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得早未必愛得好

先謀生,再謀愛 李筱懿 第1頁,共2頁

十幾年前,我第一次成為工作小團隊的負責人,那時我二十二歲,組裡四個年齡相仿的女孩,熱鬧得像是同宿舍女生,除了工作,愛情也是重要話題。

有一天,a女孩突然紅著臉請大家出主意該選哪個男孩做男朋友,其中一個男孩是高中同學,知根知底;另一個男孩是我們的同事,在別的部門工作,這是我們小組裡第一個準備戀愛的姑娘,大家都為她高興。

a女孩成了同事的女朋友,她說,同事比同學更成熟,知識面更廣,工作中解決不了的事兒,到了他那兒一切迎刃而解,讓人踏實。

兩個人踏踏實實地二十四小時不分離,在辦公室吃飯、約會、談工作。只是,戀愛的姑娘顯然沒有從前那麼專注,她的精力每天都在工作與戀愛之間遊走。我為難又不便開口。

好在,這種狀況沒有持續太久,她和同事很快結婚,然後辭職,我們的團隊補充了新鮮的b女孩。

我和b共事三年,工作團隊一再擴大,所有姑娘都戀愛了之後,b女孩依舊單身。

她悠遊地過著自己的生活,不慌不忙,工作、健身、追美劇、旅行,然後考了工商管理碩士,因為讀書而辭職。她走的那天,我特別遺憾自己失去了一位如此靠譜的夥伴。她抱抱我,說,我們誰沒結婚就做對方的伴娘。

我開玩笑問她另一半在哪兒,她齜牙咧嘴地笑:我得先懂得自己,再找到那個懂我的人。

我再次見到成長為女人的b女孩,是大約七八年之後,她和男友從新加坡回來準備見雙方家長籌備婚禮。此時,她三十五歲,卻幾乎還是若干年前的樣子。她的男友是她在新加坡工作時遇見的當地華人,比她大三歲。我對他印象很好,斯文平和,有教養不張狂,不像很多同齡男性,生怕別人看低了自己的了不起,什麼事都要奮力表現一番。

我們聊起當年的那些姑娘,包括她幾乎沒有共事過的a——a很快做了媽媽,更加無法工作,所以,從二十三歲左右,她便幾乎永遠離開了職場,與職位越來越高的丈夫距離越來越大,雖然不至於婚姻危機,但幸福感和成就感明顯不強。

職業與婚姻,都是關係女人一生幸福的大事,很多人的生活,都在這兩個專案上日積月累地變化,最終拉開了差距。

b談起自己的感情,毫不避諱地說,這是一個對於愛情來說最好的年代,因為自由與開明。

這也是一個對於愛情來說最壞的年代,因為變化快和選擇多。

而愛情,是兩個心智成熟的成年人之間的情感互助,不是兩個超齡兒童彼此的感官遊戲,除了「看對眼」,還要「走下去」,這就需要拿出成年人該有的態度。而成年人,並不是一個固定的歲數,有人很早就獨當一面,有人一輩子都是個大孩子。我們能夠基於理性的思維、平和的態度、換位思考的立場而與成人良好交流,卻很難和孩子順暢溝通——因為心智水準、自控力和見過的世界不同,和孩子說話,必須有一方是遷就或引導的態度。可是,即便你願意遷就,他們也未必聽得進去,假如成人間的每一次溝通,都像孩子一樣費勁,這樣的關係維繫起來就很難。由於血緣關係,每個人都願意遷就自己的孩子,可是,很少有人能夠用對待孩子的耐心對待伴侶。

b說,當年我沒有戀愛,是因為覺得心智不夠成熟,不清楚自己最期望的生活是什麼樣子,而我見過很多在特別年輕的年齡結婚,並且為未來生活選定方向的姑娘,最終都發現,最初的方向並不是自己想要抵達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