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時間&死時間

絕對自控 瑞安·霍利迪 第1頁,共2頁

絕不荒廢時間。

——巴黎政治口號

馬爾克姆·x曾經是個犯罪頭子。那時,他還不是大名鼎鼎的馬爾克姆·x——綽號「底特律紅男(detroitred)」,曾經多次進宮,無惡不作:賭博、販毒、拉皮條,甚至持槍搶劫。在他的威逼利誘下,一幫小混混被拉攏過來,他因此靠著那股既不怕死也不怕把人弄死的勁兒當上了黑社會大哥。

某次,馬爾克姆偷了一塊昂貴的名錶,銷贓時被抓了現行。他身上帶著槍,但所幸沒有傷害上前抓捕他的警察。後來,在他的住處找到了大量珠寶、皮草,一排排槍支彈藥擺得像軍火庫一樣,還有其他行走江湖用的刀槍棍棒。

他被判了10年。從1946年2月開始執行,當時的他還只有21歲。

就算不論美國社會臭名昭著的種族歧視和各種形式的法律不公,馬爾克姆也絕對是罪有應得。要是放任他繼續猖狂,下一個死傷在他手裡的還不知道是誰呢。

當一個人自食其果,被判在監獄十年之久時——當然是在審判公正的前提下——一定是他哪裡犯了大錯。這不僅傷害了自己,還違反社會和道德的基本標準。馬爾克姆就是一個鮮明的例子。

他自此淪為階下囚,整整十年的時間都要蹲在大牢裡。

此刻他所面對的,正是被羅伯特·格林(六十年後,這位美國作家最受歡迎的作品成了聯邦監獄禁書)稱為「活時間&死時間」的選擇。七年牢獄該如何度過?馬爾克姆應何去何從?

用格林的話說,一生的時間分為兩種:死時間,此刻人們選擇被動,消極等待;活時間,此刻我們學習、行動,積極利用每一秒鐘。每當遭遇失敗,身處沒有選擇也無法控制的環境中時,問題也因此而來了:這是你的死時間?還是活時間?

該如何選擇呢?

馬爾克姆選擇了生活。他開始學習,研究宗教學。從監獄圖書館裡借了一支鉛筆、一本詞典,把書從頭到尾讀完還不夠,甚至一個字一個字地全部手抄下來。慢慢掌握起很多之前見都沒見過的單詞。

日後回憶起來,他說道:「從那時起一直到出獄的每一分鐘,我要麼在圖書館裡看書,要麼躺在鋪上看書。」他讀了歷史、社會學、宗教學、文學和康德、斯賓諾莎等人的哲學經典。曾經有記者問他:「您的校友是?」他回答:「是書。」以監獄為母校,以書為校友,書頁之間,牢獄就成了學堂。幾個月過去了,他都完全不覺得自己是被扣押在這裡,甚至「從沒感覺如此自由過」。

大多數人對馬爾克姆的瞭解都是從他服刑結束後才開始,反而不知道正是鐵窗裡的這段日子成就了他。接受命運的勇氣、承認錯誤的謙遜和堅持不懈的決心讓他在幾年時間裡快速成長。人們不知道的還有這樣的軌跡在歷史上絕不罕見,有多少人經歷了和他一樣的命運——被判入獄、遠逐他鄉、股票大跌、商場失意、服兵役,甚至被關押在集中營——卻在正確的態度和方法的幫助下從失敗中站了起來。

1812年戰爭爆發時,美國律師弗朗西斯·斯科特·基困在一艘押送戰俘的戰船上。其間,他創作的詩歌《星條旗》後來成了美國國歌。心理學家維克多·弗蘭克爾以自己在納粹集中營所受的磨難為基礎,在其上發展了心理療法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