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講目的——英國和大陸文明程式之異同——17和18世紀,法國在歐洲的優勢地位——在17世紀是因為法國政府——在18世紀是因為國家本身——路易十四的統治——他的戰爭——他的外交——他的行政管理——他的立法——他的統治快速衰敗的原因——18世紀的法國——哲學革命的本質特徵——課程結束
在上一講中,我努力明確英國革命的真正性質和政治意義。我們看到,在16世紀期間,原始歐洲的所有文明歸結為兩大事實,一方面是純君主制,另一方面是自由探索。英國革命就是這兩大事實的首次碰撞。這兩股力量第一次在英國發生衝突。有人試圖從這一事實推匯出英國的社會狀態和歐洲大陸之間存在根本差異;有些人宣揚,命運如此不同的國家之間不可能進行比較;他們斷言,和他們的地理環境一樣,英國人民處於一種精神上的隔離狀態。
沒錯,英國文明和大陸國家文明之間曾經存在重大差異——不可忽視的差異。在我的講座過程中你們已經對此可見一斑。在英國,社會中的各種不同原則和要素在同步發展,可以說是在齊頭並進,這種特徵至少比大陸更加明顯。當我試圖確定歐洲文明與古代文明及亞洲文明相比所呈現的獨特外貌時,我首先要向你們說明的是,它是多變的、豐富的、複雜的;它從未落入某一原則的獨家統治下,社會狀態中不同要素在其中相互改變、結合和鬥爭,常常被迫和平共處。歐洲文明的這一事實、這種普遍特徵,在英國文明中表現得尤其突出。正是在英國,這一性質的發展最連貫、最明顯;正是在英國,世俗世界和宗教世界、貴族政治、民主政治、君主制度、地方和中央機構、精神和政治發展都在一起發展壯大,可說是百花齊放,即使速度不同,至少彼此總是相距不遠。例如,在都鐸王朝統治時期,正當純君主制的發展如日中天時,我們看到民主政治原則和民眾力量同時也在興起和發展壯大。17世紀的革命爆發了,它既是宗教性的又是政治性的。這個時候的封建貴族看上去已是奄奄一息、行將就木了,然而,它依然在其中保有一席之地,發揮重要作用,並取得自己的一份成果。英國曆史的整個過程也是如此:從來沒有哪種舊成分完全消亡,從來沒有哪種新成分徹底勝利,從來沒有任何特殊原則獲得獨家優勢地位。總是存在不同力量的同時發展、它們的要求和利益的妥協。
在歐洲大陸,文明的發展沒有那麼複雜和完全。宗教世界和世俗世界的各種不同社會成分——君主制、貴族制和民主制,不是齊頭並進,而是相繼發展的。每一種原則、每一種制度,可以說都曾有過獨佔鰲頭的時候。例如,某一世紀屬於封建貴族制,另一世紀屬於君主制,還有一個世紀屬於民主制,我不是說某一制度獨霸某一世紀,這也太言過其實了,而是說它擁有非常顯著的優勢地位。
比較一下中世紀的法國和英國,比較一下我國曆史中的11、12、13世紀和海峽對面國家的對應世紀,你們將發現,在這一時期,在法國,封建制度幾乎一統天下,而君主制和民主政治原則幾乎銷聲匿跡。再看看英國,封建貴族制度固然佔據支配地位,但君主制度和民主制度依然強大並且重要。
正如路易十四統治下的法國,在伊麗莎白統治下的英國,君主制取得勝利,但它不得不如此小心謹慎地行事,受到如此多的限制——要麼來自貴族制的,要麼來自民主制的。並且在英國,每一種制度、每一種原則都曾有過出頭之日,但從未像大陸國家那樣獨佔鰲頭、唯我獨尊。勝利者總是不得不容忍對手的存在,讓他們分得一杯羹。
這兩種文明程式各有其優勢和劣勢,事實上在兩國曆史上也有所體現。例如,毫無疑問,不同社會成分的同時發展大大有助於英國比其他大陸國家更快達到所有社會的最終目的,即建立一個既正規又自由的政府。政府的實質恰恰就是考慮各方利益和力量,協調它們,引導它們共同生活、共同繁榮。現在,由於各種機緣巧合,英國社會不同成分已經預先處於這種位置和關係之中,因此,在這裡建立一個廣泛的、多少有點正規的政府就容易多了。自由的本質就是所有利益、權利、權力和社會成分百花齊放、各顯其能。因此英國比其他大多數國家更容易獲得自由。因為同樣的原因,必然會比其他地方更快地形成國民的實用才智、對公共事務的理解。政治上的實用才智在於知道如何估量和評價所有事實,給予各自應得的重視。在英國,這是社會狀態的必然產物、文明程式的自然結果。
另一方面,在歐洲大陸國家中,每一種制度、每一種原則都曾經有過上臺的時候,都曾更徹底、更獨家地佔據優勢地位,它的發展規模更大、更加輝煌壯麗。例如,君主制和封建貴族政治制度在大陸登上舞臺後,表現得更加大膽、廣泛和自由。可以說,我們的政治經驗更加廣泛、更加徹底,其結果是政治思想(我說的是一般思想而非處理事務的實用才智)和政治學說層次更高,表現出更多的理性活力。在一定程度上,每一種制度單獨亮相,長期出現在舞臺上,使得人們能夠完整地研究它,追溯它的初始源泉,跟蹤它的最終結果,並充分展現它的理論。凡是仔細觀察過英國性格的人必然會注意到一個雙重事實——一方面,良好的實用才智和實踐能力,另一方面,缺乏一般思想和可引以為豪的理論。翻開英語書籍,無論是關於英國曆史的,還是關於法學的或其他任何學科的,我們很少能找到博大精深的道理。在一切領域中尤其是在政治學領域中,純粹的主義、嚴格意義上的哲學和科學,在大陸上要比在英國更加繁榮,至少它們的發展更加強大、更加大膽。我們不能不相信文明在這兩國中的不同發展與這一結果有極大關聯。
最後,不管我們如何看待這一差異所造成的優勢或劣勢,差異本身是真實、無可爭辯的事實,是將英國和大陸明顯區分開的事實。但是,這並不是說,因為不同原則和社會成分在那邊發展更加同步,在這邊發展更加前後相繼,所以它們的發展道路和目標實際上是不同的。從整體上看,歐洲大陸和英國都經歷了相同的文明發展重大階段;任何一方所發生的事件都沿著相同的路線發展,相同的原因帶來了相同的結果。從我向你們展現的16世紀之前的文明圖景中,你們已經對這一事實深信不疑,在對17、18世紀的研究中你們也將辨識出這個事實。在英國幾乎同時發展的自由探索和純君主制,在大陸中完成發展的時間相隔甚遠,但它們終究還是完成了發展。這兩股力量相繼經歷了輝煌統治後,最後發生了碰撞。總體上看,社會的總體發展路徑是相同的,雖然差異確實存在,但相似之處更加深刻。快速掃視一下現代歷史將使你們對此深信不疑。
縱覽17、18世紀的歐洲歷史,你們不可能沒發現法國已經在歐洲文明中遙遙領先。在本課程一開始我就已經強調了這一事實,並努力指出了它的原因。現在,我們發現它比以往更顯著了。
純君主制、絕對王權的原則在路易十四統治下的法國開始發展之前,先在查理五世和腓力二世統治下的西班牙取得了優勢地位。同樣,自由探索原則在18世紀的法國開始發展之前,先在17世紀統治了英國。然而,純君主制和自由探索並未從西班牙和英國出發去征服世界。這兩個原則、兩種制度停留在,在某種意義上可以說是侷限在它們的發源國。它們必須經過法國才能夠發揚光大;純君主制和自由探索必須變成法國的才能變成歐洲的。法國文明的這種交際性、法國的這種社交天賦,曾經在所有時代都顯露過,在我們現在研究的這個時代表現得更加鮮明。對於這一事實我不再多講,你們在其他課程中,在觀察18世紀法國文學和哲學的影響時已經看到這一事實的更多重要原因。你們已經看到,對於自由問題,法國哲學界在歐洲比自由英國擁有更多權威。你們已經看到,法國文明比其他任何國家的表現得更活躍,更有感染力。我對這一事實的細節無需贅言,我之所以提及它,僅僅是為了說明我有權把對現代歐洲文明的描述聚焦在法國身上。在這一時期,毫無疑問,法國文明和歐洲其他國家的文明之間存在著各種差異,如果我現在的目的是全面忠實地闡述這些文明的歷史,那麼這一點必須牢記在心。但我現在必須快速向前,所以我不得不完全省略一些國家和時代。我寧願把你們的注意力暫時集中在法國文明發展歷程上,雖然還不夠完美,但它是歐洲整體發展歷程的一幅畫像。
在17、18世紀,法國在歐洲的影響力呈現出不同外貌。在17世紀影響歐洲並在整個文明中遙遙領先的是法國政府。在18世紀佔據優勢地位的不再是法國政府,而是法國本身。左右歐洲思想、吸引歐洲注意力的,在17世紀是路易十四和他的宮廷,在18世紀是法國和它的見解。在17世紀,與法國人民相比,有一些國家的人民更引人注目地出現在歷史舞臺上,在事件中發揮了更重要的作用。三十年戰爭中的德國人民、英國革命中的英國人民,他們在各自的命運中發揮的作用超過了同時代的法國人民。同樣,在18世紀,有一些政府比法國政府更強大、更受人重視、更令人懼怕。毫無疑問,腓特烈二世、葉卡捷琳娜二世和瑪利亞·特雷薩在歐洲都比路易十五更有影響力、更有分量。然而,在這兩個時代,法國都在歐洲文明中領先,先是因為它的政府,後是因為它自身;先是因為它的統治者的政治活動,後是因為它獨特的智力發展。
要想充分理解法國乃至歐洲文明程式中的支配性影響力,我們必須研究17世紀的法國政府和18世紀的法國社會。當舞臺和演員隨著時間而變化時,我們也必須相應地改變計劃和劇本。
我們在研究路易十四的統治時,在試圖評價他在歐洲的力量和影響力的源泉時,往往只想到他的聲譽、征服、輝煌,以及他統治期間文學的輝煌成就。我們往往關注並將法國政府在歐洲的優勢地位歸功於外部原因。但我認為,這種優勢地位有更深刻、更嚴肅的基礎。我們萬萬不可相信,僅僅憑藉幾場勝利、盛宴,或者幾位天才的傑作,路易十四和他的政府就在這個時代發揮了不可磨滅的作用。
你們中的許多人一定聽說過,可能還記得,二十九年前的法國執政府所帶來的結果以及它建立國家時所處的狀況。外部是外國侵略迫在眉睫,而我們的軍隊災禍不斷;內部是政權幾乎完全瓦解,人民四分五裂;沒有財政收入,沒有公共秩序;總之,社會處於一蹶不振、恥辱和混亂中,這就是執政府上臺時法國的形勢。誰不記得這個政府所採取的非凡、有效的措施,這些措施在很短時間內保全了國家獨立,恢復了民族榮譽,重組了行政管理,改造了法律,經由權力之手差不多重建了社會。
路易十四政府在成立之初就為法國做了同樣的事情,雖然時間、做法和形式上存在巨大差異,但它追求及達到的效果幾乎一樣。
回想一下在樞機主教黎塞留的統治結束後以及路易十四未成年時法國所處的狀況:西班牙軍隊在邊境虎視眈眈,不時越過邊境;法國時刻面臨入侵危險;內部紛爭達到頂點,內戰不止,政府對內對外都軟弱無能、威信掃地。當時的社會狀況與霧月18日之前的狀況非常類似,只是沒那麼多暴力。正是從這種狀態中,路易十四的政府把法國拯救出來了。他的早期勝利具有馬倫戈大捷的效果:它們保全了國家,恢復了國家榮譽。我下面將從幾個主要方面講解這個政府——它的戰爭、外交、行政管理以及立法,我想你們將看到,我剛才做的對比、我認為相當重要的對比(因為我一向認為歷史對比價值不高),擁有真實的基礎,我有權加以運用。
首先,讓我們談談路易十四的戰爭。你們知道,我也常常藉機提醒你們,歐洲的戰爭來源於大規模的人口遷移。由於迫不得已、心血來潮或其他理由,整個人口——有時候數量龐大,有時候三五成群——從一塊土地遷移到另一塊土地。在十字軍東征於13世紀末結束之前,這就是歐洲戰爭的一般性質。
在這個時期出現了一種同樣與現代戰爭迥異的戰爭。它們是由政府而非人民進行的遠征,政府率領軍隊去遠方開疆闢土、進行冒險。他們離開自己的國家,拋棄了自己的領土,有的去了德國,有的去了義大利,還有的去了非洲,其動機僅僅是個人的心血來潮。15世紀的所有戰爭,甚至還有16世紀的部分戰爭,都屬於這一類。為了什麼利益——我指的不是合法利益,出於什麼可能動機,使得查理八世要把那不勒斯王國據為己有?這顯然不是一場出於政治考慮的戰爭:國王覺得自己對那不勒斯王國擁有私人權利,因此,出於個人目的、為滿足個人慾望,他對一個遙遠國家發起了征服行動。該國絕對不適合與他的王國合併,相反只會損害他對外的力量,影響國內的安寧。查理五世對非洲的遠征也是如此。這一型別的最後一場戰爭是查理七世對俄羅斯的遠征。路易十四的戰爭沒有這種性質,它們是一個坐鎮領土中央的正規政府發起的戰爭,目的在於征服周邊,擴張或鞏固自己的領土,總之,是政治性戰爭。
這些戰爭可能是正義的或非正義的,可能使法國付出了昂貴的代價,可以舉出上千條理由來指責它們的不道德和殘暴無度,但是它們擁有以往戰爭不可比擬的合理性:它們不再是由心血來潮或冒險投機引發的,而是出於某種嚴肅動機,如某些看起來值得奪取的自然邊界、打算合併的操同一語言的人口、抵抗鄰近勢力必須奪取的要隘。毫無疑問,這些戰爭含有個人野心的成分,但逐一檢查路易十四的戰爭,尤其是他統治初期的戰爭,你們將發現它們有真正的政治動機,是為了法國的利益、為了獲得力量、為了國家安全而策劃的。
戰爭的結果就是這一事實的證明。當今法國在很多方面是路易十四的戰爭產物。他所征服的省份,弗朗什-孔泰、佛蘭德斯和阿爾薩斯,依然在法國版圖內。征服包括有意義的和無意義的,路易十四的征服屬於前一型別,他的事業沒有不合理和任性的性質,而在他之前這些是非常普遍的。指導這些戰爭的政策,即使並不總是公正的和英明的,至少是巧妙的。
離開路易十四的戰爭,再來考察一下他與外國的關係,即所謂的外交,也能看到類似的結果。我曾經堅持歐洲外交誕生於15世紀末。我曾經努力說明,在這之前政府及國家之間的來往是偶然、稀少和短暫的,在這一時期變得更加有規律和持久,對於公共利益有重大意義,總之,在15世紀末以及在16世紀上半葉,外交在各種事件中發揮了巨大作用。然而,在17世紀之前,說實話它還不是系統化的,它還沒有帶來長期聯盟,或重大的、並且首先是持久的聯合,這種聯合遵循固定原則,服務於恆定目標,具有作為穩定政府真實性質的連續性。在宗教革命期間,各國的外交關係幾乎完全受制於宗教利益的力量,新教和天主教兩大聯盟瓜分了歐洲。正是在17世紀,威斯特伐利亞條約簽署後,並且在路易十四政府的影響下,外交改變了自己的性質。在這個時候,它擺脫了宗教原則的獨家影響,基於其他考慮因素結成聯盟和政治聯合。同時,它變得更加體系化、更有規律,始終如一地服務於特定目的,遵循持久不變的原則。歐洲均衡體系的正式起源就是在這一時期。正是在路易十四的統治下,這一體系和其他所有相關的考慮因素真正掌握了歐洲各國政策。當我們研究這一領域的一般思想以及路易十四的政策主導原則時,我相信我們能發現以下結論:
我已經說過,路易十四一心想把純君主制發揚光大,與奧蘭治親王即威廉三世領導下的公民及宗教自由以及國家獨立運動展開了激烈鬥爭。你們已經看到,這一時期的重大事實是各種勢力分別投靠到這兩面旗幟下。但是當時人們對這一事實的評價跟我們現在對它的評價不一樣。即使對於那些親身經歷過它的人來說,它也是隱晦的、不為人所知的。廢止純君主制、推崇公民及宗教自由,實際上是荷蘭及其盟國抵抗路易十四的必然結果,但是這個問題並沒有在絕對權力和自由兩大陣營之間得到明確闡述。人們常說路易十四的外交主導原則是推行絕對權力,但我不相信。在他年老之前,這一考慮並未在其政策中發揮重大影響。法國的強大、在歐洲稱霸、令對手俯首稱臣,總之國家的政治利益和力量,這才是路易十四持之以恆追求的目標,不管與他交戰的是西班牙還是德國皇帝或英國。他行動的目標遠遠不是推行絕對權力,而是渴望法國及其統治的強大和擴張。在大量證據中,我將引用出自路易十四本人的一件證據。在他的回憶錄中,在1666年——如果我沒記錯的話,我們能找到一段類似這樣的文字:
「今天早晨,我與一位英國紳士西德尼先生會談,他向我堅持振興英國共和派的可能性。西德尼先生請求我為此目的提供四十萬裡弗。我告訴他我最多隻能給二十萬。他說服我從瑞士召喚另一位叫做拉德洛的英國紳士,與他商議同一計劃。」
相應地,我們在拉德洛的回憶錄中,在相近日期下,找到一段話,意思如下:
「我收到了法國政府的邀請,邀我前往巴黎,去討論有關我國的事情,但我不相信那個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