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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的重大苦難都起於關係。對付它的方法之一便是有意識地置身在關係之外,和自己的遭遇拉開距離。例如,在失戀、親人死亡或自己患了絕症時,就想——想戀愛關係、親屬關係乃至自己的生命的純粹偶然性,於是獲得一種類似解脫的心境,佛教的因緣說庶幾近之。
然而,畢竟身在其中,不是想跳就能跳出來的。無我的空理易明,有情的塵緣難斷。認識到因緣的偶然是——回事,真正看破因緣又是一回事。所以,佛教要建立一套煩瑣複雜的戒律,藉以把它的哲學觀念轉化為肉體本能。
2
身處一種曠日持久的災難之中,為了同這災難拉開一個心理距離,可以有種種辦法。樂觀者會盡量「朝前看」,把眼光投向雨過天晴的未來,看到災難的暫時性,從而懷抱一種希望。悲觀者會盡量居高臨下地「俯視」災難,把它放在人生虛無的大背景下來看,看破人間禍福的無謂,從而產生一種超脫的心境。倘若我們既非樂觀的詩人,亦非悲觀的哲人,而只是得過且過的普通人,我們仍然可以甚至必然有意無意地掉頭不看眼前的災難,儘量把注意力放在生活中尚存的別的歡樂上,哪怕是些極瑣屑的歡樂,只要我們還活著,這類歡樂是任何災難都不能把它們徹底消滅掉的。所有這些辦法,實質上都是逃避,而逃避常常是必要的。
如果我們驕傲得不肯逃避,或者沉重得不能逃避,怎麼辦呢?
剩下的唯一辦法是忍。
我們終於發現,忍受不可忍受的災難是人類的命運。接著我們又發現,只要咬牙忍受,世上並無不可忍受的災難。
3
古人曾雲:忍為眾妙之門。事實上,對於人生種種不可躲避的災禍和不可改變的苦難,除了忍,別無他法。忍也不是什麼妙法,只是非如此不可罷了。不忍又能怎樣?所謂超脫,不過是尋找一種精神上的支撐,從而較能夠忍,並非不需要忍了。一切透徹的哲學解說都改變不了任何一個確鑿的災難事實。佛教教人看透生老病死之苦,但並不能消除生老病死本身,苦仍然是苦,無論怎麼看透,身受時還是得忍。
當然,也有忍不了的時候,結果是肉體的崩潰——死亡,精神的崩潰——瘋狂,最糟則是人格的崩潰——從此萎靡不振。
如果不想毀於災難,就只能忍。忍是一種自救,即使自救不了,至少也是一種自尊。以從容平靜的態度忍受人生最悲慘的厄運,這是處世做人的基本功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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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理一:人是註定要忍受不可忍受的苦難的。由此推匯出定理二:所以,世上沒有不可忍受的苦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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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人生的苦難,除了忍,別無他法。一切透徹的哲學解釋不能改變任何——個確鑿不移的災難事實。例如面對死亡,最好的哲學解釋也至多隻能解除我們對於恐懼的恐懼,而不能解除恐懼本身,因為這後一層恐懼屬於本能,我們只能帶著它接受宿命。
人生無非是等和忍的交替。有時是忍中有等,絕望中有期待。到了一無可等的時候,就最後忍一忍,大不了是一死,就此徹底解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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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眼於過程,人生才有幸福或痛苦可言。以死為背景,一切苦樂禍福的區別都無謂了。因此,當我們身在福中時,我們儘量不去想死的背景,以免敗壞眼前的幸福。一旦苦難臨頭,我們又儘量去想死的背景,以求超脫當下的苦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