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老博被送到高草原地帶的某個集中營之前,一直被扣在巴伯頓監獄裡。兩天後老博判刑確定,我將母親差我送的一束玫瑰花拿到圖書館給包思沃夫人。安德魯先生向我母親解釋我的證詞是怎麼拯救老博讓他不被判重刑的——以他那種年紀來看重刑根本可能等同於死刑。他也說服她,我們之間根本沒有什麼丟臉的關係,他只希望自己目前在約翰內斯堡讀寄宿學校的兩個兒子也有機會讓這麼了不起的人教導。母親認為在這事件中,主帶領她,很明顯他的意志也傳到了我身上。她送包思沃夫人玫瑰花,意思便是她原諒她闖入醫院看我一事了。

包思沃夫人看見我來似乎很興奮。「我好高興你來了,皮凱,我有封信要給你。」我把那些花遞給她。「你母親真好。」她把花放在書籍分類的桌子上,然後進到她的小辦公室裡,拿出一個藍色信封遞給我。信封封住了,我小心撕開背後的封口,膠水不太好拆。「快點,皮凱,我受不了好奇。」包思沃夫人從我身後探頭說。我從裡頭拿出一張便宜的練習紙,紙上是老博整齊的手寫筆跡。「天啊,我真是愛管閒事的討厭鬼!我可以跟你一起讀嗎?」除了哈皮的字條,這是我唯一收到過的信,而且是第一封裝在信封裡的信。我本來比較想自己讀,但是我當然無法說不行,於是點頭同意。

i親愛的皮凱:/i

i我們的狀況真是亂七八糟!我在一個人類尊嚴蕩然無存的地方,你則是斷了下巴。但是事情本會更糟,我若是個黑人,麻煩會多出一半。絕對是。/i

i我被分到開放式拘留區,意思是我可以在監獄裡自由走動,我的囚房也不上鎖。最棒的是我可以見訪客。你會來看我嗎?請包思沃夫人打電話給這邊的人定下日期。還有個好訊息,跟施坦威鋼琴有關,指揮官答應讓我把它放在監獄大廳裡,算好訊息吧,是不是?/i

i我不認為自己是德國人。什麼是德國人?說一個人是德國人,那是什麼意思呢?這麼說能讓你知道他是好人嗎?或是壞人?不,我親愛的朋友,說一個人是德國人根本就無法讓你瞭解這人。一個人一定要思考自己內心是什麼,外表是什麼到底有什麼關係?/i

i還有,因為我是德國人,所以獄警對我很好。這很蠢。你把藍松種起來了嗎?沒有,當然沒有。我老了,開始只會想到自己。也許包思沃夫人會把我屋子裡的書籍整理好放在圖書館裡?現在我過得很好,沒有威士忌的生活也越來越習慣了。請趕快來。/i

i你的朋友,老博/i

「我們馬上打電話給監獄。」包思沃夫人邀我進她的辦公室。

巴伯頓監獄的典獄長,指揮官札匹·凡梓爾告訴包思沃夫人:德韋利爾上校說在監獄規定的範圍內,應讓馮佛倫丁教授見那個男孩。他還說他聽說我很勇敢,個人也非常想跟我見面。如果包思沃夫人願意帶圖書館的書來也可以,教授是個音樂家也是個學者,巴伯頓監獄很榮幸能接待他。

包思沃夫人選了三本植物學書籍,她知道那是教授的最愛。我帶著她寫的信準備去監獄看老博。

我到達監獄大門,大門是用鍛鐵打造的,鎖了巨大的鐵鏈與掛鎖。那是我見過的最大的鎖,比兩個大人手掌還大。我很好奇開鎖的鑰匙會有多大。大門看起來有十二英尺高,在上方,每兩英尺就有管子焊接在一起。每根管子大概三英尺長,以三十度的斜角向內彎,刺鐵絲隔著六英寸的距離纏繞著管子。整座監獄四周的牆上都是這種包著刺鐵網的管子。牆是藍色花崗岩砌的,想都不用想我就認出石頭是由巴伯頓區露天礦場的長石與石英組成,因此應該也有適量的雲母。跟老博學習一年後,只要是不會動的東西我幾乎自然而然就能辨認,我是這一區的地理專家。

我相信要從裡頭逃出來是不可能的事情。門旁邊高聳的是教堂時鐘,上頭垂掛著一條繩索,幾乎碰底。牆上貼了一個寫著「有需要請拉鈴」的標誌。我用力拉,心怦怦跳。發出的鈴聲打破沉默,讓人簡直要聾了。幾乎是同時,一個肩上扛來復槍的獄警從二十幾英尺外的警衛室出來,走向我。

他擦得鋥亮的黑色皮靴在白色碎石車道上發出嘎嘰聲響,我把信從門縫中遞給他,他狐疑地開啟信,過了一會兒後抬頭看我。

「你說阿非利堪語嗎?」他問。

我點頭,表示我聽得懂。我腫起的舌頭已經消了,雖然說話聲音非常小且聽起來有點沙啞,但是我可以從被線固定住的下巴里清楚地說話。年輕警衛看起來放鬆了,開始說阿非利堪語,他要我念信給他聽,因為他不會說什麼英語,他從特蘭斯瓦西北部來,那兒只說塔爾語。「信上說我要來見馮佛倫丁教授,而且有札匹·凡梓爾指揮官的許可。」我告訴他。

「我去打電話問一下,你最好在這裡等,聽到了嗎?」他走到警衛室,我看見他在講電話。他看起來很年輕而且很緊張,最後他放下話筒探出頭來對我叫道:「來!」但是門鎖著,他煩躁地搖搖頭,消失一會兒,然後拿著一把系在大環上的巨大鑰匙出現。我很驚訝門很輕易地開了,他在我身後再上鎖,門發出鏘噹一聲。

年輕獄警告訴我去向行政大樓報告,並指給我看在哪兒。「totsiens,謝謝你讀信,你是個好kêrel。」sup(totsiens:荷蘭語「再見」之意;kêrel:荷蘭語「傢伙」之意,指男性,小夥子。)/sup他說。

大門與行政大樓之間的區域空蕩蕩的。白沙石車道旁的草皮延伸大約五英尺,中間的閱兵場成了日曬下的硬紅土地。走道兩旁的綠色植物帶很亮眼,但與烤焦的閱兵場與建築物死氣沉沉的藍灰外牆不太相稱。我看見獄警從建在牆上突起的小塔窗戶中探頭出來,塔的兩旁有約五十英尺長的延伸通道,兩個肩上扛著來復槍的警衛在通道上來回踱步。我是唯一一個在下方地面上的人。我覺得奇怪,等會兒我走出去時,他們怎麼會知道我不是要逃跑的囚犯?也許他們會給我一面小白旗或什麼的拿在手上。

那段路是我一生中走過的最長的路之一。我感受到那地方的壓力,恐怖的沉默。沒有樹,空氣中沒有蟬對生命的禮唱。沒有鳥兒打破寂靜。我赤著腳走,在沙礫上發出誇張的聲音。小小的黑色窗子疊了三層樓高,每一扇窗外都有兩道垂直的鐵條。我想象數百隻飢餓的眼睛正從監獄暗處看著我,吞吃我的自由。

行政大樓的門開著,我遲疑一會兒,探頭進去,裡頭有個小廳,跟地方法院裡有同樣的蠟油味。三把長凳,跟教堂長椅一樣擺法,塞滿了半個門廳。還有一個上頭有鐵條的小視窗,從視窗可以看見一個辦公室。我走進門廳,坐在前排長凳上等待。

我不知道自己在那裡坐了多久,但感覺過了很久。偶爾我看見兩個穿制服的男人經過鐵條窗,但是他們都沒有往外瞧。我可以聽到他們在講電話。等了好久好久之後,我聽見視窗後方一個男人講電話的聲音。他用阿非利堪語大叫,聽起來很生氣。

「他還沒到,笨蛋!你確定你指示他到這邊來嗎?我們不能讓個該死的小孩在監獄裡走來走去。已經過了快半小時,連一個影子都沒看見。現在我們得去找他了,這都是你該死的錯!」我聽見他將話筒摔回電話上。「來!」剛剛那個聲音對某人說。不一會兒門便開啟了,一個高大的男人跟著另一個高大男人走出來,前面那個看起來比較老。

前面那個大塊頭男人一進門廳便看見我。「我的老天爺!你去哪裡了?」他對我大吼。

「我在這裡。先生,我一直都在這裡。」我粗聲說。

「嗯,那你怎麼不出聲呢?」他用一種比較和緩的聲音說,可能是看見了我的下巴。

我指著長凳後方兩張告示,「那一張告示寫‘在此等待’,另一張寫‘安靜’。」我害怕地回答。

年輕一點的男人突然大笑:「中尉,我想這孩子贏了第一回合。」

「好吧,老兄,我承認你這回贏得正大光明。」較老的男人咯咯笑,「來吧,我們得登記你的名字,辦些手續。」

他們帶我進去辦公室,記下我的名字、地址與年齡,較老的男人打電話要求與指揮官說話。然後他放下電話。「指揮官要見你,但是他目前在做檢查。我們得等二十分鐘。」他轉向年輕獄警說:「克里叩,給我們皮凱倒杯茶、拿塊比司吉餅來。」我很奇怪為什麼他叫「克里叩」,在阿非利堪語裡,那字是「石頭腦袋」的意思。不過我看著那個高大金髮的男人,他突出的輪廓五官看起來的確就像刻在石頭上一樣。

克里叩站起來伸出手說:「看來我們要在這裡待一會兒,也許應該先自我介紹一下。奧丹達,約翰·奧丹達。」他用阿非利堪人的正式禮節說道,先給姓,然後報出基督教名,再重複一次姓。「這是史密特中尉。」他指著那個較老的獄警。他伸出手但沒有看我。我趕忙握了一下,因尷尬而臉紅。我想,不知道史密特中尉與鑿巖鑽史密特有沒有關係,也許是他的兄弟?但我不敢問。畢竟史密特是蠻常見的阿非利堪姓氏,如果他們真是兄弟,我希望他是比那礦工好的那類人。「來,我帶你去看我們泡茶的地方。」克里叩說,「我們有個專門泡茶的卡菲爾人,但是如果要在上班時間喝茶,得自己泡。很方便,每個禮拜我們出一先令買牛奶、糖跟比司吉餅,但上面提供茶水。你得看好那個卡菲爾人,那黑渾蛋什麼都偷。我告訴你,老兄,這裡到處都是小偷。」

我跟著他到一個辦公室後方的小廚房,他把水倒進電壺,插上插頭。「皮凱,我沒聽過這名字。」

「只是個我給自己取的名字,但現在是我的真名了。」我說。

「是啊,我知道。老兄,我也一樣。他們叫我克里叩,因為我打拳擊,而且很會攻擊頭部。有時候我發現自己已經很難記起出生時的名字了。」

在那一刻我驚呆了。「你打拳擊嗎?」我問。

「啊,對啊,老兄。在這裡你若想出頭就得打拳擊,不過反正我也喜歡。週末時我們到處巡迴打拳賽,那比橄欖球還好玩。」他從小水槽上方的櫥櫃拿下三個馬克杯。「史密特中尉是個拳擊教練,他以前是個重量級選手。」他停下來,從看起來用了很久的茶甕裡量了滿滿一匙茶葉,放進壺裡。「但是現在簡單的已經結束了,老兄,下個月我要開始打第一場專業拳賽。拳賽賺的錢蠻多,我有個愛人住在沙比鎮,我們想要結婚。」他把電壺裡的水倒進錫壺,用湯匙攪拌一下才把蓋子蓋起來。「皮凱,你打拳擊嗎?」他禮貌性地問問,並不期待我有什麼反應。

我說話的時候心怦怦跳:「不,但是可以拜託你教我嗎,奧丹達先生?」

他驚訝地看著我,必定也看見我眼裡的懇求。「首先你的下巴得好一點才行,不過我想你還是有點小。史密特中尉也教獄警的小孩打拳擊,但是青少年組裡頭最小的應該也有十歲了。」

「我可以是十歲,我在課堂上已經是十歲了。我可以很輕鬆就在拳擊場上變成十歲,而且我的下巴再過八週就會好很多。」我乞求道。

「嘿,哇!慢一點兒!十歲就是十歲。登記單上我們寫的是你才七歲。」

「如果你打拳擊先用腦,再用心,你也可以是十歲。」我說。

「我的天啊,你真是難懂。皮凱,你得問問史密特中尉,他才是老大。但是如果你問我,我不覺得你的機會會比芝麻大上多少。」

「那可不可以請你至少幫我問問他?」我粗聲道。興奮讓我反應太激烈,喉嚨有點緊。

「我會問他,老兄,但我已經告訴你他會怎麼說了。」他拿起茶壺,將茶倒進三個亮漆杯裡,加入牛奶跟三匙糖,然後攪拌。他又到櫥櫃那兒拿出一個錫罐開啟。「那個該死的卡菲爾人!我們本來大概有四分之一包的瑪莉比司吉餅在罐子裡,現在都沒了。該讓那個黑鬼回到外頭工作了。皮凱,拿著你的杯子跟牛奶,如果你下次再來拜訪我們,一定會有比司吉餅。」

「拜託,奧丹達先生,你不會忘記問問中尉吧?你看,我一定得開始訓練,因為我想當輕中量級的世界冠軍。」

我想也沒想便脫口而出,感覺像是大聲地丟出一個想法而非說明。克里叩吹了聲口哨:「你說得對,老兄,有那種野心你一定得及早開始。」他停頓,一手拿著兩杯冒煙的茶,另一手提著茶壺,糖罐則放在原本茶壺蓋子蓋起來的地方。「我啊,下個月在內斯普路要是能打敗中尉的弟弟就太棒了。」他轉過頭來看著我說,「如果你喜歡,你可以叫我克里叩,我不介意的,老兄。」

我跟在他身後走回辦公室,中尉正在處理一些檔案。克里叩把一杯茶放在他面前。「中尉,皮凱想問你一些事情。」他轉向我說:「問吧,兄弟。」

史密特中尉沒有從檔案中抬起頭來,只是咕噥一聲。「拜託,先生,你可以教我打拳擊嗎?」我問他,聲音到最後幾乎聽不見。

他仍然沒有看我,只是舉起杯子放在唇邊,先對水面吹了一口氣,啜飲一口。「你太小了,皮凱,過三年再來,那時候再說。」就算坐著,他都還是比我高。他低頭看著我。「我們在報紙上讀到你的訊息,你有骨氣,是好的開始。但是你連波爾孩子七歲的體型都不到。」他揉揉我的頭髮,「很快你就會十歲了,等著瞧吧。」

就在這時候一個非洲人來到房裡,他年紀蠻大,看起來非常瘦,穿著及膝的粗灰帆布褲與囚衫。他手裡拿著一個壺蓋。「我來沖茶,老闆,但是茶壺不在那裡。」他低頭站著,用阿非利堪語緩緩地說。克里叩三步並兩步過去,抓住他的上衣前襟,將他提起讓他踮著腳尖,然後用力甩他巴掌,那一掌又大又響。克里叩的大手揮過他的嘴鼻時,黑人的臉彷彿慢動作一樣被壓扁了。克里叩放開手,那人跌倒在地,小聲啜泣。

「你這個黑鬼渾蛋!你偷了瑪莉比司吉餅,不只偷一個,你這個狗屎,你全偷了!」他踢了他屁股一腳。

「沒有,老闆!拜託,老闆!我沒有偷比司吉。我好男孩。老闆。」那老人哀求著,一手仍握著壺蓋,另一手抱著克里叩的腳踝。

那獄警轉向史密特中尉。「拜託,中尉,我們可不可以將這個黑王八蛋轉到採石場去?一開始他偷糖,現在是瑪莉比司吉餅。」他低頭看著腳邊啜泣的非洲人。那囚犯流的鼻血滴到他閃亮的皮靴上。克里叩踢開他,黑老人滾飛到牆邊,頭撞上了牆,壺蓋掉在身旁的地板上。「他血流到我身上,那個骯髒的黑屎人流血流得我滿靴子都是!」他用力把一隻腳推到那個倒在牆邊暈頭轉向的非洲人面前,「舔乾淨,卡菲爾人,快一點!」受驚的男人在靴子前低頭舔去鞋尖上的血。然後,沒人指示他該怎麼做,他又舔了另一隻靴子,同時一隻手抓著鼻子,以免血又流到獄警的靴子上。「現在把我鞋子上你骯髒的黑痰擦乾淨,你這個黑鬼,我不想得口蹄疫!」這笑話讓史密特中尉笑了,他甚至頭也沒抬。那非洲人脫下囚衫,一面試著把血吸回鼻子,一面用衣服擦克里叩的靴子。「還有地板。」獄警說,指著地板上許多滴紅色血跡。那黑人把綠色油布地板上的血跡擦掉了。「現在給我起來滾出去,你這王八蛋!」非洲人踉踉蹌蹌地走著,克里叩從背後飛踢他一腳,他又趴在地上爬。黑人囚犯爬過地板,一手抓著衣服,逃出房間。

克里叩檢查他的手。「他們的頭根本是該死的炮彈做的。」他輕蔑地笑道。「我也在學,老兄,有沒有注意到我這次沒用拳頭打他。」他轉向我說:「永遠要記得,當你打卡菲爾人,避開他的頭。他們的頭可能會讓你把手打碎,就是這樣。打他的臉,沒關係,但是絕對不要打頭,老兄。」他摩拳擦掌,「我的大比賽快來了,可經不起把拳頭砸碎在臭卡菲爾人的頭上。」

史密特中尉一個字也沒說。他又喝了一口茶。「我們不能把他送到採石場,兄弟。他有急性風溼熱,不出一禮拜就會死。此外,他是這裡第一個可以泡好茶、好咖啡的卡菲爾人。」他指著面前的茶杯,「不像這種狗屎東西。我告訴過你不要攪拌,而且壺要先溫過。」他轉身看克里叩,臉上帶著一抹微笑。「兄弟,下次先問清楚再揍人。該死的瑪莉比司吉餅是我吃的,我今天早上沒吃早餐,所以把它吃掉了。」

克里叩張大嘴,然後笑了。「好吧,所以我揍他是因為他偷糖,有何不同?」

電話響了,史密特中尉接起來聽了一會兒。「是。」他對著話筒說,然後掛上。他轉向我:「指揮官回來了。來吧,孩子。」

我抓著包思沃夫人的書,跟著中尉走樓梯上二樓。我們先進入一個小辦公室,一位女士坐在桌子後,在一架印著「雷明頓·可樂娜」金字的黑色機器上敲敲打打。「史密特中尉,直接進去即可,指揮官在等你們。」她對我微笑。

我們進入大辦公室,深咖啡色的室內到處是動物死屍。指揮官桌子後方的牆上掛著一顆捻角羚頭,旁邊則是一顆貂羚頭,高貴的卷角輕碰牆面。大型羚展示還包括長角羚與大角斑羚的頭顱。然後在它們旁邊,有五顆頭排在一起,都是小型羚羊:灰小羊、山羚、石羚、瞪羚、跳羚。我轉過去面對背後的牆,那裡也佈滿了戰利品。這一次是隻黑鬃獅低頭看著我,一副準備怒吼的姿態。在它旁邊有一隻花豹和獵豹。這些肉食性動物都在門的一邊,另一邊則是它們常見的獵物:斑馬與牛羚。在這些動物頭顱下方,有一把波爾毛瑟槍與英制李梅特福步槍,固定在牆上的托架上。這兩把波爾戰爭來復槍之下緊接著是一柄長杆的祖魯標槍。牆上其他空間則掛滿加框的相片,拍的幾乎全是一起打獵的同伴站在動物死屍上。

房間裡擺著兩張厚皮俱樂部椅,以及一張相稱的大型沙發,擦亮的地板上鋪著斑馬皮與獅皮。指揮官的頭後方,也就是斑羚與捻角羚下方,掛著兩張大型肖像。一張是喬治國王,另一張則是克魯格總統,戰敗的波爾共和國最後一任總統。那張波爾總統的肖像裝在優雅的橢圓形核桃木相框裡,而喬治國王的看起來像那種發給公家機關的肖像,裝在便宜閃亮的相框中,規定一定要掛起來。

凡梓爾指揮官從書桌後方站起來,那桌子是一張特大號的龍爪抓珠餐桌,桌面蓋著一片玻璃。桌上除了一本他正在寫的筆記本、筆與菸灰缸之外,別無他物。

「早安,史密特。請坐。」他轉過來看我。「這就是那男孩,嗯?」他從書桌後方走出來,伸出大手:「早安,皮凱。」他比史密特中尉還要高大,突出的大肚子甚至比哈利·克朗的還要大。他跟中尉與克里叩一樣,穿著獄警的灰色軍服。唯一的不同是他肩膀上有四顆星與一頂皇冠,翻領上還鑲著一排藍色天鵝絨垂片。我害羞地與他握手,不太知道要說什麼。

「坐下吧,孩子。」他指著剩下的那張皮椅。我將自己推上那張大椅子。我得坐在邊緣上,腳才勉強能碰到地。凡梓爾指揮官重重地坐進沙發裡。

「所以你想見我們的教授?」

我點頭。「是的,拜託你,先生。」

指揮官在沙發裡調整姿勢,他的身體佔了大半個沙發。「法律說得拘留他,所以我遵守法律。但在這裡我就是法律。在這裡他可以高興來就來,高興走就走,只要他留在大門內。還有,在正常訪客時間裡,他可以見訪客。」他看著我微笑,「我決定為你開個例外。任何時候你想來都可以來,星期天除外。」他停頓一下又看著我說:「你覺得如何,啊?兩個老朋友,又在一起了。」

「感謝你,凡梓爾先生。」我說。

「啊,老兄,這沒什麼。」他看著史密特中尉,彷彿他必須說明自己的決定,「男人跟小男孩的友誼是不可以輕易毀壞的東西,這小男孩沒有父親,我知道那是什麼感覺。兄弟,我父親與卡羅萊納市民一起死在斯皮恩山頭時,我跟他現在一樣大。」

「是的,先生。」史密特中尉說,低頭看著自己放在腿上的手。

「替這孩子做一張永久通行證,讓他可以想來就來,星期天除外。聽到沒有?」

「是,指揮官。」史密特看著那個高大的男人,「那教授的鋼琴怎麼辦?」

凡梓爾指揮官拍了一下大腿。「我忘得一乾二淨。謝謝你,史密特。」他轉向我說,「我們要讓教授把鋼琴搬到這裡,我們裡頭已經有很多音樂家了。每個人都說波爾人沒有文化,但我告訴你,兄弟,若講到音樂我們可是讓所有人都失色。對我們來說,監獄裡能有他那樣的人是我們的榮幸。我的天啊!一個貨真價實的音樂教授,在這裡,在巴伯頓監獄,太棒了!」

「先生,謝謝你讓我來看他。」

「這小孩很有禮貌,我喜歡。」他對史密特中尉說。「沒什麼,你想來就來,聽到沒有?」他遲疑了一下。「皮凱,我們只需要你幫個小忙,星期一大約一點的時候,在市集廣場我們會給鎮民一個小驚喜。我已經打電話給鎮長,但是我沒辦法信任他會記得告訴大家。你可以通知包思沃夫人嗎,就是那個替你打電話來,就我所知也是教授朋友的女士?請她告訴大家,聽見了嗎?」我點頭。他看起來很高興。「謝謝,皮凱,我想我們會喜歡彼此。現在史密特中尉帶你去看教授。我看見你給他帶了一些書。」他伸出手來。「給我看看。」我從大椅子上跳下來,把書遞給他。他開啟最上面一本,翻了幾頁。「植物,我對植物瞭解不多。我的專長是動物。你可以問我任何跟動物有關的事,只要你說得出來都可以。」他舉起手,彷彿正眯眼對準來復槍的準星,拉下想象中的扳機,然後發出爆炸的小聲響。「我射中了。」他放下想象的來復槍對我笑。他有兩顆金牙。「我喜歡野生動物。」他說,手回到書上,把書遞還給我。他巡視牆上的戰利品時,臉上有惡意的滿足表情。

史密特中尉大聲清清喉嚨,指揮官轉身向我們。「嗯,皮凱,很高興認識你。」他輕拍我的肩膀,「需要什麼東西只管來見我,好嗎?」

這時就像當初我決定是否要幫法官做算術功課的那一刻。當時我表現不錯,現在為何不冒險一試呢?但如果對中尉來說我站錯了邊,我便全盤皆輸,甚至輸掉在十歲時成為拳擊手的機會。

「拜託,凡梓爾先生,我可以在這裡學拳擊嗎?」

指揮官已經從沙發上站起來,準備讓我們離開。「你想要打拳擊?」他看著我,「那是中尉的管區。」

「我已經告訴這孩子他得等到十歲,那時也許可以。」史密特說,試著讓自己聽起來不顯得敷衍。

「七歲要等到十歲實在很久,幾乎是你一輩子的一半時間。」指揮官說。

「我們每天早上五點半開始訓練,除非他住在這裡,不然要怎麼過來?」

「我會到,我保證。我絕不會落掉一堂課,一次也不會。拜託,史密特先生?」

史密特中尉看著自己的靴子好一陣子。「等你下巴好了,我們可以試試看。但是我一定得收到你母親的書面許可,答應讓我教你。」他抬頭,直接對指揮官強調,「指揮官,他太小了。」

「他會長大的,史密特,我記得你跟你弟弟很小就開始學了,他還繼續在打嗎?」

「是的,先生。他下一場比賽要對奧丹達。」

「對了,下星期六的低草原區重量級冠軍賽。中尉,你一定要幫我拿到票。」

「是的,先生,票已經在你的秘書那兒。」

凡梓爾指揮官送我們到門邊:「祝你順利,皮凱。」

當我們到了樓梯下方,史密特停下來,蹲下來抓住我的襯衫前襟。我們離開指揮官辦公室時他什麼也沒說。而我太專心於傾聽沉默,以致沒有發現自己惹了麻煩。我閉上眼睛,等待那無可避免的當頭一掌。除了被母親揍過幾次之外,我已經一年沒捱打了,但經過那麼多事之後,母親那樣也不算什麼揍。不過對當頭一掌的疼痛記憶仍是我經驗的一部分。然而我很驚訝自己並沒有捱揍。我張開眼睛看著史密特中尉憤怒的臉。「我老實告訴你,絕對不要再做那種事,聽見沒?我跟你說真的,老兄!」他用力搖晃我,期待我會哭。我只是看著他。「你在看什麼?你想耍無賴嗎?」

「不是,先生,去年我在格拉夫洛特加龍省看過你弟弟打拳賽。我就是在那時候決定要打拳擊的。」

史密特臉上出現驚訝的表情,「你在場?真的嗎?你看了那場比賽?」

我點頭。「他跟哈皮·葛諾華打——路易小子。」我修正。史密特中尉放開了我的衣服。

「我也在場呢,天啊!那是一場好打!你看了嗎?沒騙人?」他站起身來,瞬間睜大眼睛。

「哈皮·葛諾華的孩子!我現在記起來了。我們以為你是他的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