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兩個火槍手

bob不僅改變了別人對我的看法,也改變了我對別人的態度。

我的人生從未對他人負責。青少年時期在澳大利亞時,我總是在做臨時工。有一段時間,我也混過樂隊,但這需要團隊協作。因為我離開家的時候年齡並不大,所以在大部分時間裡,我只會對自己負責。只對一個人負責,僅僅是因為我周圍也沒有需要在意的其他人。於是,我漸漸變得很自私,只關心自己每一天的生計。

但bob出現在我的生活裡了,他改變了一切。突然間,我有了額外的責任,另一個生命的健康與歡樂都需要依賴於我。

這讓我感到有點震驚,但我開始接受了這個事實。實際上,我喜歡這樣。在多數人看來可能有些傻,但這是我頭一次體會到照顧孩子的感覺。bob就像我的「寶貝」一樣,讓他吃飽穿暖並且保證他的安全,是我最在意的事情。

但是我依然會擔驚受怕,尤其是在街上的時候。在科芬公園之類的地方時,我始終處於防護模式,直覺告訴我無時無刻都要保持警醒。我的這種態度是有原因的。

我並不會因為好心人的舉動而放鬆警惕,認為自己非常安全。要知道,倫敦的大街上並不都是好心的遊客和愛貓人士,不是所有人看到長髮賣藝人帶著貓在街邊討生活時都會大發善心。雖然有了bob後,我的「不受歡迎情況」好了許多,但有時還是會有些領到一週薪水的年輕人在喝多之後覺得自己高我一等。

他們會這樣喊:「去找個正經工作吧,你這個長頭髮的無業遊民!」當然,他們使用的語言會更加「豐富」。

我不在意這些羞辱,我已經習慣了。但是當他們攻擊bob的時候,我的保護本能就發作了。

一些人視我和bob為容易欺負的「活靶子」。我們幾乎每天都會遇到各式各樣的蠢貨,他們愚蠢地大叫或大笑。那些起初的言語威脅偶爾會演變成暴力衝突。

一個星期五的晚上(那時我已經和bob來科芬公園賣藝3周左右),我們正在詹姆斯街上表演的時候,一群吵吵鬧鬧的黑皮膚年輕人走了過來。他們看起來有點兇,明顯是要找麻煩。其中幾個人發現了bob坐在我身邊,於是開始逗他,嘴裡叫著:「噢!喵!」他們的女伴也在旁邊起鬨,似乎覺得這樣很有趣。

這對我們沒什麼大礙,只是顯得很蠢很幼稚。但之後不知為什麼,一個人踢了一下bob坐的吉他盒,這一腳不像是在開玩笑,而是充滿了敵意,使盒子和bob在地上滑了3釐米左右。

bob感到非常不舒服。他大叫了一聲,幾乎是尖叫著跳出了盒子。幸虧他戴著項圈,否則肯定會因為受驚而逃入人群中,那樣我也許就永遠見不到他了。他被牽引繩拽著,只好躲進了我放在一旁的背包裡。

我馬上站起來,瞪著那傢伙。

「為什麼這麼做?」我問。我的個頭遠遠超過他,但是他看起來好像並不害怕。

「我只是想看看這隻貓是不是真的。」他大笑著,好像自己剛剛講了個精彩的笑話。

我並不覺得可笑。

「真聰明啊,你這個白痴。」我說。

這是宣戰的訊號。他們都走過來,把我團團圍住,其中一個傢伙開始用胸脯和肩膀撞我。我毫不示弱地頂了回去。那一兩秒鐘裡,雙方僵持不下,但我知道附近街角有一個監控攝像頭,於是指著它說:「來吧,儘管動手。但要知道,你們都被拍到了,讓我們看看最後會怎樣吧。」

我真想在監控畫面或是其他地方看看當時他們臉上的表情。這些年輕人知道暴力行為一旦被拍下來,就無法賴賬,因此沒有再做什麼。其中一個人給了我一個眼神,好像在說:「你等著瞧。」

當然,接下來又是一陣謾罵。但他們很快走了,揮舞著手臂,做著眾所周知的各種挑釁姿勢悻悻離去。我並不害怕,實際上,我很高興把他們趕走了。但是今晚我不能在這兒待太長時間了,我知道自己招惹了哪類人,他們不會善罷甘休。

這件小事證明了很多事。首先,待在監控攝像頭附近是個好主意。這個小技巧是另一位賣藝人教給我的,要儘量在有監控的地方賣藝。他告訴我:「這樣你會更安全。」當然,那時的我還不以為然,自認為高明得不得了,想著這樣一來我非法賣藝的行為不就會被抓個正著嗎?於是很長一段時間裡,我都沒拿他的忠告當回事。但慢慢地,我體會到了其中的智慧和背後的危險。

這是正面的經驗。這段經歷也提醒了我負面的危機。出事的時候我真的孤身一人,看不見警察,科芬公園的「衛兵」也不見蹤影,甚至連地鐵站裡的工作人員都沒有提供任何幫助。當這幫小混混圍著我的時候,旁邊路過了許多人,但沒有人站出來幫我,大多數人都躲得遠遠的,匆匆離開。沒有人向我伸出援手。在這點上,一切都跟我以前流落街頭時一樣,沒有變化,只是這次我有了bob。

「bob,只有你和我在與全世界抗爭,」在回家的公共汽車上,我對他說,「我們是‘兩個火槍手’。」

bob緊挨著我,輕輕咕嚕了幾聲,好像表示同意。

事實是,在倫敦的街頭,我們需要小心對待的不只是人。自從開始帶著bob上街,我就非常注意街上的狗,它們中的一部分一直都對bob很感興趣,這一點兒也不奇怪。幸運的是,大部分主人看到自己的狗湊上來時,都會輕拉繩子。只是還有小部分狗會湊得非常近,讓人感到不舒服。

還好bob看起來沒有絲毫不安,他直接無視它們。如果它們來到近前,bob會瞪著眼睛把它們趕走。這讓我再次確信他肯定曾經混跡街頭,知道如何在這種環境下自處。大約在那幫小混混挑事後的一週左右,我發現bob在面對一隻狗的時候表現得遊刃有餘。

當時是傍晚時分,我們正在尼爾街上坐著,一個人牽著一條斯塔福郡鬥牛犬進入了我們的視野。蠢人總有鬥牛犬傍身,這是在倫敦生活的一條規律,而這個人看上去就蠢得要命。他留著平頭,大口喝著超大罐的聽裝啤酒,身上穿著一件皺巴巴的運動衣,走在街上左搖右擺,儼然已經喝多了,而此時不過才下午四點鐘。

他們慢慢走過來,鬥牛犬發現了bob,不停地用力拉著身上的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