。他的父母自己可能不知道—很多時候,被報復者往往不知道報復的存在。張某某這種人生活範圍比較小,心胸也比較狹窄,一點事都會被放大,之後她的心裡就全是這件事了。這種人往往生活壓力比較大,比較容易犯罪。
鳳凰網資訊:警方披露張某某作案可能與家庭贍養有關,這種因素對她會有怎樣的影響?
李玫瑾:我覺得可能是因為她已經很生氣,但對方不知道。從現有資訊來看,有一條因素比較重要:她丈夫生病以後,家裡經濟來源主要靠她一個人,還要供養三個孩子。在這種情況下,還要她承擔公公的贍養費用,需要出錢,她就不給。斌斌家曾向她家借了3000塊錢,就抵充了公公的贍養費,不還了。這事肯定讓她特別生氣。
一碼歸一碼,因為本身家裡就有好幾個孩子,壓力這麼大,她可能會想:「你們家每天有麻將機,天天有收入,還賴我的賬?」但她又說不出來,因為她又不能把老人接過來,所以就憋著。這事是她報復的重要原因。好比有一個人借了你的錢,找個理由不還,對她這樣一個柔弱女性來說,能怎麼樣?吵也吵不出理由,誰讓她不贍養老人?她心裡肯定憋著一股火,只能報復孩子,別的她沒法做。一個女人能做什麼?
鳳凰網資訊:作為孩子的伯母,她為何用挖雙眼的殘忍方式來報復?
李玫瑾:還能有什麼辦法?第一,她可能不想置孩子於死地;第二,她又想讓他們家痛苦。所以這就是一個手段,而且對她而言操作起來也比較容易。她是用手摳的,相對來說對工具的要求比較簡單,孩子反抗能力也不是太強,很容易被控制。
鳳凰網資訊:據先前報道,張某某本人是膽子比較小的,而且怕見血,為什麼還能做出這樣的行為?
李玫瑾:往往就是這樣,很多特別、膽特小的人才最可能做這種事。如果她膽很大,能公開處理,比如敢當面與你吵,那就不會在背地裡報復。往往是不敢當面對峙和吵架,甚至不敢跟對方對視的人,才會在背地裡悄悄報復。張某某就屬於那種不能當面與人公開矛盾的。我們生活中也經常會遇到這種情況,什麼都敢吵、敢說出來,使別人臉面很掛不住的這種人,往往不會在背地裡整人;反而是跟你客客氣氣的那種人,受一點委屈往往不是當面與你直接衝突,而是會背後找機會報復。外表看起來很弱的人,特別容易背後報復。
鳳凰網資訊:這種作案方法一般是計劃很久還是臨時起意?
李玫瑾:她可能已經生了很多天的氣,突然某一天想起來要做這件事。有時這種案件也屬於情緒性的案件,肯定有情緒積累,但什麼時候作案,隨意性很強。這不屬於預謀性的,與製作炸藥報復不同,方式相對來說比較簡單。
鳳凰網資訊:最後她選擇了在自家井裡自殺,並在自殺前一天說胡話,你怎麼看待這一行為?
李玫瑾:壓力太大。當她事後知道結果,自己也會很矛盾。把孩子眼睛毀了,這關乎孩子一輩子的事,而且斌斌家裡就這麼一個男孩。再加上當時偵查的人這麼多,媒體又關注,事情早晚會暴露出來。她自己心裡擔不住事,是個不敢公開化的人,事一鬧大,她能怎麼辦?
鳳凰網資訊:這種人作案會提前想到後果嗎?
李玫瑾:一般不會想那麼多,她只是想做讓對方痛苦的事,不會想後果,因為她的生活範圍決定了視野。這種事情一般在農村比較多見。人的生活範圍太小,芝麻大的事也會變成最大的事。人們的心胸有時與生活視野有關,視野越寬闊的人,心胸就越寬闊。所以,這也是我們為什麼說女性一定要有見識,見多識廣也會變得心胸寬闊。
——摘編自鳳凰網《李玫瑾剖析男童被挖眼案嫌犯作案動機》
b李玫瑾:/b這只是個線索。其實還是這句話,就是她真正的問題是她自身人格上的問題。她略有一點點被動的人格特點,專業上叫「被動攻擊型人格」。被動攻擊型人格是什麼呢?咱們舉個最簡單的例子,你看歷史上的太監在整人時都特狠,為什麼?因為他就是個奴才,他天天在皇家人面前得委屈自己,低三下四,點頭哈腰,久而久之就成為他的一個必須的外表,這已經成習慣了,但他心裡頭所有的委屈和卑賤感都存著,一旦找到一個比他更弱的,他一定就會發洩。這種為人風格就叫被動攻擊型人格。
b嘉賓:/b就是表面看起來越弱小的人,反而他的攻擊能力可能就越強。
b李玫瑾:/b不一定是因為弱小,最重要的是什麼呢?他有一種不得已而迎合的背景。我曾經遇到過一個大男孩也有這個特點,表面客氣扭頭狠,後來我發現他父親是當地一個領導幹部,那我就理解了他的人格是怎麼來的。他家裡經常會有來求他父親的人,他作為一個小孩,可能要叫人家叔叔阿姨,但是來的人多了,他會很煩這些人,所以他表面上對人絕對禮貌到位,可是心裡對誰都充滿著一種厭煩和蔑視。實際上,這是因為他的家庭總被外人侵入而產生的人格特點。所以這個男孩長大後,對誰都是絕對禮貌到位,但對誰都懷有敵意。
b主持人:/b我還發現殘害孩子的甚至有很多是親生父母,比如有一個父親拿三根鋼針扎自己的孩子,因為他懷疑這個孩子不是他親生的,還有一個母親把小孩弄在14樓要往下扔。您說這種父母還是正常人嗎?
b李玫瑾:/b我覺得在社會變革當中,這些異常的人有很多是自己也受到過傷害,以後他們就會去傷害更弱小的人。
b主持人:/b可那是自己的孩子啊!
b李玫瑾:/b有這樣的。當然,這個犯罪嫌疑人肯定是有問題的,也就是他自身心理有嚴重問題。比如說最近把兩個女兒放家裡餓死的那個餓死女童案,你只要看到她們的媽媽,你就知道為什麼了。那個媽媽自己從小到大就是沒人管的。有一個犯罪人跟我講的話,我當時聽了真的是感觸很深。他的行為,你要是看到現場,會知道他有多可恨,但你聽到他講他的經歷時,又會感受到這是一類人。我把重複犯罪的人分為三種,也就是說,危害社會非常嚴重的有三種人。一種是我們叫作反社會人格的犯罪人,他們犯罪是沒有理由的,從小就壞。第二種是我稱之為犯罪人格的犯罪人,他們的人格是在犯罪的背景中形成的。從小沒有人管他,自生自滅,因此只能不擇手段地生活,這種就叫犯罪人格。還有的是在監所中,比如一關十多年的,他基本接觸到的全是犯罪人,就是鬥狠的,出來以後你別指望他善良。你剛才問的就是第二種人。
b主持人:/b但是,這種能到違反人類本能的程度嗎?比如說母愛、父愛。
b李玫瑾:/b當然可以啊,什麼樣的人都有。這個問題比較複雜,涉及很重要的一個詞叫人性。要把你這個問題回答明白了,要回答什麼是人性。
b主持人:/b人性深似海啊!
b李玫瑾:/b人性是怎麼出來的?我講課經常要講這個問題。它是養出來的。人和高階動物都有這種「自然情感」,即不教而具有的能力。比如狗就是這樣,你只要養它,它就不咬你,但狗會咬別人,對吧?人是老天讓你生出來時什麼都不行的,四肢不能翻,頭不能抬,吃喝拉撒睡、翻身和打嗝,哪件事你自己都幹不了,那幹嗎呢?就等待別人。這是人的自然屬性。生來具有的生理需要就是自然屬性。但這種需要在人出世時必須指望別人幫忙。事實上,人的情感就是在這個需要與滿足的互動過程中形成的。那麼,這個過程首先需要一個穩定的撫養人,還要有一種身體上的接觸。如果你只是把他放到床上,把奶瓶往他嘴裡一塞,這種撫養也能長大,但他跟人絕對不親,他沒有與人的肌體接觸感。所以,你去研究變態的人就會發現,他們都是沒有跟人的那種身體親密感。比如說媽媽抱著我,她的身體就是我最快樂的來源,所以貼著人身使我感受到很快樂。有的孩子一出生就被父母扔在醫院,爸媽走了,那誰來管他?護士來了,今兒是這個,明兒是那個,他能有這種固定的身體記憶嗎?沒有。這種穩定的撫養需要多長時間呢?至少要六年,可延到12歲。
b主持人:/b這是人類的特徵?
b李玫瑾:/b對。現在很多人之所以出問題,就是在早期這個階段出了問題,尤其是人的情感出了問題。
人在幼年需要心理撫養
b嘉賓:/b李老師,你剛才講到犯罪人的犯罪人格,我有一個問題想問。剛才說的好多變態人格是相對比較少的,但是我以前在做採訪的時候跟蹤了一個「砍手黨」的山村六年,那裡有好多暴力犯罪,一個是時間持續比較長,另外一個就是犯罪像是已經形成一種風俗一樣。其中最讓我驚詫的是有一個少年,當時他周圍很多人都去犯罪,我採訪了他。他說:「我同情這些人。有一天如果老闆拖欠我工資的話,我也可能會去搶劫,甚至會去殺人。」結果這話說完七個月之後,有一天他給我打電話,說:「我殺人了。」我當時覺得不敢相信,後來陪他去自首。就是這樣的一個村莊,後來好像它周圍的村莊都一樣在犯罪。從社會學的角度我做了很多的研究,但是從心理學的角度,怎麼來解釋他自己說過的話最後真的在某一天變成現實了?
b李玫瑾:/b這實際上就是他已經形成一種認知了。他認為「如果我遇到這種事,我一定會這樣反應」,所以當他真遇到的話,他肯定就會這樣幹。這是認知的問題。他這種認知是怎麼形成的呢?來自於他生活中情感不健全的背景。
b嘉賓:/b還有剛才您說到教育這個東西,我看到的也是這樣。那些村莊基本上就是老年、少年、小孩在那裡,父母都出去了,沒有太多直接的父母的愛在他們身上。在中國現在有兩億多農民工的背景下,大量的農村兒童都是這麼一種狀況,這種危機我們社會怎麼來防治?怎麼來解決?
b李玫瑾:/b你說的這個問題,我認為是中國現在非常急迫的一個問題。我曾經見過一個16歲的少年犯,他在短短兩年之內殺了很多人。殺第一個女孩的時候,他從她身上翻出12塊錢。我就問他:「你為什麼為了12塊錢就去殺一個人?」他說:「我不殺她的話,她一直在叫啊,她一直在反抗。」我說:「你有沒有想過她媽媽養她多少年多辛苦啊,而且現在沒有她了,她爸媽老了怎麼辦?」他說:「我管不了那麼多,我沒錢怎麼辦?」我說:「你為什麼不去打工?」他說:「打工太累,我做過保安。」後來我瞭解到他的背景,在他很小的時候,父母就出去打工了,把他撂給他姥姥,而姥姥根本管不住他,所以他不去上學。當他過了十二三歲就帶有破壞性了,他姥姥說這孩子得你們自己管,於是爸媽就把他從農村接到城市裡。這孩子要知識沒知識,要觀念沒觀念,要技能沒技能,關鍵是他從小松散慣了,讓他幹保安他都幹不了。他說:「我站那兒一天我受罪。」
我曾遇到許多自覺無助甚至絕望的父母,他們面對自己養大的孩子時,突然發現孩子變得「陌生與可怕」,曾經非常乖巧的孩子突然變得狂暴。當他們無奈地向我訴說孩子的問題時,當他們把孩子領到我面前時,我只有一個感受:為時已晚。他們錯過了心理教育的最佳時間。
如同醫生看著痛苦的病人,許多病人並不知道自己為什麼生病,他們只能訴說生病的痛苦……事實上,多數疾病都與病人自身的生活方式密切相關。儘管有遺傳問題,儘管有環境問題,但生活方式是最主要的因素。孩子的心理問題也同樣如此。一般而言,孩子出現行為問題或心理問題,如逃學、撒謊、網癮、頂撞父母、離家出走、動輒自殺,還有打架傷害、參與搶劫等,「心理發病期」多在12歲前後至18歲前後。但是,這一年齡段的行為問題和相關的心理問題都源於12歲之前,而且大多源於父母對孩子的撫養方式。健康的人生需要養生,更需要養心。人在幼年需要心理撫養,大家在做父母之前需要想好以下問題:
1.是否有足夠的時間來陪伴孩子成長?如果夫妻二人亟須掙錢或者事業太重要,如果母親沒有時間親自哺乳,那麼最好不要生孩子。否則,極有可能錢掙來時,孩子已成敗家子;事業做大時,孩子已成陌路人。在準備懷孕和養育孩子時,一定要做好思想準備。在孩子出生後的第一年,不管如何辛苦,一定要自己帶孩子。在孩子依戀期內(12歲之前),不讓他(她)離開你的身邊。
2.是否有足夠的耐心來陪伴孩子?如果一對年輕的夫婦仍然只需要別人的關心,卻不願意關心一個吃喝拉撒都要人幫忙的嬰兒;如果夫妻二人對生活瑣事沒有耐心也極不情願做這類事時,那麼最好不要選擇當父親或母親。在孩子12歲之前,依戀現象一直存在。依戀現象與年齡成反比,年齡越小越重要。父母對孩子的心理影響力與心理控制力,不在父母掙錢有多少,也不在父母多有知識,更不在父母的事業有多成功,只在你為他生命的初期付出的辛苦有多少,你在他依戀時期的陪伴時間有多少。
3.是否知道孩子心理發展的幾個基本階段,每個階段需要父母來做些什麼;心理撫育的內容哪些在先,哪些隨後;哪些是基礎性的心理撫育,哪些是一生的心理撫育?如果完全不知道,有無學習的興趣?如果沒有或沒時間,建議最好不要當父母。如果認為孩子出生後會自然長大,會自然懂事,那人們一定失望。因為只要心理撫養不到位,那麼,電視、網路就會教育他(她),當我們發現孩子身上出現種種「毛病」時再行動已晚。這就是心理發展是有關鍵期的。
尤其是在獨生子女的時代,父母沒有實驗期,當父母終於明白心理撫育的道理時,可能已經錯過了最佳的教育時期。所以,心理學尤其是發展心理學,應該作為欲為人父母者的必需知識,有條件者一定要閱讀《發展心理學》和《兒童心理學》。各社群或醫院在進行孕期教育的時候,要增加父母如何對孩子進行心理撫養的同步教育。
——摘編自李玫瑾專著《犯罪心理研究——在犯罪防控中的作用》
我大量講課的目的,就是想讓大家瞭解犯罪心理的問題,不是說人有了一個刺激才犯罪。一個人得了糖尿病,得了癌症,你要知道你這個病不是昨天吃多了得的,也不是你昨天生了一場氣得的,而是你至少有十年左右的不良生活方式得的。心理問題更是如此。比如說十三四歲的孩子開始出現問題,你基本就可以斷定這孩子在6歲之前的撫養就有問題。一個人到20多歲時發生了違法犯罪的問題,你會發現他的問題可能在18歲之前就已經顯現了。一個40歲的人出現非常瘋狂的行為,你會發現他人生的路越走越難,多數人認為這是社會的問題,但是我這個研究犯罪心理的人看得很清楚,這一定跟他的性格有關。絕大多數的犯罪,實際上都跟當事人自身的某種心理問題有關。
如果你知道哪些東西對孩子是特別重要的,那麼補上這一課的話,可能孩子今後的人生就會很順暢。比如說男孩小時候要苦著養,我認為女孩也一樣,小的時候要經歷過一些磨難,要經歷過一些挫折。你看有些家庭,爸爸媽媽有病,孩子特別懂事。為什麼呢?因為他從小就要照顧爸爸媽媽,所以他從小就會心裡想著別人,放學第一件事就是往家跑,覺得他早一點回家的話,爸爸媽媽就有人幫忙了。所以你會發現,這種生活上比較艱難的孩子反而特別懂事。相反,如果只是貧困,沒有這種人與人之間互相幫助的磨難,那就是另外一個層面了。你研究這個問題就會發現,犯罪心理研究實際上是讓我們認識人的心理問題的由來。當我們知道了這個由來,就知道怎麼去撫養一個人才會讓他形成比較好的性格,乃至於比較好的人格。我在媒體上大量地宣講「家庭中的心理撫養」,為什麼呢?就是要讓大家知道,你不要以為一個人給他吃飽喝足了,滿足他的物質需求了,他就自然而然長大了。他可以這樣長大,但人性有缺失,心理有病態。
——摘編自鳳凰衛視《名人面對面》專訪李玫瑾之《謎案背後》下集
b嘉賓:/b李老師,我再說一個例子。我在剛才說的那個村莊附近的小學做過採訪,因為我當時也意識到我要去理解和了解他們的教育,老師們包括校長就跟我抱怨,說現在這些留守兒童太難教育了,沒有辦法教育,佈置家庭作業他們不完成,上課的時候鬧鬨鬨的。
b主持人:/b就是失去了人類正常的成長規範。
b嘉賓:/b父母與孩子的關係,現在看來不只是一個簡單的親情問題,我覺得是一個非常重要的社會發展的問題。
b李玫瑾:/b你說的非常對。我認為現在我們都看到了奶粉的問題,看到了空氣、水在被汙染,但是我們沒有看到人的生活環境就是家庭在被破壞、被汙染。你可以研究我們近些年的一些案件,你會發現:要說窮吧,我們沒窮過20世紀60年代初,那時候是三年困難時期呀;要說亂吧,我們沒亂過20世紀六七十年代的十年內亂。可是,為什麼那時候沒有這些稀奇古怪的、砍殺兒童的案件?為什麼現在這麼多?很重要的一點就是,這些作案人的情感異常。而他們的情感異常在哪兒?就在於他們成長當中情感養育的過程缺失了。
b主持人:/b您說這個跟現在中國社會轉型太快有沒有關係?
b李玫瑾:/b肯定有關。所以現在我在呼籲一個問題,就是6歲之前爸爸媽媽不要離開孩子,就六年。
所有的社會問題,在我這種搞心理學的人看來,都是人的問題。我的第一句話是,人的問題是社會問題。第二句話是,人的問題是早年的問題。我們現在為什麼有這麼多變態的人?為什麼這麼多犯罪讓我們覺得不可思議?其中一個重要的問題就是,我們有很多有關人的成長環境被破壞了。我們20世紀六七十年代窮過亂過,可是那個時候沒有現在這麼多變態。為什麼現在變態多呢?我們處在社會變革當中,因為人員流動,大量窮的地方出現留守兒童,他們有爸爸媽媽,但是不在身邊了。我們的城市呢,雖然條件不錯,但是好多孩子跟媽媽在一起吃飯的時間很少,他們是夜裡睡覺的時候跟媽媽在一起,白天媽媽就不見了。媽媽幹嗎去了?上班去了,然後把孩子交給老人,交給幼兒園,交給保姆。所以我們的問題出在哪兒?就是父母教育孩子的時間少了,尤其是在最重要的頭六年時間裡,父母跟孩子在一起的時間很少。當這個成長環境被破壞了,人性就亂了,你後來再去教育是沒用的。
——摘編自鳳凰衛視《名人面對面》專訪李玫瑾之《謎案背後》下集
b嘉賓:/b李老師,還有很多的教育學者,包括教育部門,能不能發起一個大型的社會倡議來推動6歲之前爸爸媽媽跟孩子必須在一起呢?我們這個社會一定要積澱這種愛和親情。
b李玫瑾:/b對。第二步是國家要在教育上投入,就是教育要跟上,絕對不能讓孩子不上學。比如很多國家都有規定,如果這個孩子是適齡學生,在街上游蕩時,警察肯定就要把他扣住。而我們呢,就沒人管。現在乞討的兒童那麼多,卻沒人管。
b主持人:/b對。孩子是國家的,我們得有這個觀念,不是父母私有的,可以隨意處置。
b李玫瑾:/b不光是國家的。這個孩子長大了,他的破壞行為可不止他們家,是全社會。
b嘉賓:/b是由整個社會來承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