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巫術和宗教

看完上一章那些例子,想必大家已經對交感巫術兩大分支——順勢巫術和接觸巫術——的基本原則有了足夠的瞭解。從前面的一些事例中,我們可以看到,首先,神的存在得到了認可,且以祈禱和獻祭作為求得神庇護的手段。不過,整體來說,這種例子並不多見,只能證明巫術已經沾染或者說夾雜了一絲宗教的色彩和內容。任何地方的交感巫術,只要它的表現形式足夠純粹和正宗,它都會認同這個觀點:在自然界,一件事總是必然且無可避免地接著另一件事發生,根本無須人力或神力的干預。於是,巫術和現代科學在基本原則上便達成了一致。堅信自然現象環環相扣且具有一貫性,是交感巫術整個體系的一種隱晦而真實的思想基礎。巫師堅信同樣的原因總會導致同樣的結果;堅信正確的巫術儀式配合正確的法術一定會得到預期的結果,除非有其他法力更強的巫師加以干擾或破壞。他不想要更大的權力,也不需要心智不堅者和肆意妄為者的稱頌和讚揚;他不會因神靈可敬就自慚形穢,也不會因自己神通廣大就毫無顧忌地橫行霸道。他必須嚴格遵守巫術原則和他所認可的那些「自然定律」,哪怕最微小的疏忽和違背,也會讓這位笨拙的法師功虧一簣,甚至陷入險境,如此一來,他還如何顯示自己的神通呢?如果他說他有能力操縱自然,這種操控也不會超出古人習慣所認可的威力範圍。所以,巫術和科學在認識世界的思維方式上,其實具有極大的相似性。兩者都認為事情的發生發展是遵循著某種規律的必然結果。因為引起這些變化的規律是恆定的,所以想要推演和預測這些變化並非不可能。在自然的演變過程中,沒有任何不確定的偶然和意外因素。如果把宇宙比作一架複雜的大機器,那麼巫術和科學就像一把鑰匙,可以讓人得以窺探萬物的起源和這架機器的運轉規律,為人提供更加廣闊的未來。所以,巫術和科學一樣會強烈刺激人的大腦,讓人對知識展開激烈追逐。探索者和追求者雖然又困又累,卻還是抱著對未來的美好期待,走過讓人倍感失望的現實世界的荒野。他在巫術和科學的指引下爬上一座極高的山峰。當他的視線穿過腳下的濃霧和烏雲,看到遠方美麗的天國在理想的光輝中散發出非凡的絢爛光彩。

巫術的嚴重缺點,不在於它假定所有事情都是按照某種客觀規律次序發生的,而是它沒有弄清楚控制這種次序的特殊規律到底是怎麼回事,說得更準確一些,它對這種規律的理解是完全錯誤的。前面我們列舉了不少例項(這些都是經過挑選的合適的例子)來解釋交感巫術的各種情況,我說過,它們是對思維兩個基本規律的錯誤應用,不是這個就是那個。你只要研究過這些例子就會發現我所言屬實。這兩種思維的基本規律是空間或時間上的「相似聯想」和「接觸聯想」。順勢巫術或模仿巫術是對「相似聯想」的錯誤應用,接觸巫術則是對「接觸聯想」的錯誤應用。聯想原則本身沒什麼問題,不僅如此它還非常優越,它是人類極為基礎的一種思維活動。運用合理便可結出科學之果,運用不合理,則只能產生科學的假姐妹——巫術。所以,「巫術無一例外必定是虛假而無效的」這種陳詞濫調根本是多餘,想想吧,真實而有效的巫術,還能稱之為巫術嗎?那是科學啊!早在歷史初期,人類為了改變事物的發展程式以造福自身,就已經開始了對一般規律的探尋與研究。在長久的探索中,人們慢慢積累了大量準則,有些極有價值,有些則毫無用處。有價值的或屬於真理的準則,被我們稱之為技術,它們是應用科學的主體,而那些無用的、錯誤的準則就是巫術了。

就這樣,巫術成了科學的近親。但我們還必須弄清楚,巫術和宗教又有什麼關係?我們關於宗教本質的固有思想,必然會影響我們對這兩者關係的認知。所以,任何一個作者如果想探尋宗教和巫術的關係,首先就得闡明自己對宗教的認知。世界上還有什麼課題,比與宗教性質相關的課題更難達成一致嗎?顯然,任何人都無法給它下一個所有人都認可的定義。一個作者只能把自己對宗教的看法交代清楚,然後在整個作品中前後一致地使用與之相關的詞語。在我看來,所謂宗教,就是取悅或安撫那種被認定為能夠控制和引導自然程式與人生軌跡的超人力量。如此說來,宗教就分成了兩大部分,一個是理論——對超人力量的信仰,一個是實踐——對這種力量的討好與安撫。因為只有相信有神存在,才會考慮去安撫和討好它,所以兩者之間,信仰明顯在前。不過,沒有促成行動的信仰只能稱之為神學,而算不得宗教,就像聖雅各sup/sup說過的那樣,「信心若沒有行為就是死的」。換言之,真正的宗教徒在為人處世中,多多少少總要帶上一點對神的愛或敬畏。反過來,沒有宗教信仰的行為也算不得宗教。兩個人做了同樣的事,有可能這個是信徒,那個卻不是。如果是因為敬畏或愛戴神才做了某件事,那這個人就是信徒;反之,這個人就不是信徒,只是一個品行或正直或無恥的人,至於究竟是正直還是無恥,就得看他做的事符不符合公眾的利益了。所以信仰和實踐(用神學語言就是道和行)是宗教的兩個不可或缺的基礎。不過,宗教實踐並不必然伴隨著宗教儀式,換句話說,沒有敬獻祭品、唸誦禱詞或其他外在形式,一樣可以進行宗教實踐。這些形式唯一的作用就是迎合、討好神。如果比起血腥的祭品、讚歌和香火,這位神更喜歡仁愛、慈悲和潔淨,那麼信徒想要取悅他,最好的辦法寬厚、仁慈、無私地對待天下蒼生,而非跪在他面前,給他唱讚歌或往他廟宇裡擺滿貴重的祭品。因為前者可以讓人用柔弱的心靈竭盡所能地去模仿完美而純粹的神性。希伯來的先知們一直在向世人傳達宗教的倫理學這一面,因為他們堅信上帝是美好而神聖的。彌迦sup/sup說:「世人哪,耶和華已指示你何為善。他向你所要的是什麼呢?只要你行公義,好憐憫,存謙卑的心,與你的神同行。」sup/sup正是如此。可以說,基督教後來之所以能夠征服整個世界,和人們堅信上帝品行高潔,自己有責任以上帝的言語為行動標準有很大的關係。聖雅各說過:「在神——我們的父面前,那清潔沒有玷汙的虔誠,就是看顧患難中的孤兒寡婦,並且保守自己不沾染世俗。」

但是,宗教的兩個基礎如果真的是對神掌控世界的信仰和迎合神的企圖,那宗教豈不是把自然程式當成一種可以被影響和左右的東西?那世人豈不是隻要迎合、取悅力量強大的神,就能讓它們按照我們的利益改變事物的走向了?如此一來,宗教就站到了巫術和科學的對立面,因為後兩者都認為自然程式恆定不變,無論人類如何哀求、恐嚇、勸說、威脅,都不會發生一絲一毫的改變,這和宗教所隱含的自然可以被改變和塑造的思想截然相反。正是因為對下面這一關鍵問題,即統治世界的力量究竟有沒有思想和人格,有著不同的看法,才造成了兩種宇宙觀的對立。宗教是對超人力量的討好和迎合,它給出的答案當然是肯定的,因為一切取悅行為都在暗示神是有思想或有人格的,他的行為具有一定的不確定性,很可能會按照人們的勸說而改變行動的方向。當然,勸說的效果如何,得看人們能不能滿足他的口味、情感或興趣了。人們絕不會去討好無生命的死物,討好那些在特定環境下行動已經被嚴格限定、絕無更改可能的人。總之,宗教認為世界的掌控者是有意識的,而且有被人說服而改變心意的可能性。如此一來,宗教基本上就站在了巫術和科學對立面。因為巫術或科學都理所當然地認定,決定自然程式的是某個刻板而恆定的法則,而非個別人物的衝動或情感。巫術和科學在這方面唯一的不同點在於前者是暗示,後者是直言不諱。巫術雖然也會接觸神——宗教中的那種有人格的神,但正常進行的巫術,絕不會對神另眼相待,換句話說,巫術如何對待死物便如何對待神,它絕不會像宗教那樣去討好或迎合神,只會強迫或鎮壓神。所以,巫術認為非人的力量掌控一切,掌控每個具有人格的人或神。無論是誰,只要懂得合適的儀式和咒語,就能巧妙地控制和利用這種力量。比如,古埃及的巫師就曾信誓旦旦地聲稱擁有壓制神,甚至至高神的能力,也確實做過威脅神若不聽命行事即予毀滅的事。巫師有時即使沒做到這一步,也會發出這樣的威脅:「聽命吧,奧西里斯sup/sup!否則,你的骨頭會被扔到各處,你的傳說會被徹底戳穿。」印度至今仍然有類似的情況:男巫可以控制印度教的三大主神梵天、毗溼奴和溼婆sup/sup。巫師通過符咒控制這些至高神,不管它們在天上還是地下,都不敢違抗這些命令。在印度有句眾所周知的話,是這麼說的:「天神控制宇宙,符咒(禱文)控制天神,婆羅門控制符咒,所以,我們的天神是婆羅門。」

為什麼歷史上會出現祭司對巫師窮追不捨的情況?這種殘忍的敵意從何而來?說到底,是因為宗教和巫術在基本原則上就是對立的。巫師總是非常驕傲,即使面對最高權力也不會露出謙卑的一面,不僅如此,還泰然自若地說自己擁有與神同等的權力。要知道對神權極為敬畏的祭司,在神面前都是極盡所能地卑躬屈膝。他們看到巫師的言行,一定會覺得非常刺眼。他們相信那隻能是上帝的特權,巫師這麼做等於篡權奪位,是非常狂妄邪惡的。不難想象,巫師的動機有時比較卑劣,祭司因此越發恨意難平。作為連線人與上帝的橋樑,祭司的利益和情感無疑時常會受到巫師的傷害。這個競爭對手指引給人的幸福之路,遠比他指引給人的獲得神恩的路,更加平坦和可靠。

但是,在宗教歷史的前期,這種我們熟悉的對立幾乎是看不出來的。因為那時候,祭司和巫師在職能上幾乎沒什麼差別。說得更準確一點,他們還沒有發生分離。人們為了實現某個願望,一邊祈禱、獻祭,求神靈賜福,一邊通過某種特定的儀式和言辭希望不用神出馬就能獲得想要的結果。簡單來說,就是把宗教儀式和巫術儀式放到一起舉行。他一邊輕聲禱告,一邊輕聲唸咒。只要能得償所願,他才不管這種行為和理論是否矛盾。這種把宗教和巫術混為一談或雜糅到一起的事,我們在美拉尼西亞人和其他民族的例子中已經看到。

宗教與巫術的這種混合在那些文明程度較高的民族中仍然存在,無論是古印度人、古埃及人,還是現代歐洲的農民。關於古印度的情況,一位著名的梵文學者告訴我們:「我們有足夠的資料可以證明,歷史早期的祭祀儀式大多帶有最原始的巫術精神。」提到巫術在東方,尤其是埃及的重要地位,馬伯樂教授sup/sup著重說道:「現代人聽到巫術這個詞,往往會心存鄙視,其實這很不應該。因為在古代,宗教正是從巫術中發展起來的。一個虔誠的人想要獲得神恩,唯一的辦法就是用自己的手抓住神。他必須獻祭、禱告、唱讚歌,並舉行一些儀式。神自己也啟示過,只有這樣,他才會去做那些你讓他做的事。」

類似的這種觀念不清、把宗教和巫術混在一起的情況,常以不同的表現方式出現在現代歐洲愚昧的階層。我們聽說過這樣一種情況,「法蘭西的很多農民仍然認為祭司有一種可以隨意操縱自然的神秘力量。只要遇到緊急情況,他就能念出某些唯獨他本人知道的咒語或唯獨他有權念出的禱告詞,讓物質世界永恆不變的規律暫停或反向運轉一段時間。雖然他一禱告完,就要請求神的寬恕。他可以指揮風、雨、雷、電,隨心所欲地排程冰雹和大火。對他來說,撲滅一場大火就是一句話的事」。比如在法國,可能直到今天還有農民相信祭司可以舉行某種特殊儀式的「聖靈彌撒」。這種彌撒具有一種非常神奇的效果,不受任何神的壓制。遇到這種情況,即使上帝也要對他唯命是從,即使他的要求再過分和不可理喻,也一樣如此。那些生活在社會底層的窮苦百姓滿心期待能用這種簡單的辦法佔領天國,自然會對這種儀式滿懷信心和敬畏之情。生活在凡塵俗世的祭司大多不願意主持這種聖靈彌撒。但是修士,尤其是聖方濟清教派的修士願意這麼做,他們享有赫赫聲名,絕不會拒絕民眾迫切而痛苦的哀求。正如古埃及人認為他們的巫師可以操控神,天主教國家的鄉民認為神父也有這樣的本領。

再比如,普羅旺斯有很多鄉下人至今都認為神父有能力驅散暴風雨。當然,不是所有神父都有這樣的名聲。每次村子裡來了新神父,教區裡的民眾就會心急火燎地考驗他,看看他有沒有那樣的「道行」。他們會在出現暴風雨的第一個徵兆時,請他驅散烏雲。這位神父如果想得到他們的信任和尊重,就必須做到這件事。在某些教區,教區神父在這方面的威望比教區長還高,以致兩人根本無法和平相處,最後只能由主教出面把教區長調去別的地方。另外,斯科涅sup/sup的農民相信惡人為了報仇,有時會慫恿神父唸誦一種名為「血色伽利」的經文。他們相信知道這種經文的神父很少,而且即使知道,也有四分之三的神父不會屈從於人情的脅迫和金錢的引誘。是啊,這種邪惡的儀式,除了心術不正的神父,誰會答應呢?要知道這種行為到了審判日,不管你是教區神父,還是主教,甚至奧什的大主教,也一樣會受到嚴懲,唯一能夠赦免你的只有羅馬教皇。舉行「血色伽利」彌撒的地點必須是一座廢棄的舊教堂。在那裡,貓頭鷹發出愁苦的叫聲,蝙蝠在黑暗中穿梭飛舞,流浪漢鼾聲如雷,癩蛤蟆趴在被玷汙的聖壇下。邪惡的神父帶著他淫蕩風騷的情人趁著夜色走進教堂。他從十一點開始輕聲倒背經文,一直到午夜時分結束。他的情婦當他的助手,賜福用的聖餅此時成了黑色的三角形,他不供酒,而是喝一種特殊的井水——井裡溺死過未受洗的嬰兒。他用左腳在地上畫十字架,還做很多讓人毛骨悚然的事,任何一個虔誠的基督徒看到他的行為都會被徹底嚇成啞巴。遭到這種經文詛咒的人會慢慢衰弱而死,沒有人知道他怎麼了,連醫生都無力應對。沒有人知道他是被「血色伽利」這種經文害死的。

這種巫術和宗教相互混合和雜糅的情況,雖然在很多國家,在很多世紀裡都出現,但是我們仍然相信這種融合是後來發生的,相信人們曾經把巫術視為滿足自己超越尋常動物這一期望的唯一手段,這並非沒有道理。首先,通過巫術和宗教的基本觀點,我們可以得出這個推斷:在人類歷史上,巫術出現的時間比宗教要早。巫術只是錯誤地應用了人類最簡單,也最基本的思想活動——類似聯想或接觸聯想,而宗教卻是假定有一個有思想、有人格的超人的神,站在大自然這個可見的螢幕背後。比起那種對接觸或類似聯想的粗淺認識,這種具有人格的神的概念,明顯更為複雜。比起事物只是簡單地按照它們互相接觸或相似而次序發生這種觀點,認為有某種有意識的力量在操控自然界的觀點,明顯要更為深奧,理解它必須有一種更高的智力和思考。連野獸都會把相似的或者在經驗中見過的東西聯絡到一起,它們如果連這個能力都沒有,在自然界中當真是一天都活不下去。但是沒有人會認為野獸有信仰,難道野獸會認為有一群看不見的野獸或一個神奇的巨型野獸在操控自然界嗎?如果我們說是人類的理性創造了這一理論,對無理性的動物來說,大概不會覺得不公正。如果說巫術來自簡單的基礎推理,並且人的思想一直陷在誤判中從未反省過,那麼宗教的基礎則是某些尚未開竅的人心永遠無法理解的概念了。所以,人類的發展情況很可能是這樣的,巫術比宗教更早出現;人類先是用符咒魔法的力量強迫自然界符合他的期待,後來又用祈禱和獻祭這種溫和的辦法來取悅安撫焦躁任性、喜怒不定的神。

這個結論,是根據巫術和宗教的基本概念推演出來的,通過對澳大利亞原住民部落的觀察,我們對它的正確性進行了驗證。關於那些最野蠻的原始人,我們手中有大量準確的資料。那裡巫術流行,而取悅或安撫更高權威的宗教則幾乎不為人所知。大致說來,澳大利亞無人不是巫師,卻沒有一個人是神父;人人都用「交感巫術」來左右他的同伴和自然程式,卻沒有一個人曾想過為了取悅神而去祈禱或獻祭。

我們在人類已知的最原始的社會狀態裡,可以明顯看到巫術的存在,但沒有發現宗教的身影,在這種情況下,我們是不是可以做出這樣的猜想:世界上的文明民族,在其歷史的早期階段也經歷過這種智力狀態。換句話說,他們在通過祈禱、獻祭來取悅偉大的自然力量之前,也做過強迫它服從自己的努力。簡單來說,就是人類在精神文明方面是不是都經歷過巫術時代,就像在物質文明方面都經歷過石器時代一樣?我們有理由對這個問題給予肯定的回答。從格陵蘭到火地島,從蘇格蘭到新加坡,當我們對現存的各個種族進行考察時,就會發現宗教種類繁多且各不相同。要說宗教種類繁多到什麼地步,只以種族算是不夠的,還要深入到每個國家、每個聯邦之中,走進每個城市、每個村落,甚至每個家庭裡。因為宗教之爭帶有分裂性質,所以整個人類社會有很多裂縫和分歧,看起來支離破碎、千瘡百孔。不過,人類社會中對宗教體系問題爭論不休的,大多是善於思考的知識階層,而這個階層之外的其他人——可惜這樣的人佔了大多數——多半矇昧無知、軟弱迷信,根本沒有信仰方面的矛盾。19世紀的一個重要發現就是把研究深入到世界各地的矇昧階層後,發現各地的本質都是一樣的。至於這個矇昧階層在哪裡?它在我們腳下的這片土地,在今天的歐洲,在澳大利亞的荒野深處,在教育已經出現卻未徹底驅散無知的所有地方。只有一種信仰具有真正的全民性和世界性,即對於巫術功效的信仰。

不要說不同的國家,就是相同國家的不同時代,宗教體系都有所不同。交感巫術體系的原則和實踐,在任何時代、任何地方都保持了本質上的相似。幾千年前埃及和印度是什麼情況,現代歐洲的無知和矇昧階層就是什麼情況,當今世界上最荒涼的原始部落也是什麼情況。如果測定真理的辦法是舉手表決或按人數算,那麼,巫術體系比天主教會更有資格把「無時不在、無處不在、人所共知」這句箴言作為證據,來證明自己完全正確。我不打算在這本書中討論這樣的問題:無論宗教和文化如何變幻,愚昧階層始終牢固地存在於社會內部,這對人類社會有什麼影響?任何一個公正的觀察者在研究過程中,只要探索的深度到達了某種程度,就會注意到這個問題,就會意識到它對文明的發展始終是一種威脅。我們就像薄冰上的旅者,熟睡在下方的力量隨時都會破冰而出。腳下偶爾的響動和突然射向天空的火星都在提醒我們下面所發生的事。你在報紙上看過這樣的訊息嗎?在蘇格蘭,有人為了殺掉某個地主或大臣而在一個偶像上扎滿了針;在愛爾蘭,有個女人被當成女巫而被活活烤死了;在俄羅斯,盜賊們為了製作人脂蠟燭(據說這種蠟燭既能在晚上照明又能讓人看不見其偷竊勾當)而殺了一個女人並將她剁碎了!這樣的訊息時不時就要讓這個文明世界吃上一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