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安二十三年春正月,京兆金禕、太醫令吉本、少府耿紀、司直韋晃等人在許都發動叛亂。曹操的心腹王必身死。一個帝國的政治中樞居然發生了近臣叛亂,而且還是發生在劉備與曹操在漢中大戰之時,關乎曹魏的生死存亡,這已經不能用警衛疏失來解釋。
這種叛亂,必然是經過了長期醞釀、籌備和組織。所以它雖然爆發在建安二十三年,策劃卻應該是在更早的時候。
比如建安二十二年。
在那一年,鄴城的太子妃恰好正因為一些說不清道不明的事情即將完成而變得特別高興。這兩者之間,很難說沒有什麼因果聯絡。
西元二百二十二年,魏黃初二年。曹植從鄴返回封地鄄城的途中,寫下了一篇文章。
在這篇文章裡,曹植說自己在途經洛水時邂逅了傳說中的伏羲之女洛神,極盡描摹這位佳人的風采神姿,字裡行間充斥著強烈的傾慕之情。他就像是一位陷入瘋狂熱戀的年輕詩人,把所能想象得到的最美好的詞彙,都毫不吝惜地加諸在這位女子身上。
這就是中國文學史上赫赫有名的《洛神賦》。其中諸如「翩若驚鴻,婉若游龍」「凌波微步、羅襪生塵」之類的描繪,已成為千古名句。
很多人都知道,在《洛神賦》的背後,還隱藏著一段眾所周知的曹魏宮闈的公案。據說曹植對曹丕的妻子甄妃懷有仰慕之情,《洛神賦》裡的洛神,其實就是暗指甄妃,曹植藉著對洛神的描寫,來釋放自己內心深處最為熾熱卻被壓抑已久的情感。
唐代李善在《昭明文選》後的註解講了這麼一個故事:最初想娶甄妃的是曹植,結果卻被曹丕搶了先,曹植一直念念不忘。在甄妃死後,曹植入朝去覲見曹丕,曹丕拿出甄妃曾用過的金縷玉帶枕給他看,曹植睹物思人,大哭一場。到了晚上,甄后之子曹叡擺宴請自己叔叔,乾脆把這個枕頭送給他。曹植揣著枕頭返回封城,途經洛水時夢見甄妃前來與之幽會,有感而發,寫成此篇。
從文學角度,這是一個感人的故事,可惜的是,它終究無法取代真實的歷史。
這個故事破綻很多。歷史上的曹丕,是個出了名的小心眼,對自己的弟弟向來欲除之而後快,七步成詩的故事人人皆知。曹植被他死死囚禁在封地大半輩子,最後鬱郁而亡。其他兄弟如曹彰、曹袞、曹彪等人,處境也是一樣悽慘。
曹丕這種防兄弟如防賊的態度,就連陳壽著史時都有點看不下去,評論說「待藩國既自峻迫,寮屬皆賈豎下才,兵人給其殘老,大數不過二百人。又植以前過,事事復減半,十一年中而三徙都,常汲汲無歡,遂發疾薨」。
這樣一個男人,如果知道弟弟覬覦自己老婆,不怒而殺之已屬難得,怎麼可能還會把老婆遺物拿出來送人呢?——何況送的還不是尋常之物,而是曖昧之極的枕頭。後世李商隱揶揄這段典故,寫了一句詩:「宓妃留枕魏王才。」可見枕頭這東西,是很容易讓人產生不良聯想的。曹丕再缺心眼兒,也不會這麼主動把一頂綠帽子戴在自己頭上。
由此可見,李善這個故事,有太多他自己想當然的發揮。
不過,這個故事也並非空穴來風。讀過《洛神賦》的人都知道,賦中有著情真意切的心緒和細緻描摹,讓人很難相信曹植只是一時興起去歌頌一位虛無縹緲的仙子,而不是在寄情隱喻。
曹植對甄妃的感情,不是妄譫之言。這份感情,雖然史無明載,但卻可以被史料間接證實。而這個證實的契機,就是《洛神賦》的原名。
根據史料記載,《洛神賦》的原名叫做《感鄄賦》。歷代許多研究者認為,曹植在黃初二年被封鄄城侯,次年升為鄄城王,因此賦成此篇,以茲紀念。
這看起來言之成理,可惜卻是不正確的。漢賦之中,以地名為篇名的並不少見,如《二京賦》《兩都賦》《上林賦》等等,卻從來沒有任何一篇是以「感+地名+賦」的格式命名。
更深一步分析。鄄城在今山東西南,曹魏時屬袞州濟陰郡;而洛水則是在陝西洛川,兩處相隔十分遙遠。曹植在一篇名字叫《感鄄賦》的文章裡,卻隻字不提鄄城,反而大談特談渡過洛水時的經歷,這就好像在《北京遊記》裡只談黃浦江一樣荒謬。
除非《感鄄賦》醉翁之意不在酒,別有所感,這個鄄字另有含義。
心細的人可能會發現。在《三國志》裡,這個地名一律直書「鄄城」,如《程昱傳》載「張邈等叛迎呂布,郡縣響應,唯鄄城、範、東阿不動」。可到了范曄寫《後漢書》的時候,每提到鄄城,卻都寫成了「甄城」,其下還特意標明註解「縣名,屬濟陰郡,今濮州縣也。‘甄’今作‘鄄’,音絹」。
「鄄」字與「甄」字形幾乎一樣,從垔(yīn)。「鄄」字讀成絹,而「甄」字在當時並不讀「真」,按照許慎《說文解字》的記錄,甄字居延切,與「鄄」的發音基本一樣。《史記》裡,既可以寫成「晉伐阿、甄」(《司馬穰苴傳》),又可以寫成「臏生阿、鄄之間」(《孫臏傳》)。可與《後漢書》同為例證,證明甄、鄄二字,從兩漢到魏晉南北朝時期,是可以通用互文的。
曹植既然志不在鄄城,「鄄」又和「甄」通用,那麼《感鄄賦》其實等於是《感甄賦》。而這個「甄」字究竟指的是什麼,指的又會是誰呢?
黃初元年,甄妃觸怒曹丕,因此失寵;就在同一年,曹植莫名其妙地寫了一篇《出婦賦》,中有「痛一旦而見棄,心忉忉以悲驚……恨無愆而見棄,悼君施之不終」之句,句句暗釦。其時曹植本人沒遭遇什麼變故,突然發此感慨,又是意有何指?
黃初二年,甄妃在悽慘中去世;就在同一年,曹植的監國謁者灌均給曹丕上了一份奏摺,密告「植醉酒悖慢,劫脅使者」。於是曹植被貶為安鄉侯,次年又被遠遠地攆到了鄄城。到底是什麼事情能讓曹植心神大亂,以至於醉酒鬧事到「劫脅使者」這麼失態?
如果這些證據都還是捕風捉影的話,那麼接下來的事實,卻是板上釘釘:曹丕與甄妃的兒子曹叡即位之後,下詔改《感鄄賦》為《洛神賦》。若不是怕有瓜田李下之譏,對自己母親名節有損,我想曹叡也不會特意去關注一篇文章的名字。
可見曹植寫賦借洛神之名緬懷甄妃一事,基本可以定案,只是沒有李善說得那麼誇張罷了。他利用自己的才華玩了個鄄、甄互換的文字遊戲。也許這時候會有人要問,你繞了一大圈,除了論證出曹植確實對甄后懷有感情以外,豈不是一無所得嗎?
並不是這樣,這只是一個開始。
證實《洛神賦》中的洛神為甄妃後,另外一個巨大的矛盾便緩緩浮出水面。
曹丕是識字的,文章寫得極好,與曹操、曹植在文學史上並稱三曹。曹植在甄、鄄二字上玩的這麼一個淺顯的文字遊戲,曹叡尚且看得出來,何況曹丕。前面說了,曹魏對藩王的限制,是極其嚴苛的,稍有舉動就會被無情打擊。面對這麼一個小心眼的哥哥,曹植還敢寫這種東西,莫非他不要腦袋了麼?
事實比猜測更為離奇。《感鄄賦》面世之後,史書上沒有記載曹丕對此有任何反應。要知道,在前一年,明明曹植只是喝醉酒,監國謁者都要打小報告給曹丕,曹植這次公然調戲到了自己媳婦頭上,曹丕居然無動於衷,實在太不符合邏輯。
當兩段史料產生矛盾時,要麼是其中一段史料是錯誤的,要麼是兩者之間缺乏一個合理的解釋。
《三國志》的記載是可信的,而《感鄄賦》也是真實的。既然兩者都沒問題,那麼只能是解釋方法的錯誤。也就是說,圍繞著《感鄄賦》,甄妃和曹丕、曹植之間的關係,並不是夫妻二人加一個精神第三者這麼簡單。
簡單介紹一下甄妃的生平。她是中山無極人,名字不詳,後人因為《洛神賦》裡洛神別名宓妃的緣故,把她叫做甄宓。嚴格來說,這是不對的,不過為了行文方便,下文姑且如此稱之。
甄宓生得極為漂亮,十幾歲就嫁給了中原霸主袁紹的兒子袁熙。袁紹失敗後,曹軍佔領鄴城,曹丕闖進袁氏宅邸,一眼就看中了甄宓,欣然納入房中。甄宓為曹丕生下一兒一女,即曹叡和東河公主。後來曹丕稱帝,寵幸郭氏,甄宓年老色衰備受冷落,屢生怨謗,竟被賜死。死時被髮覆面,以糠塞口。再後來曹叡即位,殺郭氏以報母仇。
表面來看,甄宓與曹植之間沒什麼糾葛,兩人年紀相差十歲,最多是後者對一個成熟女性的青春期憧憬罷了。
好在曹植是個文人,文人總喜歡發言議論,所謂言多必失。在反覆查閱中,我終於在曹植寫給曹叡的一封書信中,發現了一條微弱的線索。這條線索非常晦澀,可當我們把它從歷史塵埃中拎起來時,它所牽連出來的,卻是一連串令人瞠目結舌的真相。
曹植是一個有雄心的人,他對自己被軟禁而無所作為的境況,感到非常鬱悶。史書上說他「常自憤怨,抱利器而無所施,上疏求自試」,意思是曹植覺得自己的才幹沒有得到發揮,上書希望能為朝廷做點事。
曹丕是指望不上了,侄子曹叡也許還有得商量。於是,在曹叡即位後的第二年,曹植給曹叡上了一道疏。在他的這份疏裡,曹植揮斥方遒,慷慨激昂,嚷嚷著要殺身靖難,以功報主,實在是一篇文采斐然的好文章。其中有這麼一句:
臣聞明主使臣,不廢有罪。故奔北敗軍之將用,秦、魯以成其功;絕纓盜馬之臣赦,楚、趙以濟其難。
這句話不太好理解,裡面一共用了四個典故。「奔北敗軍之將用,秦、魯以成其功」典出秦將孟明視和魯將曹子,這兩個人屢次打了敗仗,卻始終受到主君信賴,後來發憤圖強,一戰雪恥。「絕纓盜馬之臣赦,楚、趙以濟其難」中盜馬典出秦穆公。秦穆公的一匹馬被山賊偷走,他非但沒生氣,反而說吃馬肉不喝酒容易傷身體,於是送了壇酒給這些偷馬人。山賊們很受感動,在秦、晉交戰中救了秦穆公一命。因為前句已經用了秦,而秦君為趙姓,所以這裡用了趙字互文。
以上三個典故,都是古籍裡常見的。真正有意思的,是第四個典故:「絕纓」。
絕纓這個典故出自楚莊王。據《說苑》記載,楚莊王有一次宴請眾將,日落不及掌燈,席間漆黑一片。有人趁機對楚莊王的姬妾動手動腳,姬妾情急之下扯下他的冠纓,告訴楚莊王說只要點起燈來,看哪個頭上無纓的,就是騷擾者。楚莊王卻吩咐眾將把冠纓都扯下來,然後再點起火把。數年後,楚莊王表彰一位殺敵極其勇敢的將軍,將軍坦誠就是當年絕纓之人,為了報答主君寬厚之恩,方捨身殺敵。
臣子給主君上書的時候,典故是不能隨便亂用的,否則就是諸葛亮所說的「引喻失義」,讓人懷疑你對主君老婆起了不良念頭。曹植對甄宓的感情,性質上與絕纓一樣,都是對自己主君的老婆心懷不軌。對此曹叡心知肚明,還親自改過《感鄄賦》的名字以避閒話。現在曹植突然不避嫌疑,堂而皇之地甩出了這個典故,頗有點向曹叡示威的意思。
緊接著這個典故,曹植又寫道:「臣竊感先帝早崩,威王棄世,臣獨何人,以堪長久!」這句話就近乎赤裸裸的威脅了:「我兄弟曹丕已經死了,曹彰也掛了,我算什麼人,居然能苟活到現在。」重點就在於「臣獨何人」四個字的正話反說,明明是在向曹叡強調:我是因為有特殊理由,才能活到現在的。而這個理由,曹叡應該是十分清楚的。
曹植怕自己這份奏章不被通過(原文「植雖上此表,猶疑不見用」),不忘最後補了一句:「嗚呼!言之未用,欲使後之君子知吾意者也。」這句話表面上是遞進關係,其實是一個偽裝了的虛擬語態。不是「就算我的奏章沒被採用,也好歹能讓後世之人知道我的心意」,而是「如果我的奏章未被採用,那麼後世之人可就會知道我的心意了」。
在這封信裡,曹植用「絕纓」這個典故,明裡暗裡是在提醒曹叡:我和甄宓之間發生過類似「絕纓」的事情。對照接下來那兩句語帶威脅的口吻,所謂「絕纓」事件恐怕不是什麼兒女私情,而是不能宣諸於口的極秘之事,這件事不僅牽扯到曹丕、曹彰之死,而且還是曹植這麼多年來的保命符,是足以掀動曹魏朝野的大炸彈。
所以曹植才在最後來向曹叡開出條件:如果「言之未用」,那麼我可就要「使後之君子知吾意者」。
曹植不愧是一代文豪,這封信是一個相當有技巧性的隱晦暗示。在其他任何人眼中,它不過是篇言辭懇切辭藻雅馴的文章,唯獨曹叡才能讀懂其中的微言大義。
而曹叡是如何回答的呢?曹叡的回信沒有記載,不過他很快就下詔,把曹植從雍丘徙封到了東阿。用曹植自己著作裡的描述,雍丘是「下溼少桑」,而東阿則是「田則一州之膏腴,桑則天下之甲第」。可見這一次的徙封,是破格優待。
面對一位藩王的威脅,皇帝非但沒有采取報復手段,反而下詔優容待之。如果曹叡不是聖人的話,那隻能說明他是心虛了。這樣一來,也能夠解釋為何曹植寫成《感甄賦》之後,曹丕明知其情,卻毫無反應,他是不敢反應,因為他和自己兒子一樣心虛。
曹植一提甄宓的名字,這兩位帝王就諱莫如深。可見曹植和甄宓之間,絕非毫無交集,而這個交集,就是奏章裡所謂「絕纓」之事。
史書上沒有曹植和甄宓接觸的記載,不過卻可以通過兩人的履歷來加以印證。
建安二十一年(西元216年)年底,曹操東征孫權,當時隨他去的有卞夫人、曹丕,還有甄后的兩個孩子曹叡與東鄉公主。甄后卻因為生病,留在了鄴城。而同時留在鄴城的,還有曹植。
本來這也沒什麼,你住你住的太子府,我住我的藩王邸,兩不相涉。可曹操在出徵之前,卻對曹植說了一番奇怪的話:「我當年做頓丘令的時候,是二十三歲,回想起當時的所作所為,至今仍然無愧於心。你今年也二十三了,可要自己加油啊。」(吾昔為頓丘令,年二十三。思此時所行,無悔於今。今汝年亦二十三矣,可不勉與!)
曹操二十三歲做了什麼事情呢?他大造五色棒,巡遊街道,看到有犯禁之人,無論有無背景,一律活活打死。顯然,曹操是希望曹植也這麼做。
這就奇怪了。曹操當時所處的環境,是漢末混亂時期,豪強橫行,有此一舉理所當然。可建安二十一年的鄴城,治安相當良好,能出什麼事?
除非曹操囑咐曹植留神的,不是什麼治安事件,而是政治事件甚至叛亂。所以曹操拿自己在頓丘令任上的所作所為做例子,勉勵曹植拿出狠勁來,該出手時就出手。曹植在此時所扮演的角色,相當於內務部或者安全域性的最高領導,在曹操和曹丕遠征期間確保大後方許都、鄴等幾個重鎮的安全。
而這時候甄宓在做什麼呢?《魏略》記下了這樣一件小事:曹操在這一次東征時,不光帶著自己老婆卞夫人,還帶走了甄宓的一兒一女。一直到次年的九月,大軍才返回鄴城。卞夫人回來以後看到甄宓光彩照人,很奇怪,問她說你跟你兒女離別這麼久,應該很掛念才對啊,怎麼反而容光煥發更勝從前呢?甄宓回答說:「有您照顧他們,我還擔憂什麼呢?」(自隨夫人,我當何憂!)
這個心態是很可疑的。兒行千里母擔憂,兒女隨軍出征,就算是有可靠的人照顧,當母親的最多是「不擔心」罷了。可史書上描述此時甄宓的狀態,用的詞是「顏色更盛」。注意這個「更」字,說明甄宓的面色,比與兒女離別時更加光彩照人。換句話說,自從建安二十一年她公公婆婆丈夫兒女離開以後,甄宓非但毫不擔憂,反而一直很高興。
人逢喜事精神爽,人的心理狀態會如實地反映在生理狀況上。本該「不擔心」的甄宓,卻變得「很高興」,說明甄宓高興的,並不是兒女出征一事。那麼她到底在高興些什麼呢?
在這之前,曾經有一次卞夫人隨軍出征得了小病,甄宓聽說後徹夜哭泣,別人告訴她只是小病,已經痊癒了,甄宓繼續哭,不相信,說這是卞夫人安慰自己。一直到卞夫人返回鄴城,甄宓望著她的座位哇哇大哭,說這回我可放心了,把卞夫人感動壞了,連連稱讚她是孝婦。
這兩件事都是相當高明的馬屁,高明到有些肉麻和做作,很有些王莽式的謙恭。就連裴松之都質疑說:「甄諸後言行之善,皆難以實論。」因此這些行為說明不了甄宓是孝婦,只能證明她有智慧,工於心計。她越是處心積慮地討好卞夫人,越證明她是在掩飾些什麼,圖謀些什麼。
建安二十三年春正月,京兆金禕、太醫令吉本、少府耿紀、司直韋晃等人在許都發動叛亂。曹操的心腹王必身死。一個帝國的政治中樞居然發生了近臣叛亂,而且還是發生在劉備與曹操在漢中大戰之時,關乎曹魏的生死存亡,這已經不能用警衛疏失來解釋。
這種叛亂,必然是經過了長期醞釀、籌備和組織。所以它雖然爆發在建安二十三年,策劃卻應該是在更早的時候。
比如建安二十二年。
在那一年,鄴城的太子妃恰好正因為一些說不清道不明的事情即將完成而變得特別高興。這兩者之間,很難說沒有什麼因果聯絡。
那麼一個大致結論便可以得出來了:甄宓,正是這一起叛亂的幕後推手。她在建安二十二年安排好了一切,親手種下這些叛亂的果實,然後興致昂揚地看著它們發芽、結果。
這等規模的叛亂髮生在肘腋之間而高層全無覺察,內務安全的最高負責人曹植難辭其咎。曹植雖然貪杯,卻並非庸碌之徒,手底下還有楊修、丁儀、丁廙兄弟這樣的幹才,可為什麼還是讓這起叛亂髮生了?
回想起曹植在給曹叡的奏章裡說的「絕纓」事件,這個事件恰好可以把這一切疑問都串起來。
甄宓很清楚曹植對自己的感情,並且敏銳地覺察到這種感情是可以利用的——還有什麼比控制安全事務最高負責人更有效的叛亂策謀呢?
當時的鄴城,曹操、卞夫人和曹丕都不在,為甄宓提供了絕好的環境。她只需要略施手段,曹植這個多情種子就會不顧一切地鑽入彀中。於是「絕纓」事件發生了,誰絕誰的纓,這很難講,我們也無從揣測中間到底發生了什麼,我們看到的只是結果。結果就是曹植翫忽職守,鄴城與許都的治安變得漏洞百出。讓吉本、魏諷等人從容鑽了空子,以致釀成大禍。
這個貫穿整個建安二十二年的陰謀,就是絕纓事件的真實面貌。可我們現在知道的,只是一些發生過的事實,而這些事實背後隱藏的東西,始終還遮蓋著重重的迷霧。每一個陰謀,都會有它的動機和目的。甄宓不是瘋子,她如此處心積慮,究竟意欲何為呢?
要理清這個問題,我們須得從「絕纓」事件的後果開始說起。
曹丕和曹植對於太子之位的爭奪相當激烈,原本曹操更傾向於曹植,好幾次差點就定了他當太子,可曹植的不修行檢始終讓他心存猶豫。在建安二十一年,曹操出征前對叛亂有所預感,所以有意把鎮守後方的重任交給了曹植,算是對他的最後一次考驗。如果曹植順利通過,那麼太子之位幾無懸念。
但吉本和魏諷的叛亂,徹底斷送了曹植的太子之路。
仔細考察這場叛亂,我們可以看到,有兩個特點:第一,規模非常小,參與者不過吉本、韋晃等人雜役家僕千人;第二,政治影響非常大,吉本叛亂後,曹操把漢獻帝身旁的漢臣屠戮了一半。
叛亂規模越小,對國家影響越微弱;政治影響越大,對於責任人的壓力就越大。這種程度的叛亂,就像是一捆精心設定好爆炸當量和爆破方向的炸藥,不足以動搖國本,但足以引發對某些特定人物的致命批評。曹植作為內務安全最高負責人,經此一役,徹底一蹶不振。
然後一直隱藏在幕後的身影慢慢浮現出來。
甄宓的丈夫——曹丕。他在建安二十二年那個極其敏感的時刻,被曹操立為了太子。
他似乎一直都置身事外,但又都無處不在。如果說,是甄宓一手策劃的這起叛亂,那麼最大的受害者是曹植,而最大的獲利者,正是曹丕。這忍不住讓人聯想,這一起叛亂,莫非是曹丕故意派甄宓策動,用來打擊曹植的?
這本該是個猜想,不過,在建安二十四年發生的一件小事,讓這個猜想變成了事實。
當時曹操對於曹植仍舊抱有一點點希望,所以當曹仁被關羽包圍,他給了曹植最後一次機會,任命他為南中朗將行徵虜將軍,派去救援曹仁。可誰知道曹植這個不知長進的東西,竟喝了個酩酊大醉,醉到連將令都無法接。從此,曹操對這個不肖子徹底失望。
以上是出於《三國志》的記載,讀者看了會覺得曹植可真是糊塗蛋。可《魏略》卻給了另外一個不同的說法:「植將行,太子飲焉,偪而醉之。王召植,植不能受王命,故王怒也。」
「偪」是「逼」的舊體寫法。可見曹植的失態,並非出於本意,而是被太子曹丕所陷害。曹丕故意讓弟弟喝醉,以錯過出徵。這次醉酒,並非一次孤立事件,而是證明了曹丕一直在緊緊盯著曹植,從來沒有放鬆過警惕,也不放過任何一個使壞的機會——這當然也包括了指使甄宓策動的那一次叛亂。
曹丕很清楚,對付曹植,最有效的人選就是甄宓。對於他這種權勢燻心的人來說,只要能夠毀掉曹植,犧牲個把老婆也並非不可接受。他不會接受自己戴綠帽子,除非對上位有好處。
曹植是個至情至性之人,就算他發現了真相,也絕不會去告發甄宓,因為那會將他所愛之人置於死地。曹丕算準了自己弟弟這種幼稚的性格,才會肆無忌憚地利用甄宓一次又一次傷害他——甚至我有一個更大膽的猜想,在那次臨出征前的對飲中,也許曹丕在席間只需輕輕透露說,甄宓是在利用你,曹植就會心緒大亂,借酒澆愁。沒有什麼比自己愛人傷害自己更痛苦的事了。
而曹丕對於甄宓給自己戴綠帽子這件事,恐怕也並非毫無心結。這個心結在他登基之後逐漸膨脹,最後終於導致了曹丕與甄宓的爭執,甄宓的失寵以及最後的死亡。自私的男人,始終是自私的。
事情很清楚了,曹丕是這一切的根源,他為了獲得太子位,不惜派甄宓去誘惑曹植,藉此打擊競爭對手。證據確鑿,板上釘釘。
但他卻不是唯一的一個獲利者。
其實獲利者還有一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