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正在行動的「你」當然不是軀體,軀體受到各種可能出現的物理性病變和物理定律的影響;在自由領域裡運動的是別的東西。自律意味著成功地自動脫離敵對力量或盲目力量,或無論怎樣我本人也無法負責的力量活動的領域,例如物理定律或暴君的奇思怪想活動的領域。自律,即真正的自由,向我本人釋出命令,隨心所欲行事的我服從這些命令。自由便是服從自己給自己下的指令。這就是盧梭的道德自由概念,而且它也是康德的自由概念。每一個人都是這樣一種價值的來源,正因為這個原因,他應該得到其他人的尊敬。這就是為什麼禁止收買別人、「賄賂」他們、塑造他們、改變他們,以客觀原則的名義(即外在於——有效地獨立於——人類意志的原則)向他們施加影響,像愛爾維修那樣以幸福的名義向他們施加影響。這就是為什麼動機最重要。這項計劃的實施不需要我負責,因為那是需要物理定律加以干預的事情。我不能去做自己無力控制的事情。「應該」暗示「能夠」,假如你不能做,就不會有人告訴你應當做。因此,如果我有義務,如果存在道德,如果存在目的,如果存在我應當做的事以及我應當避免的事,它們一定存在於完全不受外界干預的某個領域。這就是為什麼追求幸福不是我的義務,因為幸福不屬於我的控制範圍。我的義務只能是自己完全控制得了的東西,它不是成就而是企圖——激勵自己去做自認為正確的事情。只有在固守自己的內在自我方面,我才是自由的。
這種觀點造成的某些後果,產生了很大的政治影響。第一個直接影響是一種清靜無為的思想。如果一個人應當推動的只是他自身內在的、合乎道德的自我保護,如果唯一重要的是動機,如果一個人只需為他個人的人格正直負責,即,他應當誠實不欺,不管怎樣他都不應當去欺詐,無論外部世界(經濟和政治領域,易受外界因素干擾的、空間中物質性物體所在領域)發生什麼事情,這些事情都不應侵犯道德活動的領地。事實上,這就是費希特的早期想法。20
費希特堅持認為,個體必須是絕對自由的,「我完全是自己的創造物」,他如是說:「我不因為我不得不接受而去接受自然為我提供的法則,我之所以相信它,是因為我願意。」他說,重要的不是dasgegebene[給定之物](被給出的東西),而是dasaufgegebene[受託之物](強加給我的東西,我的義務,規定的東西,我的部分使命)。費希特宣佈,這條規律不是來自事實領域,而是來自我們自身,來自純粹、原初的自我,他說,它正在根據我的思想和目的,創造、塑造和形成外部世界中的事物,因為只有在那時候,我才是它們的主人,而它們必須為我服務21。這樣一來,就出現了浪漫主義觀念:世界上最重要的東西是正直和奉獻。
這種觀念非常重要,因此我還要在它上面多花一點時間。在以前的各個時期——至少從柏拉圖開始——受崇拜的、受仰慕的人是哲人。哲人就是知道如何去生活的人。有些人認為,哲人接觸上帝,上帝告訴他該怎麼做,告訴他真理為何物。有些人則認為,哲人就是那些搞科學實驗的人——帕拉切爾蘇斯或浮士德博士,還有藉助於非經驗性調查手段、藉助某種直覺式把握、藉助一種特殊的洞察力發現這些事物的人。道德類似於其他知識形式,它是一個發現某些真理的過程;最重要的是力爭知曉這些真理。如果你本人無法參透這些真理,你可以請教專家;成為專家是一件讓人羨慕的事。先知、預言家、科學家、哲學家或隨便什麼人,是令人景仰的人,因為他屬於那種知道如何行事的人,因為他知道世界的真實面目。化學家有一天可能會點鐵成金,或者發現長生不老藥。政治專家懂得治國,因為他懂得人類和社會的心理和生理機能,他對於宇宙的整個構成有著充分的認識,因此他能夠朝這個方向調整他的技藝。受人羨慕和景仰的是那種能夠正確地理解事物的人、能夠發現正確答案的人、有知識的人。
經常出現這樣的情況:根據你掌握的知識,為了達到你想達到的目標,你不僅必須為它們而生,而且必須為它們而死。基督教的聖徒們死了,但他們為真理而死。他們之所以死,乃是因為,他們想以自身為榜樣和證據,證明上帝賜給他們本人或他們所信任的人的那些真理、知識和智慧。但是,純粹的自我犧牲行為、為自己的信念而死的行為本身,純粹為了某種內心理想而犧牲自己的行為(因為它是你的而不是別人的理想)卻不值得羨慕。如果有一個穆斯林,他非常勇敢,為自己的信仰而死,你不會向他的屍體吐口水,你不會嘲笑他。你敬佩他的勇敢和決心;你會認為,這麼勇敢的一個人,也許他天生就是這麼好的人,卻為這麼荒唐的一套信念而死去,真是莫大的遺憾。但是,你不會因為他獻身於那些信仰而敬佩他。
到了19世紀初,這一切都已發生改變。我們發現,受敬佩的是理想主義本身。不過,理想主義意味著什麼?理想主義者就是摒棄了一切可能吸引卑劣天性的東西——財富、權力、成功、名譽——的人,他這麼做是為了內心的理想,是為了創造出他的內在自我規定的東西。這就是德國浪漫主義的理想英雄,也是它的追隨者(卡萊爾、米什萊還有俄國青年激進分子)的理想英雄。19世紀的偉大藝術家貝多芬,對歐洲人的想像力產生了難以磨滅的影響。貝多芬被想像為窮困潦倒、不修邊幅、不被看重、粗魯無文、面貌醜陋的人;他已經摒棄了這個世界,他不會擁有這個世界一丁點兒的財富,雖說報酬就擺在他面前,還是被他拒絕了。他拒絕是為了實現自己的抱負,是為了服務內心的幻想,是為了表現那些需要表現的東西。一個人最大的敗筆是「出賣」、背叛理想。這種行為本身就是可鄙的,因為,唯一能夠使生活有意義(回到康德)的東西,唯一能夠讓價值成其為價值的東西,唯一能夠判斷對錯的東西,唯一能夠證明行為正確的東西,就是這種內心的幻想。
這種態度在19世紀初達到頂峰,與這種態度相關的是,詢問這些人所追求的是真的還是假的,已經不再具有重要意義22。你敬佩的是那些與生活抗爭的人,他們不顧艱難險阻,奮力反搏,也不問一問自己,這樣做的結果會是勝利還是死亡;他們屬於那種執著一念、勇往直前的人。備受青睞的形象是路德的形象:他站在那裡,不動一動,因為他在躬行自己的內在理想。這就是正直、忠誠、自我實現、自我指導的意義之所在,這就是作為一名藝術家、一名英雄、一名哲人甚至一個好人的意義之所在。
這種看法很新鮮。假如莫札特和海頓得知,他們之所以受重視,乃是因為他們的內在精神衝動,他們會大為震驚;他們是創作出美妙音樂作品的藝術家,這些作品之所以受主顧約請和聽眾景仰,是因為樂曲美妙。他們是創制事物的能工巧匠:他們不是傳教士,他們不是先知,他們是供應者。有人提供桌子,有人供應交響樂;如果交響樂是優秀作品,假如它們還是天才之作,那麼它們的作者就會受到景仰,而且應當受到景仰。
到了19世紀,藝術家成了英雄人物,反抗成為他生活中的主要行動。反抗權貴、富人、奸邪之輩、市儈庸人,(如果需要的話——盧梭早年猛烈抨擊的就是這些人,步他後塵的卡萊爾、尼采和勞倫斯也是如此)還反抗枯燥乏味、吹毛求疵和心胸狹窄的知識分子。你反抗是為了堅持自己的意見,說出自己的話,保持一份自主,以免受到並非由你本人的內在自我產生的事物或環境的支配、引導和限制。
只要在藝術家的圈子裡,這便是一個高貴的理想,至今沒有人公然唾棄它;事實上,當前的道德意識在很大程度上受到了這些浪漫派觀念的塑造,根據這些觀念,我們敬佩理想主義者和正直之士,無論我們贊同他們的理想與否,有時我們甚至認為他們很愚蠢,按照18世紀以及從前的標準,他們不會受到景仰,會被認為可愛但很傻。不過,它還有比較消極的一面。現在道德成了人為的發明,而不是發現;道德不再是一套命題,對應於我們在自然中發現的某些事實。實際上,自然與它毫無關係;對於康德而言,對於費希特而言,自然只是一堆死東西,你可以在上面強加自己的意志。實際上,我們已經背離了模仿自然、順應自然(naturamsequi——師法自然)的觀念。相反,現在你可以塑造自然,你可以改變自然;自然是一種挑戰,自然乾脆是一堆原材料。假如出現了這種情況,假如道德包括你的自我投射,就會出現這樣的結果,政治活動也是一種自我投射。拿破崙把自己的個性投向整個歐洲的版圖,他塑造了法國人、德國人、義大利人、俄國人的思想,就像作曲家調節音響、畫家調和顏色一樣——拿破崙是道德的最高表現23。因為他在表現自己的個性,他在堅持自己的主張,他正在實施那種不斷地驅動自己的內在理想。
在這一點上,費希特的思想出現了重大飛躍——從孤立的個體飛躍到作為真正的主體或自我的群體。這一切究竟是怎樣發生的呢?
我想做事而沒有人能夠阻止我,只有在這時候,我才是自由的,而且只有當發揮作用的是我的內在自我,而我不受別的東西影響的時候,我才這麼做*。自我是一種精神,但它不是孤立的精神,正是在這裡,費希特開始走上引向這類獨特結論的道路,這條道路導致如下觀念:自我根本不是個體的人類,個體與社會有關,或許自我,即人類的自我,的確不僅是歷史和傳統的產物,而且通過柏克所說的千絲萬縷、牢不可破的精神環節與其他人密切聯絡起來,自我只是作為整體模式的組成部分而存在,它是這個整體模式的構成元素。如此一來,假如說自我是在某年出生、過著某種生活、處於某種物質環境之下、在某一日期死於某地的一個經驗性的個體,這是欺人之談。費希特開始傾向一種神學式的自我觀;他說,真正的、自由的自我不是包裹在身體之內而且處在一定的時間和地點之內的經驗性自我,*它是所有人共有的一個自我,它是一個超級自我,它是一個較大的、神聖的自我,費希特現在逐漸開始把它與自然、上帝、歷史、民族相等同。24
費希特從孤立的個體觀念出發,孤立的個體實現自然或暴君無法企及的某種內在的理想,費希特逐漸採取了這樣一種思想,即,個體本身什麼也不是,人離開社會什麼也不是,人離開群體什麼也不是,人幾乎不存在。他開始懷疑,個體不存在,他一定消失了。只有群體(gattung)存在,只有它才是真實的。
它在一開始是非常幼稚的。個體的人必須盡力回報社會,他必須在人群中就位,他必須在某一方面力求促進其他人的地位,他們已經替他做得很多了。他說,「人只有在其他人中間才能成其為人。」他還說:「人註定要在社會中生活;如果他離群索居,他就不是一個完整的人,他就會與自己的天性發生矛盾。」*
費希特逐漸相信這類看法。不過他更進了一步。費希特完全成熟時期的哲學中的真正自我,不是你,不是我,也不是任何特定的個體,也不是由個體組成的任何特定群體。它是所有人共有的東西;它是一個擬人化的體現原則,這個原則就像泛神論的神性一樣,通過明確的中心、通過我、通過你、通過其他人來表現自己。它在世界上體現為真正的社會,社會通常被視為一些人的集合,有一股超自然的力量將人們緊密聯絡起來,就像一個大火源散發出許多小火苗一樣。在意識到道德命令的過程中,每一個小火苗都以大火源為中心,那些道德命令是它內在自我的驅動、如火的奮鬥。這是一種神學性質的學說,顯然,費希特在這種意義上是一名神學家,黑格爾也是,假如說他們是世俗思想家,這絕非善意。他們深受基督教傳統的影響,在有些人看來,他們是這個傳統中的異端。即使他們不是神學家,他們也要比當前所謂的哲學更有神學味道。
就這樣,費希特逐漸從群體轉向如下觀念,即,真正的人、真正的個體,他的自主行為是歷史上道德行進的過程——將道德命令強加給柔韌、靈活的天性——即使在自我意識最強的時候,這個個體也不能算作單個人的存在,而是一種集體性:種族、國家、人類。這就是他在1807-1808年間在柏林向德意志民族發表的一系列著名演講的主要內容,當時拿破崙的部隊佔領該城,他在演講中呼籲德國人起來反抗。我從他的演講中引用一段話,以證明他頭腦中的看法以及他究竟走了多遠,費希特正在談德國的特性,他說世界上有兩種特性:
你是信仰人本身的絕對第一位的和本原的東西,信仰自由,信仰我們類族的無限改善和永恆進步呢,還是對這一切都不信仰,而以為自己的確能清楚地認識和理解到發生了與這一切恰好相反的東西?所有那些或者在生活中富於創造性的精神和能產生新東西的人,或者所有那些即便不能如此,也至少堅決不做無意義的事情,而留意本原生活之流是否會在什麼地方感召自己的人,或者所有那些即使沒有達到如此高的程度,也至少猜想到自由,不憎恨或不害怕自由,而喜愛它的人——所有這些人都是具有本原精神的人,當他們被視為一個民族的時候,他們就是一個本原民族,一個單純的民族,即德意志人。而所有致力於成為第二位的、派生的東西的人,所有清楚地知道和理解自己是這種東西的人,事實上都是第二位的和派生的,而且由於他們的這種信仰將變得愈來愈如此,他們也就是這樣一種生活的附屬物,這種生活受自己的衝動的驅使,在他們面前或他們身旁振奮起來;他們是一個已經沉寂的聲音從岩石發出的反響,當他們被作為一個民族看待時,他們就處在本原民族之外,對後者來說他們是異族人、外國人。但在迄今依然稱自己為純粹民族或德意志人的那種民族裡,本原東西在現代,至少一直到現在,都袒露出來,表現出創造新事物的力量。如今在這個民族面前,終於藉助一種自身變得清晰的哲學,擺放了一面鏡子,在這面鏡子裡它可以用清楚的概念認識到,它迄今在沒有清醒意識的情況下,通過自然力量變成了什麼,它為何是由自然力量規定的;於是它就受到請求,要它按照這種清晰的概念,採取審慎、自由的方式,完整地使自己成為它應當成為的東西,復興它的紐帶,封鎖它的範圍。它必須封鎖它的範圍的原理已擺在它的面前,這就是:誰信仰精神東西,信仰這種精神東西的自由,並希望靠自由使這種精神東西永遠得到發展,誰不論生在何方,說何種語言,都是我們的類族,他屬於我們,並將站在我們這邊。
誰信仰停滯不前,信仰倒退,信仰那種輪迴,或是把一種僵死的自然力量提升為統治世界的舵手,誰不管生在何方,說何種語言,都是非德意志的,是與我們格格不入的;可以期望,他會完全與我們分離。25
大讚歌開始了,大民族沙文主義開始狂呼亂叫,個體的自決(self-determination)現在變成集體的自我實現,民族變成了由統一的意志組成的共同體,它在追逐道德的真理。但是,假如這個民族沒有準神似的強人的領導,得不到他的啟迪,這個集體的前進隊伍就會失去方向。費希特說,「我們需要的是一位領袖;我們需要的是一位塑造我們的人。」「到這裡來!」他突然大聲呼喊「zwingherrzurdeutschheit[強迫我們信奉德意志精神的人]。我們當然希望我們的君主將行使這一職事,可是,無論他是誰,我們都必須等待,直到他到來塑造我們,直到他到來造就我們。」
簡言之,我們兜了一圈又回到原處。一開始我們持有自主的個人這種觀念,急於不受別人的影響,嚮往一種絕對自由的生活,只服從它內在意識的內在活動,只服從它內在良知的內在活動。現在我們說了,生活是藝術,生活是一個塑造過程,生活是一個所謂「有機」過程的創造——自我創造。有優等的存在物,也有低等的存在物,正如在我的內部既有高尚的天性也有低俗的天性一樣,在危機關頭,我能夠上升到很高的高度,粉碎我的激情和慾望,以提高我自己的原則的名義,作出自我犧牲的英雄行為;正如他所說,這就會使我們捲入生活的洪流之中。如果我能夠抑制住我心中低俗的東西。那麼,領袖或整個種族就能抑制住他們心中低俗的東西,正如精神抑制邪惡的肉體一樣。
最後,這裡就有了個體與民族之間那個著名的和重大的類比,這個擺脫了神學意象、而且被柏克和盧梭世俗化的有機暗喻,在費希特的思想中很有勢力。費希特將合成與整體作了一番對比,前者是純粹的人為組合,後者是整個的民族,它是有機的、單一的、整體性的,更高階的原則從中發揮支配作用,這個更高階的原則可能表現為一個偉大民族或歷史。*這股力量最偉大的代表是一位神性十足的征服者或領導人,他的任務是利用他的民族,就像藝術家演奏樂器一樣,把它調弄成一個單一的有機整體,就像畫家、雕塑家調理他的材料一樣,就像作曲家創作出音響的模式一樣。
至於自由、個體的自由和個體的良知,對與錯,無論它們是客觀的發現,還是人為的發明,現在變成什麼樣子了?我們先前提到的、英法作家所捍衛的個體自由現在變成什麼樣子了?至少在一定的限度之內,每一個隨心所欲去生活的自由、隨心所欲浪費時間的自由,以自己的作法上床睡覺的自由、僅僅因為自由本身是一種神聖價值從而為所欲為的自由,現在變成什麼樣子了?康德在個體的自由中發現了一種神聖的價值,在費希特看來,個體的自由已成為超個人的東西所作的某種選擇。它選擇了我,我並沒有選擇它,預設它是一種特權、一種義務、一種自我提高、是一種自我超越式地提高到更高層次上的行為。自由還有廣義上的道德,自動地順從超級自我(動態的和諧宇宙)。我們回過頭來支援自由是服從這種觀點。
費希特本人的思考主要根據的是某種超驗的、理想主義的意志力量,相對而言,這種意志力量與實際塵世生活幾乎沒有關係,只是在他行將就木之際,他才看到按照這些超驗的願望塑造世俗生活的可能性。但是他的追隨者們將它變成世俗色彩更濃厚的說法。從強調理性轉移到強調意志,產生了如下自由觀念:它不是不干涉的觀念、不是允許每一個人自由選擇的觀念,而是自我表現的觀念,將你自身強加於介質之上的觀念,清除你自己的障礙的觀念。只有通過征服障礙才能清除障礙:在數學中,通過理解;在物質生活中,通過攫取;在政治中,通過征服。這就是以下觀念的核心,這種觀念認為,一個自由的民族是一個獲勝的民族,自由即是力量,征服和自由是一回事兒。
為了說明這種觀念所指引的方向,請允許我引用一個非常敏銳的觀察者、德國詩人亨利希·海涅的話,當時他正在巴黎。他在1834年寫過一些東西,試圖警告法國人,不要輕視思想的力量:
思想試圖變為行動,詞語想變為有血有肉的現實,哦,人……只好表達他的思想,也藉以形成自身……這個世界只是詞語的外在顯現。
注意到這一點,你們這些驕傲的行動家只不過是思想家的不自覺的工具而已,那些不動聲色的思想家通常已經給你們制定好大部分固定的行動計劃。馬克西米利安·羅伯斯庇爾只不過是讓—雅克·盧梭的手,這隻沾滿鮮血的手從時間的子宮中拽出了盧梭早已設計好的靈魂的軀體……康德的著作《純粹理性批判》……是斬斷自然神論頭顱的一把利劍……
美國哲學家喬塞亞·羅伊斯曾經非常精彩地詮釋了費希特的思想:「世界是……內在的生活所夢想出來的詩歌。」所以說,如果我們的精神不相同,我們的世界也確實不相同。作曲家、銀行家、搶劫者的確創造了他們各自的世界。不管他想到這一點與否,海涅在這種態度面前真正感到了恐怖,他真正看到了即將到來的劫數:「康德主義者將要露面,在這個純粹現象的世界裡,他們從不認為有什麼東西是神聖的,他們手持快刀利斧,殘忍地砍斷我們歐洲生活的根基,將過去連根拔掉。全副武裝的費希特主義者將會回來,他們身上的那股瘋狂的意志沒有沾上絲毫的恐懼或自私自利。」這些人,這些泛神論者將毫無顧慮地為他們的原則去戰鬥,因為這些原則是絕對的,他們所遇到的危險在他們看來純粹是幻覺。自然哲學家將自己等同於自然力的力量,這些力量總是破壞性的。托爾這個神祇將揮動他的大錘子26,砸碎哥特大教堂。基督教是唯一能夠遏制住使用赤裸裸暴力的古代日耳曼野蠻行徑的力量;一旦那個護身符壞了,可怕的大災難就要降臨。[他對法國人說]:「不要試圖壓制或徹底熄滅這團火焰,這樣做只會燒傷你的手指。」總之,不要嘲笑多夢的詩人和他對革命的種種設計。
思想先於行動,正如閃電先於雷鳴。德國的雷鳴是德國式的,它不是匆忙而至,它在低沉的轟隆聲中緩慢到來;但它最終會到來,一旦你聽到它轟轟的響聲,在世界歷史上還從未有什麼東西這樣響過,你就應該知道,德國的雷電已經擊中目標。這個聲音一響,老鷹的屍體就會從天而降,最遙遠的非洲沙漠裡的獅子……去找最安全的地方藏身。德國上演的一齣戲與法國大革命截然相反,它像是一首平和寧靜的田園詩。
他警告法國人不要為這場即將在德國開始的大型角鬥表演鼓掌。他說,「對於你們來說,被解放的德國人要比率領哥薩克騎兵和克羅埃西亞騎兵的整個神聖同盟危險得多。因為我們德國人什麼也沒有忘」,戰爭的藉口一定找得到。法國人得到警告,首先不要解除武裝。記住,他對他們說,在奧林匹斯山上,「在那些欣享瓊漿玉液、仙果珍饈的裸體諸神當中,唯有一位女神在這種歡樂平和的氣氛中頂盔掛甲,手執長矛,她,便是智慧女神」。
這個預言註定會應驗。因為歷史上的許多行動而責備某一位思想家,某一位哲學家,是沒有道理的。不過,要去回顧康德的極端自由主義和費希特的自由觀念之間有一條直接的界線,而且是一條非常令人奇怪的界線,似乎有些多餘。康德尊重人性以及它的神聖權利,費希特把自由等同於自我肯定,等同於將你的意志強加給他人,等同於消除你願望的障礙,最後等同於一個獲勝的民族闊步前行去實現它的命運,以回應超驗理性向它提出的內在要求,在超驗理性面前,所有物質性的東西一定瓦解。實際上我們已經與英法的自由觀念相距甚遠,英法的自由觀念允許每一個人都可以有他的圈子,在那個小小的、但必不可少的空間內,他可以為所欲為,作惡或者行善,為了選擇而選擇,在這個空間裡,選擇的價值本身被認為是神聖的。
在19世紀之初,有兩種自由觀念遍佈歐洲;問哪一個是真的,哪一個是假的,是一個淺薄的、無法回答的問題。它們體現了兩種不可調和的生活觀,自由的和專制的,開放的和封閉的;在這兩種生活觀裡,「自由」這個詞已經成為一個貨真價實的核心象徵。這一事實既引人注目,同時也是不祥之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