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意思是,你要把眼光放得長遠些。你知道李芸是怎麼跟我談待遇的嗎?這姑娘很聰明呢。」
聽見這個名字,想起她那天冷冰冰的態度,婉絲覺得有些彆扭。「她說,凌總,我拿多少錢不重要,但是我不能永遠當個小助理,我想要更多機會,接觸業務、接觸客戶。您教我的,我儘量學,學不到的,我也想辦法偷師,我願意把公司當成學校,把您當成老師,我想成為像凌總這樣的女人。至於薪水,我相信您對我的判斷。」
「拍馬拍得很順溜嘛。」婉絲冷笑道,「其實待遇都是定好的數目,何必多此一問。」
「她知道自己需要什麼,可是你,你可能就是談談過去的經驗,眼前這份工作你能怎麼做,然後一到談錢,就崩掉了。婉絲,你太懶了,你總想找個安樂窩,不必多想多動,按部就班地過日子。這種好事,過幾年可能就變成壞事。」
婉絲的咖啡冷掉了,還沒喝完。她知道自己沒有凌青的本事,然而就算是一隻慢騰騰的蝸牛,難道世上便沒有蝸牛的路了?按凌青的說法,好像被裁掉全是自己的錯,找工作不順利,也得怪自己不上進、不懂得居安思危,反正做老闆的永遠有理。
凌青見她不大愛聽,就不說了。婉絲去洗杯子,見廚房檯面上空蕩蕩的。凌青喜歡在屋裡各處擺鮮花,這次來,一束也沒見到,連她那些各處淘換來的奇形怪狀的花瓶也都收起來了。問她,說李子墨對花粉過敏,居然一副老夫老妻的口氣。婉絲開玩笑說,幸好他沒有對貓毛過敏,不然哈雷怎麼辦?
「他怎麼比得了哈雷?」凌青啞著嗓子說。
她依然沒有結婚的念頭,覺得像現在這樣也很好、很開心,她不輕易用「幸福」二字,覺得幸福是太過世俗的外界標準,遠遠比不上自己內心的快樂。李子墨只是個普通的男人,有份工作,有點小愛好,他不需要女人對他百依百順,也不會為了凌青隨叫隨到。前些年凌青遇到的男人,多半屬於這兩種,而李子墨既是故交,多年未見,也是新相識,凌青覺得投緣,有緣分就在一起。本來,她是隨時準備著緣盡分手的,漸漸地,她發現,李子墨雖然不擅長甜言蜜語,卻沒有那副成年男人常見的算計嘴臉——一談到婚姻,許多人就難免去衡量條件、計算因果,他不會,因為他根本不提結婚,卻又對感情事很認真,正合她的心意。
「有人愛,」凌青說,「還不用放棄自己的自由,簡直再好沒有了。你知道遇上一個志同道合的人有多難?」晚飯時間,兩個人點了外賣,剛送來,李子墨來了,三個人就一起吃飯。飯後凌青堅持讓李子墨送婉絲回家,帶上兩隻花瓶,她這裡用不上,婉絲推辭不過。路上,李子墨問她和凌青認識多久了。「有十幾年了。」
「她一直是這樣嗎?只想談戀愛,不想結婚。」
婉絲一時不知道該怎麼回答,只好說:「我不知道。」
「這個想法挺少見的,對吧?大部分人都想成家。」
「凌青比較獨立,」她斟酌著,「她,她不喜歡被約束。」
李子墨不說話了,將她一直送到樓下。那兩隻花瓶很重,在袋子裡相碰,發出輕微的脆響。第二天,她去參加一家公司的面試,非常順利,對方當場就表示希望婉絲儘快來上班。回家的時候,在地鐵站的門口,她看見有人賣花,十塊錢就給一束香水百合,都是將露未露的嫩骨朵,她買了兩束,捧回家,插進凌青的花瓶裡,挪到臥室的窗臺上擺著,那裡陽光最好。
楊浩打電話過來,問她面試的結果,雖然薪水不如從前,但是環境不錯,交通方便,是規模很大的民營企業,還是在人事部門,她覺得比較滿意。楊浩也覺得好,「離我家更近,那你趕快搬過來」。婉絲覺得,自己說了半天,行業啦,前景啦,結果他就關心一個離他近不近,似乎並沒有將自己的工作看得很重要。她心裡這麼想,嘴上說:「再說吧,我房子還沒到期。」
這個問題,沒過幾天房東就替她解決了。臘月二十八,房東通知婉絲元宵節後就要收房子,她兒子結婚要用,打得婉絲措手不及。楊浩第二天就要走了,婉絲獨自留在北京,眼看過年了,臨時找房子一定來不及,只好把東西先搬去楊浩那裡,他要過了元宵節才回來。
這天晚上,楊浩過來找她,兩個人一起做飯。楊浩的廚藝比婉絲還強些。吃完飯,婉絲去洗碗,沖洗過的碗盤亮晶晶地倒扣著,抹布也洗淨了晾好。楊浩說,看你做飯不行,收拾打掃還挺利落,咱們倆正好合作。
婉絲說:「我從小就會洗碗掃地,給我媽幫忙。」兩個人在童年時代,都吃過經濟困難的苦,都不是嬌生慣養長大的,婉絲也是喜歡他這一點,他身上沒有那種被寵壞的男孩子習氣,生活上能夠照顧自己。「我媽身體一直不太好,」楊浩說,「她希望我早點結婚,找個好女孩,還說我得學會做家務,這樣才能招人家喜歡。」
「你媽媽想得很對。」
「所以,你要是跟我一起去,她肯定很高興。現在呢,假期只好用來搬家。」
婉絲倒覺得慶幸。房東這樣突然襲擊是她沒想到的,租房就是有這樣的苦惱,人家根本不考慮租客的感受,大不了賠點錢,請你立刻走人。房東的一聲令下,比老闆的遣散還要又快又狠,雖說可以去楊浩那裡,但是婉絲一個人過慣了,對於接近婚姻生活的同居,她心裡還在打著鼓。也許是凌青對婚姻的牴觸,也影響了她。她仍然抱著傳統的看法,兩個人在一起,最後總要談婚論嫁。
「你不是一直希望我搬家?」婉絲說,他們已經回到臥室,只亮著床頭的一隻小燈,夾在床板上,專門看書用的。她有一個kindle,是老版本,還是需要光源照明的那種。楊浩說要送給她一個帶背光的新款,她不要,沒壞幹嗎要換?她喜歡舊東西,留戀舊的一切,連用舊的保護套也不捨得丟。
說起看書,婉絲說她還是喜歡紙質書的感覺,可惜房子太小,沒地方擺,裝在紙箱裡,又覺得委屈它們,所以現在都看電子書。楊浩一開始沒接上話,過了一會兒,等兩個人都躺下,關了燈,婉絲臉上還反著微光,是她塗的面膜還沒有被吸收,散發出一種像青草的味道,他才說:「我現在的房子也是租的,不如我們考慮在北京買房,想買什麼傢俱,擺什麼東西,你就可以做主了。將來要是離開北京,賣掉也不吃虧。」
婉絲還沒回答,他又說:「春節一起出國,本來也想跟我父母商量這件事,讓他們見見你。」他說著又笑了,「你看,見投資人,不能空口白牙,至少要讓他們看看demo。」婉絲也笑了,她用手輕輕按壓自己的額頭和眼睛,感受掌心的溼潤,面膜黏糊糊的。「下次吧,」她說,聲音有點變調,「這次你給我帶個新款的kindle就行,不許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