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即使他說的是錯的又能怎麼樣呢?
一旦我們明白要擁抱眾多的可以,我們便會突破很多以前沒有踏足的禁區。普華永道是世界頂級的會計師事務所之一,它在香港的分公司有一個高階人才,從外表看是位男士,但是他卻希望能使用獨立的衛生間,如果不行,他希望能使用女衛生間。這就是他的主觀意識,絕不是在搗亂或是給公司出難題。最後,香港分公司的總裁把自己單獨的辦公室騰出來給他使用,因為那間辦公室裡有一個單獨的衛生間。
我女兒考美國大學時填寫的一張表格,我拿在手裡看了足足有一刻鐘,因為我被它刺激到了。表面上看,這就是一張很普通的表格,跟我們常填的那種包括姓名、性別、年齡、家庭住址、聯絡電話等個人資訊在內的表格很像,但是,在性別這一欄我卻看到了七種選項,我就是被這七種選項刺激到的。這七個選項包括:男、女、不男不女、亦男亦女、先男後女、先女後男,最後一個最棒——其他。說實話,在最初被短暫地刺激了一下之後,我是真的覺得有點兒感動了,感動的是他們對每個人的自由和權利竟然可以尊重到這種程度。
但是,請注意,我希望去擁抱的不是接受和包容。一旦我們講到接受和包容,我們就還是維持著一種從上到下的姿態,還是沒有真正開啟懷抱和心靈,還是覺得自己是對的、自己是重要的、自己是主流的。
我們去擁抱的是:眾多的可以。就好像你開了一家麵館,當一個客人說:「今天的面很好吃!」你會說:「歡迎下次再來!」第二天,同一位客人對著同一碗麵說:「你們家的面太爛了!垃圾!」你還是會說:「歡迎下次再來!」而不是說:「你滾!」
前段時間,我跟我的律師們一起開會,每個律師都發表了自己的觀點。最後發言的是我特別欣賞的一個律師,他說:「我看了一些訴狀,就是我們準備告的這些人的一些訴狀。有一些人很顯然是惡意的,是誹謗和侮辱,這些人我們必須起訴;還有一些人呢,只是不同意我們的觀點,小崔你想一想,是不是也要告他們?」聽了他的話,我開始思考這個問題。他接著又說:「我想你一定同意我們要捍衛別人言論自由的權利這個觀點,但是言論自由不只是說正確話的權利,也包含說錯話的權利。」
聽了這話,我腦袋「嗡」了一下:真的,我從來沒有從這個角度想過這個問題。我們總說言論自由如何重要,並且要努力爭取,這是正確的。然後我們總認為自己說的就是正確的,按這個邏輯推出我們應該捍衛正確的言論。但我們是否高估了自己?實際上,我們並不能肯定我們說的都是對的。那麼,當我們說的不夠對或者根本就不對的時候,我們還能說話嗎?
我想告訴你,當然能說,而且必須能。言論自由必須包括說錯的自由。
聽懂了這個律師說的話,我隨後劃掉了十幾個被告。劃掉以後再看他們每個人的名字,我是這麼想的:
首先,我要給你們一個改過自新的機會。
其次,你們不一定是錯的,只是在絕大多數的地方錯了,你們有對的可能嗎?幾乎為零。
最後,只要你們沒有惡意、不違法,即使你們是錯的,又能怎麼樣呢?
經過這樣的論證,最後我得出結論:我會去擁抱眾多的可能,雖然我絕不會擁抱他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