儘管龍樹費盡心思阻止理智思辨,但是,佛教的邏輯學在隨後的世紀裡變得日益豐富。在接下來的上千年是屬於印度哲學的世紀,其中充滿辯論、精彩絕倫。特別是,正理(邏輯)傳統成了許多婆羅門教徒和懷疑論者「幻論」的很有影響的抗衡力量。正理派拒斥日常世界是個幻象這樣的觀念。因此,他們對絕大多數印度教教徒具有的神秘主義和宗教傾向表示懷疑。這些懷疑在佛教和婆羅門教中導致持續17個世紀的爭論。在第二部分中,我們將對它們的某些結果加以考察。
哲學與宗教的關係,向來緊密又微妙。在極其狹隘的意義上,我們或許可以說,宗教先於哲學數千年,也就是說,人們認為哲學本質上是批判的、自然的,而宗教只是對超自然的信仰。然而,事實上,宗教信仰很可能總是縈繞著懷疑和爭論,哲學卻幾乎總有對世界更大方面的觀照。這些方面即便不是超自然的,也肯定是超越人類的。哲學與科學在某些時期緊密相連,這也促進了哲學與宗教之間的尖銳對立,但是,值得注意的是,許多偉大的科學家和數學家,比如畢達哥拉斯和牛頓,拒不接受這種對立。
哲學與宗教之間的差別常常體現為理性與信仰之間的區分,但是隻要稍加考察,這種區分就會瓦解。在中世紀多數時期,邏輯的歷史都是由神學問題觸發,並且常常建立在神學問題基礎之上,因為它們雖然關涉信仰問題,卻要求極其準確地運用我們的理效能力。許多偉大哲學家都曾努力使理性與信仰結合,表明或者信仰是或可以是理性的,或者至少理性與信仰可以共同發揮作用,給予我們更具啟示意義的世界圖景。
正如理性與信仰的區分,哲學與宗教之間的區分也是非常西方的概念。印度思想,無論是神話學還是極其精緻複雜的邏輯,都沒有這樣的區分,幾乎從未提到如此狹隘的理性概念或信仰概念。印度的神秘主義者(比如龍樹)是世界上最敏銳的邏輯學家。儒教和道教儘管常常被列為世界上的偉大宗教,但從來都沒有像西方宗教那樣談論過信仰(相反,它們談論的是「和」)。在絕大多數文化中,通過理性反思問題與基於信仰或權威接受學說之間,並沒有可以容易辨別的所謂尖銳差異。在人們本著傳統談論和思考的地方,批判性的探究就不會得到鼓勵,而只會提倡群體參與和協同一致。在這些地方,不會有因極端個人主義的困境和選擇,因此也不會最終產生諸如「信仰的跳躍」這樣的西方觀念。
在我們進入三大「西方」宗教之前(迄今為止,這三大宗教被認為是在「東方」創立的),我們無疑應當談談宗教哲學以及其他某些偉大的宗教。從西元4世紀基督教在羅馬的合法化到現代開端之際「新科學」的成功,猶太教、基督教和伊斯蘭教規定和定義了大量西方哲學術語,甚至包括當代形而上學的許多術語。但是,其他宗教也在世界思想史中留下了自己的痕跡。從西方視角內部來看,很容易認為西方哲學的宗教維度和形而上學維度是理所當然的,並且會否認或無視世界(以及國內)其他地方極為不同的哲學和宗教傳統。
與中東的三大宗教相比,其他宗教傳統,比如亞洲的宗教傳統,有完全不同的關切。古代中國和古代印度的哲學世界觀,儘管也進入主要世界「宗教」之列,卻從不關注人與一神的關係。(各種不同的「神」和神聖形象不應直接等同於西方一神論的上帝概念。)因此,佔主導地位的猶太教——基督教——伊斯蘭教的啟示問題,它們並不關心,儘管許多亞洲思想傳統(尤其是佛教和儒教)也有基本文獻或經文。人們可能會說,東方思想傳統傾向於關切的內容與希臘人和羅馬人類似,即在世界上生活的適當方式。但是,早已引入的世俗與神聖之間的區分,是西方的思維方式,不是東方的四維方式。比如,在儒教中,天與地的區分儘管是主題,但不是極為不同的存在秩序之間的二分;宗教與日常倫理的區分即使存在,也不會明言。因此,我們從關於宗教的普遍本性以及亞洲的某些著名宗教的評介開始。
我們再次在英語化的梵文拼寫中忽略了可辨別的標記。
pundata是梵語,意思是「博學者」。
不過,人們不應過分強調受到創傷的西方與開明的東方之間的這個對比。比如,在中國,西元前475至前221年之間,通常被稱作「戰國時期」,後來漢朝正式確立儒家的地位,無疑部分要歸功於對此前混亂時期的反思。到西元220年,中國再次陷入混亂,遭受各種反叛,直到581年才告終結。
當然,在中世紀的基督教中,也用了大量的邏輯創新來支援宗教信仰,但是信仰與神秘主義並不相同。
比如,在阿羅頻多(sriaurobindo)的哲學中,他死於1950年(見第四部分)。
關於這些問題,就像這本書所有關於印度哲學的其他論述,我們都(業報式地)受惠於菲利普斯(stephenh.phillips)。當然,所有誤解都應有我們自己承擔。
出自citemajjhima-nikaya/cite,轉引自stephenh.phillipinciteclassicalindianmetaphysics/cite(lasalle,ill.:opencourt,1995).
citemajjhima-nikaya/cite,translatedbyphillips.op.ci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