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講目的——所有不同制度都自命合法——什麼是政治合法性——5世紀時所有政治制度的並存——個人、財產和制度狀態的不穩定性——這有兩個原因,一個是物質方面的,即持續不斷的侵略;另一個是精神方面的,即蠻族特有的個人主義的自私情感——文明的萌芽來自秩序的必要性、對羅馬帝國的回憶、基督教教會以及蠻族——蠻族、城市、西班牙教會、查理曼大帝和阿爾弗雷德大帝的政治組織嘗試——日耳曼人和阿拉伯人的入侵停止——封建制度開始
我已經向你們指出了歐洲文明的基本要素,回溯至它們的誕生之初,即羅馬帝國覆滅之際。我已經盡力讓你們預先了解它們的多樣性、它們的持續鬥爭,讓你們看到,它們當中沒有一個能夠成功統治社會,或至少如此徹底地統治它以至於能奴役或驅逐其他要素。我們已經看到,這是歐洲文明的顯著性質。我們現在要研究它開始時的歷史,這個時代通常被稱為野蠻時代。
這個時代第一眼看去,我們不可能不對一個事實留下深刻印象,它看起來似乎與我們前面剛說過的正好相反。如果你們考察一下那些關於現代歐洲淵源的公認說法,你們將發現,我們文明的各個要素——君主政治、神權政治、貴族政治以及民主政治的原則,統統宣稱歐洲社會最初屬於它,只是因為敵對原則的篡權才喪失了獨家統治權。參考一下所有關於這個問題的著作和說法,你將發現,所有致力於描述或解釋我們歐洲起源的理論,都堅持歐洲文明諸要素中的某一個的獨家統治。
有一個封建主義學派,其中最有名的是m.布蘭維裡耶,他宣稱,在羅馬帝國覆滅後,擁有所有權力的是征服者民族、後來形成的貴族群體;歐洲社會是它的領地,國王和人民從它那裡奪走了這塊領地;貴族政治組織是歐洲初始和真實的形式。
除了這一學派,你們還能發現君主主義學派,如杜博斯長老,他堅持說,正好相反,歐洲社會屬於王室。他們說,日耳曼國王們繼承了羅馬皇帝的所有權力;他們甚至是被高盧人以及其他古代民族邀請來的;只有他們的統治是合法的;貴族們所獲得的一切都是從君主們那裡侵佔來的。
第三個出場的學派是自由派、共和派、民主派,或隨便你怎麼稱呼。請教下馬布里長老,根據他的說法,從5世紀起,社會的統治權就被移交給了自治機構,給了自由人社團,給了嚴格意義上的人民。貴族們和國王們通過掠奪初始自由發展壯大了自己,雖然初始自由在他們的攻擊下沉沒了,但在他們之前是它在統治。
除了這些君主政治、貴族政治和民主政治的主張外,還出現了教會的神權政治主張。它堅稱,憑藉它的宗旨、它的神聖頭銜,社會屬於它;只有它有權統治它;只有它是歐洲世界的合法女王,這是它憑藉自己為文明和真理付出的努力贏得的。
看看我們現在處於什麼困境!我們自以為已經論證了歐洲文明組成要素中沒有一個曾經獨家統治過它的歷史,這些要素曾經存在於持續靠攏、混合、鬥爭和妥協的狀態中。然而,我們剛邁出第一步就遇到了完全相反的觀點,說即使在嬰幼時期,在野蠻歐洲內部,也是這些要素中的一個獨家佔有了社會。而且,不僅是在一個國家中,而是在歐洲所有國家中,在略微不同的形式下,在不同時期,我們文明的各個原則都曾經提出了這些不可調和的主張。到處都能遇到我們剛才描述過的各種歷史學派。
這是非常重要的——不是它本身有多重要,而是因為它揭示了其他一些在我們的歷史中佔有重要地位的事實。這些完全對立的主張同時出現,宣稱在現代歐洲的初始階段獨家掌握大權,從這一點可以看出兩個重要事實。第一個是政治合法性的原則和思想觀念,這種思想觀念在歐洲文明程式中曾經發揮了重大作用。第二個是野蠻歐洲——我們當前特別關注的這個時期——的真正的、特別的性質。
我將盡力論證這兩個事實,根據我剛才描述的初始主張之間的鬥爭來依次推導它們。
歐洲文明的不同組成要素——神權政治、君主政治、貴族政治和民主政治的要素,當它們希望成為第一個擁有歐洲社會的元素時,它們到底在宣稱什麼?它們不正是宣稱自己是唯一合法的嗎?政治合法性顯然是一項基於歷史、基於持續時間的權利。時間上的領先常被用來作為這種權利的來源,作為權力合法性的證據。請注意觀察,這種主張並不是任何一個理論獨有的,不是我們的文明中的某一個要素獨有的,而是無處不在的。在現代,我們習慣於認為合法性思想僅僅存在於一種制度中,即君主政治中,在這方面我們犯錯了,它在所有制度中都能找到。你剛才已經看到,我們文明的所有要素都同等強烈地渴望佔有它。如果我們研究稍晚一點的歐洲歷史,我們將發現完全不同的社會形式和政府都一樣擁有自己的合法性。義大利和瑞士的貴族政治和民主政治、聖馬利諾共和國,和歐洲最大的君主制國家一樣,都曾經宣稱自己是合法的,並被看作是合法的。和後者一樣,前者把自己的合法性主張建立在制度的久遠上,建立在它們的政治制度的歷史領先和持續上。
如果離開歐洲,把注意力投向其他時代和其他國家,也能處處見到這種政治合法性觀念。在任何地方你都會看到,它依附在政府的某個部分、某個機構、某種形式或準則上。在任何時代、任何國家裡,都找不到某部分社會制度、某部分國家權力不把這種基於悠久歷史的合法性歸到自己身上,並被人承認。
這個原則是什麼?它的組成要素是什麼?它是怎麼進入歐洲文明的?
在所有權力的起源中,我說的是毫無例外的所有,我們都能看到武力。我的意思不是武力獨自創立了它們,也不是說,在權力的起源中,除了武力外,它們即使沒有其他資格也能得以建立。其他資格顯然必不可少。權力的建立是某種社會權宜之計的結果,是或多或少參考了社會狀況、習俗和輿論後的結果。但是,人們不可能不感覺到,不管它們的性質和形式如何,世間所有權力的起源都曾被武力染指。
然而誰也不會提到這一起源。所有權力——不管是什麼權力,都拒絕提及它,誰也不肯承認自己是武力的產物。一種不可抗拒的本能在警告政府,武力並不帶來權利,如果它們的來源是武力,它們的權利從來無法得到確立。正因為如此,當我們回顧早期歷史,發現各種制度和權力在淪為武力的犧牲品時都會大聲呼喊:「我在這一切之前早已存在,我憑藉其他資格早已存在。在你們發現我陷入這種暴力和鬥爭狀態之前社會屬於我。我是合法的,但其他人爭奪並攫取了我的權利。」
單單這個事實就已經證明,武力觀念不是政治合法性的基礎,而是另有完全不同的事物。所有這些制度如此正式地否認武力,這究竟說明了什麼呢?它們本身在宣稱,存在另一種合法性,它是其他合法性的真正基礎,這種合法性由理性、正義和公理組成,這才是它們希望掛靠的起源。正是因為它們不想被看作是武力的產物,所以它們才宣稱自己憑藉其悠久歷史獲得了另一種不同資格。因此,政治合法性的第一個特徵就是拒絕承認武力是權力的來源,而將權力與一種道德觀念、精神力量聯絡起來,與關於公理、正義和理性的思想聯絡起來。這就是產生了政治合法性原則的第一個基本要素。它藉助於古老的歷史和漫長的存在,通過以下方式產生:
在武力主導了所有政府、所有社會的誕生後,時代不停向前發展。它改變了武力的作品,糾正了它們。它通過這個事實來糾正它們:社會持續存在且由人類構成。人的內心具有某種關於秩序、正義和理性的觀念,某種將其發揚光大、引入至他所生活的周圍環境的渴望。它不斷致力於這一工作。如果它所處的社會狀況持續下去,它的努力總會產生一定結果。人將理性、道德和合法性帶入了它所在的世界。
除了人的努力之外,根據一條不可能被人弄錯的天意法則、一條類似於管理自然世界的法則,世上必然存在一定程度的秩序、理性和正義,這是社會延續絕對必需的。單憑它的延續這一事實我們就可以斷定,社會不是完全荒謬的、無情的、邪惡的,它並沒有被完全剝奪唯一能給社會帶來生命的理性、真理和正義等要素。並且,如果社會向前發展,如果它變得越來越活躍、越來越強大,如果社會狀況被越來越多的人接受,這是因為它在時間的作用下聚集了越來越多的理性、正義和公理;因為環境按照真正的合法性在一步一步地調節自己。
就這樣,政治合法性思想滲入了世界,從世界滲入了人類大腦。至少在一定程度上,它的基礎和初始起源是道德上的合法性,是正義、理性和真理,以及後來時間的認可。時間的認可使得人們有理由相信理性已經滲入事實,真正的合法性已經被引入外部世界。在我們即將研究的這個時代,我們將發現武力和謬誤在君主政治、貴族政治、民主政治和教會自己的搖籃上盤旋。你們到處都能看到武力和謬誤在時間的作用下,一點點地改變自己,公理和真理佔領了它們在文明中的位置。正是在公理和真理被引入社會狀況的這一過程中,政治合法性的思想逐步發展出來了。它就是這樣在現代文明中得到建立的。
因此,在不同時期,當人們試圖將這種思想作為絕對權力的旗號時,這就背離了它的真實起源。它絕對不是絕對權力的旗號,只有在公理和正義的名義下,它才滲入了世界,在世界上紮根。它不是獨家的,不屬於特定個體,在公理得到發展的任何地方它都會興起。政治合法性既依附於權力,也依附於自由;既依附於公共職能賴以發揮的形式,也依附於個體權利。在我們的研究過程中,我們將在完全對立的制度中見到它:不僅在君主制度中,同樣在封建制度中、在佛蘭德斯和日耳曼的自治城市制度中、在義大利各個共和國中。它覆蓋了現代文明中的各種組成要素,在開始研究現代文明史之前必須深入理解它。
從我在開頭提到的各種並存主張中能清楚地看到第二個事實,它是所謂的野蠻時代的真實性質。歐洲文明的所有要素都宣稱自己當時擁有歐洲,但實際上,它們誰也沒有贏得統治地位。如果一種社會形式統治了世界,辨認它並不難。在10世紀,我們將毫不猶豫地承認封建制度的統治地位;在17世紀,我們將毫不猶豫地肯定君主政治制度佔據優勢;如果我們看看佛蘭德斯的自治城市、義大利諸共和國,我們將立刻宣佈民主政治原則的獲勝。如果社會中確實有一種佔支配地位的原則,人們是不可能弄錯它的。
不同制度在歐洲文明中均佔有一席之地,為誰在它的初期佔據統治地位這個問題爭論不休,因此,這證明它們都是共存的,沒有任何一個佔有足夠普遍、足夠確定的統治地位,足以使社會採用它的形式和名稱。
因此,這就是野蠻時代的性質。它是所有要素的混合、所有制度的幼年、一種普遍的混亂,甚至其中的衝突都不是永久的或系統化的。通過研究這個時期社會狀態的所有方面,我可以向你們指出,在任何地方也無法發現單個事實或單個原則接近普遍或確立狀態。我將把自己限定在兩個基本點:個體的狀況和制度的狀況。這足以描繪整個社會了。
在這個時期,產生了四個階級:1.自由人,也就是說那些不依賴任何上級、任何庇護人,擁有自己的財產,完全自由地管理自己的生活,不對任何人負有義務的人。2.附庸、封臣、親兵等,最初由於扈從—首領的關係,後來由於封臣-封建主的關係,依附於他人,由於獲贈土地或其他饋贈,他們有義務提供服務。3.自由民(被解放的奴隸)。4.奴隸。
但這些不同階級是固定的嗎?人被劃分至一個階級中後會待在那裡不動嗎?不同階級的關係中存在什麼規則性和永久性嗎?絕非如此。你們常常看到有些自由人離開自己的位置,服務其他人,從他那裡獲得饋贈或別的什麼,從而進入附庸階級;你還能看到有一些自由人淪落至奴隸階級。在其他地方,能看到有些附庸努力擺脫自己的庇護人,再次獲得獨立,再次進入自由人階級。在任何地方你們都能看到運動,看到從一個階級到另一個階級的持續流動,看到階級關係中的不確定性、普遍的不穩定性,沒有一個人停留在自己的位置,沒有一個位置保持原封不動。
地產的狀況也是如此。你們知道它們被區分為自由地(完全自由的)和封地(受制於對上級的特定義務)。為了在第二類地產上建立一個精確、明確的制度,人們付出了多大努力。據說,封地最初僅限於特定年數,後來變成終生的,最後變成了可世襲的。完全是徒勞!所有這些期限都毫無秩序地同時並存。我們在同一時刻能見到固定期限封地、終生封地和可以世襲的封地;同一塊土地事實上在幾年內經歷了這些不同狀態。土地的狀態並不比個人的狀態穩定多少。在所有方面,我們都能感受到從游牧生活到定居生活的艱難轉變,從人際關係到人和資產的組合關係或不動產關係的艱難轉變。在這個轉變過程中,一切都是混雜的、本地化的、雜亂無序的。
在制度中我們也發現同樣的不穩定性、同樣的混亂。三種制度體系並存:君主制度、貴族制度——人及土地的相互依賴,以及自由制度——也就是說,自由人集體協商大會。這些制度誰也沒有擁有社會,誰也沒有支配其他制度。自由制度雖然存在,但應該參加大會的人很少參會。領主管轄權的實施也並不規範多少。君主制度是這些制度中最簡單、最容易決定的,也沒有固定的性質;有些君主是選舉產生的,有些是繼承的;有時候兒子繼承父親,有時候從家族中選舉出來,有時候簡單地從遠房親戚甚至是外人中選舉出來。你在任何制度中找不到什麼是一成不變的,和社會狀況一樣,所有制度都同時並存,相互混雜,並在持續變化中。
在國家層面,也到處是同樣的起伏波動:國家起起落落、分分合合。沒有邊界,沒有政府,沒有遠隔的民族,有的只是各種情形、原則、事實、種族和語言的大雜燴。這就是野蠻歐洲的模樣。
這個獨特時期的邊界在哪裡?它的起源很清楚,開始於羅馬帝國的覆滅。但它是什麼時候結束的呢?要想回答這個問題,我們必須研究這一社會狀況應該歸咎於什麼、造成這種野蠻的原因是什麼。
我覺得有兩個主要原因:一個是物質方面的,來自外部,存在於各種事件的發展歷程中;另一個是精神方面的,源自內部,源自人本身。
物質原因是持續不斷地外部入侵。我們千萬不要以為蠻族入侵在第5世紀就結束了。千萬不要認為,既然羅馬覆滅了,我們應該在它的廢墟上立刻發現蠻族國家,或者這一運動已經到達終點。在羅馬帝國覆滅後,這一運動延續了很久。關於這一點的證據十分明顯。
看看法蘭克國王們,即使是第一批國王,他們也不斷呼籲越過萊茵河作戰。克洛塔爾和達戈貝爾不斷髮起針對日耳曼的遠征,與佔據了萊茵河右岸的圖林根人、丹麥人和撒克遜人作戰。為什麼?因為這些民族希望越過萊茵河,分享從羅馬帝國掠奪來的戰利品。在大約相同時期,居住在高盧的法蘭克人,主要是東法蘭克人或奧斯達拉西亞法蘭克人,為什麼要大舉入侵義大利呢?他們攻擊瑞士,越過阿爾卑斯山,進入義大利,這是為什麼?因為他們受到東北方向的新人口的擠壓。他們的遠征不僅僅是一種掠奪侵略,更是不得已而為之。他們在自己的定居地受到打攪,只好遠走他鄉去碰運氣。一個新的日耳曼民族出現在舞臺上,在義大利成立了倫巴第王國。在高盧,法蘭克王朝更替,加洛林王朝替代了墨洛溫王朝。現在,說實話,大家都承認這一王朝更替實際上是法蘭克人對高盧的一次新入侵,是東法蘭克人替代西法蘭克人的一次民族遷移。變革結束了,第二個民族現在變成了統治者。查理曼大帝對撒克遜人再次發動了墨洛溫國王們曾經對圖林根人做過的事。他不斷髮起對萊茵河對岸民族的戰爭。是誰促成了這一切?是擠壓日耳曼人的奧博德萊特人、威爾茲人、索拉布人、波西米亞人以及整個斯拉夫民族,從6世紀到9世紀,他們迫使日耳曼民族向西方遷移。在所有地方,來自東北方向的入侵運動持續不止,決定了各種重大事件的發展。
在南方也出現同樣性質的運動:穆斯林阿拉伯人出現了。在日耳曼人和斯拉夫人沿著萊茵河和多瑙河擠壓的同時,阿拉伯人在地中海沿岸開始了他們的遠征和征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