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七章 公眾的替罪羊

每年3月中國許多的原住民部落舉行一次盛大節會,歡慶徹底驅趕過去12個月來的一切妖氣。他們在地下埋一個陶製的大缸,裡面裝滿火藥、碎錢塊和代表過去一年中所有災難的石頭,同時在大缸裡放一根引線拉到地面,用火柴把引線點燃,引爆缸內的炸藥。大缸的爆裂表示災難和疾病被趕走了。整個節會中,人們飲酒狂歡。

在幾內亞海岸的奧得喀拉巴每兩年舉行一次大規模驅魔儀式,從過去到現在都是如此。驅魔從魔鬼的老巢開始,其中包括上次驅魔後,所有死者的鬼魂。有一篇記述提到,驅魔時間在11月,大約在驅魔的前三個星期或一個月,用柳條或木料做一些粗糙的偶像,形狀類似人或動物,比如大象、公牛、麻雀、鱷魚、獵豹等,上面裝點一些便宜飾品,用布條拴著掛在各家門口。為了把藏在他們家裡的妖魔趕到偶像裡,在舉行儀式那天的凌晨三點,村民在大街上極其粗暴地高聲大叫,敲門、敲鍋、敲罐子、放槍、打鼓、搖鈴、吹號角,總之,極盡所能地製造噪聲,以驚動魔鬼。一直到天快亮時,他們才逐漸平息,日出時就完全不鬧了。這時各家的妖魔都被嚇得擠進了偶像,或是進入了偶像身上的裝飾裡,家裡掃出來的垃圾或隔日的火灰也都被放在用柳木做的偶像裡,然後人們趕緊抓起偶像,跟著鑼鼓喧天的隊伍一起扔到河裡,退潮時的潮水會把它們帶到海里。這樣便驅除了鎮上的妖魔,又可以清淨兩年了。

歐洲也有這種把妖魔趕到偶像裡的驅魔儀式。南歐的吉卜賽人在復活節星期日的晚上把一個類似衣帽盒的器具放在兩根交叉的木棍上,就像搖籃一樣。盒子裡放了一些草,還放了一條幹了的死蛇或死蜥蜴,在場的每個人都必須用手指頭摸一下它。然後用紅白羊毛把盒子包起來,由最年長的人抱著它從一個帳篷到另一個帳篷,最後扔進河裡,扔之前,人人都要往裡面吐口水,巫師還要對著它念一段咒。他們認為這種儀式可以除百病,否則,病痛就會來折磨他們。如果有人撿到盒子,覺得好奇,開啟看看,這些被拋棄的疾病就會來糾纏他和他全家。

有時用某種動物做替罪羊,來驅除全年積攢的妖氣。例如阿薩姆的加羅人,除了個人生病時要驅魔,還有一些全村人或全族人每年都要參加的儀式,目的是保護人們在未來的一年裡不受森林危害,不得病,不招災。最具有代表性的是阿松塔塔節。這個儀式是這麼做的:緊挨著每個大村莊外面,地上醒目地插著許多石頭,這些石頭叫作「阿松」,節日祭祀用的祭品就放在石頭上。先祭一隻山羊,一個月以後再祭一隻猴或竹鼠。動物選好後,用繩子拴著脖子,由兩個人牽著,一邊一個,牽到村裡各家去。要輪流牽進各家家門。這時為了嚇跑可能住在屋裡的妖怪,村民集合起來,從屋外敲牆。走遍全村之後,就把猴子或竹鼠帶到村外,一刀殺死,取出內臟,再把它釘在豎立的竹竿上。周圍用又長又尖的篾片圍成一個柵欄。過去各村都在村子四周圍上這類防禦工事以阻擋敵人,現在卻用來抵擋傷人的野獸和疾病。猴子是獻祭的前幾天抓到的,如果抓不到,可以用黃猴代替,但千萬不能用猢猴。在這種儀式中,釘在竹竿上的猴子或竹鼠是公眾的替罪羊,它代人受罰,解除了人們來年的一切疾病和災難。

喜馬拉雅山西部朱哈亞的菩提亞人,每年有一天要抓一隻狗,餵它甜肉,用酒或大麻精把它灌醉,牽著它在村裡走一圈,再把它放開。然後,人們追它,用石頭和木棍打死它,認為這樣一來,村裡這一年都沒災沒病了。從前佈雷達班有些地方有個風俗,元旦那天牽一條狗到門口,給它一點麵包,再趕走它,說道:「狗啊,你快離開吧!如果今年年底之前這個屋子有人或牲口要死,就由你去死吧!」在7月10日贖罪節那天,猶太的大祭司把雙手按在一隻活山羊的頭上,向它懺悔上帝選民的兒女的過錯,把人的罪過傳給山羊,然後把它放逐到荒野。

有時也可以用人來做替罪羊。在尼日河的奧尼查城,從前人們每年出錢買兩個活人來祭祀,以消除當地的罪過。凡是在過去一年中犯過偷盜、放火、巫蠱、強姦等大罪的人,都要捐28恩古卡,即兩英鎊多一點。用收集起來的這些錢到本國的內地購買兩個病人來獻祭,「一個承擔陸地上的罪,一個承擔水上的罪」。還要從附近鎮上僱一個人來殺死這兩個人。泰勒牧師在1853年2月27日見過這樣的獻祭儀式:受難者是一個20歲左右的女孩,她臉朝地躺著,被人從王宮一直拖到河邊,有3公里的路程,人們跟在她後面喊道:「惡魔!惡魔!」這樣是為了「消除那裡的罪過。用這種無情的方式拖著她的身體,好像他們身上的惡魔也這樣被帶走了」。據說尼日河三角洲地帶的人,至今都不理睬英國政府的防範政策,仍然秘密舉行著這類儀式。西非的約魯巴黑人「用來獻祭的人叫作‘奧盧沃’,可以是自由人,也可以是奴隸,可以是有錢人,也可以是窮人。整個禁閉期間,他吃得好,養得好,要什麼給什麼。到了殺他獻祭的那天,通常是牽著他在部落首領所住城鎮的街道遊行。首領之所以選他來做人牲,是為了政府和政府統治下的子民的福利,要讓這個人把一切災難、病痛和死亡全部帶走。獻祭時在他臉上塗滿石灰,專門有人在他的頭上撒石灰和灰土,使人看不出他原來的相貌。人們都從家裡跑出來,把手放在他身上,以為這樣就可以把他們的罪過、不幸和死亡傳給他」。遊行結束後,就把他牽到內殿砍頭。他最後說的話或臨死時的呻吟,表示神接納了祭品,怒氣已消,聚集在外面的人一聽就歡呼起來。

泰國從前有個習俗,每年有一天選出一個淫亂的女人,用滑竿抬著她,伴隨著鼓聲和雙簧管吹奏的音樂穿過每條街道。人們拿垃圾扔她,用惡毒的話侮辱她,走遍全城之後,把她扔在一個糞堆上,或城堡外的荊棘叢中,不許她回城。他們認為這樣一來,空中各種妖怪的妖氣都會被吸到這個女人身上。蘇門答臘的巴塔克人為了使土地潔淨,得到神的保佑,會獻出一匹紅馬或一頭水牛作為祭品。據說在從前,則是把一個活人綁在拴牛的木樁上,殺了牛之後,就把人趕走,而且誰也不能給他吃的,不能跟他說話,不能接待他。顯然,人們認為他把人們的罪惡和不幸都帶走了。

有時,人們用神獸做替罪羊。馬拉巴爾人和印度人一樣崇敬母牛,他們認為殺母牛或吃母牛「是和殺人或吃人一樣的滔天大罪」。不過「婆羅門把人的罪傳給一頭或幾頭母牛,把牛牽到指定地點」。古埃及人把一切罪惡用咒文傳到牛頭上,然後宰牛獻祭,否則一切罪惡就可能落到人身上或埃及土地上。所以他們把牛頭扔到河裡,或是賣給希臘人。埃及人似乎經常殺公牛或吃公牛肉,因此,我們不清楚在我們已知的歷史時代中埃及人是否普遍崇拜公牛。但很多情況表明,起初埃及人把所有的牛,不論公母都尊為神獸。他們絕對不殺母牛,也不殺公牛,除非公牛身上有某種自然的記號。殺公牛獻祭之前,祭司先檢查每頭公牛,看到身上有某種記號的公牛,就給它蓋個印章,表示可以殺;如果有人殺了沒有蓋章的公牛,就會被處死。在埃及宗教中,對阿庇斯和穆尼維斯這兩頭黑牛的崇拜,尤其是對阿庇斯的崇拜佔有很重要的地位。人們在各個城市的郊外細心埋葬自然死亡的公牛,還把它們的骨頭從埃及各地收集起來,放在一個地方。在伊希斯的盛大儀式上殺牛獻祭時,信眾捶胸痛悼。我們也許可以這樣推論:最初埃及人把公牛和母牛都視為神獸,後來他們把一切災禍推到公牛的頭上,被殺的公牛就成了有神性的替罪羊,母牛則一直保持著神聖的地位。中非的馬狄人每年殺一隻羔羊,很可能就是這種有神性的替罪羊。祖尼人用龜獻祭的做法也可以用這樣的推論來說明。

最後,有神性的人也可以當替罪羊。例如印度的貢德人在11月祭祀穀物的保護神甘夏姆·迪歐。據說在祭儀上神親自降臨到一個信徒身上。這個人就忽然發作起來,全身抽搐一陣,跑進樹林。如果沒人管他,他就會發瘋而死。人們把他找回來,但是他的神智要過一兩天才能恢復正常。人們認為總有一個神選之人,來做全村人的替罪羊。東高加索的阿爾巴尼亞人在月神廟裡蓄養一批聖奴,其中有許多是神靈附體,為神代言的。他們之中如果有人像那個跑進樹林的貢德人一樣,表現出超乎尋常的附體或瘋癲跡象,獨自在樹林中來回亂跑,大祭司就用聖繩把他綁起來,富養一年。一年後,給他塗上藥膏,帶去獻祭。有一個人專殺人牲,他從人群中走出來,用一根神矛刺破人牲的心臟,從他倒地的姿勢可以看出國家的運勢。然後把屍體帶走,每個人都要站在屍體上面,作為潔身的儀式,這表明人們把自己的罪傳給了人牲,就像猶太祭司把手按在動物頭上,是把罪傳給替罪羊一樣。既然認為此人有神性,這顯然是一個殺人神的例子,讓他帶走人們的罪惡和不幸,以便清除自己的災禍。

第四節替罪儀式總結

前面考察了某些地區的公眾驅魔儀式,可以為我們提供以下幾點認識:

第一,毫無疑問,無媒介物和有媒介物這兩種驅魔,目的是一樣的。也就是說,不管妖魔是無形的,還是有形的,主要目的還是要把這些東西全部清除。這兩種驅魔方式之間缺少聯絡,而用小船或滑竿送走妖魔這種做法就提供了一種聯絡。在這種做法裡,妖魔既是看不見摸不著的,又可以用看得見摸得著的工具把它們送走。替罪羊也不過是這類工具而已。

第二,定期驅魔的週期通常是一年,舉行的時間和季節的某種明顯轉變恰好一致。例如,北極和溫帶地區的驅魔儀式在冬季開始或結束的時候,熱帶地區則在雨季開始或結束的時候。氣候的轉變容易增加死亡率,尤其原始人的生存環境很惡劣,連吃、穿、住等基本需求都很難滿足,他們只能認為是妖魔作祟,必須驅除。大不列顛和秘魯的熱帶地區舉行驅魔儀式是在雨季開始時;在巴芬島荒蕪的海濱地區,人們則在嚴寒的冬季到來時趕鬼。以農業生產為主的地區,驅魔時間自然是在農耕的重要時節,例如播種或收穫時。雖然這些時節與某些自然節氣的變化相關,但並不等於這種驅魔時間會因為從狩獵或畜牧時期過渡到農業時期而變化。我們在前面提過,印度和興都庫什的一些農業社群,有的在收穫時趕鬼,有的在播種時趕鬼。但是,不管什麼時間舉行,都代表著新年的開始。許多地區都在新年之前舉行群眾性的、莊嚴的驅魔儀式,因為人們急於擺脫過去使他們苦惱的禍害。

第三,在舉行這種定期的公眾驅魔儀式前後總有一個普遍解禁的時期。在解禁期內,人們拋開一切法律和道德的約束,所有算不上大罪的過錯,都不予懲處。幾內亞和東京在驅魔前解禁。與此相似的還有拉薩地方在驅魔之前把權力轉交給協敖的做法。印度霍族人在驅魔之後解禁。易洛魁人很難看出在驅魔前還是驅魔後解禁。無論哪個例子,遇到這種場合,一切世俗約束都會放寬,毫無疑問,這種解禁期可以在驅魔前,也可以在驅魔後。一方面,在驅魔前解禁放縱情慾,是因為人們認為即將舉行可以赦罪的驅魔儀式,自己迅速增加的種種罪責馬上就能一筆勾銷。另一方面,驅魔之前,人們一直生活在充滿妖魔的氛圍中,內心受到極大的煎熬,所以舉行完驅魔儀式,他們的心靈從沉重的壓抑中解脫出來,就在這種歡樂的激盪中逾越了習俗和道德通常所規定的界限。如果儀式在收穫時舉行,由於充分的食物供應而產生的物質福利,人們就更興奮了。

第四,有一種方式要特別說明,用神選之人或神獸做替罪羊這種方式使我們看到了一種把妖魔轉到神身上,然後殺神以驅魔的風俗。也許用神選之人或神獸做替罪羊的風俗比我們列舉的例子要多得多。正如我們所說的,在人類歷史的極早時期就開始有殺神的風俗,但是這種風俗流行到後世,卻很容易被人誤解。人們忽略了它所代表的神的身份,只是把它看成一個普通的犧牲品。遇到神人被殺的情況,尤其容易產生這種誤解。因為某個民族開化以後,如果還沒有完全放棄活人祭祀,至少在選擇祭品時總要找那些總歸要死的可憐蟲。所以有時會把殺神與處決犯人相混淆。

如果一定要問,為什麼選一個將死的神來揹負人們的罪過和痛苦,並把它們帶走?或許可以這樣回答,用神做替罪羊的做法,是把兩種風格迥異的形式結合起來。一種是,為了防止神靈的生命衰老,殺掉神選之人或神獸;另一種是每年一次驅魔。人們如果想到把這兩種形式結合起來,結果就是用臨死的神做替罪羊。最初殺神不是為了帶走罪,而是為了防止神靈衰老。人們想到既然要殺他,何不趁這個機會把災難和痛苦也轉移到他身上,讓他把這些罪過帶到死後那個未知的世界呢!

現在這種用神選之人或神獸做替罪羊的做法,可以用來澄清歐洲那個模糊的「送走死神」的民間風俗。我們已經提出理由說明這個儀式中的死神,原先就是植物神。為了使植物神重新復活,人們選擇在春天殺死它。但是正如我所說的,只用這個假設仍然無法說明這個儀式的某些特點。例如殺死或掩埋偶像時,背偶像的人露出懼怕和厭惡的表情,而其他人則表現得很興奮。如果我們假設「死神」不僅僅是植物神,還是公眾的替罪羔羊,過去一年中困惑、折磨人們的妖魔都放在它身上,這些特點立即就可以解釋了。在這種場合表示興奮是恰當的、自然的。而讓人感到厭惡和恐懼的,不是將死之神,而是它所承擔的罪過與痛苦。它們被厭惡,只不過是因為很難區分替罪羊和替罪羊身上承擔的罪責。替罪羊身上承擔的罪責是令人恐懼和苦惱的,所以人們認為替罪羊本身也充滿災難和痛苦,因此產生恐懼和厭惡,事實上,他只不過是一個運載工具而已。同時,我們前面提過,東印度群島的某些民族害怕並躲避裝著疾病與罪過的小船。在這些風俗習慣中,死神是植物神的化身,也是替罪羊。人們,尤其是斯拉夫人在春天驅趕死神,這一事實可以證實上述觀點。斯拉夫人「送走死神」的儀式可以作為新年開始前驅魔的一個例子,因為斯拉夫民族的新年始於春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