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然,很諷刺的一點是,我和瑪喬麗都沒有結婚。
開藝術工坊的那些年,我們為婚紗忙得不可開交,幫助成千上萬個姑娘為婚禮做準備——但是從沒有人娶過我們,我們也從沒嫁給過任何人。有句老話說得好:好花還需綠葉襯。可我們連綠葉都不算!!如果非要給我和瑪喬麗安個頭銜的話,我們只能算是伺候好花的。
我們兩個人都太古怪了,這是問題所在。反正我們就是這樣給自己定性的:怪到沒人娶。(我們經常開玩笑說,也許這可以當我們下一家店的宣傳語。)
瑪喬麗的古怪並不難見。她就是個瘋子。不僅她的穿衣風格怪(雖然她選的衣服的確可以說是怪得獨樹一幟),她的興趣點也很怪:她總去九十四街的寺廟裡上東方書法和呼吸之類的課;要麼她就在學怎麼自己做酸奶——過程中還讓我們整棟樓聞上去都有一股酸奶味;她喜歡前衛藝術,還會聽安第斯山脈地區讓人費解的音樂(至少在我聽來是這樣);她報名讓心理系研究生給她催眠,為她做精神分析;她解讀塔羅牌,讀《易經》,還會投如尼石占卜;她找了箇中醫治腳,還沒完沒了地跟別人說這件事,雖然我已經求了她很多次不要跟別人說她的腳。她總是跟風節食——不一定是為了減肥,而是為了變得更健康或者更超然。我記得有一年夏天,她除了桃子罐頭之外什麼都沒吃,因為她讀到這樣對呼吸有好處。在這之後她又開始只吃豆芽和小麥胚芽做的三明治。
沒人想娶一個吃豆芽和小麥胚芽做的三明治的怪姑娘。
我也挺古怪的。我不如承認了吧。
比如說:我的穿衣風格也自有古怪的地方。打仗的時候我穿慣了褲裝,以至於現在我老是穿褲裝。我喜歡自由地在城裡騎腳踏車,但原因不止這一個——我喜歡穿看起來像男裝的衣服。那會兒我覺得(現在我依然覺得)一個女人要想看上去既漂亮又時髦,沒有比穿男款西裝更好的法子了。戰爭剛結束的時候,想買到好的羊毛織物還是很難,但我發現如果我買高質量的二手西裝——我指的是二十世紀二十到三十年代薩維爾街出的款式——我就可以自己動手把它們裁剪一下,拼成衣服。我總是想象這些衣服會讓我看起來像葛麗泰·嘉寶。
我要說,戰爭結束後,女性打扮成這樣並不時髦。沒錯,在二十世紀四十年代那會兒,女性是可以穿男款西裝的。這幾乎會被當作愛國的表現。但戰爭剛一結束,女人味就變本加厲地捲土重來了。一九四七年前後,時尚界被克里斯汀·迪奧和他自以為是的「新風貌」裙裝綁架了——束緊的腰身,寬大的裙襬,高挑的胸線和圓潤的肩線。新風貌的用意是向全世界證明,戰爭年代的匱乏結束了,現在我們想怎麼揮霍絲綢和網布就可以怎麼揮霍,只不過是為了好看點、有女人味點、讓衣服上的花邊更多一點。做一條新風貌的裙子可能要用掉長達二十三米的布料。你穿著這東西下計程車試試。
我很討厭這種風格。一方面是因為我沒有穿這種裙子所需要的性感身材,我的大長腿、瘦高個和小胸脯一直更適合寬腿褲和寬鬆的上衣。還有實用性的問題,穿著這種鼓鼓囊囊的裙子我沒法幹活。工作日的大部分時間我都是在地上度過的——跪在地上弄花紋,或者圍著正在被我量尺寸的女客人爬來爬去。為了能自由移動,我需要褲子和平底鞋。
所以,我拒絕了時下的流行趨勢,走了自己的路——就像艾德娜·帕克·沃森曾教給我的那樣。這讓我跟那個時代格格不入。我當然沒有瑪喬麗那麼古怪,但我依然很不尋常。不過我確實發現,從服務女客人的角度而言,我這身褲裝配外衣的制服效果很好。我的短髮也給了我心理優勢。在我的外表沒有那麼強的女人味之後,我向年輕的新娘(和她們的母親)傳遞了一個資訊,那就是我不會對她們造成任何威脅,或構成任何競爭。這非常重要,因為我是個很有魅力的女人,但因為職業需要,我還是別太有魅力為好。即便是在試衣間這種私密空間裡,你也永遠不能把新娘子比下去。這些姑娘不希望在挑選人生中最重要的一條裙子時,看到一個性感女郎站在她們身後——她們希望看到一個溫文爾雅、一身黑衣的裁縫站在一旁,聽候她們調遣。於是,我成了那個溫文爾雅的裁縫——我樂意至極。
我身上另一個奇怪的地方,在於我多麼喜歡獨立。美國曆史上沒有哪段時期比二十世紀五十年代更崇尚婚姻,但我發現我就是提不起興趣。這讓我成了十足的異類——甚至差不多算是離經叛道了。但戰爭年月的苦難已經把我變成了一個既自信又足智多謀的人,而且跟瑪喬麗一起做生意也讓我有了自己做主的感覺——所以,也許我只是覺得我不再需要靠男人來達到很多目的了。(如果讓我說實話的話,其實只是為了達到一個目的。)
我發現,我很喜歡自己一個人住在婚紗精品店樓上這個可愛的房間裡。我喜歡我這個小地方,它有兩扇讓人心情舒暢的天窗,有一張無比小的床(它俯瞰著我身後小巷中的一棵玉蘭),還有一間我親手漆成桃紅色的小廚房。在我把這個空間據為己有之後,我馬上就適應了自己的怪癖——比如把菸灰抖進廚房窗外的花盆裡,或者半夜起來把燈全都開啟讀懸疑小說,或者把涼了的義大利麵當早餐吃。我喜歡穿著居家鞋在家裡走來走去——從沒有一次讓鞋子碰到過地毯。存放水果的時候,我不喜歡把它們隨意扔在碗裡,而是喜歡在亮堂堂的廚房操作檯上把它們整齊地碼成一排。如果你告訴我有個男的要搬到我可愛的小屋裡住,那感覺會像是入室搶劫一樣。
更重要的是我開始思考,也許到頭來婚姻對女人來說並不是筆好買賣。當我環顧我認識的所有結婚超過五年或十年的女性時,我沒覺得誰的生活會讓我感到嫉妒。浪漫淡去之後,那些女人活著似乎全都是為了沒完沒了地伺候丈夫。(她們要麼開心、要麼心懷憎惡地伺候著她們的男人——但她們都在伺候。)
我必須得說,對於這樣的安排,她們的丈夫似乎也並不喜出望外。
我是不會跟她們中的任何一個交換人生的。
好吧,好吧——說句公道話,也並沒有人求我嫁給他。
至少在吉姆·拉爾森之後沒有。
不過我確實覺得一九五七年時,我從布朗兄弟哈里曼銀行一個高階理財經理的求婚中死裡逃生了。那是華爾街上的一傢俬人銀行,被不可言說的謹小慎微和驚天的財富裹得密不透風。那是金錢的殿堂,而羅傑·奧爾德曼則是它的大祭司之一。他有一架水上飛機,你能想象得到嗎?(一個人要水上飛機有什麼用?他是間諜嗎?他要給自己在孤島上的軍隊空投物資嗎?真是可笑。)但關於他我要說,他的西裝是頂級的,而穿著剛剛熨過、還很合身的西裝的帥哥,總會讓我意欲難平。
實際上,他的西裝把我弄得如此意難平,以至於我說服自己跟這個男人談了一年多的戀愛——儘管每當我審視內心,想找到我愛羅傑·奧爾德曼的證據時,我都找不到愛存在的痕跡。然後有一天,他開始談論萬一哪天我們決定離開這座糟糕透頂的城市,我們要在新羅謝爾住什麼樣的房子,這時我清醒了。(注意,新羅謝爾本身並沒有什麼不好——只是我真切地知道,哪怕只在新羅切爾住一天,我也會想親手把自己的脖子扭斷的。)
在這之後不久,我就委婉地了結了我們的關係。
但跟羅傑上床的時候,我還是很享受的。那不是世界上最讓人興奮或最具花樣的性,但它起效了。它讓我「欲死欲仙」的,像我和西莉亞過去常說的那樣。我一直很驚訝,安吉拉,我多麼輕而易舉就能讓自己的身體在性愛中變得自由自在、無拘無束——哪怕是跟最不起眼的男人也是如此。當然,從長相方面來說,羅傑並非不起眼,實際上他相當好看(雖然有時候我希望自己別這麼招架不住長相帥氣的人,但沒辦法:我就是招架不住),但他並沒有撩動我的心。即便如此,我的身體依然感激與他的相遇。實際上,這些年我逐漸發現,我在床上總能有個盛大的收尾——不只是跟羅傑·奧爾德曼,跟任何人都是如此。不論我的頭腦和內心對一個男人多麼冷漠,我的身體總能激情滿滿、興高采烈地回應他。
完事之後?我總是希望那個男的回他自己家去。
也許我應該退幾步,解釋一下在戰爭結束後,我又開始任「性」而為了——而且還很樂此不疲呢。儘管在二十世紀五十年代,我把自己描繪成了一個衣著混搭、留著短髮的獨居老姑娘,但讓我說清楚一點:我不想結婚,並不意味著我不想上床。
而且,我還是很漂亮。(我留短髮一直很好看,安吉拉。我不是來跟你說謊的。)
事實是,走出戰爭之後,我對性的渴望比以往更加強烈。要知道,我受夠了缺這缺那。在造船廠艱苦工作湊合過來的那三年(也就是獨自一人索然無味度過的那三年)使得我的身體不僅疲倦,而且不滿。戰爭結束之後我有種感覺,那就是我的身體不是為這個而生的。我不是為了幹活,然後睡覺,然後第二天接著幹活——沒有樂子可享,也沒有刺激可找——而生的。生活一定不只賣苦力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