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浪漫主義的真正父輩

我之所以介紹默默無聞的約翰·格奧爾格·哈曼,是因為我認為他是第一個以最公開、最激烈、最徹底的方式向啟蒙宣戰的人。不過,並不是只有他一個人從事這項戰鬥,在他有生之年,他也不是孤軍奮戰。讓我來解釋一下其中的原因。

眾所周知,十八世紀是科學取得偉大勝利的年代,這已經是老生常談了。科學的偉大勝利是那個時代最重大的事件;發生在那個年代的人類情感最深刻的變革是由於舊秩序被破壞而造成的——是自然科學對已有宗教攻擊的後果,是新的世俗政權對古老中世紀等級制度的攻擊的結果。

同時,毫無疑問,過分的理性主義使得人類的情感受到阻礙。在此情形下,人類的情感總要以某種別的形式爆發出來。當奧林匹亞諸神變得過於馴服、過於理性、過於正常時,人們很自然地就會傾向於那些較為黑暗的冥府之神。這種情形曾發生在西元前三世紀的希臘,到了十八世紀,又開始出現了。

毫無疑問,具有組織形式的宗教正在退卻。例如在德國,萊布尼茨的信徒正在倡導一種理性的宗教,哲學家沃爾夫的觀點風行各個大學,試圖調和宗教和理性。任何不能與理性調和的東西都受到冷遇。在此情形下,若要拯救宗教就得證明宗教與理性是調和的。沃爾夫就試圖這樣論證,他說有關神蹟的說法與對宇宙的理性闡釋並不相悖;他設定,比如,當約書亞在耶利哥讓太陽停止執行時,他不過是一個天體物理學家,只不過要比同時代其他天體物理學家的知識更加淵博而已;就此而言,他深邃的洞察力和淵博的天體物理學知識自然能使神蹟得以顯現。同樣,當耶穌將水變成酒的時候,他不過比常人更有化學知識而已。常人沒有神啟相助,不會像耶穌那樣洞悉水變酒的奧妙。

如果理性主義這麼庸俗,如果宗教,為了讓人們繼續接受它,這樣俯就理性,那麼,人們轉向其他途徑尋找道德滿足和精神愉悅,就毫不奇怪了。不錯,當新的科學哲學可能為我們提供歡樂和秩序的時候,人類非理性的慾望、無意識的驅力(身處二十世紀,我們對於它們已經爛熟於心了)開始提供某些它們所能提供的滿足了。一般人心目中,十八世紀是一個和諧、對稱、無限理性化、典雅、精緻的時代,一個人類理性和美麗不受深奧晦澀之物擾亂的猶如鏡子般寧靜的時代。一旦他們發現十八世紀居然冒出那麼多——簡直就是前所未有——自詡虔誠卻又荒誕不經的人物時,他們不免感到驚訝。在十八世紀,共濟會和玫瑰十字會大行其道,各種騙子和江湖術士大逞其能,到了十八世紀下半葉,他們更是大張其幟。正是那個時候,卡廖斯特羅進入巴黎,躋身上流社會的頂層;正是那個時候,梅斯梅爾開始討論動物本能。那個時代是五花八門的巫師、神婆最喜歡的年代,他們那些靈丹妙藥迷惑了許多原本具有正常理性的人,使其改變了原來的信仰。瑞典丹麥的國王們、德文郡公爵夫人以及羅昂紅衣主教所做的那些秘教試驗,若在十七世紀,必定令人驚駭;若在十九世紀,則是聞所未聞的了。但就在十八世紀,這些東西開始到處蔓延。

當然了,還有一些反理性主義現象更值得尊重,也更有意思。比如,蘇黎世的拉瓦特爾堪稱他那個時代的榮格,他發明了他稱之為「顱相學」的科學,試圖通過測量人的面部特徵來探知他們的精神狀況和性格,因為他相信人的精神和身體是一個整體,密不可分。同時,他也不排斥那些形形色色的骨相學家、招魂術士和奇奇怪怪的「彌賽亞們」。他們言行可疑,浪跡歐洲,時不時地作奸犯科,裝神弄鬼,愚民惑眾。有些人為之陷入囹圄,有些人則逍遙法外,流竄到日耳曼帝國的閉塞落伍之地。

不管怎麼說,這就是十八世紀的社會氛圍,人們身處其中。一個表面上看似和諧、看似優雅的世紀裡,各種暗流湧動。一股強大的反科學、興人慾的思潮隨之興起,我們不妨把這種反叛性的思潮稱為質和量的對決。諸多叛逆中,哈曼不過是最有詩意、最有神學深度、最能引發關注的代表人物。關於他的基本觀念,我已試圖做了一個總結,即上帝不是幾何學家,不是數學家,而是詩人。我們凡人想把自己那點不足掛齒的凡人的邏輯強塞給上帝,簡直就是一種褻瀆。當他的朋友康德對他說,天文學已窮盡所能,天文學家已得所求,天文學復何所求?因此,天文學這門顯學可以束之高閣了。哈曼斷然否定了朋友的觀點。因為那樣一來,宇宙間再也沒有奇蹟發生了!人類的努力再也沒有施展之處了,一切終結,到此為止!人類能夠達到終點,有些學科能夠窮盡所求,有些自然奧秘能夠真相大白,有些問題能夠得到終極答案——在哈曼看來,這種觀點是可怕的、荒唐的、愚蠢至極。

這就是哈曼觀點的核心。這是一種神秘的生機論,從大自然和歷史裡感知上帝的聲音。上帝通過自然向我們傳遞聲音,這是一種古老的神秘信仰。哈曼做了進一步延伸。他認為歷史也可以傳達上帝的聲音。紛紜的歷史事件,無知的歷史學家將其視為普通的經驗性事件,其實是上帝言說的方式。每個歷史事件都具有玄秘或神奇的意義,明眼之人能夠感知到它們的重要性。哈曼屬於最早(當然晚於維柯,不過在那時,維柯的觀點闃然無聞)提出神話不單是關於世界的虛假陳述之人。哈曼認為,神話既非孟浪之人的邪惡發明,用來迷惑人們的視聽;神話也非詩人捏造出來的巧言麗辭,以便粉飾自己的詩作。神話是人類用來表達他們對於不可言喻的大自然之神秘的感受的,他們無法用其他方法表達他們的感受。使用詞語,總會言不及意。詞語把事物分割成太多的碎片。詞語把事物分類,詞語過於理性了。詞語試圖根據漂亮的分析模式,把紛繁萬物分類包裝,納入一個個整嚴的範疇,如此一來,語詞破壞了物件本身,也就是說,破壞了你所面對的生命和世界的統一性、連續性和生機。神話使用藝術意象和藝術象徵而非詞語來傳達生命和世界的神秘,把人同自然的神秘性聯結起來。簡略點說,這就是哈曼的觀點。

他的觀點顯然是對法國觀點的強烈抗議。它傳播到德國之外。在英國,亦有類似現象,一樣引人注目。哈曼思想的辯護人中,最雄辯的辯手是稍晚於他出生的神秘主義詩人威廉·布萊克。布萊克的敵人,洛克和牛頓,被他視為整個現代時期的首惡。在他看來,他們就是魔鬼,他們把現實切割成數學一般對稱的碎片,他們殺死了精神。現實作為鮮活的整體,只能以非數學的方式欣賞。布萊克是典型的斯韋登堡主義者。斯韋登堡的門徒就是我前面說過的十八世紀地下秘教運動的典型。

正如很多神秘主義者一樣,布萊克所欲求的乃是重獲對精神因素的控制。由於人類的墮落,由於諸如毫無想象力的數學家和科學家這些人類靈魂殺手的邪惡工作,人類精神已經石化。他的許多詩句都指向這一點。布萊克說法律使人們互相隔絕。

他們的孩子哭泣於荒涼之地,

他們的墳墓建在那裡,

他們制定謹小慎微的法律,以為那就是

上帝的永恆的法律。

這是對十八世紀理性主義者的正面反擊,是對建立在非神秘性的經驗和邏輯推理之上的井然秩序的信念的反擊。他寫下了這句人人皆知的著名詩行:

一隻知更鳥身在樊籠,

整個天堂陷入狂怒之中。

他所說的樊籠是指啟蒙運動。十八世紀下半葉,身在樊籠之中的布萊克和類似布萊克的人們感到快要悶死了。

未來世界的孩子,

當他們閱讀到這些憤怒的詩頁,

便知,曾幾何時,

愛情,那甜美的愛情曾被當做罪孽。

對於布萊克來說,愛就等同於藝術。他稱耶穌及其門徒為藝術家。「藝術是生命之樹……科學是死亡之樹。」讓人性的活力得到自由,這是所有受制於嚴整的科學秩序、快要悶死的人們發出的呼聲。嚴整的科學秩序是毫不理會攪動人類靈魂深處的那些難題的。

德國人傾向於認為,在法國,沒有人知道,也沒有人想知道這些深層問題是什麼;法國人不過是乾癟的猴子,完全不知道什麼能夠打動人類的心靈,不知道人類是靈魂的擁有者,不知道人類是有精神需求的。他們的看法並不完全正確。比如,如果你讀過啟蒙運動代表性思想家諸如狄德羅的作品,你會發現事情並不像德國人所說的那樣。對於狄德羅,德國人的看法不免偏頗。他們把他視為新唯物主義、新科學、破壞人類精神生活、宗教生活的新勢力的最臭名昭著的代表。其實,狄德羅與我所提到的那些德國人頗有同調之處。狄德羅非常清楚人類具有非理性的因素,存在著潛意識的深層,他們的內心湧動著各種黑暗的東西。他也明白天才的孕育有賴於這些潛意識和黑暗的東西;他所推崇的光明,其力量本身不足以產生神聖的藝術作品。他經常談論到藝術,態度熱情洋溢。他認為偉大的天才、偉大的藝術家「jenesaisquoi」(十七世紀的表達方式),憑藉這種「非吾所知」的力量,藝術家得以創造出大氣、深邃和睿智的傑作。如此創作相當於一種知性的冒險。這樣的天才和藝術家近似於偉大的罪犯。狄德羅的文章裡有一段專門討論藝術家與罪犯的相似性,因為這兩種人都蔑視規則,熱愛權力、崇高和輝煌,不屑於正常生活,看不上過度馴化的文明人的循規蹈矩。

狄德羅是最早宣揚人具有兩種人格的人之一。一種是人工的,屬於社會,遵循社會習俗,竭力八面玲瓏。這種人是十八世紀諷刺家筆下常見的矯揉造作、裝腔作勢的小人物。但是,這種人的內心,還囚禁著另一種人格,具有狂暴、大膽、犯罪的特性,不時有破籠而出的衝動。具有這類人格的人,如果控制適當,他能成為偉大天才作品的創造者。這種天才是不會被馴化的,他們毫不理會巴特神父或迪博斯神父制定的理性慣例和理性規則——儘管當時的人認為只有遵循慣例和規則才能寫出優秀的作品。在狄德羅藉以成名的早期藝術批評文章,1765年寫的《沙龍》中,有一段最能說明狄德羅的觀點:

要知道,有一些人的口袋裡滿是點子,滿是才智,一有機會,他們就將自己的才智肆意揮灑。他們心中沒有魔鬼。他們從不沮喪、從不陰沉,從不憂鬱,從不沉默。他們既不笨拙也不愚蠢,正如那些雲雀、蒼頭燕、朱頂雀和金絲雀,白天嘁嘁喳喳,夜間則縮頭於羽翼之下。瞧啊,他們睡著了。但只有這時,天才才會點燃他的燈盞。這暗夜裡孤獨的野鳥,這不馴服的生靈,有著陰鬱的羽毛,開始舒展歌喉,歌聲響徹林叢,打破了夜的沉靜和黑暗。

這是對天才的頌歌,是對才智的反調、對規則的反調、對十八世紀吹噓的所謂美德——心智健全呀、理性呀、分寸呀、比例呀,凡此種種,不一而足的反調。這表明,甚至在巴黎這樣一個乾澀乏味的城市——照德國人的說法,一個沒有真正的生活、沒有性情、沒有激盪的靈魂、沒有精神的痛苦,不知上帝為何物、不知人之昇華的城市,即便在這樣的一個城市,仍然有人懂得自我超越,懂得非理性力量,懂得一些哈曼大力歌頌的事物。

講到這裡,又會有人問,那麼,盧梭呢?問得好。如果否認盧梭的學說、盧梭的言論對於浪漫主義運動的影響,那必定是十分愚蠢的。不過,此處,我需要再重複一遍,他的作用被誇大了。如果我們拿盧梭真正所說的與他的表達方式做個對照性閱讀——方式和生活當然很重要了——就會發現他所說的還是原汁原味的理性主義語言。盧梭說的不外乎是這些:我們生活在一個墮落的社會;我們生活在一個虛偽的壞社會,人們互相欺騙,互相謀殺,互相撒謊;我們可能發現真理。真理不是通過深思熟慮或笛卡爾式的邏輯獲得的,而是通過洞察人類之中那些單純而未受腐蝕之人、高貴的野蠻人或者說孩子,反正就是這類人吧,他們的心靈獲得的。一旦真理被發現,那就是永恆的真理,適用於所有人,所有場合,所有氣候和季節。當我們發現了真理,我們就要按照真理生活,這一點十分重要。他的話與希伯來先知們的話並無二致,與基督教傳教士抨擊大城市工於心計背離上帝種種墮落的話如出一轍。

盧梭的實際觀點與百科全書派的觀點相差無幾。從個人角度來說,他並不喜歡他們,因為就性情而言,盧梭猶如沙漠中的苦行僧,在某些方面,偏執、粗魯、陰鬱,今天我們也許會說他是相當神經質的。因此,他與霍爾巴赫家那些口舌辛辣的座上客,與伏爾泰在費爾尼莊園招待會上的優雅來賓鮮有共同之處。不過,說起來,這些差異完全是個性或性情方面的事。盧梭所說的,從本質上來說,與十八世紀啟蒙主義的普遍信念並不悖逆。要說他和他們有什麼不同,那就是他言說的態度,他的性格了。當盧梭談起自己獨特的思想狀況和精神狀況時,當他描述那使他崩潰的情感、他所經受的突如其來的狂喜和暴怒時,他的語氣倒是迥異於十八世紀。不過,這些並不是後來被雅各賓派繼承的盧梭學說,也不是後來化身為各種形式進入十九世紀的各種學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