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拉黛絲·奧默羅德又不是傻子。她知道自己怎麼了。她很清楚自己是病了,疾病正在攻擊她的大腦,不只是一陣陣地健忘,或是注意力無法集中那麼簡單。有些時候,她過得還容易些,知道她自己生病了,而她對此無能為力。還有些時候,她懷揣希望,覺得總有一天,他們能找到治療辦法。可眼下他們就連普通的感冒都治不好,不是嗎?格拉黛絲經常用她的筆記型電腦上谷歌網查她的病情,她看了所有關於蛋白質的文章,還有什麼斑塊和纖維纏結。纖維纏結這個詞聽起來還不算太糟糕,像是在她小時候,她的頭髮都纏結在一起,母親就用力地把纏結的頭髮梳開。纏結這個詞不錯,很好地形容了她腦袋裡亂糟糟的狀態。她覺得一個人從出生到死亡,他們的大腦就如同一條直線,最初的記憶就像是火車軌道一樣,消失在了遠方。對於像格拉黛絲這樣的人,這條線卻纏結在一起,糾纏不清。四十年前的一件事會變得非常清晰,就像是一枚新硬幣那麼閃亮,而早上發生的事卻顯得那麼模糊和遙遠。斑塊就好像名人家裡的藍色標誌。格拉黛絲·奧默羅德的心智慧力住在這裡,1946年—2015年。
就是在那個時候,她百分之百確定自己得了病。那是2015年。也就是兩年前。在2015年之前,疾病就像是電影裡的壞蛋,穿著黑色斗篷,用修長的手指捻著大鬍子,悄悄接近她,卻一直藏而不露,可突然有一天,它向她撲過來,她便開始記不住她早餐吃了什麼,即便她才剛刷完盤子。她明白她的情況只會越來越糟。從某種程度上而言,她幾乎盼望著有一天她可以完全活在記憶中,直到最後一刻。她一向都不是教徒,不信那些空話,雖然她母親在她小時候每個星期日早晨都拉她去教堂。她不得不承認,最近她變得有些兩面討好……她漫不經心地責怪人們,讓他們不要褻瀆上帝。這麼做只是為了安全起見。然而,有時候,她很想知道,沉浸在美好的回憶中,是不是就跟身在天堂差不多。因為比爾就在美好的回憶中,而不是在威根公墓那冰冷的墳墓中。他活在她的記憶中。他就在那裡等著她。
但她知道她不能走,不是永遠都不能走,只是暫時還不行。她必須等達倫回家來。她承諾會照顧小艾莉和詹姆斯,直到他回來繼續照顧他們。他真是個蠢貨,竟然會惹上那樣的麻煩。至於朱莉,那真是太遺憾了。提醒你,有人說過,他們兩個過不長。她兒子達倫是個不切實際的人,而朱莉又太過腳踏實地。有句老話怎麼說來著?異性相吸。前幾天那個智力競賽節目裡說的答案是什麼?看來她必須去谷歌上查一查了。陰什麼?好像是兩個蝌蚪一樣的東西。陰什麼來著?還是那個大鬍子喜劇演員?格拉黛絲記得他在電視上好像穿了香蕉靴子。一想到這裡,她不由自主地笑了出來。跟著,她低頭看看攤在床單上的信封,她咬著下嘴唇,再也笑不出來了。
非宣傳品
格拉黛絲試探性地用拇指指甲劃開一個粘了膠水的信封口蓋,把裡面的信倒了出來。信上是紅字。她皺皺眉,閉上眼睛。不光有信,還有電話。她在一個星期前就把電話線從牆上拔了下來,而兩個孩子似乎並沒有注意到。他們只顧著玩手機。格拉黛絲睜開一隻眼,「強制遷出」四個字就像是粉鮭一樣映入眼簾。她把信紙翻過來,不再看那幾個字。但傷害已經造成。粉鮭一樣的字扭動著鑽進她的腦海,與斑塊和纖維纏結糾纏在一起。
「比爾,」格拉黛絲說,「我該怎麼辦?」
親愛的阿魯斯王子:
你好嗎?希望你的所有麻煩很快就能解決。你知道的,我自己眼下也遇到了很多問題。自從你第一次和我聯絡,說你遇到了困難,好像已經過了很久,老實說,我覺得解決你的那些問題,用不了太長時間。你現在可能無法一次性把四百萬美元都匯給我,但你能不能先匯給我一部分?比如五千英鎊?最好是英鎊。你有我的賬戶資訊。請代我向你美麗的王妃問好。
格拉黛絲·奧默羅德(太太)
現而今的孩子有個問題,那就是他們覺得老年人都很沒用,什麼都做不了。而且,他們八成認為任何超過二十歲的人都屬於「老人」行列,就好像格拉黛絲覺得五十來歲的人都是「小姑娘」或是「小夥子」。當然了,格拉黛絲還是個小姑娘的時候可跟現在的孩子不一樣。要尊重老年人。這主要是因為如果他們一巴掌打在你的後腦勺上,是不會有人去叫社工或是埃絲特·蘭森的。而且還不只如此。格拉黛絲的父親在緬甸打過仗,她母親在比奇希爾的一家軍需廠打工。就算是孩子,也要對此表示尊重。但就連這些也會變得暗淡無光。格拉黛絲那代人都是能忍就忍。她閉上眼睛,那是1972年的五一銀行休業日,正好是個週末。達倫才剛出生不久,格拉黛絲和比爾的姐姐溫妮步行五英里去了比克肖村,去看搖滾音樂節上的嬉皮士。音樂節上的主角是電視上說的那個男人,那人已經死了,他生前留著怪里怪氣的大鬍子,一隻手大一隻手小,老是喜歡惡作劇。不過那都是很久以後的事了。格拉黛絲在1972年時從沒聽說過他,不過有幾個樂隊倒是很招她喜歡。他們在星期六和星期日演出;到了星期日,感恩而死樂隊會一連演出五個小時,但她們不能看完才走,畢竟達倫還太小。他們推著嬰兒車穿過田野,十分費力。嬰兒車都溼透了,雨水不斷地向下流。活像是一片泥塘。她回到家裡的時候已經被淋成了落湯雞。比爾覺得她就是個糊塗蛋。而他整個週末都在亨氏食品公司工作。他從員工商店帶回來一袋子有凹痕的湯罐頭。她坐在電暖爐前,雖然當時是五一勞動節,他們還是開了三根供熱電阻絲。他給她做了一大碗雞肉燉蘑菇。
「你這個小傻瓜。」說著,他用茶巾一角擦掉她的眼鏡上的水蒸氣,「你還把達倫帶去了。要是發生意外可怎麼辦?」
「嬉皮士又不會吃小孩。」格拉黛絲一邊說一邊用勺子舀湯喝,「他們可愛極了。有個小夥子穿著藍布牛仔褲,戴著大禮帽,硬要把毒品塞給我和你姐姐溫妮。」
比爾什麼都沒說,只是盯著電暖爐的橙色火光:「你是不是寧願嫁給一個那樣的人?他們多刺激,總比在亨氏食品公司上夜班的比爾·奧默羅德有意思,他太無聊了。」
格拉黛絲故作思考狀:「也許吧。但我可說不好我會真喜歡和一個穿牛仔褲的傢伙星期四去看芭蕾舞。再說了,無聊的比爾·奧默羅德,奇想樂隊昨天唱得好:你真的把我迷住了。現在,趁著達倫睡著了,快來吻我吧。」
這段記憶像是夜空中的星星一樣閃閃發光,但格拉黛絲想不起她為什麼會記起那段往事。她明明正在想現在的孩子們不把老年人當回事,不知道他們能做什麼,做過什麼,不清楚他們有著怎樣的人生。格拉黛絲那年只有二十五歲,就拖著一個只有一歲大的嬰兒,去了比克肖村,看樂隊和嬉皮士抽大麻。她以前很能幹。她現在也很能幹。她看著那堆牛皮紙信封。比爾不在這裡,達倫不在這裡,阿魯斯王子不在這裡。只剩下了格拉黛絲一個人。艾莉叫她不要出去,但她馬上就七十一歲了。格拉黛絲應該負責。最壞又能壞到什麼程度呢?她在威根住了一輩子。她又不是小孩。她能搞定。她一定可以搞定。
格拉黛絲去穿外套。現在是一月份,天氣溫暖潮溼。她去比克肖村的那個夏天也是溫暖潮溼的。人們說夏天熱冬天冷。但人們只記得非常好的時光和非常差的時光。而在這兩者之間,則是那些溫暖潮溼的普通日子,如果沒有不同尋常的事情發生的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