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節古羅馬的替罪羊
接下來,我們看看古羅馬時期以人替罪的做法。每年3月14日,古羅馬人在街上拿著白色的棍子驅趕一個披著獸皮的人,把他趕出城外。他們稱這個人為馬繆裡烏斯·維圖裡烏斯,即「老馬爾斯」。因為這一儀式是在舊羅馬年(3月1日)後第一個月圓之夜的前一天舉行,披獸皮的人想必是舊年的化身,趕走他就是辭舊迎新。馬爾斯最開始是植物的名稱,並不是戰神。古羅馬人認為馬爾斯能使糧食、葡萄等水果豐收,使草木繁茂旺盛。阿爾沃兄弟神學院在向神祈求穀物豐收時,通常只向馬爾斯祈禱,據說每年10月他們都向他獻祭一匹好馬。另外,農民也用「林中馬爾斯」的名義祭祀馬爾斯,以求六畜興旺。前面我們說過,通常認為樹神特別喜歡保佑牲畜。另外,在春天的3月祭祀馬爾斯,應該意味著他是發芽的植物神。所以,如果我們對斯拉夫人「送走死神」的風俗的看法是對的,那麼,古羅馬人在新年時送走舊馬爾斯的風俗也是這麼一回事。有些學者也說古羅馬和斯拉夫的風俗相近,但他們似乎只是把馬繆裡烏斯·維圖裡烏斯和斯拉夫儀式中與之對應的偶像當成舊年的化身,而不是植物神的化身,後世舉行這兩種儀式很可能也是這麼想的。不過,這種把某段時間擬人化的觀念太抽象了,不可能是原始人的。古羅馬人和斯拉夫人在舉行這種儀式時,不僅把神的化身當成植物神,而且也把他當成替罪羊。只有這樣,他們才有理由把植物神放逐到城外。因為他兼有替罪羊的身份,人們必須把他趕走,讓他把罪惡帶到其他地方。實際上,馬繆裡烏斯·維圖裡烏斯似乎被趕到了古羅馬人的敵人奧斯塔人sup/sup那裡去了。
第二節古希臘的替罪羊
古希臘人也經常使用替罪羊。普魯塔克的故鄉凱羅涅亞有一種「驅逐饑荒」的儀式,行政長官在市政廳內主持,各家家長則在自己家裡主持。他們用西洋牡荊枝條抽打一個奴隸,把他趕出門外,並且喊道:「饑荒滾蛋,財神請進!」普魯塔克在故鄉擔任市政長官時,也主持過這種儀式,還記敘了後來這種風俗引發的爭議。
後來,文明的古希臘也舉行這種替罪儀式,不過和虔誠、溫和的普魯塔克主持的儀式比起來,這種儀式顯得更陰森一些。馬賽是希臘最繁華絢麗的殖民城市之一,那裡一遇到瘟疫,就有一個窮人自願來做替罪羊。人們集資用華衣美食供養他整整一年。一年期滿,就給他穿上聖衣,用聖枝裝飾起來,領著他走遍全城,同時大聲祈禱,讓一切罪責由他一人承擔。然後,把他扔出城外,或者用石頭砸死。雅典人經常用公費豢養一些墮落的廢人,只要發生什麼瘟疫、災害,就從中選兩個出去獻祭:一個為男人獻祭,一個為女人獻祭。為男人獻祭的人脖子上圍一串黑無花果,為女人獻祭的人脖子上圍一串白無花果。有時候,為女人獻祭的人,似乎也是個女人。先領他們走遍全城,然後殺死,明顯是在城外用石頭砸死的。但是,這種獻祭儀式不限於大災大禍的特殊場合,似乎每年5月的薩格里亞節都要把一男一女兩個人牲領出雅典城外,用石頭砸死他們。色雷斯的阿卜德拉城每年舉行一次大型清城活動,專門選出一個市民,用石頭砸死,讓他做替罪羊,替大家去死。「為了讓他承擔大家的罪孽,而不連累其他市民」,人們在砸死他的六天前,先除去他的市民資格。
盧迪人每年把一個囚犯從他們島南面的白色懸崖「情人崖」上扔到海里,作為替罪羊。為了讓他落得慢一些,他們在他身上拴幾隻活鳥和羽毛,崖下有一隊小船,等著接他,把他送去別處。早先的做法應該是直接把替罪羊扔到海里淹死的,這些仁慈的預防措施是早期做法的溫和版本。這個儀式是在祭祀阿波羅時舉行的,那裡有一座阿波羅神廟。其他地方的風俗是每年把一個年輕人扔到海里,並咒罵他說:「你個垃圾。」關於這種儀式有兩種說法,一種說它可以驅魔;另一種說它是替人贖罪的,人們欠了海神很多債。西元前6世紀,小亞細亞的希臘人也有替罪羊的風俗。如果城裡發生瘟疫、饑荒或其他災害,就選一個醜八怪或畸形人,讓他承擔全社會的罪孽。把他帶到一個合適的地方,讓他吃一些大麥麵包、無花果和乳餅,用棉棗枝、野生的無花果樹枝和其他樹枝,在一種特殊的笛子伴奏下,抽打他的生殖器七次,然後在樹林裡搭起一個火葬堆,把他扔進去燒掉,骨灰扔到海里。亞洲的希臘人每年在過薩格里亞收穫節時,似乎也有類似的風俗。
在剛才描述的儀式中,用棉棗枝、野生無花果枝或其他樹枝抽打人牲,顯然不是為了增加他的痛苦,否則,用棍棒打他更有效。曼哈德解釋過這個環節的深意。他說古人認為棉棗枝可以抵擋妖氣,因此經常把它掛在門上,或在潔淨儀式中使用。在節日慶典上或獵人空手而歸時,阿卡狄人就用棉棗枝抽打潘的雕像。這麼做不是為了懲罰它,而是想要清除它身上的妖氣,使它能正常履行自己的職責,它本是獵人的保護神。所以,用棉棗枝抽打人形替罪羊,應該也是為了驅逐妖邪的束縛或影響,解放它的生殖力。5月的薩格里亞節是一個早期收穫節,這時祭拜的當然是促進繁殖的植物神。每年殺神,是為了使神永葆青春,不受年老體衰的困擾。在殺神之前,刺激他的生殖力,使之充滿活力地傳給繼任者、新神或老神的新化身,這也是理所當然的。人們相信舊神一死,新神就立即降臨。正是基於這一推理,在旱災或饑荒的特殊時刻,人們也用類似的方式來處理替罪羊。收成一旦與人們的期望不符,人們就認為該神失去了生殖力,因為該神的職能就是讓大地豐饒、糧食豐收。人們認為該神要麼是年老體弱,要麼是妖氣附體,進而通過上述儀式,藉由殺死他的化身來殺死他,使他重生為更年輕的新神,可以向疲憊的自然傳遞旺盛的精力。按照這個原則,我們就能理解為什麼要用樹枝抽打馬繆裡烏斯·維圖裡烏斯;在卡羅尼亞儀式上,人們為什麼用西洋牡棘(據說該樹有魔性)抽打奴隸;歐洲某些地方為什麼用棍子、石頭攻擊死神偶像;在巴比倫,作為神靈替身的囚犯為什麼在被釘死前受到抽打。抽打不是為了增加神靈受難者的痛苦,恰好相反,是為了驅逐妖氣,在臨死前這個特殊時刻,他很可能受到妖氣侵襲。
對於薩格里亞節的活人祭品,我一直認為那些人牲代表植物神,佩藤先生也說過「這些可憐的傢伙似乎被裝扮成無花果樹的精靈」。他指出,希臘和小亞細亞都在薩格里亞節後大概一個月,也就是6月,對無花果樹進行人工授粉——拿一串串野生無花果掛在栽培的無花果樹枝上。兩個人牲,一個代表男人,一個代表女人,分別在脖子上掛黑的和白的無花果,應該是按照模擬巫術的原則,直接模仿人工授粉的過程來幫無花果樹授粉。其實,授粉是雌雄無花果樹的結合,佩藤先生還進一步提出一個假設:根據模擬巫術的原則,通過模仿結婚來促進樹木的結合,甚至是讓兩個人牲(有時似乎有一個女人)真的結為夫妻,來促進樹木的結合。照此看來,用棉棗枝和無花果枝抽打人牲就是一種巫術,用以促進男人和女人的生殖力,他們分別代表雌雄無花果樹,他們的結合,無論真假,都能促進無花果樹結出果實。
有很多類似的例子可以證實我們對這種風俗(用植物抽打替罪羊)的解釋。比如在新幾內亞,卡伊人相信只要用已經結果的香蕉樹的枝子抽打香蕉樹苗,就能讓樹苗快快長出香蕉。這個例子顯然用的是接觸巫術,他們認為已經結果的香蕉樹枝即使被砍下來,仍然有豐產力,且可以通過接觸傳染給香蕉樹苗。新喀里多尼亞sup/sup也有類似的風俗,他們一邊用樹枝輕輕抽打芋頭,一邊說:「希望你能快快長大。」然後,他把枝條插在地壟溝裡。亞馬孫河岸的印第安人中,有人為了讓生殖器長得大一些,用「阿靈佳」(aninga)——在河岸邊生長的一種白色水生植物——敲打自己的陰莖。因為這種植物的果實雖然不能吃,但形狀很像香蕉,所以人們用它來敲打,顯然是想要以形補形。敲打儀式必須在月初三天或月末三天。在匈牙利的貝凱什州,人們用一根棍子敲打不孕的女人,這根棍子打散過第一次交配中的公狗和母狗。他們顯然認為這根棍子獲得了狗的生殖能力,用它來敲打女人,她也就獲得了這種能力。中西伯利亞的托拉吉人相信龍血樹擁有強悍的靈魂,因為每次修剪完,它都很快長出新的枝條。所以,有時就用龍血樹的葉子打病人的頭,希望龍血樹的靈魂能使他的靈魂變得強大。
上述例子證實了在曼哈德和佩藤兩位前輩之後,我對希臘薩格里亞收穫節抽打人牲這種做法的解釋。把用翠綠的嫩樹枝或樹苗抽打人牲的生殖器這種做法解釋為一種巫術,是順理成章的事。他們這麼做,要麼是為了刺激男人或女人的生殖能力,要麼是為了把植物的生殖能力傳遞給他們,要麼是驅除他們身上的妖氣。兩個人牲,一個代表男人,一個代表女人,這種情況也證實了這種解釋。舉行這種節日的時間是收穫的季節,正好說明這種儀式具有農業意義。另外,人們把成品的黑白無花果戴在人牲頭上,用野生無花果枝抽打其生殖器,也足以證明這種儀式是為了促進無花果樹的豐產。古代和近代的希臘農民也用這種做法來幫助無花果樹授粉增產。在美索不達米亞,椰棗的人工授粉不僅在農業上,而且在宗教上佔有重要地位,我們如果還記得這一點,那似乎沒有理由懷疑無花果人工授粉也可以在希臘的宗教中佔有一席之地。
如果這些推論沒有錯,我們必然得出一個明確的結論:古代希臘羅馬的晚期,薩格里亞節上的人牲,主要身份就是公眾的替罪羊,帶走眾人的一切罪孽、災禍和痛苦,而在更早的時候,他們只是被人視為植物神的化身,比如穀物,特別是無花果。人們鞭打他們、殺死他們,主要是為了增強和更新酷暑中已經開始衰謝的植物的生命力。
如果我們對希臘替罪羊的解讀是對的,就能預先防止有人反對本書的主旨。那些人認為阿利奇亞祭司並不是作為樹神的化身被殺的,因為在古代希臘羅馬並無旁證。但是現在有證據表明:亞洲的希臘人定期或不定期地殺掉一些代表植物神的人牲,進行祭祀;雅典人專門豢養的一批人牲可能也是被當作神的。當然,這些人是社會渣滓,但這無關緊要。因為原始人在選擇神的代言人或替身時,並不考慮對方的道德水準或社會地位,在他們看來,神諭對每個人都是一樣的。如果當時文明的亞洲希臘人和雅典人有殺掉神的化身的風俗,那我們假定在歷史初期阿奇利亞叢林裡半矇昧的拉丁人也有類似的風俗,又有何不可呢?
當然,我們若想確定這個論點,得先證明,阿奇利亞聖林並不是古代義大利唯一遵循殺死神的人形化身這種風俗的地方。接下來,我們就通過具體例項來證明這一點。
第三節古羅馬的農神節
我們說過,以前很多民族每年都有一個放縱期,那時人們拋開一切法律和道德,肆無忌憚地花天酒地尋歡作樂,釋放蟄伏已久的情慾。這些,在平時較為穩定、清醒的生活中是絕對不可能發生的。被長期壓制的天性驟然釋放,往往淪為邪惡的肉慾狂歡。這種失控行為大多發生在年終,而且就像我們說過的,總是與農業的時節相關,尤其是耕種和收穫的時節。最著名的一個放縱期莫過於薩圖納利亞節——這是現代詞語對這種時期的統稱——也就是農神節。這個著名的節日每年12月舉行,即羅馬歷每年的最後一個月。人們相信這是紀念薩圖恩的盛世。薩圖恩是播種和收穫之神,成神以前,是遠古時期義大利的一位國王,他為人公正,為百姓做過不少好事。比如把山林中野蠻零散的百姓聚集到一起,教他們耕地,為他們製造法律,創造了一個太平盛世。他在位期間就是傳說中的黃金時代:土地豐饒富庶,百姓安居樂業,世界和平,沒有戰爭,農民知足感恩、勤勞樸實,沒有貪財好利,沒有損人利己。一切東西大家公有,私有財產和奴隸制都不存在。後來這位明君,這位善神突然不見了,人們時時刻刻都在懷念他、追憶他。為了紀念他的恩德,設立祭壇供奉他。義大利的很多山嶺、很多高地都用他的名字命名。但是,關於其統治的光輝傳說,後來竟被蒙上一層陰影:據說他的祭壇上沾著人血,直到後來文明的時代才把人牲換成偶像。我們在古代流傳下來的與農神節有關的資料中並未發現關於這位神在宗教方面的這種陰暗面的記述,事實上,是一點痕跡都沒有。這個古代狂歡節的特點似乎就是宴會、飲酒和無所顧忌的尋歡作樂。這個節日從12月17日到12月23日一連七天,在古羅馬的大街上、公共場合和民房裡舉行。
不過,節日最大的特點是允許奴隸放任自由,這一點就連古人自己都震驚不已。自由民階級和奴隸階級之間的鴻溝暫時消失。奴隸可以罵主人,可以像他們一樣飲酒作樂,可以和他們一起吃飯聊天,放在平時,奴隸要是敢這樣做,後果就是鞭打、囚禁或死刑,可是現在,主人連嘴都不回一句。另外,主人和奴隸這時真實地互換了身份,主人要伺候奴隸吃飯,奴隸酒足飯飽了,才收拾飯桌、給主人擺飯。誰能想到身份竟然互換到這種程度?每家都成了一個小小的共和國,奴隸成了最高權力的擁有者,他們像在政治、軍事和司法方面真正擁有權力和尊嚴一樣發號施令、制定法律。農神節期間,自由民也可以通過抓鬮來冒充國王,享受一點微弱的權力,就像奴隸從奴隸主那裡獲得一點權力一樣,抓鬮成功的人暫時擁有國王的稱號,且能在有限的範圍內向臣民發號施令。這些命令有玩笑取鬧的性質,比如命令某人陪酒、某人喝酒、某人唱歌、某人跳舞、某人自己罵自己、某人揹著一個吹笛子的女孩繞屋走一圈。
這個節日允許奴隸自由,人們認為這是在模仿薩圖恩時代的社會狀態。人們普遍認為,薩圖納利亞節(農神節)暫時復活或恢復了那個幸福的君主統治時期。鑑於這些情況,我們勢必會這樣假設:那位主持吃喝玩樂活動的假國王起初是代表薩圖恩本人的。有一篇記述非常奇怪、有趣,說的是馬克西米和迪奧克里西統治時期,住在多瑙河上的羅馬士兵慶祝農神節的情形。這篇文章表明以上假設即使不是事實,也離事實不遠。它來自巴黎圖書館希臘手稿中的一篇,主要記敘聖達修斯殉道一事,是甘特的弗朗茲·庫蒙特教授翻檢出來發表的。關於這件事和這一風俗,在米蘭和柏林的手稿中也有記述,只是篇幅較短。其中有一段1727年在烏爾比諾的某本刊物中刊印發表,只是直到幾年前,庫蒙特教授同時發表了那三篇記述,學者們才意識到它對古代和現代羅馬宗教史的重要性。那三篇文章的真實性經得起各方面的考證,其中最長的那篇可能是根據官方資料寫出來的。這些文章表明在莫西亞的杜羅斯托拉姆駐紮的羅馬士兵每年都這樣過農神節:節前三十天,他們通過抽籤選定一個帥小夥假扮薩圖恩國王;這個小夥子穿上王袍,帶著士兵在街上游蕩;他可以肆無忌憚地為所欲為,他可以放縱情慾,享受樂趣,不管這種樂趣多麼卑鄙下流。享受王權的過程雖然很快樂,可惜好景不長,而且下場很慘,因為30天期限一到,農神節來了,他就必須在他所扮演的神的祭壇上自刎而死。西元303年,有一個基督徒士兵達修斯抽中了籤,但是他不願意扮演異教的神,不願讓最後一段生命沾染淫樂。他的長官巴瑟斯再怎麼勸說和威脅,也不曾讓他有絲毫動搖,因此把他的頭砍了。基督徒殉道史的作者寫得很清楚:11月20日,陰曆二十四日,星期五,凌晨四點,在杜羅斯托拉姆鎮,行刑者是士兵約翰。
雖然有人質疑或否定庫蒙特發表的這篇文章的歷史真實性,但是一個有趣的發現卻能證明它是真的。在安科納海岸,有一座教堂的地下室裡藏著很多古物,其中有一具白色的大理石棺材,上面以查士丁尼時代的字型用希臘文刻著如下銘文:「神聖的殉道者達修斯安葬於此,自杜羅斯托拉姆遷於此處。」這具石棺是1848年從聖珀勒格里諾教堂搬到地下室的,在聖珀勒格里諾教堂高大的石砌祭壇上,我們發現了一段拉丁文的銘文,上面寫著祭壇下埋著達修斯和另外兩個聖徒的屍骨。我們不知道那具石棺在聖珀勒格里諾教堂放了多長時間,但有資料顯示,1650年已經在那裡了。達修斯殉道後,戰火一燒就是幾百年,殘暴者的侵略者一批批地湧進莫西亞大肆劫掠,當時社會太過動盪,想來應該是那時為了保護聖徒的骨灰才把它送到了安科納。不管怎麼樣,銘文和教徒殉道故事彼此獨立,又彼此證實,由此證明達修斯並不是神話中的聖徒,而是實有其人,在基督教早期為了信仰在杜羅斯托拉姆蒙難。所以,那篇未具名的聖徒殉難記——關於聖達修斯殉道一事的記述——也是真的,所以我們自然也該認可他對殉道前因後果的記述,尤其是他敘述得如此詳盡、準確,且沒有任何神蹟的成分。我們由此可以得出一個結論:他對羅馬士兵農神節的記述是可信的。
通過前面的記述,我們對這一歷史傳說,即在賀拉斯和塔西佗時期,薩圖納利亞王和古羅馬農神節的司儀主持羅馬各季狂歡節,有了新的明確的理解。他的角色並不只是一個搞笑的小丑,他的任務不只是炒熱宴會氣氛,讓爐火激烈燃燒、噼啪作響,講很多逗趣的笑話,讓人們湧到街頭開心地過節。穿過清冷的空氣,在遙遠的北方,索拉克特山的山頂白雪皚皚。當我們把這個在文明大都市裡扮演滑稽國王的小夥子和多瑙河畔野蠻軍營裡那個與他扮演同一角色的冷血者進行對比,當我們想起眾多與之類似的既可笑又可憐的人——在不同時代、不同的地方,這些人一樣是穿著王袍、戴著假皇冠、小小地玩鬧幾天甚至幾個小時,就年紀輕輕地橫死了。看到這些情況,我們難免要想:古代作家所記述的羅馬薩圖納利亞王並不完整,這只是一個經過削減和閹割的複製品。好在那位不具名的作者通過《聖達修斯殉難記》讓我們看到了薩圖納利亞王最初的也最顯著的特點。換言之,殉難記的作者對薩圖納利亞節(農神節)的記述和其他人對其他地方類似儀式的記述大體相同。殉難記的作者不可能知道其他地方是如何舉行這種儀式的,所以應該可以肯定他的描述基本是準確的。指定假國王來主持宴會這種做法,不可能演變成把假國王當成神的化身來處死,而反過來倒是可能的。所以,我們可以正確地假定,在早期的原始社會,信仰薩圖恩的古義大利普遍有這個做法:選出一個人在一段時間內扮演薩圖恩,享有薩圖恩的權力,然後去死,或是自殺,或是他殺,或用刀殺,或用火燒,或用絞繩,他將以善神的身份死去,為世人獻出自己的生命。隨著文明程度的提高,羅馬和其他城市開始(大概是在奧古斯都統治時期)用一種更加溫和的方式來承襲這種殘酷的風俗,把它變成少數古代作家筆下的那種無害的方式。所以,那些作家在描寫節日裡的薩圖納利亞王時只是一筆帶過。但是,更為古老和殘忍的做法在一些荒僻之地一直沒有消失。義大利統一後,羅馬政府雖然強行廢除了這種野蠻的風俗,卻無法把它從人民的記憶中抹除,就像人們始終無法忘記最低階的迷信形式一樣,尤其是駐紮在國境外計程車兵,越來越不受羅馬的鐵掌管制。
經常有人注意到,古代農神節和現代義大利的狂歡節有很多相似之處,但是在我們瞭解以上事實後,完全可以問一句:它們已經相似得一模一樣了嗎?正如我們所看到的,在義大利、西班牙和法國等深受古羅馬影響的國家裡,狂歡節都有一個顯著特點,選一個滑稽人物扮成節日的化身,讓他短暫地享受奢華放蕩的生活,然後就興高采烈,或是假意悲痛地用火刑、槍決或其他方式把他處死。如果我們對狂歡節的解釋是對的,那麼這個滑稽人物不是別人,正是老薩圖納利亞王的直接繼承者,他是狂歡宴會的主持人,是扮演薩圖恩的人。宴會結束後,他將以自己所扮演的身份死去。「第十二夜」中的「滑稽之王」、中世紀的「笨蛋主教」「愚蠢的修道院長」或「胡鬧之主」(lordofmisrule)都是一類人,他們的起源應該也差不多。不管是不是,我們基本都能得出這個結論:如果阿利奇亞的林中之王以樹神的化身出生,又以這個身份而死,那麼,古代羅馬就有一個類似的人物,每年都以薩圖恩王——讓種子發芽的神——的身份被殺。
註釋
古代的奧斯塔人生活在義大利南部坎帕尼亞一帶。——譯註
新喀里多尼亞:主要由新喀里多尼亞島和洛亞蒂群島組成,位於南太平洋南迴歸線附近。——譯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