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第 683 號銷售員

接下來的幾天,我的腦袋都很暈,感到多種情緒交織在一起。

首先,我依然對發生在我身上的不公平事件感到很生氣。僅僅因為一小撮人搗亂,我就失去了生計。但是與此同時,我也意識到自己是因禍得福。

我心裡很清楚自己不能終生賣藝。我不可能一輩子都在街角唱約翰尼·卡什或綠洲樂隊的歌。單靠吉他也不可能讓我完全戒毒。我感到自己正站在人生的十字路口上,可以徹底與自己的過去告別。這種機會之前就出現過,但這麼多年來,我第一次覺得自己準備好了。

當然,理想總是美好的。我知道現實很殘酷:我的選擇非常有限。我該怎麼掙錢呢?估計沒人會給我工作的機會。

這並不是因為我很笨,我知道這一點。感謝少年時期在澳大利亞it行業工作的經歷,我很擅長學習和電腦相關的知識。我經常會借用朋友的筆記本或當地圖書館的免費電腦自學一些東西。但是在英國,我沒有任何推薦人,也沒有相關工作經驗。如果有僱主問我過去十年都在做什麼,我也不能回答有為谷歌或者微軟工作的經歷。因此我只能另想別的辦法。

即便是申請電腦技術培訓班也沒有希望,他們不會接收我的。我是個還在戒毒的人,住在庇護所裡,甚至初中都沒有畢業。他們連看都不會多看我一眼。總之,當我需要找一份普通工作的時候,毫無機會,無論什麼樣的普通工作都找不到。

我很快意識到自己只有一個選擇。畢竟我沒辦法等著機會從天而降,我需要掙錢養活自己和bob。因此,在庭審結束幾天後,我帶著bob一起去了科芬公園,這幾年來第一次沒有帶著吉他。來到廣場後,我去找了一個名叫薩姆的女孩,她是《大志》(citebigissue/cite)雜誌的銷售協調員。

1998年~1999年,我曾試過賣《大志》雜誌。當時我第一次露宿街頭,努力通過了稽核,在查令十字街和特拉法加廣場工作。但我賣了不到一年,最終放棄了。

我仍然記得賣雜誌是多麼困難。

在我努力賣《大志》雜誌的時候,不少人都會衝我喊:「去找一份像樣的工作!」這讓我很難過,他們沒有意識到賣雜誌就是一份像樣的工作。作為《大志》的銷售員,你就是在做自己的小生意。賣雜誌也需要資金週轉。每天來到協調員面前,兜裡總要有幾塊錢來批發雜誌。「你必須先有錢,才能掙到錢。」這句話對《大志》雜誌的銷售員和其他任何人都有著同樣的含義。

很多人認為這完全是慈善工作,雜誌都是免費提供給銷售員的。但實際上並不是這樣。如果真是如此,銷售員肯定會賣得更多。《大志》的哲學是「助人自助」。只是當時我不確定自己需不需要幫助,我還沒有做好準備。

我還記得自己風餐露宿地坐在街頭,用甜言蜜語誘惑人們掏錢買雜誌。考慮到當時我還受著毒品的控制,那份工作並不好做。最終的結果不是一頓辱罵,就是拳打腳踢。

那時之所以如此艱難,是因為我是「隱形人」,多數人都不會為我停留,確切地說他們會盡可能離我遠一點。所以之後我才又回去賣藝了,至少那樣能用音樂吸引人們的注意力,表明我是個活著的、會呼吸的人。當然,大多數人還是無視了我。

如果不是為了bob,我決不會考慮回去賣《大志》。他在街上表現得非常棒,既改變了我的命運,也改變了我的生活態度。如果我們賣《大志》能像賣藝一樣廣受歡迎的話,也許生活可以前進一大步。眼下只剩一個問題:要先讓他們再接受我。

我在《大志》雜誌的分發點找到了薩姆,就在科芬公園主廣場旁邊的一條街上。那裡站著幾個男性供貨商,其中有一兩張熟面孔。有個叫史蒂夫的是送雜誌的司機,週一新雜誌上市的時候會過來,我在附近見過他。

我們在科芬公園碰到過幾次,但彼此都很警惕。我能明顯地感到他不喜歡我,但是無所謂,我不是來找他而是來找薩姆的。

「你們好,兩位。」薩姆認出了我們,並且友好地拍了拍bob,「今天不賣藝嗎?」

「警察找了點麻煩,」我說,「我現在不能再冒險了,因為我需要照顧bob,對吧,美女?」

「是啊。」薩姆臉上立刻浮現出瞭然的表情。

「所以,我猶豫了很久,想問問——」

薩姆笑著說:「你符合標準嗎?」

「哦,是的,我符合。」只有一個像我這樣接受短期安置的人才有資格賣這份雜誌。

薩姆說:「你需要走一些流程,《大志》雜誌總部在沃克斯霍爾,去那兒找他們就行。」

「好的。」

「你知道總部的位置嗎?」她拿出一張名片。

「不太清楚。」我只記得多年前曾在某個地方簽過字。

「坐車去沃克斯霍爾,在火車站旁邊下車。過馬路後沒多遠就能看到河邊的總部。」她說,「一旦你被錄用了,就來這兒,然後我們就能讓你上崗了。」

我收下卡片,在回家路上對bob說:「我們最好準備一下,bob。我們將要參加一場面試了。」

去雜誌社前,我還需要一些紙質材料,於是第二天我去見了社工。其實我應該常去向她報到的。解釋了最近在警察局發生的事情之後,她很開心地給我開了一份證明,證明我接受了短期安置,而銷售《大志》雜誌能夠更好地幫助我的生活再次回到正軌。

接著,我自我修飾了一番,紮起了頭髮,穿了一件得體的襯衫,帶好需要的東西,然後去了沃克斯霍爾。

我把bob也帶上了。他在賣藝時幫了我大忙,也許賣雜誌時也會幫助我。bob就是我團隊的一分子,所以如果可能,我想讓他也獲得註冊資格。

《大志》雜誌社總部在南泰晤士河邊一棟不起眼的樓裡,離沃克斯霍爾橋和軍情六處大樓不遠。

當我來到總部時,首先注意到接待處一個醒目的標誌上寫著「禁止狗入內」。看來這裡曾經允許狗進入,但因為狗打架最終禁止了。然而,上面並沒有說貓也不得入內。

填了一些表格後,我在座位上等了一會兒,之後有人叫我去辦公室面試。面試官是一位看起來很親切的男士,聊了一會兒後我才知道幾年前他也曾經露宿街頭,後來通過賣《大志》重新起步,迴歸了正常生活。

我介紹了自己的情況後,他表示非常同情。

他說:「詹姆斯,相信我,我知道那是一種什麼滋味。」

在拿到證件之前,我又去了另一間辦公室。

我需要拍張照片,它會和我的編號一起壓在上崗證的塑封下面。我問正在製作上崗證的員工,能不能給bob也來一張。

「抱歉,」他搖了搖頭,「寵物不能持上崗證。我們之前給狗發過,但還從沒有給貓發過。」

「那我能帶他一起照相嗎?」我問。

他做了一個鬼臉,大發慈悲。

「好吧。」他說。

當我們坐在照相機前時,我說:「笑一個,bob。」

等待照片沖洗的時候,他又辦了一些其他登記手續。成為《大志》銷售員後,你會得到一個隨機編號。這個號碼不是按順序排列的,因為如果按順序排列,也許號碼現在已經上千了。很多曾經獲得銷售資格的人早已失去了蹤影,如果某個人沒有按時出現,那麼號碼將被收回。他們必須這樣做。

等了一刻鐘之後,那位男士回到了辦公桌前。

他遞給我一張覆膜的上崗證:「拿去吧,波文先生。」

照片裡的我笑得非常開心,bob就在我左手邊,我們是一個團隊:《大志》雜誌第683號銷售員。

回托特納姆的路途很遙遠,要坐兩趟車,因此我在路上翻他們發給我的小冊子來打發時間。十年前我讀過類似的東西,但如今已經記不清了。實事求是地說,當時我並沒有認真對待這份工作。那時我經常處於神志不清的狀態。這次,我決定比上一次更加認真地對待這份工作。

介紹從雜誌創辦的初衷講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