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晚婚 遼京 第2頁,共2頁

「老實過頭就是傻」,凌青這樣說她。被說中了,她也不惱,凌青是她最好的朋友,兩個人是大學同學,一個宿舍住了四年,畢業時凌青和她一起拿到了這家公司的oerr。凌青在這裡只做了三年,就跳槽去一家小公司做網際網路運營——那幾年,國企和政府機關是首選,其次是外企,民企是下下之選,名校的畢業生都不屑一顧。婉絲當年還勸她,說這裡是大公司,穩定,你要三思,凌青反問:「再穩定,也是洋人手底下,咱們能翻出什麼花樣?」

這些年過去,她看得出凌青這一步走對了,當初雖然有風險,現在人家掙得比她多好幾倍。她的羨慕也只是嘴上說說,毫無行動,就圖這裡穩定,賺得不多也不算很少。在工作上,她其實沒有太多追求,三餐茶飯,也就知足,沒有凌青那種永動機似的幹勁。凌青說,你這樣胸無大志,還是早點嫁人的好。

婉絲的前一個男朋友吳曉就是她介紹的,北京人,銀行上班,曾經留學英國,父母都是醫生,聽起來條件很不錯,是標準的男朋友配置。見第一次面,他就說:「你名字起得好婉約,你父母是做什麼的?」

她如實相告,以為對方城裡出身,多半會嫌棄自己,結果人家好奇心很重,顧不上嫌棄,追著她問:「你家養豬嗎?養牛嗎?」

婉絲覺得這男生怎麼像個小孩,淨問些傻問題。她告訴他,小時候家裡有牛,現在沒了,都是機器撒種;豬沒養過,雞鴨倒是有,鴨子會自己排成隊到河裡洗澡,是有組織的動物,由公鴨子帶領,保準一隻也不少地回家。

當她說出「有組織的動物」幾個字時,瞥見咖啡上浮著的奶沫正在散開,她忽然意識到自己早已遠離家鄉,衣裝變了,髮型變了,語言也變了,她會站在城裡人的角度去描述:鴨子是一種有組織的動物。自己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無論如何也不會這樣說話,她正在背叛他們,同時又找到了新的歸處:眼前的這個男人、身處的這座都城,目光閃動如同燦爛的燈火,都在對她微笑。

這段戀愛只持續了半年,春節吳曉陪她回了趟老家,回來之後就不再提結婚的事,婉絲再提,他就顧左右而言他。婉絲知道對方是看不上自己的家庭,她父母向吳曉提了不少條件,歸根到底就一件事:要錢。其實婉絲一直在給,也用不著吳曉操心,她又不是沒有收入,但不知怎麼就觸動了他,他也直話直說:「我要跟家裡父母商量一下。」

商量之後,便沒有下文。婉絲沒那麼不識相,吳曉稍一冷淡,她立刻就懂,搶先提出分手,避免自己陷入尷尬。她覺得委屈,自己又沒騙他,山是遠的,水是近的,村莊是小的,磚瓦是舊的,夕陽西下,鴨子會擺著溼漉漉的腳掌排隊回家,然而這些並不是全部——吳曉對農村的印象停留在水墨畫上,現實呢?婉絲還有個好賭的父親,每一分錢都會輸光,還有曾經在小工廠打工,被車床軋掉一截手指的母親,廠裡給的賠償金供她唸完了大學,那四年裡,做夢都是血淋淋的。現在,她早有了自己的生活、工作,走出來也是一位光鮮亮麗的外企白領,可是家庭是一個人割不斷也躲不開的影子,她長這麼大,欠父母那麼多,她總得還,妹妹婉細還在唸書,她不能不管他們。

與吳曉分手後,她大哭一場,用掉整包紙巾後,想明白一個道理,世上諸般美好的事物中,幻想最要不得,tom走了,吳曉也會走,自己並沒有美麗可愛到讓人家不考慮她背後的一切。話說回來,難道自己哭的是純潔愛情?很快她就把他忘了。

為了吳曉的事,凌青深感抱歉,怪自己不識人。她抱歉的方式與常人不同,直接送婉絲一張機票,海南往返,住的是她公司在海口的合同酒店,酒店附帶高爾夫球場,從房間的視窗望去,綠茵的盡頭是一線海。她下午到酒店,放下行李,換件衣服就走了出去,想去買雙人字拖。酒店開電動車的門童向她致意,她笑著搖搖頭,拒絕人家請她搭車的好意,打算自己走走。起伏的綠草地上有人揮杆,人影顯得很小,球杆畫出利落的弧線。

她沿著海岸線走,走了很久才見到有小店賣太陽帽和人字拖,試來試去,沒有合適的,老闆娘一邊管教哭鬧的孩子,一邊問她到底要不要,她趕緊買下一雙,出了店門才發現鞋底的橡膠有裂痕。回去找人家換,老闆娘陰沉著臉,給她找出一雙,啪地扔在結賬的玻璃櫃臺上,本來她還想買瓶礦泉水,見對方這種態度,不肯再照顧生意,拎了鞋就走。走到一段沙灘上,換了新鞋,舊鞋裝進袋子,走了幾步,乾脆連新鞋也不穿了,光腳踩著沙子,一個人自得其樂。

臨去海南之前,婉絲要把機票和酒店的費用轉賬給凌青,兩人交情雖好,婉絲卻不喜歡欠人情,將來還要想辦法還回去,太麻煩。不料凌青說,錢不是她出,公司可以報銷,讓婉絲不用管。婉絲一時語塞,她在外企待久了,辦事規矩板正,都習慣了,凌青這麼大筆一揮就說公司報銷,她總覺得不妥當。這種事恐怕不是第一次了,別的股東怎麼看她呢,會不會有風險?她把這些擔憂說給凌青聽,凌青只說:「你不要瞎操心,我當然有分寸。」婉絲堅持要給,她就只收了機票錢,婉絲沒辦法,想著也許他們公司的風格就是這樣。

腳上粘著沙子,沙粒細小得幾乎難以察覺,像一層細細的鹽,醃著皮膚,滲進海的潮溼味道。天漸漸晚了,她找到一處供遊客沖洗的水龍頭,擰了幾次,不出水,就這麼走上臺階,回到人行道上,打算找個地方吃晚飯,隨便什麼都行。海面上有兩三隻白帆船,是運動隊在訓練,還有人在衝浪,是嵌在夕陽中的幾條薄薄的剪影。她找到一間臨街的餐廳,透過玻璃窗,依舊可以看海,服務員推薦的招牌椰子雞很快端了上來。

餐館裡很吵鬧,落日卻是亙古不變的寧靜壯觀,她獨佔一張桌子,覺得孤單也沒什麼不好。孤獨意味著自由,不必非得開口說話,或者動輒與人商量,不停地遷就或者被遷就。與其說是失戀讓她疲憊,不如說是談戀愛本身就在消耗能量,她想也許自己是老了,青春的遊戲不再適合她——追逐與被追逐,輕而易舉地快活大笑,為著一些根本不值得發笑的小事,就像剛才從窗臺經過的那一對,女生笑得快站不住,花裙子的寬大裙襬被風吹著,罩住了男朋友的小腿,這些無緣無故的歡樂,已經離她很遠。

在凌青看來,有什麼問題就解決它,胡思亂想沒有用,「我當然懂你啊,懂有什麼用?你得靠自己振作起來」。凌青打定主意一輩子獨身,不要家庭,只要哄自己開心。婉絲飛海南的同一天,她飛去墨西哥,跟一個俱樂部的朋友去潛水,去過很多次了,這次是因為要測試新買的二級頭。

五年前,凌青迷上洞潛,所有潛水活動中最危險的一種。第一次去,她萬里迢迢地寄給婉絲一張照片,畫面像外太空似的一片空茫,淡青色的水裡,上不見光,下不見底,一叢叢千萬年的石柱嶙峋地逸出,像怪獸的獠牙,是時間的化石。凌青把她看到的水底景色拍下來寄給婉絲,背面附一行小字:idon’tmindgoingthisway(我不介意這樣去死啊),配上驚歎號,感情誇張得像個青春期少年,與她那種恣意而為的天性相比,婉絲覺得自己簡直生來滄桑。

錢能夠帶來自由,自由使人年輕。

椰子雞名過其實了,也許她沒吃到最好的。回到酒店時,天色已晚,草地中央的甬道兩邊有低低的路燈,光線朦朧,大堂裡有人排著隊辦理入住。她拐向另外一邊的小超市,打算買點零食,在床上邊看電視邊吃。她挑了一堆可樂和薯片一類的垃圾食品,吳曉最看不上的那些,一次買了個夠。失戀也要有個失戀的樣子。

結賬的時候,有人在她背後冷不丁地說話:「您是凌總的朋友嗎?」她回頭,看見那個人,比自己高一頭,似乎有點臉熟,又想不起來,她遲疑著,對方又說:「咱們在國貿見過。」她忽然想起來,這人是凌青的下屬,凌青還誇過他,聰明、聽話、好用,有一次她陪凌青在國貿逛街,碰見他,他當時跟一個長頭髮的高個子女孩在一起。

他叫什麼來著?婉絲一時想不起來。

「楊浩。」他自報家門,化解了婉絲的尷尬。婉絲想,自己住在這裡,還頂著人家公司的名義,名不正言不順的,別給凌青找事,敷衍幾句就走開了。回到房間,隨便調了電影片道,就在床上撕開零食的包裝,吃得停不下來,一邊給凌青發微信,說:碰見了你公司的人,沒關係吧?

凌青回覆她,當然沒關係,別犯傻。婉絲心想,行吧,她把謹慎叫作傻,就不跟她爭論。提到楊浩,凌青說:「我知道,我派他去辦點事,順便陪你逛逛,放心,他也是單身。」她邊說邊笑,婉絲簡直不知道怎麼回覆。這種事凌青的確做得出來,楊浩再為難也不能不答應。她想著,明天要是再遇見,得跟人家說清楚,不用他陪,像什麼話。

果然在早餐廳裡遇見,他捧著一隻裝得滿滿的盤子,走過來坐在她對面,不一會兒就把盤子裡的東西吃完了,吃完也不走,好像在等她。婉絲心想,總不能直接告訴人家,凌青瞎操心,我不用人陪,您走吧,那也太尷尬了。他問她白天要做什麼,她遲疑著不知如何回答,因為確實沒有計劃,楊浩就替她出主意:「我幫凌總去看一塊地方,公司要做個新專案,您跟我一起去轉轉吧?」

不知道為什麼,也許是因為他那副年輕天真的面容,他大口吃東西的專注樣子,平整乾淨的t恤,或者溫和的目光,她真的就跟他去了。坐了酒店的電瓶車,服務生的笑容與昨日不同,笑得更明媚了。上了車,才發現自己還穿著吊帶裙和夾腳拖鞋,不像個辦正事的樣子,楊浩說:「沒事,你就是來玩的,我來辦事。」

忽然之間,他就把「您」換成了「你」,婉絲鬆了一口氣。

電瓶車把兩人送到酒店的停車場,楊浩在這裡租了輛車,婉絲坐進副駕,她不好意思像凌青似的,大剌剌地往後面坐,拿人家當司機。楊浩一路開,一路給她講海南好玩的地方,原來他老家在廣東,在海口唸大學,又去美國讀了碩士,畢業後到北京工作,去年剛應聘到凌青的公司。

他要看的地方,現在還是個種芒果的農莊,要轉讓出去,價格不高,一次付三十年的租金,附帶一座兩層樓的小房子、幾間農具房,狗有狗舍。婉絲一邊看,一邊盤算,凌青公司要這偏僻地方做什麼。楊浩告訴她,做培訓學校,婉絲雖然不是做業務的,在心裡估計一回,也覺得不靠譜,打算勸勸凌青。楊浩說:「勸不動,她那種性格……」他話說一半,嚥了回去,顯然有所顧忌,婉絲也不再說。跟農莊主人聊了聊,楊浩就算完成任務,婉絲覺得他對這個專案也不熱心,不過敷衍領導而已。回去的路上,楊浩忍不住說:「這個專案不好做,投入很大,週期長,公司裡很多人反對。」

婉絲是外人,就不插嘴他們的事。楊浩開車帶她去了一家做椰子雞有名的餐廳,果然大不相同。婉絲告訴他自己昨天在哪裡吃過,味道遠不如這個。他想了想,問:「是靠海的那一家?」原來,那時他正在海上。楊浩是這裡一家衝浪俱樂部的成員,每回出差過來,都會去衝浪,昨天她看見的那幾個人裡頭,就有他。

婉絲便追問起衝浪的種種有趣之處,其實並不是真的對沖浪有興趣,而是藉此來逃避談論自己。楊浩滔滔不絕地聊起水上的運動,她就在這些話語的激流之下,一邊撥弄著雞肉,一邊獲得了獨處一般的片刻安寧。

第二天是星期六,出差的人也休息,他們開車去看了蘇軾故居、幾處供人遊玩的海灘。陽光熱辣,婉絲戴了寬簷的帽子,臉上投滿陰影,是一切神情的最好掩護。身邊多了個遊伴,迫使她從那些胡思亂想中跳脫出來,理應更開心些,然而這開心卻又令她猶豫:凌青的意思再明白不過,一定也向楊浩交代過,而他這樣殷勤熱情,不知道是為了什麼。為著自己是老闆的好朋友?這種牽線搭橋,誰也不好意思推卻吧。總之,這事全怪凌青,熱心過頭便是多事。凌青可以自由自在地享受男女關係、輕薄的歡愛,婉絲卻始終小心翼翼,她不習慣男人對她這麼殷勤、這麼好,像個騙局似的。晚上,她洗過澡躺在床上,回想這一天結伴同遊,楊浩是個挺不錯的人,不過自己看人一向不準,她決定先不理會,反正過兩天就回北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