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層、段的組合

品味公文 王群 第2頁,共2頁

這種多級層次結構的組合,必須遵循以下幾個原則。

1.內涵相稱原則

在同一層級的結構中,各層次的內涵應大體相稱。借用邏輯學中「子母項」的概念,將大層次作為「母項」,中層次為「子項」,「小層次」為「子子項」……,各個層次一定要「輩分相等」。就是說,「母項」層級中的各項,都應具備「母輩」資格,不能出現「子輩」,比如中層次a1-1不能安排到大層次的層級中;同樣,「子項」層級中的各項,都應具備「子輩」資格,不能出現「子子輩」,更不能出現「母輩」,如小層次a1-1-1、大層次a1不能安排到中層次a1-1、a1-2的層級中。否則,便為越級,使文章的層次混亂不清,不能正確反映層次之間的邏輯關係。例如2005年國務院《政府工作報告》的結構:

一、過去一年工作回顧

二、2005年工作總體部署

三、繼續保持經濟平穩較快發展

四、大力推進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

五、積極發展社會事業和建設和諧社會

六、加強行政能力建設和政風建設

七、堅持和平發展道路與獨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

在這個結構的安排上,就出現了各層次的內涵不一致的問題。如,第一個層次說的是全年的工作,是整體性工作;而第三至第七層次,每個層次只是全年中的某一項工作,是區域性性工作。顯然,將整體工作和區域性工作內涵差別很大的層次段落,列在同一層級是不恰當的,有違內涵相稱的原則。

2.層級從屬原則

在多層級的結構中,較低層級中的各層次段落,必須從屬於與之對應的上一層次。以子母項來說,某子項必須安排在具有嫡系關係的某母項之下,而非其他母項之下,正如俗話講:「誰家的孩子誰家抱」。否則,就會造成內容交叉、層次混亂等「血統不清」問題。拿上面的結構示意圖來說,中層次a1-1,必須安排在大層次a1之中;若安排在大層次a2之中,雖然輩分不錯,但是「血統不清」。例如,《北京市電梯安全監督管理辦法》:

第二章電梯的生產

第九條電梯製造單位應當按照安全技術規範的要求提供相應的隨機檔案,並保證製造電梯的配件供應。

……

第十二條從事電梯日常維護保養的單位應當做好下列工作:

……

第三章電梯的使用

第十五條電梯使用單位應當做到:

……

上例中,第二章的標題是「電梯的生產」(母項),而下面第十二條(子項)講的卻是電梯使用中的若干事項,與電梯生產本是兩件事,硬要放到一起,就是古人講的鑿枘不投,譬如圓的卯眼和方的榫頭一樣格格不入。從文章結構上說,這是違反了層級從屬原則,犯了「血統不清」的錯誤。應將第十二條安排到第三章「電梯的使用」中去。

3.標準唯一原則

層次段落的劃分,必須依據一個標準。否則,劃分的層次段落必然是混亂的,造成內容交叉、重複問題。事物分類需要統一標準或口徑,比如對小轎車分類,按車型分可分成小型車、中型車、大型車……;按排氣量分可分成2.0以下、2.0-3.0、3.0以上……,只要標準統一,都可以劃分得清清楚楚。但如果既按車型分又按排氣量分,就會出現錯誤的排列。如按「排氣量2.0以下、大型車」的標準劃分,就會將奧拓與奧迪排在一起。有一篇公文,說到該地區加強幹部隊伍建設的問題時,用了六個中層次:「加強領導幹部隊伍建設」「加強處級幹部隊伍建設」「加強中青年幹部隊伍建設」「加強基層幹部隊伍建設」,等等。看起來感覺很亂。仔細分析一下,原來這些中層次的劃分,同時使用了多個標準,結果使劃分的界限模糊不清,你中有我,我中有你,造成內容交叉。比如,中青年幹部中,既有「領導幹部」也有「處級」、「基層」幹部,在材料運用上就很難分清楚。

標準唯一原則,還要求同一層級結構中,層次段落組合的方向應一致,即:或安排為橫式結構,或安排為縱式結構,而不能既有橫式又有縱式,否則會造成結構混亂。如前面所分析的2005年國務院《政府工作報告》,一、二層次是縱式結構;三至七層次是橫式結構,這種同一層級的橫縱交叉結構,必然產生不嚴謹的問題。

4.排列有序原則

層次的排列順序,要依據客觀事物的發展規律和內在聯絡來進行有序安排。橫式結構中,各層次段落之間是並列關係,它們的排列,一般按照問題大小、意義深淺、性質輕重、地位高低的順序。縱式結構中,各層次段落之間是遞進或因果關係,它們的排列,一般按照時間的自然順序、事物發展的階段順序、原因結果的前後順序。總之,層次段落的排列順序,既要符合事物的發展規律,又要符合人們的思維規律。公文的結構,是人們用語言思考和表現出來的思維形式,結構的順序體現了人們的認識程式。比如國務院的《政府工作報告》,2004年以前的報告在部署新一年任務時,一般將社會保障和社會建設工作安排在全年工作的第五或第六層次的位置上;而在2005年的《政府工作報告》中,就將和諧社會建設安排在第三個層次;到了2007年,《政府工作報告》又將和諧社會建設提到第二個層次。這個排序上的變化,恰恰反映了我們黨和政府對建設和諧社會的認識不斷深化的程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