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死觀什麼的,就算有也沒什麼用。因為它終究只不過是種觀念罷了。在現代,我們已經不可能如觀念中那樣死去了。大體上,所謂「洞察」生死,所能洞察到的只有生而已,死是無法洞察的;而就算是生,最多也不過是窺視別人的生,自己的生終究是無法洞察的。因為我們的眼睛是朝向外部的。這樣的話,剩下的問題就在於如何完美地處理自己的內心與社會的準則之間的關係了。
以前,我們稱死亡為「迴歸自然」,現在這只不過是一種華麗的詞句罷了。人死後化成灰被撒在山川田野,或者在棺木中腐朽,這樣從道理上說的確是迴歸自然,但是在現代,由身體死亡至化歸塵土的這個過程是非常有人工痕跡的。即使想要回到這條人工的路徑之外的路徑,也需要大量的人工努力與時間。
人的身體原本就是自然的一部分,所以死後祈願迴歸自然也是非常「自然」的,但是由於身體作為一種社會性存在,日復一日地遠離自然,所以死後突然說要回歸自然也不是那麼輕而易舉的。甚至還有這種人,他們斷然拒絕迴歸自然,而是選擇在冰庫中度過來生。飼養的狗年老後會離開家門,在屍體不被人發現的前提下優雅地赴死,但即便如此,想要模仿這種做法也不是那麼容易的事。
比起生死觀,我更希望自己擁有的是一種生死術或者生死技。它不是什麼新鮮事物,可以看作一種處世方法或格鬥技術,總之是一種關於如何赴死的技術。這門技術十分難學。由於人在死亡的瞬間都一直活著,生的羈絆將伴隨至生命最後一刻。而且臨死時的最後一刻所發生的狀況都會根據每個人的命運不同而千變萬化。我們是很難預知的。連循序漸進地考慮也很難保證準確。所以我就信馬由韁地按照我能想到的來寫寫我的情況。
首先是墓地,這個我已經買好了。雖然還沒有造好墓,但從我安葬父母的經驗來看,只要有了墓地,墓怎麼都好說。因為我也不在意設計,所以如果來得及的話就儘快造好,萬一來不及的話,大概就用死後的版稅收入來負擔這部分的費用了。由於父親在遺囑中指定自己的墓僅限自己夫婦二人使用,所以我的墓就成了「谷川家」的家族墓地,那麼子孫們就要負責守護兩處墓了,就很辛苦。雖然不忍,但大概也無可奈何吧。
接下來是葬禮。墓地是在鎌倉的某處寺院,所以葬禮也在那裡舉行。我也基本上同現代日本人一樣近乎沒有宗教信仰,雖然如此,但從我至今出席過的各種形式的葬禮的體驗來說,還是佛教葬禮最合適。雖說我喜歡莫札特和佛瑞的《安魂曲》,但我不希望用在我的葬禮上。活著的時候我都是用日語說話寫作的,所以對於語言不通的西方天堂和地獄,我還是不去了吧,我怕我會迷路。棺材等與葬禮有關的所有細節,也希望遵守相應的習俗規則。因為一直創作自由詩,辛苦一輩子了,最後死去的時候讓我輕鬆點兒,遵循約定俗成的規則吧。
以上是生死術的相對輕鬆的部分,也就是死後的一些安排,這些由我自己決定好總的原則,之後交給別人處理就行了。但是若不是死後而是「死之前」的話,事情就突然複雜了。一直到死亡的瞬間都可以精力十足地活著,大概是所有人的夢想,但能不能做到就看運氣了。我們必須考慮到能夠應對現實中所有可能發生的事態的措施。
首先,遺體捐獻、器官捐獻之類的事我一概不想做。要問理由的話,說來話長,這裡就不贅述了。其次,對於所謂的可以延長壽命的醫療措施,我也固辭不受。也就是說,萬一發展到了需要考慮尊嚴死的地步,我會毫不猶豫地贊成讓我死。然而這也不會像嘴上說的那麼簡單。到那時候,我不認為自己能夠做出清晰的意志判斷,而且具體的身體狀況和周圍人的感情也各不相同。總之,這會兒我至多隻能隨性地這樣寫了。
那麼,我應該在哪裡迎接死亡呢?這也是一個令人頭疼的問題。我希望儘量由自己選擇死亡地點,但是萬一一不留神暈倒了,別人叫救護車給我送到醫院的話,之後就完全是醫院說了算了。雖說如此,對一個臨死的人來說,若他要求身邊人在家裡一直照顧他到死也是不可能的。而在以前則無奈只能如此。而如果真心想要自己選擇死亡地點的話,那麼可能只有隻身生活在遠離人世的荒野了。但那樣做似乎有些本末倒置,畢竟人不是以理想的死為目的而活著的。
這部分的內容主要是在死之前的階段,話題轉向衰老以及疾病,但我不得不省去其詳細內容不講。老病死是我們夫妻之間無盡的話題源泉,我們雖然對包括自殺在內的死亡方式、衰老方式進行了詳細的討論,但遺憾的是,並沒有值得拿出來炫耀的成果。因為我們除了能想到「盡人事,聽天命」這一普通的俗語之外,沒有得出任何結論。但是我們一致認為,現代社會所逐漸喪失的最重要的東西正是這種天命觀念。這樣看來,也許我們還是需要某種「生死觀」。
(《我的生死觀》,19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