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敘利亞的異教徒一樣,猶太人對豬的態度也是含混不清的。他們不吃豬肉,也不殺豬,所以希臘人搞不清楚猶太人到底是崇拜豬還是厭惡豬。不吃豬肉和不殺豬,都可以用豬很神聖來解釋,卻不一定都能用豬不潔淨來解釋;不殺豬隻能用把豬看得很神聖來解釋,而根本不能用豬不潔淨來解釋。所以,如果相信他們不殺豬是出於崇拜,就等於肯定以色列人對豬的態度是尊敬而不是厭惡。有個事實可以證明這一點:有些猶太人會偷偷聚在花園吃豬肉和老鼠肉,好像一種宗教儀式,這種現象直到以賽亞時代還很常見。那時豬和老鼠還被尊為神靈,它們的肉在少數嚴肅場合裡被當成神的血肉——即聖餐——來吃,這顯然是一種古老的儀式。從以上闡述中,我們或許可以得出結論:那些所謂不潔的動物起初都是神聖的,之所以不吃它們,就是因為它們是神聖的。
第四節奧西里斯、豬和公牛
從古埃及關於豬的歷史記載來看,埃及人對豬的態度和敘利亞人、巴基斯坦人一樣矛盾。不過乍一看,埃及人認為豬不潔淨的傾向要更突出。希臘的作家都說,埃及人很討厭豬。在他們看來,豬是骯髒、可惡的動物。走路時碰了一下豬,會讓他們覺得汙穢不堪,他們衣服也不脫地走到河裡清洗身體。誰要是喝了豬奶,誰就會得麻風病。放豬的人不得進入神廟,即便他是埃及人,除了放豬人,任何人都可以進入神廟。放豬人只跟放豬人通婚,因為沒人願意嫁給放豬人,也沒人願意娶放豬人的女兒。不過,在一年一度的祭祀月亮和奧西里斯的儀式上,埃及人不僅殺豬還吃豬肉,這天他們還烤麵餅,以餅代豬。這種情況很難有其他解釋,唯一能說得通的假設就是,他們認為豬是神獸,只能每年一次當聖餐吃。
有些事實證明,在埃及人眼裡,豬是怪物。然而,現代人卻認為這些事實恰好證明了完全相反的觀點。比如,我們說過,埃及人認為喝了豬奶的人會得麻風病。但在原始人看來,這恰好是神聖的動植物的特點。比如,在新幾內亞和西里伯斯之間的威塔島上,人們把野豬、蛇、鱷魚、烏龜、狗、鱔魚等動物當成祖先,絕對不吃這些動物,他們認為,誰要是吃了,誰就會得麻風病,會瘋掉。在北美洲,奧馬哈印第安人中有一些以鹿為圖騰的部落,他們認為,誰要是吃了公鹿的肉,誰就會長瘡流膿或長白斑。還有一些部落是以紅玉米為圖騰的,他們認為吃了紅玉米的人會爛嘴。在蘇利南,布什族黑人也崇拜圖騰。他們的圖騰可能是一種叫作「卡皮阿」(capiaï)的動物,長得像豬。吃了「卡皮阿」的人會得麻風病。古代敘利亞人崇拜魚,認為誰要是吃了魚,誰身上就會長水泡,腳和肚子腫起來。奧里薩sup/sup恰沙人認為,傷害了他們崇拜的動物,麻風病就會肆虐,他們可能會被滅族。這些例子說明,人們認為吞食神聖動物就會得麻風病或其他皮膚病。那麼我們是不是也可以認為,埃及人也曾經把豬視為神獸,所以喝了豬奶會得麻風病?
碰一下豬就得洗身洗衣服的做法,其實也可以證明豬是神獸的觀點。接觸到神物後,必須用清洗等方法先去掉沾染的神氣才能和別人交往,這是一個普遍流行的信念。比如,猶太人讀了《聖經》以後要洗手;大祭司完成懺悔獻祭的儀式以後,要先清洗一下,並把在聖地穿的衣服脫下來並存放起來,才能走出神殿。在希臘有一條規矩:敬獻祭品的人不能碰觸到祭品,完成獻禮後,他必須在河裡或泉水裡清洗身體和衣服之後才能回家或進城。波利尼西亞人碰觸神物之後,為避免受到神的感染(如果可以這麼說的話),要馬上舉行儀式。比如,我們說過,在通加,一個人碰了有神性的族長或他的東西之後,可能會全身脹痛而死,至少也會得瘰癧sup/sup或其他病。為了避免如此,萬一碰了,人們一定要舉行某種儀式後才能用手吃東西。我們也說到,紐西蘭人相信碰觸神物會有致命的危險,且有事實為證。總而言之,在原始人的觀念裡,神物是很危險的,會像電一樣傳導,一旦接觸就非死即傷。因此,原始人對他們眼裡的神物避之唯恐不及,甚至看都不願看到。博普塔茨瓦納人是鱷魚族,但是他們認為遇到或看見鱷魚是很糟糕的事,會引發災難;看到之後會引發眼睛紅腫。但是,他們把鱷魚當成父親,也以鱷魚之名起誓,還為它設立了專門的節日。在他們看來,鱷魚是最神聖的。對馬塔那桑納的布須曼人來說,山羊是神聖的,但是「看到它的人會立即變得不潔,而且莫名其妙地魂不守舍」。奧馬哈印第安人有一個麋族部落,他們認為即便只是摸一下公麋,也會身體長水泡,冒白頭。還有個爬行族,他們認為碰一下蛇或是聞到蛇的氣味,人的頭髮就會變白。薩摩亞人崇拜蝴蝶,他們認為誰抓了蝴蝶誰就會被蝴蝶打死。又比如,薩摩亞人用變紅的香蕉葉子盛放食物,但在野鴿族看來,這樣做的人不是身體長滿水泡,就是得風溼性水腫。在印度中部比爾人當中有個崇拜孔雀的莫里族,他們用穀物供奉孔雀,但他們連孔雀走過的路都不敢再走了,認為那樣做會生病;女人如果遇到孔雀,必須立即以面紗遮臉往別處看。從以上例子可以發現,在原始人看來,神聖似乎是一種病毒,很危險,應該小心翼翼地避開;一旦感染上了,他們就會認真舉行儀式給自己消毒。
埃及人對豬的禁忌和以上例子非常相似,我們或許可以由此得出一個結論:那些忌諱並不是因為他們認為豬非常骯髒,而是因為把豬看得非常神聖。準確地說,豬在埃及人眼裡不只是不潔且令人厭惡的,也有其神聖崇高的一面,他們那樣對待它是源於原始宗教的敬畏心理——兼具尊敬與厭惡兩種心理。希臘的天文學家和數學家尤道克斯曾在埃及住了十四個月,其間和僧人聊天時,僧人說埃及人不殺豬是認為它對農業有好處,並不是因為厭惡它。由此可見,古埃及人意識到了,人們對豬除了厭惡還有其他方面的情感。那些僧人還說,尼羅河汛期過後,人們就把豬群趕進潤溼的田地裡踩踏,好讓種子扎進泥土。但是,人們對這種動物的感情複雜且矛盾,使這種動物的處境變得很不穩定。幾種矛盾情感在一段時間之後就會此消彼長,作為情感物件的動物要麼升而為神,要麼降為魔鬼,這要看佔上風的是對它的尊敬還是厭惡了。而從豬在埃及的處境來看,它主要是被當成魔鬼了。在埃及的歷史記載中,對豬的尊敬似乎確實很少出現,更多的是對豬的恐懼和厭惡。不過,即便當豬的地位下降的時候,它也沒有徹底絕跡。最終,豬在埃及人心裡徹底成了魔鬼、奧西里斯的敵人,或提豐的化身——提豐正是變成黑豬傷了荷魯斯的眼睛。荷魯斯用火燒死了它,立下用豬獻祭的規矩,太陽神也宣稱豬是令人厭惡的動物。這個故事還有個說法:之所以每年殺豬獻祭,是因為提豐正是在打野豬時,發現了奧西里斯的身體並砍碎了他。這個故事顯然是一個古老故事的現代化翻版。這個故事最初的版本是,就像阿多尼斯和阿蒂斯一樣,奧西里斯是直接被野豬或提豐變成的野豬咬死或撕碎的。由此,我們可以得出一個顯而易見的結論:每年用豬來祭祀奧西里斯的做法,是一種報復,懲罰這個咬死或撕碎神的仇敵。但是,首先,在莊嚴的祭禮上,殺掉某種動物作為祭品,且每年只殺這一次,一般來說,這意味著——或永遠意味著——該動物是神。一年當中其他時間,人們不殺它,把它當神尊敬,即使在殺它時,也是把它當神殺掉。其次,阿多尼斯和阿蒂斯雖然沒有提供相似的參照,但狄俄尼索斯和德墨忒爾卻提供了——如果某種動物是作為神的敵人被殺來祭神的,那麼該動物起初很可能是,或者一直都是該神本身。傳說豬是奧西里斯的仇敵,且每年殺一次豬來祭祀他,由此我們可以推斷出:豬起初是一個神,並且這個神就是奧西里斯。到了後期,奧西里斯變人樣了,人們漸漸忘記了他和豬的關係。但是神話學家想不出如何解釋為什麼祭祀某個神時要殺某種動物,只能說該動物是神的敵人——把動物和神分成兩個獨立且敵對的個體。用普魯塔克的話來說,適用於獻祭的不能是神的朋友,應該是神的敵人。文明發展到後期,人們認為野豬是谷精的敵人,因為它們會跑到田地裡亂踩一通。可是,如果我的研究沒錯,當初人們正是因為看到野豬在地裡亂竄,才把它當作谷精,後來才把它當作谷精的敵人。
殺豬祭祀奧西里斯的日子和奧西里斯被殺的日子正好是同一天,這進一步證實奧西里斯就是豬。也就是說,殺豬是奧西里斯被殺的情景再現,正如賽斯莫福利亞節上把豬肉扔進洞裡是珀耳塞福涅下到冥界的情景再現一樣。歐洲在收穫時節把羊、雞當作谷精殺掉的風俗跟以上兩種風俗也如出一轍。
豬本來就是奧西里斯,而把豬當成他的敵人提豐的化身,這是後人附會的。這個觀點在紅髮人、紅牛與提豐之間的關係中也可得到印證。紅髮人被火化後,骨灰被盛在簸箕裡揚散。我們已經充分論證,可以確信,這種紅髮人跟羅馬春天被殺的紅毛狗一樣,是被當成谷精——即奧西里斯——殺死的。最初殺掉他們,顯然是為了讓穀物很快變成紅色或金色,可是後來,人們卻說他們不是被當成奧西里斯,而是被當成奧西里斯的仇人提豐而被殺的,殺掉他是在懲罰神的仇人,替神報仇。同樣地,埃及人有以紅牛獻祭的風俗,雖然一開始紅牛很可能是被當成奧西里斯被殺死的,但人們解釋說紅牛代表提豐。我們說過,牛經常被當成谷精,在田地裡被殺死。
奧西里斯是孟菲斯的公牛阿庇斯或赫里奧波里斯的公牛穆尼維斯,這種說法也很常見。不過,對於這兩頭公牛,我們難以確定,它們是否和紅牛一樣代表谷精奧西里斯;又或它們只是後來跟奧西里斯混淆了,原本它們是有獨立身份的神。對這兩頭公牛的崇拜是很普遍的。暫且不說阿庇斯與奧西里斯之間到底有何淵源,但是在研究殺神風俗的章節裡,有個關於阿庇斯的事實不得不提。人們虔誠地崇拜阿庇斯,視他為神,並舉行盛大的儀式來表達崇敬之情,卻也為他設定了生命的期限。根據聖書的規定,他活到一定期限後,就要被拉進聖泉裡淹死。這個期限,普魯塔克說是25年,只不過這個期限執行得並不十分嚴格,人們陸續發現了很多公牛阿庇斯的墳墓,墓碑上顯示,在第二十二個王朝有兩頭活了26年以上的公牛。
第五節威爾比厄斯和馬
有前文的論述做鋪墊,現在關於威爾比厄斯的傳說,我們不妨大膽推測一下。傳說中,在阿利奇亞,威爾比厄斯是第一個林中之王,他是被馬殺死的,死時被當成希波呂託斯。前文已經得出結論:第一,谷精經常變成馬;第二,傳說中,如果某個神被某個動物所傷,那麼,這個動物其實很可能就是這個神本身。由此我們可以這樣推斷:威爾比厄斯或希波呂託斯被馬所傷,這說明馬就是威爾比厄斯或希波呂託斯作為植物神的化身。他被馬殺死的傳說或許可以解釋祭祀儀式中的某些禁忌,比如馬不得進入他的聖林。但是神話在流傳過程中會變形,風俗卻可以不變地延續下來。人們往往繼承長輩的做法,但是長輩很可能已經忘了為什麼要這樣做。人們總是不斷用新的說法來解釋舊的風俗,給那些怪誕的做法尋找合理的依據。因為儀式中規定馬不得進入聖林,就說馬不可能是叢林之神的神獸或化身。這是很輕率的。雅典娜表現為披著山羊皮的形象,人們說那是因為山羊曾是雅典娜的神獸或化身。但是,人們並不用山羊向她獻祭,也不讓山羊進入她的聖地——雅典衛城。據說,這樣做是因為山羊破壞了雅典娜的聖樹橄欖樹。山羊和馬都是因為傷害了神而不得進入聖地,這樣說來,山羊與雅典娜的關係正好和馬與威爾比厄斯的關係一樣。瓦羅告訴我們,山羊不準進入衛城這個做法,也有例外。在一年一度必須用山羊獻祭的日子,人們要把山羊趕到衛城去。如前所述,每年只有一次用某種動物獻祭,那麼這種動物可能不是祭品,而是神本身。由此,我們可以推測,最初,人們每年一次在衛城殺山羊獻祭時,是把山羊當成雅典娜;我們還可以進一步推測,人們認為山羊皮可以保護女神,將山羊獻祭後,山羊皮就披在女神的塑像上,這個儀式每年一次。在埃及的底比斯,公羊也是神獸,是不能殺的。但是,每年有一天例外,就是用公羊獻祭的日子,人們殺羊後把羊皮掛在女神像上。如果我們有更多關於阿利奇亞聖林風俗的記錄,也許就能看到,與禁止羊進入雅典的衛城一樣,禁止馬進入聖林的規定每年有一天例外,那一天,人們把馬牽進聖林,把它當作威爾比厄斯的化身殺掉。過一段時間,人們把馬當作神的敵人,殺馬祭神,替神報仇,就像現在解釋殺豬為德墨忒爾和奧西里斯獻祭,殺山羊為狄俄尼索斯獻祭(也可以是為雅典娜獻祭)一樣。但是,目前我們沒有看到關於這種例外的記敘,這沒什麼好奇怪的,因為作者在記述某種風俗時很容易忽視例外的情況。如果只有雅典勞斯和波萊尼的記敘,而沒有瓦羅的記敘,那我們就只能看到不用山羊為雅典娜獻祭、不準山羊進入衛城的規矩,而看不到這個例外情況。
我們推測,在阿利奇亞聖林,每年一次有一匹馬被當成樹神來宰殺。羅馬也每年宰殺一匹馬,這個事實對我們的推測多少是一個例證。每年10月15日,羅馬的馬爾斯廣場上會舉行賽車。獲勝的車隊就有權向馬爾斯獻祭,方法是用矛刺死右邊的一匹馬,目的是祈求豐收。刺死馬以後,割下馬頭,把麵包穿成串掛在馬頭。接下來,兩個區(聖路區和蘇布拉區)的居民開始爭搶馬頭。不管哪個區的居民搶到了,都把它掛在馬米利亞塔上,還要割下馬尾送到王宮去,把血滴到王宮的爐灶上。被接住的馬血會儲存到4月21日。在這個日子的六天前,人們要先宰殺一頭還沒出生的牛犢獻祭,也把血儲存下來。在4月21日這天,聖火貞女把牛犢血和馬血混合起來,分給養羊的農民,讓他們用來燻羊群。
在這個儀式上,人們用一串麵包裝飾馬頭,又說是為了祈求豐收。這都說明,人們是把馬當作谷精殺死的。非洲也有割牛尾巴以求獲得好收成的風俗,跟羅馬儀式裡割馬尾巴的風俗很像。很明顯,羅馬和非洲的風俗都是把動物當成谷精,認為動物的尾巴有增產的作用。我們闡述歐洲的民間風俗時,提到那裡也認為動物的尾巴匯聚了谷精的靈性。春天用馬尾的血燻羊群,這種做法和春天裡用「老太婆」「女兒」或克里阿克谷捆做馬的草料或聖誕節時用來喂牲口很相似,類似的做法還有春天時讓田地裡的牛或馬吃「聖誕牛」。這些風俗都是為了得到谷精的保護,讓家人幸福。
要了解羅馬十月殺馬獻祭的風俗,有必要先了解一下古代的羅馬城。那時候,這個未來的大城市只是臨近鄉村的一個小鎮。蘇布拉區就是它附近一個獨立的小村子,當時很髒,也不受重視。在收穫的季節,這個村的村民和臨近羅馬的村子在田地裡組織友好的競賽。那時的馬爾斯廣場位於臺伯河旁邊,廢除帝制之前,那裡一直是國王的領地。有個流傳很廣的說法,最後一個國王被逐出羅馬時,臺伯河邊的王室領土上還有成熟的糧食沒有收割。但是人們都覺得誰吃了那些糧食誰就要倒霉,所以沒人願意要,於是把穀物都扔進河裡。當時是夏天,天氣熱,河裡水位很低,谷堆在河中間堆成了一座小島。由此推測,王室在收割完穀物後在田地裡祭馬是一種古老的秋天儀式。馬血和馬尾都被拿到國王家裡儲存起來,因為這兩部分集合了谷精的主要能力。類似的風俗有,德國人把「收穫公雞」釘在三角牆上或住宅的門上;蘇格蘭人把最後一捆穀物紮成女孩的樣子,帶回家放在爐灶上。國王是整個國家的領袖,所以把谷精的福澤放到王宮的爐灶上就可以傳遍全國。北歐也有類似的風俗,春天和秋天的五塑柱有時被立在鎮長或村長的家門前,收穫時的最後一捆穀物也放到村長家裡。很明顯,蘇布拉區也有類似的風俗,既然馬尾和馬尾上的血要送到王宮,那麼只好搶馬頭,以彌補這個缺憾。搶到馬頭後,蘇布拉區的人把它釘在馬米利亞塔上,而這個塔在古代好像是村裡的馬米利亞家族的主樓或瞭望樓。人們以全鎮和一個鄰村的名義在國王的家裡和田裡舉行這種儀式,而在舉行這種儀式之前,有很長一段時間各個村子都在自己的田裡舉行類似的儀式。後來,即便各自的收穫儀式集中到羅馬國王的土地上舉行了,但在拉齊奧農業區,仍有很長一段時間各村還是在自己的田地上舉行這種儀式。羅馬的馬爾斯廣場是一個共同舉行收穫儀式的會場,由此我們是否可以認為,阿利奇亞聖林也是一個場所,在會場上人們以各村的名義共同舉行一個殺馬獻祭的儀式?這樣的推測是有根據的。因為在此之前,在類似收穫五月這樣的風俗裡,我們已經看到把馬當作谷精和樹神這兩種觀念。
註釋
瓦羅(前116-前27),羅馬時代的政治家、學者,曾任大法官(執政官),著有74部600多卷著作,但流傳下來的只有《論農業》和《論神事》兩部。——譯註
印度東部海岸的一個小邦。——譯註
西醫稱頸淋巴結核。——譯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