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看到中央電視臺做的「中國海外維權第一人」的專訪。
令我印象最深刻的,除了浙江企業家陳伍勝在美國以六年時間,通過法律途徑打敗「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的成就,還有一件事,就是中美文化差異。
為了打這場官司,陳伍勝特別聘請了美國的著名律師。第一次見面,他照中國式的禮貌,請兩位律師在芝加哥的一家潮州餐館吃飯,一邊介紹中國美食,一邊討論案情。
那餐飯花了不到兩百塊美金,可是才隔三天,陳伍勝卻接到律師寄來的兩千六百美元法律諮詢賬單。
多麼不通人情啊!怪不得陳伍勝在訪談節目一開始,就提到這件令他訝異的事。
◎敬業所以不能說
我剛到美國的時候也有過同樣的「訝異」。
某日,我請一位熟識的美國醫生吃飯,席間難擴音到一些健康方面的問題。
只要碰上這類的題目,醫生似乎就有點回避,連我母親談到常打嗝的困擾,他都說改天到診所談。
我有點不高興,心想這醫生未免太不夠朋友,也太貪錢了。但我還是忍下來,帶老母去他診所。
他顯然看出我的不悅,給我母親看完病,把我拉到一邊說:「你知道我那天為什麼不敢多說嗎?因為我是醫生,當你問我醫療的問題,我就得尊重自己的職業。我沒帶病歷和聽診裝置,怎麼能隨便回答呢?如果你們說出病情,我不能及時記錄,會不會造成遺漏?所以我這樣慎重,是尊重自己的專業,也是尊重病人。」
當時我似懂非懂,因為我在臺灣從事新聞工作的時候,一批記者常跟醫生一邊閒聊,一邊請教病情,甚至在餐桌上要醫生看病、開藥。
◎別怕磨洋工
過了不久,又碰上一件事:
一對老教授要搬回中國,我問他們要不要我幫忙打包。
他們笑說搬家公司的人會做。
我說,最起碼你們櫃子裡的那些小擺飾,得自己一樣樣收拾吧!
他們猛笑、猛搖手:「不必不必,我們完全不必動手。搬家公司的人會帶箱子和泡棉來,一樣一樣包。如果我們也動手,東西弄壞了,責任會分不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