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章

晚婚 遼京 第2頁,共2頁

婉絲走過去打招呼,凌爸爸說:「我們起得太早,沒吃早飯,她媽已經上樓了,我買點吃的,你要不要?」婉絲說她已經吃過了。不知怎的,看見凌爸爸排在買早餐的隊伍中間,等著買熱騰騰的餅和豆漿,她就覺得心裡痠痛,眼睛也熱了,怕讓人看見,趕快轉身走開。到了樓上,拿鑰匙開門,就看見凌媽媽從廚房裡出來,手裡拿著一塊溼抹布,看見婉絲,臉上露出些微失望的神色。

婉絲跟她一起,在房間裡四處打掃。凌媽媽問起哈雷,婉絲拿出手機,給她看哈雷的近照,一張一張翻著。凌媽媽看得很仔細,說它很胖,養得很好,很可愛,照片一張張朝前翻,手一滑就翻到一張楊浩和婉絲的合影,還是拍婚紗照那天,兩個人化好妝,隨手自拍。婉絲迅速地翻了過去,凌媽媽說:「這是你老公啊?」

婉絲含含糊糊地,正想著要怎麼敷衍,其實凌媽媽也不關心,不多追問,只是說:「唉,青青還沒結婚呢。」說完,她又繼續擦擦抹抹,沉浸在她自己的情緒裡,婉絲深深地撥出一口氣。

凌爸爸帶著早飯來了,給婉絲也買了一份,讓她跟著一起吃。婉絲陪著他們坐在餐桌邊,吃今天的第二頓早飯。豆腐腦裡有辣椒,凌爸爸問:「你能吃辣嗎?青青特別能吃辣。我讓他們加辣的,加完才想起來,也不知道你能不能吃?」婉絲連連點頭,把那一碗紅通通的辣得喉嚨發燒的豆腐腦吃得一點不剩。

早飯收拾完了,凌爸爸找出拖把,把地板拖得像鏡面似的,人走在上面要特別小心。凌媽媽怪他:「拖布太溼了。」她怕摔倒,就小心地穿過客廳,坐在沙發上,那裡陽光正好,曬得人身上暖洋洋的。凌媽媽讓婉絲也坐下來,問她:「你什麼時候結婚?一定要請我們。」婉絲說:「一定請您和叔叔,但是時間還沒定,他實在太忙了。」

「是,你們都很忙。」凌媽媽說。有人敲門,凌爸爸正好洗完拖布,就去開門。兩個穿黑色西裝的人站在門外,還跟著一對年輕的情侶,那兩個人明顯是房產中介,其中一個還是婉絲認識的,帶她看過不少房子,跟婉絲熱情地打招呼:「姐,您好!」

原來,他們要把凌青這房子賣了。中介帶著潛在的買主,婉絲退在一邊,聽他們邊看邊談論,戶型、朝向、裝修,都很完美,小夫妻買下來就可以拎包入住,當婚房再合適不過。女生站在飄窗前,朝外面望著,說:「這兒陽光真好啊。」她穿著雪地靴踩上了凌青的波斯地毯,婉絲說:「您最好把鞋脫下來。」

人家識趣地走開了。中介把這房子誇得天上有地下無,買家倒沒什麼表示。凌青的父母始終一句話沒說,等這群人走了,門一關,凌媽媽就說:「婉絲,你有什麼喜歡、用得著的,這兒的東西你都可以拿,就當留個念想。這房子要賣了。」

婉絲說她什麼都不需要,哈雷已經跟著她了。提到哈雷,夫妻倆對視了一眼,凌爸爸開口說:「哈雷,我們想帶回家去,行嗎?」

婉絲不可能說不行,凌青把貓看成自己的孩子一樣,她父母來要,怎能不給?她帶著他們打車回家,讓他們在車裡等著,自己上樓去收拾哈雷的東西,裝貓的雙肩包、食盆、水盆、剩下的貓糧和半箱罐頭,貓砂搬不動,算了。哈雷順從地鑽進背包,拉鏈封好,琥珀色的眼睛在透氣的紗網後面閃動。凌青說它不喜歡陌生的環境,希望它能夠儘快適應新生活。

她把雙肩包掛在胸前,兩手提著東西,給送到車上去。凌媽媽接過背包,隔著紗網看了看,說:「你還認識我嗎?我是姥姥啊。」又自我解嘲似的跟坐在前面的凌爸爸說:「瞧,混了大半輩子,混成了貓姥姥。」婉絲幫著把其他東西都塞進後備廂,跟他們說:「你們有什麼事就給我打電話。」

凌爸爸說:「好,好,謝謝你。我有個侄子,住得不遠,你放心。」

婉絲退後兩步,看著計程車離開。

回到家,家裡空空的,婉絲迷信冥冥中的啟示,她覺得這就是天意,告訴她也該離開。不知怎的,她就開始收拾個人物品,衣服、書本、零七八碎的不知道有什麼用的小玩意兒。這些年她經常搬家,一切駕輕就熟,找房子很容易,她得給那個房產中介打個電話,他姓什麼來著?那個東北男孩。

從一隻裝雜物的鞋盒裡,她翻出凌青寄來的照片,在水底拍的那張,幾年前的事了,現在看來,凌青隨手寫下的一句話,就預示了今天的結果。楊浩上次打電話來,還是上個週末,他說他要在家裡多住幾天,陪陪他爸爸,再考慮回北京找工作的事情。

隨你,婉絲告訴他,語氣平和,彷彿充滿了理解和同情,他毫無疑心地掛了電話。她慢騰騰地幹活,衣服堆了滿床,一件件疊好,塞進行李箱,一隻箱子不夠用,只好停下來,得再買些紙盒。

她又拿出那張照片看著,陽光射進透明的水中,人像遊進一塊鑽石裡,恆久的、堅硬的、時間的鑽石。婉絲有點明白凌青為什麼著迷,她肯定有過神奇的體驗,在某一刻忘掉了生死,才會一遍遍地跳入水中,把別人都留在岸上。

最後,她把照片仔細地收好,動手整理房間,楊浩回來的時候,就會看見這裡空空蕩蕩、乾淨整潔。懷著近乎報復的心情,她把每個角落的灰塵都擦抹乾淨,在衛生間的浴室櫃下面,手伸進去的時候,帶出來一根金項鍊。上次明明都找過的。她把這細鏈子捧在手裡,沖洗乾淨,看著它,好像羈絆又回來了似的。她決定把它擺在一進門就能看到的顯眼位置,和求婚的戒指放在一處,表示她心意已決。

再堅硬的決心到了晚間,尤其是冷清的、一個人的傍晚,也有坍塌的趨勢。她開啟電視,讓各種聲音填滿空間,所有的燈都亮著,不確定感引起的煩躁讓她坐立不寧,直到她決心打最後一個電話,說清楚,逼他把話說清楚。

他不接,不接,還是不接,她盯著手機,最後按下關機鍵。在一片明亮和吵鬧中,她歪在沙發上睡著了,睡得比在床上還要沉,連有人進門都聽不到。他走過來,帶著一身寒氣,還有淡淡的灰塵味道,輕輕叫醒她:「婉絲,婉絲,醒醒,你這樣睡不怕脖子疼嗎?」

她睜開眼,看見楊浩的臉,他又恢復了平常的樣子,她熟悉的那個人,不再是沉默和陰霾。見她醒了,他就脫掉外衣和鞋子,說:「家裡怎麼這麼幹淨?哈雷呢?」

「凌青的父母帶走了。」她說。

他看見了項鍊和戒指,也看見了婉絲的箱子,問:「你要去哪兒?」

婉絲一時語塞,她確實無處可去。

不行,她想,他不能這樣假裝什麼事也沒發生,就這樣回來。她開始質問,起初他還在回答,後來他完全回答不了,因為婉絲的問題如此尖銳刁鑽,有的在他看來,完全不是問題,他萬萬沒想到,她竟會糾結在這些事上。他愣愣地聽著她說,越說越委屈,這些全是他沒想到的。

她說她的孤獨和愧疚,一度把凌青的死算在自己頭上,而楊浩對此竟然漠不關心,他一走了之,辭了職,說要靜靜,要梳理心情,就把她丟在北京不再理會。他越聽越驚訝,最後他說:「婉絲,你這全是自尋煩惱。」

「你是為了讓你媽高興,才找我結婚的,對吧?」她不依不饒。

楊浩長嘆一聲,說:「原來,你既看不起自己,也看不起我。」他把丟在沙發上的外衣拿起來,掛在大門旁邊的衣鉤上,「我說我想靜靜,想處理一些自己的事情,那就是字面上的意思,我不會話裡有話,也不會聲東擊西。我讓你等我,給我一點時間和耐心,我以為你都聽懂了,結果呢,真是白白相識了這一場。」

「公司裡有人舉報凌青商業賄賂,」他說,「我不想多說,是因為牽涉你的朋友。當時你的情緒那麼壞,我不想說凌青的壞話,但是她做的事情確實不合規,被人抓住把柄,再晚一點,可能會被限制出境,被移交司法。現在她死了,很多事情不了了之,如果她沒出意外,現在也是麻煩纏身。婉絲,我只想好好地過日子,賺我配得上的那份錢。你說得對,我不能就這樣靠著一點關係吃飯,荒廢自己,還惹上這些麻煩。我以為你懂我的難處,結果你是這樣胡思亂想的。」

「她是為了當我的伴娘,才……」楊浩打斷了她。「不是,」他的語氣很堅決,「不是這樣,我認為她是有了預感,在逃避法律的調查。」隔了片刻,他說:「這樣想,你會好受些。人死不能復生。」

婉絲看著他,幾乎是呆呆的,她沒想到這些日子以來,一直壓著她的沉重陰影、碧藍海面之下的陰險礁石,在楊浩眼中,不過是一場無意義的庸人自擾。他制止她繼續折磨自己,告訴她,凌青幾乎算得上畏罪潛逃。如果她不相信,那就是跟自己和未來的幸福過不去。他是對的,婉絲想,他了解得更多,知道更多內幕,很可能他是對的。

氣氛一下子變得輕鬆,婉絲決定不再深究。這樣的話,他們可以繼續在一起生活,結婚、度蜜月、生孩子,平安喜樂,順理成章。這一年,她好像經歷了半輩子那麼多,而今一切都可以重歸寧靜。晚上,凌媽媽發來一張哈雷的照片,它臥在一張寬敞的藤椅上,好像生來就該在那兒似的,一點沒有初到陌生環境的瑟縮膽怯。萬物理應各得其所。

他們說好,明年挑個好日子,把婚禮補上,婉絲的婚假用光了,蜜月只能趕在公共假期。楊浩很快找到一份新的工作,新房子也騰了出來,準備在春天動工裝修。他希望婉絲儘快迴歸正常的心境,不再受凌青意外的影響,他要她心安理得地過日子,停止自責和內疚。表面上,她做到了,她配合著楊浩,共同實現著最普通的幸福。她上班、下班,時常忙碌起來,飯也顧不上吃,回家很晚。現在,換成楊浩在家裡等她,點一盞燈,有一杯熱茶,實在不能要求更多。

與此同時,她加班越來越多,回家越來越晚。

有一天,李子墨突然打來電話,她接起來,語氣冷漠,對方說有兩件衣服落在凌青家裡,可不可以去拿。婉絲說那房子早賣了,遺物都處理掉了,他「哦」了一聲,又問:「那,能不能見面聊聊?」

婉絲答應了,約好時間地點,又後悔:跟這種人有什麼話好說?既然約好,也就按時到達,李子墨已經坐在裡面,看見她,揮了揮手。

「我準備結婚了。」這是他的第一句話。婉絲冷笑:「恐怕我沒空捧場。」

「所以,以後咱們也沒機會見面了,」他說得很明白,「有些話我想問問你。」

婉絲請他只管開口。

他問的是凌青最後的情形,她一發現李子墨出軌,就把他趕出家門,連微信都拉黑,他不知道她什麼時候出國,什麼時候出的意外,救援的情況、後事的安排,他一點都不瞭解,他很想知道一些。

婉絲只說,她死不見屍,別的一問三不知。

「我聽說,她當時有些麻煩,」李子墨說,「你知道些什麼嗎?」

「她為了給我當伴娘,才改了機票。」婉絲說,「別的我不知道。」接著,她又嘲諷道:「再說,你可以去問李芸呀,助理知道得更多。」

李子墨的臉漲紅了,說:「這事不怪李芸,全是我的錯。」

「還挺有擔當。」婉絲說。

「她不想結婚,不要生孩子,這不正常,」李子墨說,聲音高了些,咖啡店裡的服務員都朝這邊看,「我大哥都有兩個孩子了,我爸媽怎麼可能不替我著急?這是人之常情,對吧?」

「出軌不是人之常情。」

「我承認,那全是我的錯。」

「好吧,」婉絲說,抬手請服務員來結賬,「這頓我請。」她拿起皮包,忽然想起了什麼,楊浩曾經提到過,卻一直沒有明說的,盤旋在她心底的疑問:「是誰舉報凌青的?是李芸嗎?」

李子墨說:「不是她,她也覺得蹊蹺。舉報者另有其人,我想應該是凌青身邊最信任的人。」他又說:「如果這事是她乾的,那我也不可能繼續跟她在一起。」婉絲拿出手機結了賬,沒跟他道別,就徑直離開了。她沿著街信步而去,顧不得辨別方向,過了很久,忽然看見一個地鐵站,就走進去。自地底吹來一陣寒風,漫長的自動扶梯馱著她,逆風而下,下面並沒有英俊的傑克朝露絲伸出手,綺麗的夢,輕輕地一戳就破。

楊浩真的很好,她想,他包容她的家庭,不在乎她窮,買房結婚,她一點積蓄都拿不出來;她比他大,也不是很漂亮,按照世俗的標準,他明明可以找到更好的,就連推遲婚禮,她媽媽的第一反應都是:人家不要你了?

楊媽媽喜歡她,從來沒有一個女性長輩,讓她覺得那麼親近、那麼好。

在地鐵上,她拿出手機,翻出學英語的線上課程,一個一個地念單詞。她戴著耳機,沒意識到自己其實聲音很大,大到周圍的人都在皺眉頭,覺得這個人毫無素質。

他知道那條狗是她殺的,猜也猜得到。塌陷的沙發,他說他睡得很不舒服,稍微有動靜就驚醒了。他接納她、理解她,甚至縱容她,被未來的岳父設局下套,他都能忍,為了婉絲,他不多問,也從不提起。憑什麼黃婉絲有權利去質問一切,而楊浩必須得事事交代呢?

人總得有點瑕疵和陰影,她告訴自己,這樣才像過日子,才顯得真實可信。從某種意義上說,他們正好扯平了。

耳機裡傳來標準的英音,單詞、長句、段落,一字一句,放慢了速度,清楚明白,聽慣了這些,人會產生「哇,其實我英語挺好」的錯覺,真到需要交際的場景,又是一陣發矇。婉絲就是這樣,真實的對話總讓她反應不過來,最好她只聽情詩,只聽正確的、標準的、好聽的話,不要做判斷,不要選擇,只給她一條路,允許她閉著眼睛走到底,永遠也別讓她提問或者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