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章 獻祭王子

關於上一章所說的臨時國王,有一點需要特別注意,在兩個地方(柬埔寨和佔碑),臨時國王都是來自皇室宗親。如果本書關於臨時國王這個職位的看法正確的話,那就可以解釋為什麼需要由宗親來代替國王。國王最初用其他人來代替自己去犧牲時,他一定要向人們表明,那個人的死和國王的死一樣能達到目的。既然國王是以神或半神的身份死的,那麼代替他去死的人,必須也具有這種神性。前面說的暹羅和柬埔寨的做法就是很明顯的例子。在早期社會,人們普遍認為國王具有神性,他的兒子也具有國王的神性,是國王神性的最佳替代品。所以,最適合代替國王去死的人就是王子,他也是為全體人民而死的。

前面談到一個例子,傳說中瑞典國王奧恩或安恩為了保住自己的性命,在阿卜塞拉向奧丁獻祭了自己的九個兒子。當他獻祭了第二個兒子時,神告訴他,只要他每九年獻祭一個兒子,就可以一直活下去。在獻祭了第七個兒子之後,他已經衰弱得無法走路,只能坐在椅子上,不過他仍然活著。後來他獻祭了第八個兒子,在床上躺了九年之後,獻祭了第九個兒子。之後他又活了九年,不過在這九年裡他只能由別人用牛角餵飯,就像喂一個嬰兒。他想把第十個,也是最後一個兒子也獻給奧丁,不過被臣民阻止了。於是他就死了,葬於阿卜塞拉的一個小山坡。

古希臘至少有一家王室,其長子總是代替他們的父王作犧牲被獻祭。薛西斯sup/sup率領大軍穿越塞薩利,進攻斯巴達人的溫泉關,這時他來到阿勒斯城,當地人帶他觀看了拉菲斯提安的宙斯神殿。嚮導為他講述了一個關於這座神殿的奇怪傳說。這個國家的國王名叫阿塔瑪斯,娶了一個名叫納菲爾的妻子,生下一男一女,分別叫弗裡克索斯和赫爾。後來他又娶了第二個妻子,名叫伊若,生了兩個兒子,分別叫勒爾喬斯和莫利查提斯。伊若嫉妒心很強,想要害死弗裡克索斯和赫爾,就策劃了一個狡猾的陰謀。首先她要求全國的女人在播種之前,偷偷把谷種烤熟,於是第二年發生饑荒,餓死很多人。國王派使者來到德爾福,向神詢問饑荒的原因。伊若向國王的使者行賄,讓使者如此回覆神的旨意:必須把納菲爾的孩子獻給宙斯,否則饑荒絕不會停止。阿塔瑪斯聽使者這樣說,讓人把孩子們找來。孩子們這時正跟羊群在一起,一隻金色的公羊突然用男人的聲音說起話來,告訴孩子們有危險,要趕快逃走。於是它把孩子們馱在背上,帶他們飛越大地和海洋。在飛越海洋的時候,女孩不小心跌落,掉在海里淹死了。男孩弗裡克索斯被公羊帶到了柯爾契斯,這裡是太陽之子的領地。弗裡克索斯在這裡和國王的女兒結婚,生下了兒子西提索魯斯。他把金色的公羊獻給了宙斯(另一種說法認為是獻給了拉菲斯提安的宙斯),把金羊毛獻給了他的岳父,他岳父把羊毛釘到一棵橡樹上,命令阿瑞斯聖林裡一條不眠之龍守護它。

此時在弗裡克索斯的家鄉出現了一道神諭,要求阿塔瑪斯本人要為全國人民贖罪,獻祭自己。人們用花環裝扮他,將他帶到祭壇。就在他即將被獻祭的時候,有人把他救了下來。救人的或許是西提索魯斯,他從柯爾契斯趕了過來;或許是赫拉克勒斯,他告知人們弗裡克索斯仍然活著。阿塔瑪斯獲救了,但是不久他就瘋了,將他的兒子勒爾喬斯誤當作一頭怪獸,一箭射死。後來他還想殺死莫利查提斯,不過伊若帶著兒子逃走了,兩人從山崖上跳了海。後來母子倆都成了海神,兒子在特內多斯島尤其受崇拜,人們會向他獻祭嬰兒。不幸的阿塔瑪斯失去了妻子和孩子,於是他離開他的國家,詢問神他該去往哪裡。神回答他,他應該居住在有野獸為他提供食物的地方。後來他遇到一群正在吃羊的狼,狼群見到他之後都跑了,剩下的羊的屍體就成了他的食物,於是神諭就實現了。

由於阿塔瑪斯沒有被獻祭,於是神下令道,阿塔瑪斯家族的每一代長子只要進入政府大廳內(阿塔瑪斯家族每一代都有人在這裡被獻給拉菲斯提安的宙斯),就必須被獻祭。嚮導對薛西斯說,這個家族的很多人都逃到了外國,躲避殺身之禍。過了很多年以後,有些人回來了,剛進入政府大廳,就被抓起來,戴上花環,成了祭品。雖然這個故事流傳不廣,不過應該也算是很出名。有一段對話提到迦太基人將活人獻給神,人們認為這段對話是柏拉圖寫的。作者在對話後面解釋說,希臘人也採取過這樣的做法,並且他還驚訝地提到了裡卡修斯山上阿塔瑪斯的後裔被獻給神的事情。

一直到比較晚期的時候,這種殘酷的習俗似乎仍然在流行。一個很明顯的例證,就是在普魯塔克sup/sup生活的年代,奧爾霍梅努斯地區仍然有活人祭祀的風俗。奧爾霍梅努斯是維奧蒂亞的一座古老城市,距離這位歷史學家的出生地只有幾公里遠,中間隔著一片平原。這裡居住著一個家族,家族裡的男人都被叫作「psoloeis」,即「烏黑的」,女人都被叫作「oleae」,即「有害的」。每年安格里昂節,狄俄尼索斯的祭司都會手持寶劍追趕女人,他追上哪一個,就有權殺死她。普魯塔克在世的時候,這個權力掌握在一個名叫佐伊爾的祭司手裡。這個家族是王室後裔,每年都必須有一個人被獻祭,如果按照家族血統上溯,可以找到一個名叫閔亞斯的人,他是奧爾霍梅努斯的一個著名國王,十分富有,在奧爾霍梅努斯山和科培大平原交接的廣闊山地,至今仍然可以看到這位國王的寶庫廢墟。據說這位國王的三個女兒看不慣其他女人崇拜酒神,於是專心致志地坐在皇宮裡織布,不和其他人交往。其他女人都頭戴花環,長髮飛舞,在奧爾霍梅努斯附近的山間來回逡巡,用鐃鈸和鈴鼓演奏狂野的音樂。這三個終日待在皇宮內院的女人終於忍不住誘惑,熱切地希望參與眾人的活動,然後三個人抽籤決定該由誰獻出一個孩子,來供應食人盛宴。最終露茜普抽到了這個籤,於是她獻出兒子希帕索斯,三個人一起把這個孩子的四肢扯了下來。這三個誤入歧途的女人的後代就是「oleae」和「psoloeis」。那些男人之所以叫這個名字,是因為他們總是穿著代表哀傷的服色,以表達他們的哀悼和憂傷。

這種從王室宗親中選人去獻祭的做法,由於阿塔瑪斯自己甚至在閔亞斯之前就統治過奧爾霍梅努斯地區,還因為這座城市正對著拉菲斯提烏斯山而更有意義。和塞薩利的安魯斯城一樣,在那座山上也有一座拉菲斯提安的宙斯神殿。據說阿塔瑪斯原本就是想在這裡獻祭弗裡克索斯和赫爾。結合阿塔瑪斯的傳說和他的後代所遵行的風俗,我們可以得出一個大概的結論:在塞薩利,或許還包括維奧蒂亞,在遠古時期原來有一個王朝,其國王通常要被獻給一個叫作「拉菲斯提安的宙斯」的神,以保護這個國家的利益,不過這位國王把這個致命的責任推給了子孫,通常都是以長子來獻祭。隨著時間流逝,這種野蠻的風俗演變得越來越溫和,原本要被獻祭的王室長子可以用一頭公羊來代替。獻祭儀式通常在政府大廳舉行,不過長子不能進入這個大廳。如果這個王子不小心進入了這個地方,就意味著他自願犧牲自己,原本神是容忍替代行為的,但現在他自己送上門了,神不再客氣了,久已不用的古代做法全部都要恢復,王子成為唯一的祭品,必死無疑。我們可以把這種獻祭國王或王子的風俗與大饑荒聯絡起來,便可以發現一種在原始部落中非常流行的觀念,即國王應該對這一年的氣候或收成負責,如果出現氣候惡劣或收成欠佳的情況,國王就需要為自己的責任獻出生命。所以,阿塔瑪斯和他的後代是把國王的職能和神或巫術的職能合而為一了。另外還有一個有力的證據,就是阿塔瑪斯的兄弟薩爾摩奴斯也自稱具有神力。前面說過,這個狂妄的人自稱是宙斯,可以掌控雷電,用水壺的響聲冒充雷聲,用閃爍的燈光冒充閃電。如果用類比方式來推測的話,也許他這麼做並不單純是為了矇騙觀眾,而是一種由巫師施行的巫術,以製造出他們希望出現的自然現象。

亞洲西部的閃族人國王有時也會獻祭自己的兒子,希望以此讓國家渡過難關。比布勒斯的費羅有一部關於猶太人的著作,他在其中說道:「有一個古老的習俗,當復仇的魔鬼帶來災難時,城主或國王就需要獻祭自己的兒子,以保證民眾的安全。人們會用一種神秘的儀式殺死被獻祭的兒子。克羅納斯是腓尼基國王,腓尼基人稱他為以色列,他只有一個兒子,名叫吉伍德(在腓尼基語中,吉伍德是獨生的意思)。有一次發生戰爭,全國危在旦夕,於是人們將王袍穿在吉伍德身上,將他送上了祭壇。」當國王穆阿布被以色列人圍困的時候,他獻出了本該繼承王位的長子,在城牆上把他火祭了。

註釋

薛西斯一世(xerxes,約前519-前465),波斯帝國國王。這裡說的是西元前480年薛西斯一世率領波斯大軍遠征希臘期間發生的溫泉關戰役,著名的斯巴達三百勇士的故事就是出自這場戰役。——譯註

普魯塔克(plutarch,約西元46-120),希臘哲學家、歷史學家。——譯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