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神靈附體

早期葡萄牙歷史學家道斯·桑塔說過,東南非的津巴人(或莫津巴人)從不拜神,也不相信世界上有神存在。但他們像敬拜神一樣尊崇國王,將他視為世間最偉大最好的人。這位國王也自稱是世界上唯一的神,如果老天爺不按照他的旨意而下雨或者使天氣悶熱,他就會向天上射出一箭,以懲罰老天爺。南非的馬紹納人對一位基督教主教說過,他們從前的神被曼塔比利人趕走了。「當地有一個古怪的風俗,就是一些村落會供養一個人——他們稱之為神。村民向他獻祭,作為回報他要回答村民的疑問。麥坎迪酋長的村子裡從前就供奉著一個這樣的人。他們不讓我們在村子附近開槍,說是會嚇跑那個神。」馬紹納人的這位神過去每年都要為馬塔貝爾人的國王獻上四頭黑色公牛和一場祭舞。有個傳教士看過並描述了這位神在國王的小屋前跳舞的情景。這位皮膚黝黑的神,要跟著手鼓、響板的單調樂聲連跳三個小時,他瘋狂地舞動著,像裁縫一樣撅著屁股,像小豬一樣汗流浹背,他的兩條神腿彈性極好,所以才能跳得那麼敏捷。

中非巴幹達人相信尼昂薩湖神會時常附到一個男人或女人身上。人們非常害怕這位化身的神,就連國王和酋長都不敢招惹他。每當出現被神附身這樣的奇事,那個人或說那個神,就會走到離湖2.4公里的地方等新月出現,由此開始履行神職。只要彎彎的新月在天際出現,所有人,包括國王,都要受這位神人——人們稱之為盧拜神——支配。不要以為神的最高權威只體現在宗教信仰或儀式上面,在戰爭、國家政策等重大問題上一樣有效。人們把他的話視為神諭,相信他只要說一句話就能讓人生病或痊癒,他能呼風喚雨,也能引來饑荒。如果他的預言應驗了,人們就會送給他大量財帛。在坦噶尼喀湖西邊有一片遼闊的區域叫作烏魯奧,那裡的酋長「自負享有神的權威和榮耀,假裝幾天不進食也不感飢渴。如果不是想要享受人們的供奉,他根本不用吃喝、抽菸,因為神完全不需要飲食」。蓋拉女人如果想擺脫家務之苦,只要裝出一副說話做事顛三倒四、荒誕離奇的樣子就行了。人們相信那是她被凱羅的神靈附體的徵兆。她的丈夫會立即匍匐在她腳下,行禮祭拜。她不再接受「妻子」的名號而被稱呼為「主」,不再操持家務,她的意願就是神的誡命。

魯安佳王國的人像尊敬神一般尊敬他們的國王,稱其為「桑比赫凡科」,也就是神。他們相信國王可以按照他的意願賜下雨水,每年在需要雨水的十二月,他們都會求國王降雨。這時國王就會站在王座上,向天空射出一支箭。據說他只要這麼做,就會下雨。蒙巴薩sup/sup的國王也有一個類似的傳說。貝南的國王直到幾年前還是其治下臣民的主要崇拜物件,只是英國海軍艦隊和水兵們用世俗武器結束了他在地上的精神統治。他在本國享有的地位遠高於教皇在天主教國家的地位。他不僅是神在地上的代言人,而且他自己也是一位神。他的臣民不是真心愛戴他,只是出於畏懼,不得不服從和尊崇他。依大sup/sup國王對英國尼日探險隊的官員說過:「上帝按照自己的形象創造了我,我和上帝一般無二,我的王位也是他給的。」

兇殘暴戾的緬甸國王巴頓薩欽長得十分兇惡,似乎他冷血的天性已經袒露在面相中。在他的統治下,被劊子手殺死的無辜者比被敵軍殺死的人民還多。就是這個國王,居然覺得自己超凡脫俗,神為了嘉獎他的豐功偉績才賜下了王位。為此,他決定放棄國王的尊號,讓人民稱其為神。在這種信念的驅使下,他離開王宮,住進了緬甸最大的浮屠(此前他用了好幾年的時間來悉心經營它)與最淵博的僧人談論佛學,堅稱僧人們恪守了五千年的佛陀戒律已經過時,命運讓他在此時降臨人間,是為了借他的手廢除舊規,樹立新規。可惜,這套說辭遭到了很多僧人的激烈反對,他大失所望,加上寺廟生活清苦,權利之慾未泯,最終放棄了成神的打算,離開寺廟,重回王宮登基為王。暹羅國王所受的尊崇,即使與神相比,也不遑多讓。百姓不能正視國王的面容,看到國王過來,要匍匐於地;面見國王時,要手肘伏地,雙膝跪倒。對於國王尊貴的身體和品格,都有專門的尊稱。人們在與國王交談或談到國王時,必須使用這些特殊詞彙。事實上,即使暹羅當地人也很難完全掌握這些特殊詞彙。這位國王從頭髮絲到腳底板,身體的每個小部位都有專門的指代詞語。他的衣食住行都有特定詞語證明他國王的身份,這些詞絕不能用在普通人身上。在暹羅,任何達官顯貴都不能享有比國王更高貴的形容詞和指代詞,外國傳教士也不能用那些專門為國王準備的詞彙來形容上帝。

世界上恐怕沒有哪個國家像印度一樣擁有那麼多人神,也沒有哪個國家像印度一樣,從上到下,無論是國王還是平民都在頌揚神的慈悲。在印度南部的雷爾格赫利山區,以游牧為生的託達人將牛奶場視為聖地,將管理奶場的擠奶工視為神。有人問那裡的託達人是否禮拜太陽,一位高貴的擠奶工回答說:「那些可憐的人確實崇拜太陽,但是我,」他拍著胸膛,驕傲地說:「一位神,為什麼要崇拜太陽呢?」任何人,即使他的父親也要跪倒在他面前,聽從他的一切旨意。除了其他擠奶工,任何人都不能碰觸他,他用神的口吻向每一個找他問卜的人傳達神諭。

另外,在印度,「每一位國王都被視為眼前的神」。印度《摩奴法典》還對這一信念進行了擴充套件,說國王是託生為人的神,即使孩童時期的國王,也不能被當成肉體凡胎來看待。據說,奧里薩sup/sup的一個教派幾年前稱尚在人世的維多利亞女王為主神。即使到了現在,印度每個赫赫有名的勇者和被認定為有神奇力量的人,都有機會在死前被尊稱為神。旁遮普邦有個教派信仰尼克爾·孫,也就是那位威名赫赫的大將軍尼科爾·孫。儘管這位將軍一再拒絕那些熱情的崇拜者,但一點效果都沒有。他越是懲罰他們,他們對他的宗教性的敬畏之心就越強烈。很多年前,印度的貝拿勒城sup/sup有個著名計程車紳名叫斯瓦尼·伯哈茲克蘭達吉·薩拉斯瓦蒂,據說是神的化身,他不僅名字動聽,看起來也和已故紅衣主教曼寧特別相像,只是更加誠樸。他用慈祥的目光看著人們,享受著信眾對他的神聖尊崇。

在西印度,很多馬拉達斯人都相信在浦那城16公里外的清奇沃德小鎮,有戶人家每一代都有一個人被象頭人身的甘菩提神長久附身。這位著名的神第一次出現是在1640年,當時,浦那的一位名叫默拉比·高士因的婆羅門,為了獲得自我救贖,開始戒酒禁慾、不停祈禱。他的虔誠獲得了回報。有天晚上,神靈甘菩提降臨到他面前,說會把神的一部分灌注到他和他連續七代的子孫身上。神信守承諾,連續七代,由父到子,由子及孫,甘菩提的神光在黑暗的世界裡熠熠生輝。到了最後一代,甘菩提神的化身是長相兇惡的半瞎,他在1810年離開了人世。考慮到這一化身的神聖起因和他留給教派的鉅額財富,婆羅門們堅信未曾認識甘菩提對世人來說是一個巨大的損失,於是,他們為他找了一個具有聖潔氣質的肉身,讓他能夠再次降臨人間。從那時起,這位神開始在一個又一個具有聖潔氣息的肉身中愉快地降臨,至今仍未消失。但是,在這個宗教體系中,還有一條神秘的規定:在神道沒落的時代,不能要求現世的人神顯露出和先輩人神一樣偉大的神蹟。我們雖然無法改變這條規定在宗教歷史上的出現,但不得不說,它確實讓人十分痛心。據說,人神對現代的奸佞之人所顯示的唯一神蹟,就是每年在清奇沃德請眾人大吃一頓。

還有一個信仰克里希那sup/sup的教派,在孟買和印度中部有很多代言人,信眾相信他們的領袖人物,也就他們所謂的「瑪哈勒加」,就是克里希那在人間的顯現或化身。因為天上的克里希那眷顧世人,喜歡贊助自己的繼承者和僧侶,所以信眾建立了一個特殊的捨身儀式:虔誠的信徒要把自己的身體和靈魂,以及人世的資產(這個或許更重要)獻給神靈的化身。還勸導女性相信,神的化身與神共享一具肉身,她若能將自己交付給這位人神,就能為自己和家人求得最大的福報。

這種令人深惡痛絕的欺瞞和哄騙,就連基督教都無法完全避免。有些人會謊稱自己是神,擁有的神性比偉大的創始人更加強大和深厚,通過誇大其詞的渲染來玷汙基督教。西元2世紀,弗利吉亞sup/sup有個叫蒙苔勒斯的人自稱是三位一體的化身,身上同時具有聖父、聖子、聖靈三位大神。你以為這是一個例外事件,是某個瘋子的狂妄的幻想?不,從古至今,很多教派都認為基督和上帝本人會降臨到每一個正式的基督徒身上。正是因為這樣,很多基督教派都會讓基督徒互相禮拜。德爾圖良sup/sup說過,西元2世紀迦太基的基督徒就有這樣的儀式。聖哥倫巴的追隨者相信,聖哥倫巴就是基督的化身。8世紀,托萊多sup/sup的伊利潘多斯把基督叫作「眾神之神」,因為他認為每個基督徒和基督一樣都是神。阿爾比教派sup/sup的教徒有互相禮拜的習慣。早在14世紀對土魯斯sup/sup進行的調查中,就已經無數次地提到過這一點。

13世紀興起的自由聖靈兄弟姐妹會認為,每個人都能通過長期冥想與神建立奇妙的聯絡,讓造物主成為他的根源,飛昇到上帝身邊,融入上帝極樂的本質中,在事實上成為神的一部分,如此一來,他就成了與基督一樣的上帝之子,進而卸掉一切神和人的律法約束,這是多麼榮耀的一件事啊。雖然他們看起來十分醜陋、迷茫,但心裡卻對這種信仰充滿了嚮往。這一教派的信徒穿著怪模怪樣的衣服,在街巷中到處遊走,呼呼喝喝地跟人討要食物,嘲諷一切忠實勤懇的勞動,認為它們將阻礙自己通過冥想飛昇到聖父身邊。他們四處遊走時,總有女人跟在身後,與他們過著極為親密的生活。有些人對超越世俗的靈性生活充滿自信,總是赤身裸體地參加聚會,在他們看來,莊重和得體意味著你的靈魂是腐朽的,仍然匍匐於肉體腳下,未能進入中心本源與聖靈建立聯絡。有時,宗教法庭越是干預和阻撓,他們組織秘密聚會的心就越堅定。他們在火焰中逝去,卻帶著慷慨激昂和勝利喜悅的心情,事實上,他們心甘情願如此。

大約1830年,美國臨近肯塔基州的地方出現了一個騙子,自稱上帝的兒子,人類的救世主,為了讓那些三心二意的信徒、非基督徒和罪人成為真正虔誠的信徒,才重新降臨人間。他信誓旦旦地說,人們如果沒有在限定的期限內改過自新,他就會發射訊號,立即毀滅整個世界。這種荒謬的言論居然得到了一些家資豐厚、權勢顯赫的人的認可。最後,有個德國人用德語恭敬地請求這位救世主在德國降下一場可怕的災難,以懲罰他那些德國同胞,因為他們居然不會英文,單單這一點,他們就應該受到嚴懲。那位自稱救世主的人當真是厚顏無恥,居然說自己不懂德文。那位德國人一聽,立即駁斥道:「什麼?你連德語都不會?上帝的兒子必定精通世間一切語言,你這個騙子、偽善者,應該被扔進瘋人院的瘋子。」周圍的人聽了哈哈大笑,最後羞愧地散開了。是啊,他們確實該為自己的輕信而羞愧。

有時,神靈附體的人如果死了,神靈就會附到另一個人身上。信奉佛教的韃靼人sup/sup認為世間有很多活佛,而他們在塵世間的身份,就是主持大廟宇的大喇嘛。沒有哪個大喇嘛的弟子會因師父的圓寂而悲傷難過,因為他們知道,他很快就會以嬰兒的形式重新入世。找到他的轉世之所才是他們最重要的任務。這個時候,如果天邊出現了一抹彩虹,他們就會認為這是對離世活佛出生地的一種指引。有時,聖嬰會自己顯露神蹟告訴眾人他是一個大喇嘛。他說:「請將我送回某某寺廟,我是那裡的活佛,那裡永恆的領袖。」在確定了活佛誕生的地點後,無論確定的方式是什麼,是活佛自己說的,還是天空中出現了徵兆,人們便搭起帳篷,等待國王或最顯貴的王室成員帶著朝覲者,興高采烈地將這位作為活佛轉世的嬰兒接回原廟。活佛通常不會降生到西藏以外的地方,朝覲的隊伍必須走過最可怕的荒漠,才能到達活佛的轉生地。當他們找到那個孩子,便向他跪拜頂禮。不過,他們也不會隨隨便便就把這個孩子接回去當大喇嘛,他必須通過他們的驗證。既然他是寺廟的首領,自然應該知道那座寺廟叫什麼名字,距離這裡有多遠,廟裡有多少喇嘛。他還得知道大喇嘛生前有哪些習慣,圓寂時發生了什麼事。他們會在他面前放些經書、茶壺、茶杯之類的物品,讓他指出哪些是他生前用過的。如果他能說得一絲不差,轉世的身份就能得到承認,然後在一片歡呼聲中,被迎回原廟。西藏首府拉薩的達賴喇嘛是所有喇嘛的領導者。人們認為達賴喇嘛是活佛,死後會以嬰兒的形式重新轉世。資料顯示,尋找達賴喇嘛轉世的方法,和尋找普通大喇嘛轉世的方法大致相同。不過也有資料顯示,達賴喇嘛是通過金瓶掣籤的方式選出來的。他出生的地方會長出綠色的樹木,他可以讓鮮花綻放、泉水奔流,他所到之處,福澤綿綿。

不過,在這些地方,並不是只有他一個人自稱為神。北京的理藩院有一份名錄記載著中國境內所有化身為人的神的名字。得到認可的人神一共有160個,其中西藏30個,北部內蒙19個,南部內蒙數量最多,有57個。不過,除了那些眾所周知的或已經得到冊封的神,民間還有不計其數的小神,或說沒有得到許可和冊封的神。它們在一些偏僻地方,比如山林裡顯露神蹟,護佑民眾。清政府只關心在西藏轉世的神,對於其他地方不值一提的小神通常是故作不知,不加取締。不過,轉世為人的神如果頻繁從事神道活動,就會引起他們的關注,一旦發現不軌之舉,便會予以鎮壓,將那位人神送到荒山野嶺的寺廟裡,讓他再也無法化身為人。

研究過原始社會國王在宗教中的地位之後,我們可以得出這個結論:在古代,像埃及、墨西哥、秘魯等帝國的君主之所以對外宣稱自己擁有神力或超自然力,虛榮心和對神的嚮往並不是主要原因,上古時期的原始人有神化國王的習慣才是,國王的這種做法只是上古習慣的遺蹟和延續。比如,印加帝國的人自稱太陽的子女,國王和貴族被人尊敬如神,印加人循規蹈矩,絕不會膽大妄為,試圖侵犯國王及王室成員的名譽、人身和各種權利。在印加帝國,人們大多不會害怕疾病,包括皇族在內。他們相信那是他們的父親太陽在召喚他們回去,所以病入膏肓的印加人通常這樣描繪自己的死亡:「父親在召喚我回去和他一起休息。」由於不想違背父親的意願,他們從不通過祈禱和祭祀來換取健康,只會和別人說是父親在召喚他。當那些西班牙侵略者離開酷熱的山谷,來到哥倫比亞安第斯山的高原山區時,吃驚地發現,生活在溼熱叢林裡的不是野蠻的游牧民族,而是有專門政府機構且文明程度很高的農耕民族。洪堡說過,他們的政府和中國西藏、日本的神權政治差不多。那裡的奇布查人和穆伊斯卡人(也叫莫茲卡人)分屬兩個王國,一個以波哥大為首都,一個以騰佳為首都,但民眾最為信服的卻是索加摩薩或伊拉卡大祭司。他們的國王是神的化身,可以通過長期苦修獲得呼風喚雨、叱吒陰晴的法力。有資料顯示,墨西哥歷任國王在登基時都要立下誓言,將讓土地豐饒、陽光明媚、河流豐沛、風調雨順。據說墨西哥人像敬拜神一樣,敬拜他們的最後一任國王門德竹瑪。

古巴比倫的歷任國王,無論是薩崗一世時期的還是烏爾第四王朝的,在世時都自稱是神。烏爾第四王朝的君主們尤其如此,為了方便人們參拜,他們修建廟宇,並放入自己的塑像,把每年八月定為敬拜國王的月份,要求人們每月初一十五都要去廟裡拜祭國王。同樣地,在阿賽錫德王朝,帕提亞人sup/sup的國王也自稱是神,是太陽和月亮的兄弟。沒有人會在和阿賽錫德家族的人發生爭執時動手,因為無論對方是不是官員,只要發生肢體上的衝突,即是褻瀆神靈。

埃及人像敬拜神一樣敬拜他們的每一任在世的國王,並向他進獻祭品。在寺廟裡,有專門的祭司負責照看、祭拜國王的神位。有時候,禮拜國王的儀式遠比禮拜神靈的更為隆重。墨任拉在位時,有位官員說,墨任拉是永生之王,他的聖靈應該得到「超越一切神靈」的祈禱和禮拜,為了實現這一目標,他修建了很多聖地。「沒有人會懷疑國王的神性,他們將國王視為‘崇高的神’‘榮耀的賀拉斯sup/sup’,是太陽神的兒子。他不僅有權統治埃及,也有權統治‘世間所有國家和民族’‘從南到北、從東到西的整個世界’‘太陽環行一週所照耀的每一片土地’‘整個天空、整個大地,所有用兩條腿和四條腿走路的動物,所有鳥類和昆蟲,世界將自己的一切都交給了他’。一切讚美太陽神的話,都可以原樣拿來讚美埃及國王的神德。他的種種稱號都和太陽神的稱號密切相關。」據說「歷任國王都會得到人們對於其神性的竭盡所能的讚美。他生來就是超越人類的神,即使只考慮他所擁有的王位,這也是無可辯駁的。他死後也會被人當成神祭拜,此時就是人化身為神了。人們將一切有關神性的事物都集中到他身上,並以此為依據說出無數溢美之詞」。

我們這一章主要說的是神聖王權的演變情況,到這裡差不多可以結束了。推行君主政治的埃及和秘魯,是這種神聖王權發展得最完美的時期。這種神聖的職務,從歷史的角度上看,似乎是對公眾巫師或公眾巫醫職務的繼承,從邏輯上看,則是對錯誤聯想的進一步發展。人們以為自然程式就是自己的思想程式,想象著他既然對自己的思想有控制力,對其他事物自然也有控制力。有些人由於種種原因,比如天賦異稟,被認定為擁有強大的超自然力,逐漸從普通人階層走進了另一個階層,並且極大地推動了人類的政治、宗教和文化知識的發展。我們知道,社會職能的不斷細分,簡單來說就是分工,是社會進步的主要內容。在原始社會,人們共同承擔一切工作,做得好與不好幾乎沒有個體上的差異。後來不同的工作漸漸給了不同的階層,大家的手藝也就越來越好了。這種分工協作的成果,不管是物質上的還是精神上的,只要仍是所有成員共享,這種越發細緻的分工就能讓整個人類社會受益。現在看來,在社會發展過程中,人為設立的最古老的職業階層就是巫師或巫醫。比如,已知的所有原始部落都有巫師,在發展程度最低的野蠻部落中,唯一的專職階層就是巫師,澳大利亞原住民部落就是如此。這種分化會隨著時間的發展而得到進一步發展,巫醫按照職能,比如求雨或治病等,又分出了很多小類。當能力最強的巫師成了首領,並一步步登上了偉大的王座,過往巫師的職能就慢慢弱化成了背景,再之後,隨著宗教對巫術廢黜程度的加深,巫師的職權就被祭司或神的職權取代了。又過了一段時間,王權的民事職權和宗教職權開始發生分離,世俗的權力和神權職能由兩個人分別掌管。宗教的優勢雖然受到了壓制,卻不能被徹底清除。那些巫師對古老神秘儀式的青睞,依然超過新的祭祀儀式,不過有些更聰明的人覺察到巫術的錯誤和荒謬,找了一條新路讓自然力可以更有效地為人類服務。換句話說,他們放棄了巫術,轉向科學。歷史當然不會嚴格按照這個過程發展,事實上,不同的社會有極大的差異。我只是想指明一個最粗略的發展趨向。這種進化,在創造方面是從單一職能走向了多種職能,在政治方面是從民主走向了專制。值得注意的是,我們研究的主題是君主政體這一偉大政治體制的發生(在其存在和發展過程中無疑是對人類有益的),而不是它之後的發展,更不是專制政體的敗落和更能滿足人類需要的政府對它的取代。

註釋

古希臘的一個城邦,位於伯羅奔尼撒半島東北部。——譯註

古希臘的一個國家。——譯註

興都庫什(hindukush),位於巴基斯坦-阿富汗邊境的興都庫什地區。——譯註

巴克斯(bacchus),羅馬神話中的酒神和植物神,相當於希臘神話中的狄俄尼索斯(dionysos)。——譯註

恩培多克勒(empedocles,約前495-前435),希臘哲學家、政治家、詩人、科學家、宗教導師。——譯註

古代生活在保加利亞東部。——譯註

肯亞第二大城市,位於東南沿海,瀕臨印度洋。——譯註

現在的尼日。——譯註

奧里薩邦,位於印度的東部。——譯註

位於印度的東北部。——譯註

克利希那(krishna),是至尊人格首神,是毗溼奴的第八個化身。——譯註

古代小亞細亞的一個國家。——譯註

德爾圖良(tertullianus),迦太基人,是基督教著名的神學家和哲學家。因理論貢獻被譽為拉丁西宗教父和神學鼻祖之一。——譯註

位於西班牙中部。——譯註

阿爾比教派(albigenses),純潔派的一支,因12~13世紀流行於法國南部圖盧茲的阿爾比城而得名,後來被視為異端受到鎮壓。——譯註

法國南部的一個城市。——譯註

是指蒙古族和藏族人。

帕提亞人在西元前247年建立了阿賽錫德王朝,又名阿薩息斯王朝或安息帝國。全盛時期的安息帝國北至幼發拉底河,東抵阿姆河,國力可與羅馬帝國相抗衡。安息帝國在羅馬和中國漢朝貿易交通(絲綢之路)的必經之路上,與中國、羅馬、貴霜帝國並列為當時亞歐四大強國。——譯註

埃及神話中的太陽神。——譯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