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後記:2010

比爾·蓋茨說:「我覺得這很有意思,當我年輕的時候,我不瞭解那些老人。當我們掀起微型處理器革命的時候,我們身邊都是年輕人。我從來沒遇到過老年的記者,與我打交道的人一般都是30多歲,他們現在也已經是50多歲和60多歲的人了。現在,我也老了,我不得不接受這個現實。一想到我們這個行業變得有多老了,就會有一種怪怪的感覺。我年輕的時候遇到了你,當我老了,我們又相逢了,這多麼奇妙啊!」

我和微軟公司的創始人比爾·蓋茨,兩個50多歲的怪老頭,進行本書的採訪,比爾留著一頭亂糟糟的頭髮,和25年前一樣。我試圖去解讀在蓬勃發展的電腦革命中那些舉足輕重的人物——那些痴迷於電腦、非常聰明、不斷創新的被稱為駭客的人。蓋茨靠銷售dos作業系統給ibm公司起家,這為微軟公司連續幾十年在個人電腦桌上型電腦領域一統江湖打下了基礎。那時他的名字還不是家喻戶曉,word程式也不是人人盡知的程式。後來我又多次採訪蓋茨。但是,我對第一次採訪仍然記憶猶新。我覺得他對電腦的熱情實際上具有歷史性的重大意義。蓋茨發現我對他那封「致愛好者的信」非常感興趣,我覺得信中的內容非常新奇。但是,當時我相信我寫這本書的主要目的是記錄一場將會影響每個人的運動。

我的編輯曾經力勸我高調一點,而這是我的第一本書,所以我確實也很高調,我把那些發現了計算機世界的傑出程式設計師當成是席捲世界的數字變革中的主角。但我對駭客的定位並不是一開始就是這樣的。我開始創作本書時,我覺得駭客只是一種亞文化。但是,隨著研究的深入,我發現了他們的樂趣,發現了這些駭客從不相信別人所說的無法做到的事情,正是這樣的信念指引他們取得了突破性的成就,使數以億計的使用者得以使用計算機。mit的駭客幫助開發了影片遊戲和字處理程式。家釀計算機俱樂部使複雜的摩爾定律轉換成桌上型電腦上的東西,儘管當時人們認為沒有任何人需要或想要一臺個人電腦。駭客做這些只是為了追求展示高超技術的快樂。

除了創造性之外,我還發現了更令我震撼的事情——真正的駭客,無論他們在何時何地,他們共同信奉的價值觀最終將成為資訊時代的信條。我想把這些不能言表的觀點歸結為一系列原則,我把它們稱為駭客道德。我希望這些觀點——特別是駭客的信仰——「資訊應該是免費的」——可以讓人們從不同的角度去看待駭客。

儘管本書一上市就遭到了抨擊(《紐約時報》稱,這是「一個華而不實的雜誌故事」)。不過,最終它有了自己的讀者,而且人數超出我的預期。很多時候,人們當面或者通過電子郵件或tweet訊息告訴我,本書對他們的工作和思想大有幫助,激發了他們的靈感。我曾經看過一本書,書中介紹了《毀滅戰士》(doom)遊戲的作者約翰·卡馬克的一些事蹟,這使我知道了閱讀本書讓那些天才少年確信他們在這個世界上並不是孤獨的。我最近採訪谷歌的資訊長本·弗裡德的時候,他拿著一本已經讀得捲了角的《駭客——計算機革命的英雄》讓我簽名。他跟我說:「如果我不看本書,我就不會有今天。」儘管我在一年內很多次聽到這樣的話,但是我還是百聽不厭。

同樣令我感到高興的是,本書提出的一些問題已經成為資訊時代的主要話題。在本書釋出的那一週,書中提到的駭客(還有一些很著名的駭客,我在書中沒有列舉)在加州的馬林縣舉行了第一次駭客會議。這由斯圖爾特·布蘭德發起,他是駭客之父,也是《全球目錄》雜誌的編輯,倡導「資訊應該是免費的」原則。但他的這句話經常被錯誤地引用,因此我在這裡有必要給出斯圖爾特·布蘭德所說的原話,那是在我主持的主題為「駭客道德的未來」的一次會議上,布蘭德說:「一方面,資訊應該是昂貴的,因為它非常有價值。你在正確的地方得到正確的資訊,就會改變你的人生。另一方面,資訊應該是免費的,因為獲得資訊的成本不斷地降低。這就是兩者的矛盾所在。」

25年之後,布蘭德的這句被斷章取義的話那麼熟悉,以致已經成為了一個形容詞(例如,評論家經常說"information-wants-to-be-freecrowd")。但是,斯圖爾特·布蘭德所說的那句完整的話非常恰當地概括了25年來駭客運動的矛盾——發生在令人討厭的理想主義和冰冷的商業之間的白熱化鬥爭。用理查德·斯托曼的話說,駭客希望資訊是免費的——並不是說像免費啤酒一樣,而是指的是一種自由。斯托曼擔心自己會像《最後的亞希人易希》中的易希一樣,幸好這並沒有發生。

自從我在蘋果2電腦上用wordstar寫完本書以後,駭客的世界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那時,我在軟盤的一面只能儲存一章的內容。)幾乎沒有人知道駭客的含義——doubleday出版社的很多銷售人員要求我把書名改一下,因為他們覺得這個書名晦澀難懂。internet也是一個鮮為人知的網路,只有一些政府部門和學術機構使用它。人們都覺得長時間接觸電腦的人不合群,覺得和他們溝通有障礙。駭客道德的某些價值觀在今天看來非常顯而易見,現在的讀者可能會好奇為什麼我當初在寫這些內容的時候那麼困惑。(「你能在計算機上創造藝術和美嗎?」不大可能。)

在本書出版25週年之際,我又去採訪了當年為寫本書做調研時採訪過的人,又重新認識了駭客主義。我還採訪了一些以前沒有采訪過的駭客,當年他們還沒有名聲大震。我這次採訪的一部分原因是想了解這些駭客在2010年都做了哪些工作。另一個原因在本書出版之後,我就同一些人失去了聯絡,我只是想重新與他們恢復聯絡。就像電影《破碎之花》(brokenflowers)中,比爾·默裡開車去尋找他的前女友一樣,我希望通過這次拜訪,瞭解我的主人公的變化,以及他們對現在的駭客行為的看法,瞭解駭客行為是如何改變世界的——以及世界如何改變了駭客行為。

我只拜訪了幾個人,但是從他們的身上,我看到了過去25年來科技行業的巨大變革。雖然駭客運動勝利了,但是,參與這次運動的駭客卻有著各自不同的命運。本書的主人公,他們有的像蓋茨一樣,變得非常富有,享有很高的聲譽和影響力。駭客運動使電腦行業從與世隔絕的亞文化發展為擁有數十億美元資產的產業,不僅駭客主義的真實含義發生了變化,而且他們在這個過程中充分發揮了自己的才能,取得了非常輝煌的成績。而另外一些人,他們不情願或不適應這個發現和激發他們激情的世界——或者只是不走運——他們每天埋頭工作,希望可以逃避痛苦。另外,我還發現了一個新趨勢:現在的駭客是在駭客主義和商業兩種價值觀並不對立的環境中成長起來的。他們正在影響著駭客運動的未來。

真正的駭客從不度假。如果以這些標準來看,比爾·蓋茨就不是一個真正的駭客。

蓋茨自己也很認同這一點。他說:「我相信必須要很大的工作強度,而且,我必須承認,在我十幾歲和二十幾歲的時候,我的工作強度非常大。我二十多歲的時候,每天都在工作。但是現在,到了下班時間,我就會回家吃飯。等到結婚生子以後,如果想維持家庭穩定的話,就必須減少對工作的狂熱。」的確,回首往事,蓋茨說,他的駭客時代來得比較早,他還是一個在湖畔小學上學的小孩時,就已經是一名駭客了。他說,「13~16歲這幾年是最狂熱、最重要的一段時間。」

我問他:「那麼,當你去哈佛大學讀書的時候,是不是你駭客時代的最高點?」

他說:「你指的是一天24小時都在程式設計,是嗎?哦,當然了。在我17歲的時候,我的軟體思想就已經成型了。」

我問他:「對於今天的孩子來說,電腦已經非常普及,而且操作非常方便,那麼電腦對他們的影響和你們那一代人一樣嗎·還會再出現一個比爾·蓋茨嗎?」他說:「當然,這並不是向使用者推廣電腦的年代了。」電腦革命對人們生活的影響大家已經有目共睹。不過,他說,「將來電腦還會更廣泛地影響我們的生活。」蓋茨相信,沒準在哪個地方就會出現一個天才,從一張白紙開始,最後成為影響整個行業的一個精英。我跟他說這種「白紙」很難找,他沒有理會我,接著說:「世界上有很多這樣的天才。在機器人、人工智慧和dna程式設計方面,還有五六個領域,我根本說不出名字來,因為我老了記憶力不太好,這樣的人才一定會很多。我們每年會有1.35億的嬰兒降生——不用都是天才,甚至不用一年就出現一個。但是一定會出現萬里挑一的精英。」

他看起來還是有點緊張,就像他27歲的時候我見他的時候一樣:他很活躍,但是不願直視我的眼睛。採訪到一半的時候,他開始盯著電腦螢幕,用新式滑鼠測試軟體。但是他也在全神貫注地聽著我的問題,然後侃侃而談pc機初期他的工作夥伴和競爭對手的很多非常武斷觀點。他對電腦的專注成就了他的工作和他的公司,在他的努力下,微軟公司成為世界最大的軟體公司,他也曾一度躍居為世界首富。他對駭客精神的信仰貫穿在他所有的工作中,也影響了他的人事決策。他說:「如果你想僱一個工程師,那就看一下他編寫的程式碼。這就夠了。如果他沒有編寫過大量程式碼,就不能僱用這個人。」

我跟他又提起1976年「致愛好者的公開信」那次事件。他說:「從某種意義上說,我覺得‘如果使用者購買更多的軟體的話,我就能僱用更多的員工。’」

他是否能想到多年以後那些問題仍然存在?答案是肯定的,他對這個問題的解釋就像是智慧財產權法的一堂微型歷史課,他回顧亞當斯密斯的理論,以及歐洲的出版商未經授權也沒有付款,就影印了本傑明·富蘭克林的作品那件事。蓋茨說:「本傑明·富蘭克林明顯被敲詐了。我覺得他肯定想譴責那些出版商!’」蓋茨說我們現在需要很長一段時間測試新的商業模式,才能找到數字時代智慧財產權持有人和讀者之間的平衡。我聽得出來,他看起來有些得意,因為現在一些記者抱怨的問題也是他在信中提到的問題。他說:「在今後的20年裡,雜誌記者仍然可以考慮這個話題。或者,你可以白天的時候理髮,晚上寫文章,誰知道呢?」

蓋茨從一名電腦程式設計師高手成為一名成功人士。而史蒂夫·沃茲尼亞克的興趣卻是跳舞。沃茲尼亞克不僅是it界的傳奇人物,而且也是流行文化的偶像,他參加了《與星共舞》的舞蹈比賽。當我25年後的再次採訪遇到他時,他剛剛和其他選手參加了季賽。在加州的墨西哥飯店,他一邊用土豆條蘸著調味汁,一邊跟我說:「這次比賽,我的對手是傑裡·斯普林格和克勞斯·利特曼。」在比賽中,雖然他很快就被淘汰下來,但是他並沒有感到氣餒。這次電視真人秀比賽絲毫不比他在技術歷史上的偉大成就遜色,他絲毫沒有覺得沮喪。他說:「人們都跑過來跟我說:‘我的天呀,我在《與星共舞》上見過你!’我只能說,‘是呀,其實我也從事電腦工作。’」

一般的粉絲忽略沃茲尼亞克的技術成就是可以原諒的。因為這段時間,大家都把注意力集中到他的愛好(例如,思維車馬球)和他的愛情生活上——儘管他已經和在geekcruise上遇到的女人結婚了,但是他又和喜劇演員凱西·格里芬浪漫約會。snarky網站無情地嘲笑沃茲尼亞克的不專一而且還若無其事地出現在蘋果的首日釋出會上。但是,沃茲尼亞克對這些抨擊一笑了之。他又想起自己幾年前對格里芬說過的話:「嘿,你可以讓我難堪,辱罵我,也可以盡情嘲笑我——如果這樣可以讓大家開懷大笑,這是值得的。」我在20世紀80年代早期遇到沃茲尼亞克的時候,他還是一個不善交際、比較敏感的百萬富翁。現在,他已經刀槍不入了,而且是一個非常有愛心的父親——他是整個駭客文化的福星。

沃茲尼亞克還時不時地在新聞上露面,介紹一些新興科技。例如,cl-9將要發明一種超級遙控。宙斯之輪(wheelsofzeus)公司承諾利用無線技術,使使用者可以跟蹤自己的財產。但是第一個專案沒有成功,第二個沒有生產出產品。現在,他是一家倉儲公司fusion-io的總工程師。他說:「我為這個產品做代言,還做了很多營銷工作,但是,我還在探索在未來有競爭力的技術。」

儘管沃茲尼亞克沒有設計出另外一個apple2電腦,但是,他在2010年最大的貢獻就是為人們樹立了榜樣。他利用自己的名望不斷告訴人們,聰明才智和創造力能夠戰勝傳統的冷漠。他是電腦室裡的電腦迷,他的形象和快樂遠遠超過那個沒落的舞王。這也是各地電腦迷備受鼓舞的原因。

實際上,他的一個粉絲安迪·赫茲菲爾德仍然受到駭客精神的鼓舞。赫茲菲爾德並不是本書中的主要人物,但是,他是早期蘋果公司的一個很知名的員工。(我第一次碰到他是在1983年年底,當時他是macintosh作業系統的設計師之一。)現在他在某家大型公司工作,他最大的成就是為該公司的新聞查詢設計了年表,這樣使用者在看文章的同時也能夠看到時間。現在,他覺得50多歲的時候進行程式設計不像20多歲時那麼容易了。他說:「以前我設計mac電腦的時候,我一直馬不停蹄地工作,我覺得過了一個小時的時候,一看錶,已經過去4個小時了。現在,我覺得過了一個小時的時候,我一看錶還真是一個小時。」

隨著歲月的流逝,赫茲菲爾德不僅積累了很多經驗,而且,他也不斷調整自己的個人主義意識,向大型企業靠攏。一方面,這家大型公司是駭客的聖地,公司認為工程師就是最大的財富。赫茲菲爾德說:「在工作中,你可以完全釋放自己的激情。」這肯定是對駭客有利的價值觀。但是,還有無法忽略的事實是,這家公司是一個大公司,對於產品的設計,公司有自己的固定標準和流程,這會使整個過程比較正規,缺乏一些樂趣。他說:「我覺得我對待自己的工作就像藝術家對待他們的藝術品一樣。」而且,他又加了一句:「在這家公司,我不會按照令我自己高興的方式來做事,這是我的原則。」

他放棄了自我實現,但是,卻對整個世界產生了非常深遠的影響。由於電腦和internet的廣泛普及,蘋果公司的員工編寫的幾行程式碼就能改變數百萬人的生活。這和赫茲菲爾德以前在蘋果電腦公司開發出蘋果電腦時的興奮有所不同。他說:「你知道為什麼apple2電腦那麼令人興奮嗎?我們可以使揚聲器發出聲音。但是,我們知道它還可以產生音樂。這就是它的神奇之處——當事物的潛能超過現實表現的時候,這是最大的樂趣所在。另外,電腦在各行各業都影響著人們的生活。電腦成為當前的主流,iphone所創造的文化氛圍比20世紀60年代的甲殼蟲樂隊更有影響力。它加速了人類前進的腳步。」

理查德·格林布萊特跟我說還有一些事情他覺得不太滿意。

糟了,我在本書的前幾章批評了他的個人衛生,他是不是這麼多年一直對此耿耿於懷?

但接下來的談話讓我鬆了口氣。格林布萊特更關注的是電腦行業不斷衰退的狀態。他說他很討厭現在的主流程式語言(比如html和c++)。他很懷念lisp,他以前在麻省理工學院工作的時候使用的就是這種語言。他說:「現在電腦行業非常混亂,在沒有對當前的程式設計狀況進行技術分析之前,我不建議大家都去盲目跟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