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朝(1115—1234)
金朝的相關資料主要與臭名昭著的完顏亮,也就是通常所說的海陵王(1149—1161年在位)有關。繼任者對海陵王深惡痛絕,以致在其死後仍將他廢黜,這也是海陵(其稱帝前封號)只稱「王」的原因。《金史》中用兩章專述后妃,第一章主要與海陵王有關。儘管《金史》其他部分亦提及其統治,但關於海陵王后妃的那一章主要敘寫荒淫君主濫交濫婚的故事。史官們記錄其情事的細緻程度在正史中可謂空前絕後,也只有海陵王這樣的人物才能夠有此「殊榮」。前代中受到史官類似描寫的帝王只有魏晉南北朝時劉宋皇帝劉子業(449—466)及五代十國時南漢的某些帝王。《金史》中關於海陵王后妃的篇章既充滿暗示又描寫翔實,為幾百年以後關於海陵王的一部色情小說打下了基礎,而該小說的很大部分一字不差地照搬了《金史》。
與遼的契丹人不同,女真人是半游牧民族。他們在今天的中朝邊境一帶生活,並延伸至俄羅斯符拉迪沃斯托克以北。在宋朝時,女真人起初臣服於遼,可是他們的領袖阿骨打(1068—1123)組織了一支強大的軍事力量,建立王朝,並於1115年稱帝。後來他的弟弟吳乞買(1075—1135)繼位,並領導金朝於1125年滅遼,1127年擊垮北宋。第一章中對此已有所提及。海陵王治下,金朝試圖再次侵宋,可是在那之前,他的手下將領便將其刺殺。後來,統治權一直在阿骨打的完顏家族內傳遞,他們與另外八九個女真氏族及契丹、渤海的一些大族通婚。十二世紀晚期,金朝人口約有五千萬,比同時期歐洲的任何一個國家人口都要多。不過與遼相比,金朝治下有更多漢人,所以女真人實際上僅佔總人口的十分之一。隨著時間的流逝,許多女真人忘記了他們本族的語言及風俗,或只剩一知半解,其漢化程度比契丹人高。
女真的婚俗及性別規範與契丹和蒙古人有重疊之處。女性可以騎馬、打獵、飲酒,並與男性一道參加宴會、上陣殺敵。1170年,一位宋朝官員遊歷至金朝領土,對金朝女效能夠在街上自由行走交談驚詫不已,因為在南邊的宋朝,尤其是精英階層中,這種景象並不常見。這位官員補充道,儘管男性中既有人穿著女真服飾,亦有漢族女真混合,而女性則僅著漢服,尤其是精英階層的婦女,不過按照宋朝的標準,她們的著裝已經過時。女真婦女不纏足。像契丹人一樣,女真人允許婚前濫交、私奔,女性還可以選擇婚姻伴侶。一項1170年的法條顯示,金朝有條件地容忍女性通姦,並規定作為官員妻妾的女性如果與人通姦,她將無法享受丈夫官銜帶來的特權。可是如果她的特權來自兒子而非夫君的職銜,那麼她將不會受到懲罰。女真人與契丹及蒙古人相似的另一點是時有綁架婦女與偷拐他人妻子的行為。他們與漢人的一個主要差異在於女真婦女並無嫁妝。男性為新娘出價,實際上就是買妻,之後該男子的家庭便掌握了這位女性的性經驗與再婚權。轉房婚則規定一位遺孀可以與其夫同族的弟弟結婚。關於非女真人的轉房婚的法規時有出現,但是到1201年時,漢人則不再被允許這麼做了。金世宗(1123—1189)的母親是一位女真族遺孀,她削髮為尼,以避免嫁給亡夫的弟弟。她讓世宗保證不將她與亡夫合葬,世宗也遵從了她的意願。隨著佛教在女真人中傳播,這種選擇在不願再婚的遺孀中流行開來。在元朝,遺孀再嫁與轉房婚制發生了重大改變,在有關元朝的章節我們將進一步討論。
與遼、宋、元不同,金朝從未有女性臨朝稱制。據說只有一位皇后短暫干政,最後她遭人刺殺。至於後宮的一夫多妻與組織問題,女真男性本就可以一夫多妻。阿骨打便有四位皇后,但有關她們的資訊則基本失載。海陵王也有兩位皇后。然而,正如其他非漢族政權一樣,一後製最終成為定製。在採納漢族內廷規範方面也能看到類似變化。在金朝之初,妃嬪並無品階之分,不過第三位皇帝開始將最高階別的妃子分為三等,即貴妃、賢妃、德妃。廢帝海陵對漢族行政制度情有獨鍾,他增加了后妃頭銜,在一等妃嬪中就有十二位妃子。她們相當於古時的三夫人,我將稱這些妃子為「諸妃」。之後還有四等妃子,每等九人。此外再加三等,每等二十七人。「九」與「二十七」都是三的倍數,這仿照了古代《周禮》中的品階制度。
竊婦者海陵
幾個世紀以來,諸如隋煬帝與廢帝海陵這樣的荒淫君主總是吸引著史家、小說家及說教者的興趣。在這些男人的生命中,女性一個接一個地出現,彷彿她們幾乎毫無機會吸引這些男人的一點注意力。許多女性失寵後便銷聲匿跡,有一些則在與皇帝夫君、朝中男臣及其他女性的爭鬥中喪生。雖然沒有一名女效能夠獨佔海陵王,不過很多女性卻蔑視反抗他,儘管也有可能是史官將這方面誇大,從而諷刺廢帝海陵。我們可以想象女性如何學會合作以固寵或擺脫其控制。海陵王侵宋時有五名妃子伴駕,而這些妃子與他一起在營中被刺身亡。
然而像隋煬帝一樣,海陵王並非僅僅是一名昏君。其政治抱負複雜,也欣賞中原的治理體系並加以利用,結合女真人原有的雙重治理模式創造出一種新的君主制,這也使其能夠對金朝實行更專權的統治。阿骨打的皇孫、海陵王的前任金熙宗(1135—1150年在位)年幼時便登基,起初由一些攝政協理政務。後來海陵王將熙宗刺殺,奪得政權。據熙宗悼平皇后的傳記記載,其夫最後一位攝政去世之後,她便開始大肆干政。她在皇帝面前作威作福,而熙宗為了壓抑自己心中鬱悶,則「縱酒酗怒,手刃殺人」。最終,熙宗殺死了皇后,後來又殺死四名妃嬪。翌日,「熙宗遇弒」。海陵王篡位後,追恕悼平皇后無罪,並降死去的熙宗為王。掌權之後,海陵王便開始清理支援原有宗族等級制度的勢力。他改進漢人的行政制度,用更為集權的統治取代了宗族等級。正如《金史》所載,海陵王喜歡宣傳自己是一位信奉儒家的統治者。他喜好下棋、飲茶等漢俗,在大臣面前穿著縫補過的衣服以顯其德,還要確保負責記錄的大臣看到他這樣做。海陵王與軍士同吃劣等糙米,如果看到平民的車陷入泥中,他便會停下車帳,直至衛兵成功幫助平民脫困才繼續前行。史官們對他深惡痛絕,在總結海陵王統治時將他描繪成最不道德、最沒人性的統治者。
繼母勸阻侵宋
有關海陵王及其後妃的章節中,史官的大部分注意力集中在他的荒淫無度上,可史籍中有關他的第一件大事是他將繼母處死。這位繼母便是海陵父親的無子主妻徒單氏。海陵王的生母大氏是渤海人。作為副妻,她產下三子,海陵為長。徒單氏反對海陵王謀殺熙宗,並在海陵登基時拒絕朝賀。海陵則決定暫不顯露不滿,在1150年將徒單氏及生母一同封為太后。然而,同年徒單氏生日,海陵王生母大氏為她祝壽時卻發生了一件事。酣醉的徒單氏與其他賓客交談,使大氏長跪不起。海陵本就對其生母品階低於徒單氏頗有微詞,這件事發生後,他便憤然離席,並下令鞭笞那天與徒單氏交談的女性。他的生母起先不贊同這麼做,可是海陵王告訴她現在時過境遷,他已稱帝。後來,當大氏病篤,她仍求其子與徒單氏不計前嫌,並將徒單氏移至新都燕京(即今北京),海陵王同意了這一請求。可是當徒單氏批評他侵宋的計劃之後,海陵王下令密切監視她,後來他又聽說徒單氏對此計劃頗多微詞,便下令將其處死。海陵王告訴行刑者不要讓她受苦。行刑者到達後,讓徒單氏跪下受刑,再從後將其擊倒。徒單氏爬起後,他們又將她擊倒。最終,行刑者勒死了她。海陵命人將徒單氏的屍身燒化,並將骨灰撒入河中。後來他又下令處死了阿骨打的一位妃子,熙宗曾封她為太妃。海陵王的生母對這位太妃亦是恭敬有加,曾在皇家宴會中堅持讓後者坐於尊位。海陵對此不能容忍,他中傷這位太妃,並最終處死了她和她的兒子。
「淫肆蠱惑」
儘管人們常常批評宋徽宗揮霍無度,但沒有達到隋煬帝及金海陵王那樣的程度,更不用說像漢朝趙飛燕或唐朝武則天那樣成為情色諷刺的物件了。《金史》開頭說道,海陵王還是丞相時,「妾媵不過三數人」。即位之初,其妃嬪仍有序可言,但不久海陵王就變得「淫肆蠱惑,不可復振矣」。幾乎沒有哪位帝王的本紀像海陵王的那樣,如此詳細地描繪他與一名又一名女性發生的風流韻事,而每一段情事都是在前代史書中未曾見過的。這些女性抗拒他,蔑視他,甚至在海陵王下詔侍寢、威脅處死她們時仍是如此。
海陵王納娶后妃,中國皇帝亦是如此,可是前者並未按照常規納聘。建立後宮通常需要花一定時間,尤其需要宦官及輩分較高的女性等人的協助,這些人本應預先為皇帝篩選女子,並不時為其加以引薦。海陵王採取的方式則更類似女真偷妻、拐妻風俗的變體。不過,如同史官們寫的,這種方式往往導致一些尷尬甚至致命的後果。昭妃阿里虎揭開了故事的序幕。作為十二位諸妃之一,阿里虎在海陵王稱帝之前就已吸引了他的注意。那時她仍住在第二任亡夫家中。海陵王欲娶阿里虎,被她的公公拒絕了。登基三天之後,海陵王便下令阿里虎歸寧,隨後聘其為妃。阿里虎嗜飲,海陵王雖因此責備過她,可是她拒絕服從,並最終失寵。不過,阿里虎第一段婚姻中有一個女兒,名曰重節,海陵王亦將其誘姦。阿里虎知道後掌摑重節,並對其大加呵斥,這惹怒了海陵王。當他獲悉阿里虎曾贈衣給前夫之子時,海陵王決定將阿里虎處死。可是皇后徒單氏率領一群妃子為阿里虎求情,最終說服了海陵王不計前嫌。
要是阿里虎沒有犯下另一樁過錯,海陵王有可能就把她遺忘了。十二諸妃的侍女按習俗要裝扮成男孩,稱作「假廝」,其中一個名叫勝哥。她與阿里虎同床共枕「如夫婦」。另一個宮女向海陵王報告了這件事,可是他並不認為這有什麼過錯,只是告誡阿里虎不要懲罰這位告密的宮女。可是阿里虎卻下令將這名宮女鞭笞致死,使得海陵王再次決定要處死阿里虎,不過她的死期卻因為海陵之子即將到來的生日而延遲了。得知自己死期將至,阿里虎每日絕食,並焚香祝禱,祈求獲赦。一個月後,她已非常虛弱,陷入昏迷,這時海陵王的使者到來,將其縊死。
令婦弒夫
史官貶斥海陵的一大手法是記錄他無法讓女性服從他的意志,阿里虎即為一例。與阿骨打一樣,海陵有不止一位皇后。他的第二位皇后定哥受海陵所迫,殺死了自己的原配丈夫,不過據史書記載,定哥入宮之前兩人便已有染。定哥本來是一名節度使的妻子,後來她收到海陵傳信:「自古天子亦有兩後者,能殺汝夫以從我乎?」定哥起初拒絕從命,可是海陵王告訴她,如果她不弒夫,他將夷滅定哥一族。定哥驚恐萬分,於1152年派出兩個親信將丈夫縊死。自此,海陵王對她恩寵優渥,並封為後。可是後來「海陵嬖寵愈多,定哥希得見」。一天,定哥見海陵王與另一位妃子同輦,她便對海陵大加辱罵,並吵嚷著要離開皇宮,海陵王卻充耳不聞。
像阿里虎一樣,海陵王本有可能將定哥遺忘,不過定哥與其前夫之僕閻啟兒有染,史官稱他們之前相「通」。閻啟兒諧音「乞兒」,意為乞討的男孩兒,這表明了他的奴僕身份。為了將閻啟兒偷運入宮,定哥首先得與宦官鬥智。她下令先運滿滿一箱內衣入宮,因為定哥知道宦官們在允許這些物品入宮前需要進行查驗,不過他們肯定會被內中之物驚唬住。後來,宦官們果然搜了箱子,定哥隨後威脅要將他們覷看宮女內衣這件事報知皇上。宦官們大驚失色,乞求饒恕。之後,定哥讓閻啟兒藏身箱中,從而順利入宮,因為她知道宦官們再也不敢搜箱了。閻啟兒在宮中待了一週以上,並穿著女裝掩飾自己。不過,定哥的侍女將這件情事報告海陵王,隨後他下令縊死定哥,並將閻啟兒斬首。這位侍女則受到封賜。
有關海陵后妃的章節以紀實的方式推進,並未大肆說教,只是用那些令人瞠目結舌的細節加以記敘。定哥之後是她的妹妹石哥。石哥本是一位文姓秘書監之妻。海陵與石哥有染,並想與其同住宮中。文秘書監的母親是其父的侍妾,海陵讓她傳話給她的兒子。文秘書監起初回絕,不過其母勸他不值得為了保住妻子而喪命。這對夫婦分別時相對泣下。海陵遷都燕京時,他將石哥與文秘書監一同帶去,並召文秘書監入宮,「使石哥穢談戲文以為笑」。接下來是耶律家族的彌勒。1150年,海陵王命一位大臣將彌勒奉上,不過這位大臣的父親知曉彌勒已非處子,而海陵王若發現此事也會將其子處死。海陵王的確對這位大臣產生了懷疑,下令將其處死,並將彌勒趕出宮去,可是幾個月後又重新召她入宮,並升為諸妃。那位被處死大臣的遺孀是彌勒的姐姐,海陵後來將她嫁給石哥的前夫文秘書監。不過正如史官所說,這發生在海陵王召其入宮「亂之」之後。
何人更合卿意?
海陵王偷來的很多后妃都曾嫁給宗族中的顯貴——前任帝王及其兄弟的兒子與孫子們。海陵王將這些顯貴處決,以鞏固自己的統治。誠然,給競爭對手戴綠帽子本質上是暴君的行徑,在情色文學中也是反覆出現的母題。不過,海陵王命令其宰輔下達官方許可,使自己搶奪他人妻子的行為名正言順,同時賜予被搶女子的孃家極高的榮耀。修儀高氏便是這樣入宮的。雖然她位列九嬪,但海陵王最終還是將她驅逐。從悼平皇后控制熙宗的教訓中,海陵王總是懷疑女性有干政的可能性。修儀高氏不該向海陵王提及關於自己孃家的事,她也因此被遣放回家。另一位則是本有婚約在身的察八。她亦是九嬪之一,還是阿骨打的孫女,位至昭媛。不過,當海陵發現她送禮物給原先訂婚的男子時,他便將察八刺死,從城門拋下,並將傳遞禮物的侍女處決。
海陵王的女人中不乏拒絕臣服效忠之人,最極端的例子便是阿骨打的孫女莎裡古真。她同時與其他男性有染,這令海陵大吃一驚。莎裡古真恃海陵之寵報復其夫,並將夫君告上公堂加以笞撻,不過史書上並未說明她這麼做的原因。海陵王喜歡做小伏低服侍莎裡古真,此處《金史》對荒淫的一夫多妻制君主的描寫幾近諷刺小說,而這樣的形象在後來的明清小說中則成為一個常見母題。傳詔莎裡古真入宮之後,海陵王會親自等她。如果站得時間長了,海陵王就會坐在一個負責傳信的宮女腿上。宮女曾經問海陵王為什麼他要這麼折騰自己,海陵答道:「我固以天子為易得耳。此等期會難得,乃可貴也。」關於莎裡古真入宮之事,史書則是極盡情色描寫之能事——海陵下令在地面鋪上地毯,並與莎裡古真裸身相擁,在地毯上嬉鬧滾動。可是一日,海陵聽說她在宮外的情事,氣得說不出話來。誰人能夠超越他這位真命天子?誰能更有才華?誰能給予莎裡古真更多的快樂與歡愉?最終他還是控制住了自己,並告訴莎裡古真不要對任何人提起他們的情事,如史官所寫,因為海陵王「恐致非笑」。
奏樂行房
接下來,《金史》延續了這種情色描寫模式,但不像小說那樣露骨。史書提到海陵王喜與侍寢諸人性交,有時還命奏樂。《金史》寫道:
凡宮人在外有夫者,皆分番出入。海陵欲率意幸之,盡遣其夫往上京,婦人皆不聽出外。常令教坊番直禁中,每幸婦人,必使奏樂,撤其幃帳,或使人說淫穢語於其前。嘗幸室女不得遂,使元妃以手左右之。或妃嬪列坐,輒率意淫亂,使共觀。或令人效其形狀以為笑。凡坐中有嬪御,海陵必自擲一物於地,使近侍環視之,他視者殺。誡宮中給使男子,於妃嬪位舉首者刓其目。出入不得獨行,便旋,須四人偕往,所司執刀監護,不由路者斬之。
文中提及女性輪流作為妃嬪侍寢與海陵王使每位女子在宮中時都有暫時品階的安排有關。當她們應召侍寢時,她們就待在相應品階妃嬪的居所中。
還有一位侮辱了海陵王的女性最終被處死。叉察是海陵王的外甥女,其母是海陵王的姐姐。叉察前夫的哥哥被海陵王處死,海陵王欲殺其全家,包括自己的外甥女,太后勸他將叉察赦免。當海陵王要將她納入後宮時,太后抗議道:「帝雖舅,尤父也,不可。」後來叉察改嫁他人,但海陵王仍強迫她離婚,將其佔為己有。此後,叉察與另一位完顏家的男子通姦,海陵王發現後將那名男子處死,不過由於太后從中調停,還是放了叉察。當海陵王從叉察的家奴口中聽說她對自己頗有微詞時,最終下令將叉察處死。
宦官、說書人、佞幸
海陵王在身邊聚集了一些吹捧他的男人,其中最值得注意的是一名梁姓宦官和一位張姓說書人。據《金史》記載,金朝除了海陵王與章宗(1168—1208,1189—1208年在位)的統治期間,宦官並沒有政治權力。海陵曾告訴一名宦官,自己對「宦者不可用」這種說法不以為然。他還特別欣賞後唐莊宗李存勖(885—926,923—926年在位)的宦官參謀張承業。海陵最為青睞的宦官是梁珫。海陵準備侵宋時,梁珫把前文中提到的宋高宗劉貴妃誇得天花亂墜。侵宋前夕,海陵命一名女侍(即之前他坐其腿上者)準備寢具,以待劉貴妃的到來。當然,劉貴妃最終也沒有來。
海陵的另一位佞幸張仲軻既是說書人,又是伶人,還善調笑。史官們稱其為「市井無賴」。一次,海陵王當著張仲軻的面與妃嬪行房,張仲軻「但稱死罪,不敢仰視」。他是海陵王的開心果,也得到了普通伶人難以想象和企及的地位,海陵甚至諮詢他對侵宋的意見。與梁珫一樣,張仲軻盛讚宋高宗劉貴妃之美,不過張仲軻在海陵侵宋前就去世了。史官們在此之後又添上一筆,說他曾在海陵夢中求酒,後來海陵的確「遣使者奠其墓」。
一部有關海陵及身邊蕩婦的明代小說
《金史》中的女性通過與其他男性有染來反抗、背叛海陵。晚明時關於海陵王的豔情小說則通過性慾旺盛及對海陵效能力不屑一顧的女性形象來拓展這一母題。這些女性有些從孩提時代便對床笫之歡興味盎然,抑或對自己的原配夫君不甚滿意,繼而渴望與海陵王有染。她們覺得海陵比自己的丈夫強健,但讓海陵喪氣的是,她們還能找到比自己更有才華、更強健的男人。小說作者對《金史》的某些部分逐字抄錄,但也新增了虛構成分,將海陵王變為荒淫的一夫多妻者的誇張肖像。這部小說有兩個版本存世,較短的《金海陵縱慾亡身》更加為人知曉。這部話本的匿名作者運用了小說的常用技巧以區別於史家,例如延遲情節以製造懸念,增添想象出的補白。這部話本中充滿了風趣的內容與無禮的挑逗性語言,這些都是正史無法容納的。除此以外,《金史·后妃傳》假設讀者熟悉史書其他部分的內容,而話本作者則不得不補充這些資訊,從而使自己的創作獨立成篇。
通常情況下,蕩婦在中國文學中不會成為主角,可是由於這些女性對海陵王的仇恨與蔑視,她們反倒成了金史及明代小說當中的女主角。《金史》中,阿里虎甚至在海陵王勒令其停止飲酒後仍然縱飲。她不但掌摑與海陵行房的女兒,給自己前夫的兒子送禮物,還與侍女同寢。以定哥為例,當海陵王對她不再感興趣時,她便與自己的奴僕通姦。明代的小說將阿里虎這個人物塑造得更為豐滿,提及她兒時便對其父與妾室行房時用的春藥及性具頗感興趣。阿里虎從侍女處瞭解了交媾之歡——從侍女那裡知曉性事或受其引導而做愛是晚明及之後小說戲曲中的常見母題。後來,阿里虎與其第二任夫君「日夜」行房,致使其夫因此喪命。由於阿里虎過於淫蕩,她的公公將其關在屋中。不過她仍設法得知海陵王耽溺女色,並傳密信給他。海陵王即位之後,阿里虎則成功受詔入宮。
以彌勒為例,史書僅僅記載當她入宮之時,海陵發現她已不再是處子之身。而該豔情小說則編出一個理由:彌勒十歲的時候,她與鄰家十二歲的男孩交媾。小說問道:這樣的事怎麼能發生?隨後解釋,「看官們有所不知」,在北方,父母們對性事更為開放,「他們(譯按:兒女們)都看得慣熟了」(8a頁)。至於定哥,她在小說中告訴侍女自己對夫君的不滿,之後很長一段情節都圍繞著海陵如何將她誘姦。除了記錄海陵的性徵服,作者只是寫了一部不雅的小說,說教之旨更是暫時拋諸腦後。
至於海陵刺死的察八,明代的小說則運用寂寞宮女的傳統母題,將她描繪得溫柔哀憐。她作詩一首,史傳中卻對此未載。詩中以妃嬪題詩紅葉的著名故事為典。典故中紅葉飄出宮中,碰巧被一個年輕文人拾得。之後兩人開始了一段情緣,最終皇帝還妃嬪自由,從而使兩人終成眷屬。詩中的言外之意在於說明海陵王將女性據為己有,並禁錮她們,而這個典故中的帝王則釋放了他的妃子。
接下來的情節則與兩名性慾超過海陵的女子有關,她們是莎裡古真、什古。女性慾壑難填是明清小說的常見主題之一,但在正史類文獻中並不多見。在史實的基礎上,小說添枝加葉,描寫海陵王「竭盡精力,博得古真一笑」。後來海陵王獲悉莎裡古真在宮外與其他男性有染之後,莎裡古真則嘲笑他道:「我只笑爾無能耳。」(42a—43a頁)《金史》只說什古青春不再後,海陵王譏諷她逝去的容顏,但是小說中則進一步補充,她曾是一位夜馭二三女的雄壯將軍之妻。將軍戰死沙場後,什古便與他的手下交歡,這個手下不得不借助春藥以支撐整晚(43b頁)。海陵王聽說了什古的高超床技後便派人召喚她,但什古則說她夫君的陽物要比海陵的大得多(44a頁)。海陵王盛怒之下斥之為殘花敗柳,並將她趕走。小說中海陵王不僅氣勢弱於什古等女子,也不如那些曾經與什古有染的男子。《金史》並沒有明確指出這些男子是誰,不過小說中卻說他們都是達官貴人,在文學與性事上都能力出眾。這些男子的修養襯托出海陵的野蠻、無能。
小說中描寫的露骨與怪誕符合明代豔情小說的標準,例如夫婦在他人面前行房,抑或人們爭相較量床上功夫及陽物大小、能力等。十五世紀左右,這種描寫便已經開始出現,十六、十七世紀篇幅則變得更長,也更露骨。「市井無賴」張仲軻在小說中的設定更不堪,更怪誕,「其舌尖而且長,伸出可以舔著鼻子」。張仲軻曾在海陵王的陽物上系一根絨繩,他選中哪位女子,就將海陵王引領至那名女子面前,然後站在海陵王身後助其抽送(48a頁)。當海陵王說要看張仲軻的陽物時,他不得不將張捆住才能一窺究竟,發現其陽物「僅有海陵三分之二」。在場眾人,包括那些女性,全都大笑起來。張仲軻的陽物因此「萎縮不舉」(49a頁)。此後,海陵王開始根據陽物大小給大臣排名,《金史》對此並無提及,只是記載海陵王讓張仲軻及其他人脫下衣服,以便自己觀看他們的裸體。小說後來講述了海陵王如何一心侵宋,意圖俘虜劉貴妃,接下來提及烏林答夫人自殺,最後則是海陵被刺。晚明讀者大概不會忽略海陵是女真人這一事實,因為此時同為女真族的滿人已經開始威脅明朝邊疆,並在不久的將來取而代之。
自殺不從
要拒絕海陵王的傳詔只有一種辦法,那就是自殺。海陵王的繼任者是他的堂弟烏祿,廟號世宗(1161—1189年在位)。海陵王傳詔其妻烏林答氏時,烏錄還是濟南府尹。烏林答氏對其夫說道:「我不行,上必殺王。我當自勉,不以相累也。」遂自殺。這也是《金史》兩章后妃傳中第一章的結尾,這實際上也標誌著海陵王作為皇家一夫多妻者敘述的截止。這種結束方式遵循了前代史書中以自我犧牲的女英雄結束荒淫統治者相關敘述的模式。女英雄對這類君主的蔑視呼應了史官對荒淫君主的深惡痛絕。結束了海陵的相關敘述,第二章則以有關烏林答更為充實的敘述開篇,將其描寫為一位睿智、賢德的女性,並記載其建議世宗向海陵王進獻許多禮物以求自保,贏得海陵王的信賴。在誕下後來成為太子的兒子之後,烏林答氏又幫助自己的夫君選擇其他女性,以誕下更多子嗣。接下來便是關於她自殺的敘述。一些衛兵護送她前往海陵王的住處,並對她嚴加監視以防其自戕。不過他們最終沒有成功,烏林答氏趁他們不注意便自盡了。幾年之後,1171年世宗在為太子慶生的宴會上飲酒時,滿含淚水地稱讚烏林答氏:「朕所以不立中宮者,念皇后之德今無其比故也。」
太子迎娶聰慧女學生
與海陵王后妃留下的印象相反,金朝的后妃受教育程度很有可能較高,其中就包括世宗原太子,即烏林答氏之子的主妻與一位嬪妃,不過這位太子後來去世了。他的主妻是世宗的繼任者章宗的母親,她以好學著稱。世宗太子的另一位妃子姓劉,她兒時便以聰敏為人所知,也是未來宣宗的生母。世宗將劉妃引見給自己母親後才詔其入宮。世宗之母就是上文提到的那位不嫁夫君兄弟而出家為尼的遺孀。
不過,另一位受到良好教育的女性則利用她的才華來引誘皇帝。仿照漢族宮廷制度,金朝宮廷也將女性分等,章宗的主妻在其繼位之前便已去世,一名宮廷女子成了章宗的寵兒。她名叫李師兒,出身卑微,她的家族由於一些未說明的罪行而沒入宮籍監。還是女童時,她便與其他宮中婦女隨朝廷指派的張姓教師學習。按照規定,這位教師需要用紗帳將自己與這些女性隔開,以防瞥見她們。金朝宮廷這時已然採用了漢人的性別隔離規範。如果一名女學生有疑問,她需要透過紗帳將問題給老師看,而老師則需從紗帳另一邊予以解答。李師兒聰敏異常,脫穎而出。儘管張姓教師從未見過她,但卻記得她的聲音。章宗還未繼位時便喜好文學。他詢問這位教師哪一名女子最為聰慧,並從他那裡聽說了李師兒。一位宦官盛讚她,並慫恿太子納其為妃。史書說她「慧黠」,知道如何操控太子的感情,太子「遂大愛幸」。她的哥哥本是強盜,但之後卻與弟弟一道在宮中權傾一時,這都要歸功於李師兒的高位。章宗曾想立其為後,不過依金朝舊例,皇帝只能冊立來自顯赫部族的女子為後。最後,章宗封李師兒為元妃,這也是諸妃中的最高品階。
章宗的另一位寵妃並未載錄於《金史》之中,她便是鄭宸妃。鄭宸妃於諸妃中排名第六,據說亦「慧黠」。她通過音樂與善飲取悅章宗,使皇帝沉迷流連。她甚至攔截軍事失利的訊息,並稱這些訊息是好禍之人捏造出來使皇帝不得安寧的。結果,章宗喪失了憂患意識,不再上朝聽政,讓鄭宸妃坐在自己腿上籤署朝廷檔案,發號施令。這個故事聽起來與陳後主(553—604)寵妃張麗華的故事很像,因為張麗華也曾坐過陳後主的大腿。這一巧合是否是金代歷史作家用來描繪荒淫君主的一種修辭手段?
下一位皇帝的繼位則充滿了複雜的陰謀,而李元妃(李師兒)被指參與共謀。儘管李師兒、章宗的主妻及其他妃子都為他生育,但他的兒子們都沒能活到成年就夭亡了。1208年章宗死前似乎想讓其叔父衛王完顏永濟(1208—1213年在位)繼承王位。李師兒聯合宦官及一位高官偽造了章宗遺詔,下令立永濟為帝,衛王永濟從而掌權。這份遺詔規定,如果章宗兩位懷有身孕的妃子只產下一個男孩,這個男孩就成為太子,如果兩人都產下皇子,則擇其優者立之。當其中一位妃子宣佈流產,而另一位賈姓妃子還未產子時,這一陰謀進一步加深了。兩個月以後,宮中宣佈李師兒與賈姓妃子領命自殺,因為二者都參與了賈妃假裝懷孕、企圖用李家之子冒充的篡位陰謀。李師兒被指在章宗駕崩前便捏造賈妃有孕,之後便可以找人假充太子。可惜章宗去世過早,李師兒的陰謀隨之流產。據說李師兒曾施術使其他后妃的兒子無一倖免。1213年衛王被手下將領刺殺之後,整件事又增添了最後一層曲折。宮中宣佈賈妃受到了不公的指責。由於證據不足,李師兒自殺後,她被流放的家人得以返鄉。衛王則成為金朝第三位死後被降為王的皇帝。
被母后鞭笞的太子
衛王治下,1211年金朝受到成吉思汗麾下蒙古大軍的第一次入侵。1215年,成吉思汗已將金朝逼至南都汴京(開封)附近,金朝領土此時只有一省大小。衛王之後,章宗的兄長完顏珣(1163—1224)繼位,是為宣宗。1214年宣宗君臨汴京,整個皇室直至金朝滅亡都待在那裡。此時有兩位姐妹后妃脫穎而出。宣宗的第二位皇后王皇后無子,其姊1198年誕下完顏守緒,是為金朝末代皇帝哀宗(1198—1234;1224—1234年在位)。王氏1214年稱後,一年之後由於原太子不幸身亡,其姐之子被立為太子。哀宗1224年繼位後,兩姐妹一起成為太后。大姐「性端嚴,頗達古今」。其子被立為太子後,她還勤加教誨,「及即位,始免檟楚」。哀宗曾寵幸一名宮女,並欲立其為後,可是他的母后並不贊同,因為這名宮女出身低微。哀宗被迫驅逐該宮女,並令她嫁給出宮後她與隨行之人遇到的第一個男人,最終她委身一位賣繒者。有一次,一名點檢要教哀宗騎馬擊球,他的母后加以制止,並告誡大臣應輔佐皇帝治理,而不是教他遊戲。1231年哀宗生母駕崩,1233年汴京陷落。之後后妃們北遷,消失在歷史的長河中。1234年哀宗自戕而死。
女德說教
《金史》以一段簡短的關於「婦學」與德、言、容、功女子四德的道德訓誡結束了后妃傳。這一段說教通常置於《后妃傳》的開頭與結尾,不過在有關海陵與章宗的敘述之後,存在這麼一段文字則顯得格格不入。賢德之婦應依附於有德之君,然而金朝則缺乏有德之君。女子四德的定義如下:一名女性如果沒有展現超常的才華與智力,她的品德便會出眾;她應該忠貞、謙遜、溫和。如果她不直言不諱、伶牙俐齒,反而言語節制,只在適當的時候才說話,她的言語就很出眾。一名女性的容貌不應追求極致之美,而應整潔、乾淨、得體。在待人接物中,一名女性不應爭強好勝,力圖超越其他女性,而應勉力勤奮、井井有條地練習女工,招待賓客。史官們接著寫道,周代初期之後,「婦學」逐漸衰微。美貌被用來決定品階與權力,陰謀與詭計被用來毀滅對手,女性炫學以固寵,不論她們做什麼,都是試圖獨佔帝王的注意力。史官們舉出金朝中最為不堪的三例:悼平皇后干預朝政,海陵王耽溺女色,李元妃欺君罔上、密謀操控皇位之繼承。
與海陵王相比,幾乎沒有更露骨的關於君王荒淫的描寫了。這樣一個男人統治的時候,自殺是唯一的反抗方式,女德有什麼用?如果君王的衝動只限制在其寵幸的那些人身上,抑或資歷較高的女性或男性顧問仍能像宋朝那樣掌控皇帝,那麼這是一種情況。可是,如果君王的衝動氾濫成為不顧後果、代價非常的野心,並且他看起來不能剋制自我,那麼這就向很多人發出了一個資訊,那就是必須除掉這位君主,所以海陵最終在侵宋的途中被人刺殺致死。
元朝(1271—1368)
橫跨中國、俄羅斯及東歐的巨型帝國是在鐵木真的積極努力、殫精竭慮下建立的。後來鐵木真稱成吉思汗(意為「汪洋聖主」,1162—1227),他也是歷史上另一位最為著名的蒙古人忽必烈汗(1215—1294)的祖父。1215年,成吉思汗從金人手中奪下今日的北京,1234年蒙古人徹底擊敗金朝。忽必烈自1259年開始統治蒙古,並於1271年建立元朝。1279年,忽必烈覆滅宋朝,從而統一了分裂逾一個世紀的中國南北,使中國成為當時世界上最為富有、領土最大的國家。蒙古人的行政系統龐大,所以他們也尋求契丹、女真、漢人、維吾爾人、朝鮮、波斯等族群的幫助。元朝實行多語行政,並有自己的一套字母體系。他們取消了科舉,即便科舉於1313年恢復後也沒有成為進入官場的主要渠道。元朝還限制科舉選官時漢人的名額,非漢人則擔任最重要的官職。後者執行政府公務時未必講漢語,這也導致眾多漢族男性擔任官職的權利被剝奪。這一點在結合元朝性別歷史的兩個重大變化後,變得格外重要。這些變化包括建立孀婦守節行為的獎勵制度,以及對女子自我犧牲的美化與褒揚。下文將對此詳加討論。
1266年忽必烈定都大都(今北京),此後不久,1275年威尼斯商人兼旅行者馬可·波羅(1254—1324)抵達中國,並認為忽必烈是歷史上最偉大的君主。可是,元朝持續時間相對較短,只維持到1368年。忽必烈之後,元朝的帝王走馬燈似的換了一個又一個,其中大部分只統治了幾年。王位繼承往往充滿暴力且無常。嫡長子繼承製僅僅在英宗碩德八剌身上和平實現過一次,他在1320年至1323年期間為帝。女性在皇室政治中扮演了重要角色,尤其是忽必烈汗的母親唆魯禾帖尼、武宗海山與仁宗愛育黎拔力八達的生母答己,以及文宗圖帖睦爾的妻子卜答失裡。她們推舉自己的兒子,決定繼位大事,並負責權力與財富的分配。《元史》作為元代皇室女性資訊的來源,比其他史書編纂更為倉促,甚至並未達到一般標準,但是從史料的角度看,《元史》仍不可或缺。《元史·后妃傳》篇幅較短,寫法正式,大部分缺乏故事性敘述。可能的情況下,《元史·后妃傳》必須以其他中文、蒙文材料和波斯、歐洲人的敘述為補充參照,其中當然包括馬可·波羅的描述,不過我將主要以英語世界的相關研究為依據。
孀婦守節的盛讚
蒙元帝王的皇后來自各族各部,從而避免只與其中某一個部族建立單一關係。與契丹、女真一樣,蒙古精英階層也實行一夫多妻,並可以擁有多位妻子及多名妾婦,不過元朝皇帝作為中原霸主,則更傾向於效仿漢人隻立一名皇后的習俗。原則上講,首妻資歷最高,只有她的兒子能夠繼承統治。其他妻子儘管品階較低,卻並非像漢人的小妾那樣地位卑微。如同契丹、女真,蒙古男性也會從敵人那裡俘虜妻子,付錢買妻,或是通過轉房婚從兄長那裡繼承嫂子,這些都是常見之事。有時候,男女相見並達成共識後雙方才結婚,但在其他情況下則是通過長輩安排而結合。如同其他內亞人,蒙古的精英女性在政治、軍事決策中扮演重要角色。蒙古的后妃及其他皇室女性可以公開上朝,不像宋朝皇后那樣需要屏障遮掩。皇后們通常控制被稱為「鄂爾多斯」的整片區域,她們還擁有大量財產。不論是后妃或是蒙古的其他女性都從未纏足,而此風當時正於漢人間興起。她們在行動及社會交往上也並未像漢族女性那樣備受限制。蒙古女性是技藝精湛的匠者,她們積極參與騎馬射箭,有時甚至在戰場上衝鋒陷陣。
中國性別史上最為重要的一個變化發生在元朝,即盛讚孀婦守節。丈夫死去的遺孀,如果在夫家終其一生,她們便會得到嘉獎。如上一章提到的,這種變化在宋代便已開始,但是在元朝得到進一步發展鞏固,因為元朝嚴厲懲罰通姦,積極推行婦節,這些政策與轉房婚習俗都是以保護家庭作為完整社會、經濟單元為原則的。以蒙古人如何處置女性的婚外情為例,如果一名女子與非家庭成員有染,她受到的懲罰將比與親戚有染更為嚴重。與之相反,漢族女性與外人通姦並沒有與孃家或婆家人通姦那樣嚴重。不過,元朝發生了一些變化,一項新法條規定,如果丈夫發現妻子與人通姦,他便可以將二者殺死(在蒙古人內部,不論男人或是女人通姦,都可以就地正法)。與之類似,另一條元朝法條規定,遺孀或離婚女性的財產,包括她的妝奩在內,都歸其原先夫君的家庭所有。漢族女性保有妝奩及其他財產的習俗由來已久,這也使得再婚不僅有一定吸引力,並且真實可行,尤其是對那些妝奩豐贍的精英女性而言。不過此時這已不再可行。這些新法條在帝制中國的法律傳統中固定下來,甚至在蒙元滅亡後仍綿延不斷,直至帝制結束。
這些變化來自蒙古與漢族價值觀的融合。蒙古人價值觀的另一體現則是新郎需要付一筆聘金才能娶到妻子,從而將擁有其身體與勞力的權利轉移至新郎家,即使她成為孀婦,這種轉移仍然有效。除此以外,像亞洲內陸其他部族一樣,蒙古人也有轉房婚的習俗,即弟弟可以在哥哥死後(或兒子可以在父親死後,侄子在叔伯死後)迎娶死者遺孀。人們希望甚至強迫孀婦再嫁,不過必須在同一家族範圍之內。遺孀與孃家的聯絡微弱,甚至根本不聯絡。與之相反,同樣處境的漢族遺孀通常會返回孃家,並且如上文提到,可以合法帶走其妝奩及其他財產。儘管漢族至少從漢代以來就已經重視孀婦守節,並且在宋代道學的風氣下對此反覆重申,但是遺孀從皇室公主(但從不是皇后)到精英女性,抑或平民女子,都常常再嫁。元朝的新法條通過禁止遺孀將其妝奩從婆家帶走,反映了蒙元對於家庭經濟穩定性的強調和重視。然而,針對與漢族精英價值觀格格不入的轉房婚,元朝公開獎勵孀婦守節,標舉那些終其一生都待在亡夫家中的遺孀。她們不能被迫再婚,並且一旦改嫁,不但會名譽掃地,還要承擔經濟風險。總而言之,新法在遺孀本人及其財產待在婆家這一點上反映了蒙元的價值取向,同時又巧妙地與宋朝道學對女性忠貞的強調相吻合。蒙古人及漢人在重新定義的孀婦守節形式上達成了共識,正如詹妮弗·霍姆格蘭(jenniferholmgren)寫道的,「這是保護社會不完全蒙古化的一種妥協」,也保證了「在不激起被統治階層社會動亂的前提下,對蒙古習俗的遵守」。隨之產生的便是關於女子守節的一系列詳盡複雜的規矩及獎勵機制,明清兩代不但延續這些機制,還對其加以擴充。
女性的自我犧牲
之後的朝代幾乎沒有女性像她們的宋元先驅那樣在政治中扮演重要角色。孀婦守節與再嫁的變化對於元代皇室女性幾乎沒有任何影響,而是主要針對底層社會。然而,這些變化對後世女性則影響深遠,其中也包括皇室女子。這些變化體現在不同的層面。如第一章中提到的,用柏文莉的話講,九世紀至十四世紀見證了「女性的進一步商品化」。禁止孀婦再嫁雖然對女性有所限制,但卻有利於防止她們被迫離開婆家成為他人的妻子、妾婦、侍女,甚至娼妓。由於對孀婦守貞的新的重視,死去夫君的親屬們更願意讓她們留在婆家。孀婦守節亦與更為廣泛的女性自我犧牲觀念相聯絡,尤其體現在那些寧可自殺也不失身於契丹、蒙古入侵者的漢族婦女身上。最後,孀婦守貞及女性自我犧牲脫離了本身的語境,成為金元時期漢族精英男性用於自身的暗喻。這些男性由於戰爭失敗及不能參與政治活動而被剝奪權利,卻在女性忠貞以及自我犧牲上找到了等同的隱喻。換言之,女子殉難及孀婦守節成為吸引漢族男性,尤其是知識分子的具有普適性的忠君愛國典範。知識分子們在作品中對於女英雄與遺孀的讚譽與日俱增,這樣做成為隱秘表達對宋朝的忠心及對外族統治者反抗的體現。
然而,正如關於孀婦守節的法條一樣,這種趨勢與對女子自我犧牲的讚揚形成了一種特殊的結合。從元朝的角度看,褒揚嘉獎遺孀增強了王朝的榮光及其施行漢族式政權管理的合理性,樹立起王朝在人民中褒獎楷模的形象。從漢人的角度看,漢族男性可以通過讚揚孀婦獲得社會尊重,並且在物質層面上他們還能獲得獎賞,從而有錢可以免除徭役。以前漢人家庭只能通過參加科舉或擔任官職來免除徭役,但是這些途徑此時已經不再可行。不論動機如何,嘉獎孀婦守節的次數比前代要多出很多。對於后妃而言,模仿英雄女性、忠貞孀婦與干預、主導朝政的女性歷史經驗(至少是人們感知到的歷史經驗)相結合,使得明清女性參政的可能性大大減小。明清兩代除了清末,沒有一位臨朝稱制的后妃。換言之,對於孀婦守節及女子自我犧牲的褒揚鼓勵與將女性限制在家中擔任母親及妻子角色的願望相互契合,成為將她們與參政干政分離開來的更為平和安全的方式。
推舉兒子的母親們
女性在宋元國家及家庭政治中扮演的重要角色原因各不相同,因為兩朝的性別規範迥異。例如,與忽必烈同時代的蒙古女子忽禿倫便曾挑戰追求者,與其一起摔跤,並多次獲勝。最終,她自己選擇了夫君,並誕下兩子,同時還繼續同自己的父親一道參與軍事行動。忽禿倫可能並非普通的蒙古女性,不過她代表了對漢族政權而言非常陌生的各種可能性,並有利於解釋女性在元代皇家政治中的突出地位。我們再舉一例。成吉思汗認為自己的兒子不稱其位,便讓四個女兒成為各自領地的郡主,並宣佈她們與自己的夫君地位相同。這兩個例子都表明了突厥化蒙古人重視強調父母雙方系譜傳承的價值觀。後來的蒙古裔統治者帖木兒(1405年去世)通過迎娶成吉思汗一系的女子來確立帝國的正當性,並下令自己的兒子也依例而行。當然,比起女性,蒙古人更青睞男性領導者,並在這一點上從未動搖。而任何漢族政權中女性都有可能扮演重要角色,尤其是涉及政治聯姻及繼承問題時。不過十三至十四世紀時,蒙古貴族女性推舉兒子並自身參與政治的方式則是蒙古傳統中特有的,我們因此可以看到關於唆魯禾帖尼、察必、答己、卜答失裡的事蹟。
忽必烈之母唆魯禾帖尼
沒有任何元代歷史的版本會不提及忽必烈的母親唆魯禾帖尼(1252年去世),儘管《元史》對其所言甚簡,而義大利語、波斯語及希伯來語的其他文獻則對其盛讚有加,一位波斯歷史學家說她「屹立於全世界女子之上」。她是成吉思汗敵人的侄女,在戰爭中成為戰利品,並在1203年嫁給成吉思汗的兒子拖雷(1232年去世)。拖雷死後,其兄窩闊臺(1186—1241),即成吉思汗的第一繼承人,試圖安排唆魯禾帖尼改嫁,可是她拒絕了。相反,她要求得到漢族農民在北方佔據的一片區域作為自己的領地。與部族的其他成員一樣,她信仰景教,不過她也奉行蒙古薩滿儀式,並崇尚宗教寬容。她養育兒子時便培養他們成為未來的領袖,並聘用漢族顧問來治理自己的領地。1241年窩闊臺駕崩時,其妻脫列哥那臨朝五年,直至她成功擊敗其他勢力,輔佐自己的長子貴由(1248年去世)稱帝。脫列哥那之所以可以臨朝是因為根據蒙古習俗,一家的男主人去世後,遺孀要替他掌家,直至其子或其夫的男性親屬被選為領導者。貴由死後,唆魯禾帖尼同樣成功地將自己的兒子蒙哥送上大汗之位,蒙哥也是最後一位統治整個歐亞帝國的君主。1252年唆魯禾帖尼去世,1259年蒙哥駕崩,一年後其弟忽必烈當選為大汗,不過忽必烈並未受到整個蒙古聯盟的支援。如果沒有唆魯禾帖尼的努力,成吉思汗家族也不會成為元朝皇家的主幹。
唆魯禾帖尼拒絕改嫁闡明瞭轉房婚的另一功能。如上文所述,這種制度不僅能將財富保有在家庭之內,也是一種政治策略。窩闊臺試圖將唆魯禾帖尼嫁給貴由,目的便在於使自己的後代與拖雷的後代建立緊密聯絡,否則拖雷的子嗣便有可能挑戰窩闊臺後代的權威。拖雷去世時,唆魯禾帖尼與她的兒子們正好受到貴由青睞,直到貴由死後,裂痕才開始出現。唆魯禾帖尼拒絕改嫁的決定,也顯示了對當時的精英女性而言,轉房婚並非強制義務,她們可以選擇相對獨立,從而推舉自己的子嗣成為領袖。不過在其他情況下,轉房婚的確適用,輩分較高的妻子會嫁給亡夫家族更為年輕的男性親屬。元朝滅亡後很長時間,十六世紀時還發生了一個極端個例。一位蒙古大汗的遺孀嫁給了自己丈夫另一位妻子(已去世)所生的長子,之後又嫁給了這位長子的兒子和孫子。這一切都是為了家族各支系之間的政治穩定。這一特例及其他類似事例發生的一個主要因素在於,根據蒙古習俗,長子繼承政治權力,而幼子(其母在上述案例中嫁給了長子)則繼承家庭財富。轉房婚有利於彌補這項習俗偶爾導致的家庭裂痕。然而,一旦蒙古人採用了漢人的一夫多妻及嫡長子繼承製,並在妻子與兒子之間實行更為嚴格的等級劃分,轉房婚則變得越來越不可行,而孀婦守節成為他們更為傾向的選擇。
察必與忽必烈的妻子們
據馬可·波羅記載,忽必烈有四位皇后及成百上千的妃嬪。而《元史》記載,他先後只有兩位皇后。有可能像其他蒙古大汗一樣,忽必烈有四位妻子,不過遵循漢俗,只有主妻封后。每位妻子都有自己的鄂爾多斯,或者用馬可·波羅的話說,「一個特殊的皇廷,富麗堂皇,極為奢華;每位妻子都有至少三百名皮膚白皙、風姿妖嬈的侍女」。馬可·波羅為蒙古宮廷的巨大與豪華所震驚,他在那裡目睹了在歐洲從未見到的事物,尤其是皇家成員的一夫多妻。他被忽必烈的後宮所吸引,並寫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