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詳寫與略寫

品味公文 王群 第1頁,共1頁

詳寫和略寫,是一切文字作品的通用筆法。擴充套件而言,美術中的工筆與寫意,戲劇中的亮相與過場,電影中的慢拍與快搖等等,也是一種詳略之法。

在公文寫作中,詳寫就是具體地寫,將一個意思細細道來;略寫就是概括地寫,將一個意思簡明扼要地說出。自古文章的寫作,俱要詳略得當,開闔自如,而不能主次不分,平均用墨。就像畫畫,詳寫處要重重著色,潑墨如雲;略寫處則要惜墨如金,輕描幾筆,甚至乾脆讓它空著,略去不寫,這樣才能突出重點。文字的詳略,是根據行文的需要,該詳則詳,該略則略。對這個「該」字認識得如何,反映一個人寫作水平的高低。不諳詳略的寫者,最愛犯的毛病是,自己知道多少就寫多少,寫什麼事都要從「三皇五帝開天闢地」寫起,不管有用沒用都寫上去,使文章臃腫不堪,甚至不知所云。

對於詳略之法,古人有諸多論述。其中講得最獨到的是荀子,他說:「久則論略,近則論詳;略則舉大,詳則舉小。」(《荀子·非相》)其意是說,時間久遠的簡略敘述,時間近的則詳細敘述;略述的是那些全面、概括的情況,詳述的則是那些具體、細節的情況。與荀子所見略同的,是清代的毛宗崗,他說:「《三國》一書,有近山濃抹,遠樹輕描之妙。畫家之法,于山於樹之近者,則濃之重之,于山於樹之遠者,則輕之淡之。不然林麓迢遙,峰嵐層疊,豈能於尺幅之中一一而詳繪之乎?作文亦猶是已。」(《讀三國志法》)這就是說,文章不能求全,再長的文章,也不可能把所有的都說到了,必得有所詳有所略,而詳略之法就在於遠近之中。

公文的詳寫與略寫,大致有以下幾個規律。

重則詳,輕則略。清代學者唐彪說:「詳略者,要審題之輕重為之。題理輕者宜略,重者宜詳。」就是說,從表現公文的主旨來衡量,重要的宜詳寫,次要的宜略寫,這樣才能突出公文的主旨。拿工作總結來說,其主旨是通過回顧過去,從成績中找到經驗,從不足中找到教訓,進而得出使工作思路更加符合客觀實際的規律性認識,以利於今後的工作。因此,撰寫工作總結時,就要把總結經驗和體會作為重點,集中筆墨來寫,運用夾敘夾議的寫法,用具體事例和典型數字來說明經驗、證實體會;而對於工作成績和基本情況,則應運用概述的寫法,略而不繁,疏而不漏。再如,反映貫徹上級工作部署的報告、簡報,其主旨是讓上級瞭解本單位貫徹的實際情況,因此,要著重寫貫徹的具體思路、採取的有效措旋以及實際進展情況,其他情況則可從略。有的這類報告,用主要篇幅敘述接到上級檔案後如何進行學習領會,如何開會研究,如何進行部署和動員等等。這就犯了該略不略的毛病。因為下級貫徹上級檔案和工作部署,哪個單位都要學習領會、要開會動員,這些內容對上級領導沒有多少參考價值,即使要報告也應略寫;而上級真正需要了解的不是開會沒開會、動員沒動員,而是採取什麼方法貫徹的,以及貫徹的具體效果如何,這些才是須用主要篇幅來寫的。

新則詳,舊則略。一篇文章中反映的新情況、新事物、新經驗、新問題,都是很有參考價值的,能有力地體現公文的主旨,要寫得詳細一點;而那些早已反映過的、人所共知的陳舊材料,即使是不可不寫的,也應略寫。在簡報、資訊、工作報告中,應該重點反映新情況、新經驗、新事物、新問題等有新意的材料,以供領導機關研究參考,或加以推廣,或解決問題,以推動工作。相反,那些年年都做的工作,老生常談的問題,通常的工作做法等陳舊材料,即使必須要寫,也應點到而已。比如,一篇反映加強黨建工作做法的簡報,寫了五條經驗:(1)從公司實際出發開展「六個一」活動;(2)總結推廣「一刻鐘」黨課經驗;(3)進一步加強領導幹部理論學習;(4)抓好黨員佩帶標誌上崗試點;(5)繼續抓好新黨員發展工作。從當時情況看,第一、二、四條做法是有新意的,應該抓住這三條重點寫,以便給人留下深刻印象;而第三、五條做法,是年年要開展的工作,即使做得不錯,也不必作為專條經驗來寫,可在開頭或結尾部分提一提就行了。

實則詳,虛則略。在公文中,「實」是指材料,如情況、事例、數字等;「虛」是指觀點,如主張、見解、道理等,體現在大小標題或段旨中等。觀點要少而精,起到「點睛」作用;材料要詳而實,充分說明觀點。公文的一個顯著特徵就是「實用」,所以行文要寫得「實」。無論是反映情況、部署工作還是請示事項,都應把具體的情況、措施和事項寫得詳細些,而道理要少講,議論要少發,原則要求要少提。目前,公文中「虛」多「實」少是一個通病,空話連篇,套話成串,官話愛講,大話樂道。談學習體會,都是「大家圍繞……主題,認真地進行了……討論,提高了……思想,統一了……認識,明確了……幾種關係,劃清了……幾條界限,堅定了……幾個信念,決心為實現……目標而努力奮鬥」等等。提工作要求,則是「某某問題是關係我們事業成敗的大問題,是關係黨和國家興亡的大問題,全域性各級幹部都要提高認識,統一思想,加強領導,改進作風,花大力氣狠抓各項工作的落實。我們要從文山會海和日常事務中努力解脫出來,走出辦公室,深入第一線,走出機關,深入基層,到群眾中去,到實踐中去,認真調查研究,解剖麻雀,發現問題,解決問題,少說空話,多辦實事,少做虛功,多用實勁,在抓好、抓早、抓緊、抓實、抓深、抓細上狠下功夫,真抓實幹,一抓到底,堅決要抓出初步成效來」等等。這一大堆要求,念起來抑揚頓挫,聽起來鏗鏘入耳,執行起來不知所云,檢查起來難得要領。這種空話虛詞應該「除惡務盡」。公文對下提要求,一定要儘可能地簡明,像《三大紀律,八項注意》中「不拿群眾一針一線」那樣,讓受文者看了知道如何去做。此外,需要說明一點,所謂「實則詳」是相對而言,不可絕對,否則也會造成材料的堆砌。

近則詳,遠則略。古人論畫日:「遠山無皴,遠水無波,遠樹無枝,遠人無目。」這與毛宗崗說的「樹之近者濃之,山之遠者淡之」,同出一轍,都是從視覺效果上來說的。公文寫作的近詳遠略,是從公文的時效性上來說的。由於制發公文多是著眼於當前和以後一段時期的工作,因此,距離較遠的情況和事情,其價值往往較小,可以少用筆墨;而距離較近的情況和事情,價值就較大。特別是反映情況、研究問題的公文,情況越新往往就越是重要,就要多用些筆墨。比如,總結五年的工作,往往是近一兩年的工作思路和做法,對於以後的工作有較大的指導和借鑑作用,自然要詳細總結;而在這以前幾年的工作情況,就要寫得簡略一些。看看《政府工作報告》的寫法,對五年的情況常常用幾個排比句和數字一帶而過,具體地寫經驗做法或問題時,多是近一兩年的事。再如,調查報告中列舉事例時,較近的事例一般要寫得詳細一些,而說明同一問題的較遠的事例,就要略寫。

特點詳,一般略。所謂特點就是與眾不同、引人注目的方面。我們平常說,一個人如果長得沒有特點,扔到人堆裡就找不著了。一篇公文若沒有特點,在「文海中」也不會令人重視。要使公文寫得有特色,就要抓住帶有特點的東西,如新生事物、特色經驗、典型做法、特殊問題等,集中筆墨寫那些與眾不同之處。具體來說,譬如寫工作報告怎樣突出特點呢?工作報告的內容,多是反映貫徹上級工作部署的情況,上級在部署工作時往往提出一些要求,如成立領導小組、制定計劃、抓好試點、層層檢查等。對這些要求,各個單位當然要依照貫徹,貫徹了就要在報告中加以反映。如果各單位的報告僅僅反映這些統一佈置的工作,必然是所見略同、毫無特色的報告,形成「千人一面」。因此,對於同上級要求完全一致的思路、做法,報告中應該少花筆墨,甚至幾筆帶過。而對於貫徹上級精神中帶有本單位特點的工作思路,帶有創造性的工作做法,帶有探索性的工作經驗,帶有針對性的工作措施,卻應認真總結提煉,作為報告的重點來寫。因為這些才是能形成公文特色的東西。清人節孝說:「作文,他人所詳者我略,他人所略者我詳。」抓住與他人的不同點著墨,才能寫出特點來。

點則詳,面則略。即荀子所言,詳則舉小,略則舉大。這是因為「面」上的情況宜用概括敘述的方法,粗筆勾勒;「點」上的情況則宜用具體敘述的方法,細描細寫。報告、簡報和資訊經常運用這種點面結合的寫法,反映一項工作,先把總體情況用幾句話概略地交代一下,就是略寫;然後列舉一兩個單位的具體情況,便是詳寫。點詳面略的寫法,使文章既有廣度又有深度。

未知詳,易知略。一件事情,受文者不太瞭解的應詳寫,眾所周知的應略寫;一個道理,難於理解的應詳寫,一點就透的應略寫。掌握詳略,要會「看人下菜碟」,瞭解受文者的情況。受文者若是上級機關,公文中就要少講、不講大道理,因為這些道理上級領導是很清楚的;相反,要多反映基層的真實情況,因為越是高層領導越需要了解基層情況。受文者若是基層單位,公文中就要少寫基層的一般情況,這些是基層熟悉的;而要多闡述上面的新精神、新政策,把道理講清、理由講透;多推介外部的典型經驗和先進事蹟,這些往往是下面不熟悉的。

以上幾條詳略疏密的方法,只是擇其要者,還可以再總結出幾條來,但恐怕過於繁瑣。還是葉聖陶老先生講的簡明:「敘述一件事情,得注意詳略。對於事情的經過不作同等分量的敘述,必須叫人家詳細明白的部分不惜費許多筆墨,不必叫人家詳細明白的部分就一筆帶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