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來的45分鐘,bob一直安靜地坐在我身邊,臉貼著車窗玻璃,看著外面。他似乎對穿梭而過的所有汽車、騎腳踏車的人、貨車和行人都很感興趣,一點兒也不害怕。
他唯一一次離開車窗看著我尋求安慰,是因為一輛消防車或救護車距離過近,尖銳的警笛聲讓他感到不舒服。這使我不禁再次好奇起他先前的生活。如果他一直生活在街上,那麼他應該早就熟悉這樣的噪聲了。
「不用擔心,」我輕柔地摸摸他的後頸,「倫敦市中心就是這樣,bob。你最好適應它。」
這種感覺很奇怪,我明明知道他是一隻隨時會跑掉的流浪貓,卻有著強烈的感覺,好像他註定會留在我的生命中一樣。不知為何,我覺得這不會是我們最後一次一起出行。
我們要在托特納姆法院路附近的公共汽車站下車。當車站漸漸出現在視野裡時,我背起吉他、抱起bob向車門走去。下車後,我在衣服口袋裡尋摸半天,找到了一條鞋帶做的繩子,這是我昨晚帶他下樓方便時用過的,之後就順手放在了口袋裡。
我將它套在bob的脖子上,放他下來。我可不想和他走散。這裡是托特納姆法院路和新牛津街的交匯路口,喧喧嚷嚷,滿是顧客、旅客和打發時間的普通倫敦市民。他有可能第二次走失——甚至更糟,被某輛駛往牛津街或從牛津街呼嘯而來的公共汽車或黑色計程車撞倒。
bob有一點兒害怕,這可以理解。我猜測是因為這塊領地對他來說並不熟悉——當然,這只是我的猜測。前進過程中,我只能從他繃緊的身體和不時看我一下的小動作中看出他的不安。因此我決定從後面抄一條常走的小路前往科芬公園。
「來吧,bob,我們離開人群。」我說。
儘管如此,他也不太高興。在人群中穿梭時,他看我的眼神似乎是對此有所懷疑。走了一會兒之後,我能感覺到他想讓我抱著他。
「好吧,但是不要養成習慣了。」我邊說邊抱起他放在肩膀上,就像在穿越托特納姆高速公路時一樣。他很快擺出了一個舒服的姿勢,在我的右肩胛骨上找好一個角度,把前爪搭在我的肩頭,就像站在海盜船上的瞭望臺裡一樣往外看。我心中覺得好笑,覺得自己看起來一定像《金銀島》(citetreasureisland/cite)中的海盜「高個子約翰·西爾弗」(longjohnsilver),只不過我帶著的是一隻貓,而不是一隻鸚鵡。
他明顯覺得那個位置很舒服。去往科芬公園的路上要穿過新牛津街,當我們走到一條更窄的路上時,我能感覺到他輕輕發出的「呼嚕」聲。
路上的人流漸漸稀少,過了一會兒,我開始忘記bob的存在了。相反,我開始思考往常去工作的路上都要考慮的問題:今天的天氣是不是適合我在那兒賣藝5個小時?回答:也許吧。雖然是陰天,但云彩顏色很白,飄得很高,下雨的機率不大。科芬公園裡現在都有些什麼樣的人?嗯,臨近復活節了,所以大概都是遊客。多長時間才能掙到二三十英鎊?我需要這些錢讓自己——現在還有bob——度過接下來幾天的生活。好吧,前一天我花了5個小時才掙到這些錢。今天也許會好一些,也許不會。賣藝就是這樣,你永遠猜不中結果。
我仔細考慮著這些問題時,突然間意識到了什麼。
在平時,沒有人會特別關注我,甚至沒人會瞧我一眼。我只是一個街頭藝人,而這是倫敦。我就像根本不存在一樣。對人們來說,我是一個他們避之不及的人。但是那天下午,當我沿著尼爾街走過時,幾乎每個擦肩而過的人都在看我。好吧,更準確地說,他們在看bob。
個別人臉上帶著既鄙夷又疑惑的表情。這很好理解。一個高個子、長頭髮的小子,肩膀上坐著一隻胖胖的薑黃色大貓,看上去確實顯得有些怪異。這可不是你每天都能見到的景象——就算是在倫敦大街上也不常見。
但是大多數人的反應都很友好。他們看到bob時,都會報以燦爛的笑容。沒過多久,人們就開始攔住我們了。
一位衣著光鮮、手上滿滿當當都是購物袋的中年女士說:「啊,看看你們倆。他真漂亮,我能摸摸他嗎?」
「當然。」我答道,覺得這只是一次偶然事件。
她「砰」的一聲放下袋子,把臉貼到bob臉上。
「真是個可愛的小傢伙,不是嗎?」她說:「他是個男孩子吧。」
「是的。」我回答。
「他會一直像那樣坐在你肩上嗎?這可不常見,他一定非常信任你。」
我還沒來得及跟這位女士說聲「再見」,就被兩個年輕女孩圍住了。她們是前來度假的瑞典學生,看到那位中年女士過來問長問短,於是也來湊熱鬧。
她們問:「他叫什麼名字?我們能給他拍張照片嗎?」我剛一點頭,她們就用相機抓拍了起來。
「他叫bob。」我答道。
「啊,bob,太酷了。」
我們閒聊了一兩分鐘。其中一個女孩自己也養貓,還給我看了一張小貓的照片。幾分鐘後,我禮貌地告辭了,否則她們可能要在這裡圍上幾個小時來表達對bob的喜愛。
我們繼續朝尼爾街的盡頭走去,那是通往長畝街的方向。但是我們走得很慢。我幾乎寸步難行,不停地被人們攔住搭訕,每走三步就要停一下。人們總是想摸摸bob,或跟他說說話。
新鮮感迅速褪去,我開始意識到以這樣的速度我哪兒也去不了。通常情況下,我從公共汽車站到賣藝的地方只需要10分鐘左右,但目前為止我已經花了差不多兩倍的時間,因為每個人好像都要停下來和bob說兩句話。這聽上去有點荒謬。
等我們抵達科芬公園時,已經比平常晚了一個小時。
「太感謝你了,bob,你已經讓我損失了一些收入。」我半開玩笑地想著。
這是個很嚴肅的問題。如果他每天都讓我走得這麼慢,那我真的不能再讓他跟著我上車了。但很快,我的想法發生了變化。
到這一天為止,我已經在科芬公園賣藝一年半了。我每天下午兩三點鐘開工,一直持續到晚上八點左右。這段時間是吸引目光的最佳時間,遊客很多,普通人也大都在這個時候下班或結束採購。週末時我會早點兒來,一般在午飯時間開工。而在星期四、星期五和星期六,我會很晚才收工,因為這是人們辛勤工作一週後出來閒逛的時候,我想趁機多掙點錢。
我已經學會了一些尋找聽眾所需要的技巧。我的主要表演場地在科芬公園地鐵站對面的詹姆斯街人行道上。一般會在這裡唱到下午六點半,這時晚高峰的人流量最大。之後的幾個小時,我會到科芬公園附近的酒吧旁轉轉,經常有許多人站在酒吧外抽菸喝酒。夏天的時候,去酒吧附近是富有成效的,因為很多白領下班後會來喝杯酒、抽支菸,在夜色中放鬆自我。
但這也是有風險的。有些人不喜歡我靠近他們,會表現得很粗俗,甚至出口罵人,「滾開吧乞丐」或「懶鬼快找個工作吧」,諸如此類。但是我已經習慣了,總會有這樣的人。不過仍然有很多人樂於欣賞我彈奏的曲子,會扔些錢給我。
在詹姆斯街賣藝需要運氣。因為從嚴格意義上來講,我不應該在這裡賣藝。
自從很多流浪漢湧入科芬公園後,這裡的地盤就被進行了精確劃分。政府授權由非官方人士組成的地方委員會對這裡進行管理,我們稱那些人為「科芬公園衛兵」。
我的地盤在科芬公園東邊,離皇家歌劇院和弓箭街不遠。根據「衛兵」的規定,音樂家們只能在這裡表演。廣場的西邊則是其他街頭藝人表演的地方,雜耍藝人和其他表演者一般喜歡在「潘趣和朱迪」酒吧的露臺下表演,那裡常有捧場的觀眾。
而我所在的詹姆斯街是活體雕塑藝人的地盤,這裡有好幾位藝人,其中一位打扮成卓別林的藝人模仿得很不錯,但他只是偶爾出現。通常這裡沒什麼人,因此我自作主張,在這兒找了個表演的地方。雖然有被「衛兵」驅趕的風險,但我願意冒險試試,這裡通常收穫頗豐。地鐵站人流量非常大,哪怕只有千分之一的人給錢,我的收入也很可觀。
下午三點,我終於到了自己的地盤。剛拐到詹姆斯街上,我們就被一位男子攔住了,從溼透的運動裝來看,我覺得他像是一個剛從健身房出來的同性戀。
他逗了bob好半天,問我——應該是在開玩笑——能不能把bob賣給他。
「不行,夥計,不賣的。」我禮貌地回答,以防他真的想買。從他身邊走開後,我看著bob搖頭:「倫敦真是什麼人都有啊,夥計,什麼人都有。」
到了老地方後,我先在周圍檢視了一番,沒有發現「衛兵」的影子。但有時地鐵裡的工作人員也會來找我的麻煩,因為他們知道我不該待在這兒。不過他們現在好像也不在。因此我把bob放在牆邊的人行道上,拉開吉他盒子的拉鏈,脫下夾克,準備調絃。
一般調絃需要10分鐘,而等我開始唱歌后才會有人注意到我。
但是今天我甚至還沒彈一個音符,人們就開始放慢腳步,朝我的吉他盒裡扔硬幣。「他們真大方。」我心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