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老鼠!大老鼠!
我的舊牙給你,請送顆新牙給我。
然後,孩子的父母會把那顆牙齒扔到鋪滿稻草的屋頂上,因為黴爛的稻草裡一定有老鼠窩。他們這時向老鼠祈禱,自然是因為大家知道老鼠的牙齒最堅固。
除了牙齒和指甲,人們普遍認為臍帶和胞衣(胞衣裡面要有胎盤)也是一種即使離開了人體也能對人產生影響的東西。人們堅信這種交感聯絡十分緊密,一個人的胞衣和臍帶甚至可以影響他的禍福生死。如果他的臍帶或胞衣得到良好合適的儲存,他就能一輩子平安順遂,如果它們丟了或被弄壞了,他就會一輩子生活在悽風苦雨之中。在澳大利亞西部,有些部落的人相信如果在孩子出生時母親將他的臍帶扔進水裡,這個孩子長大後,就會成為一個游泳高手。在昆士蘭州sup/sup,世代在龐尼法瑟河上生活的人相信,胞衣裡寄存著孩子的一部分靈魂。孩子的祖母會拿走胞衣找一片沙地埋掉。她會在胞衣周圍插上一圈嫩樹枝,並把樹枝的頂端系在一起,形成一個錐形。專門往女人子宮裡塞泥娃娃以促使女人懷孕的神安吉,如果經過這裡看到這樣的標記,就會把胞衣中的靈魂帶到她常去的某個地方,放在一棵樹、一個山洞,或一個池塘裡。在那裡,這個靈魂長年儲存。這位神說不定什麼時候就把這個靈魂放到另一個嬰兒體內,讓它重新降生。在加羅林群島的波納佩島,人們會把臍帶放在貝殼裡。父母對孩子未來的職業有什麼期許,就對這個貝殼做出怎樣的安排。比如他們想讓他當一個爬樹高手,就把這個貝殼掛到樹上。凱島上的人會根據孩子的性別,把臍帶視為他的兄弟或姐妹。他們把裝有臍帶灰燼的罐子放在樹冠裡,讓它當孩子命運的守護者。蘇門答臘島的巴塔克人和東印度群島人一樣,也會按照性別將胎盤視為孩子的弟弟或妹妹,只是他們喜歡把胎盤埋在房子底下。巴塔克人認為孩子的幸福和胎盤有密切關係,他們似乎認為孩子的靈魂可以轉移到胎盤裡。關於靈魂轉移的問題,我們以後再詳細探討。卡洛巴塔克人甚至堅信一個男人有兩個靈魂,在胎盤裡的那個才是能夠傳宗接代的真靈魂,所以要把它埋到房子下面。
巴幹達人會把孩子的胞衣當成第二個孩子,他們認為每個人出生時都有一個替身,即胞衣。孩子的母親會把這個胞衣埋在香蕉樹下,並把這棵樹當成聖物直至香蕉長成。她會把果實摘下來做一頓聖餐給全家人食用。切羅基人如果生了女孩,為了讓她長大以後成為製作玉米麵包的好手,會把她的臍帶埋到舂玉米的器皿下面;如果生了男孩,為了讓他長大以後成為一個好獵人,會在森林裡找一棵樹把他的臍帶掛上去。秘魯的印第安人會妥善地儲存好孩子的臍帶,一旦孩子生病,就讓他吸吸自己的臍帶。古代墨西哥人一般會把男孩子的臍帶交給一個士兵,讓他帶到戰場上埋好,他們相信這種做法能讓這個男孩充滿鬥志。至於女孩的臍帶,則要埋到灶臺邊,這樣她就能成為熱愛家庭的烹飪高手。
歐洲有很多人,至今仍認為一個人的命運和他的臍帶或胞衣的命運有著密切關係。在萊茵河流域的巴伐利亞,人們會把孩子的臍帶用一塊舊亞麻布包起來儲存一段時間,然後按照孩子的性別,如果是女孩,就把臍帶刺碎,以使她長大後成為一個縫紉高手;如果是男孩,就把臍帶切碎,以使他長大後成為一個出色的工匠。柏林的接生婆會把擦乾淨的臍帶交給孩子的父親,並鄭重其事地告訴他必須妥善儲存。她相信這個臍帶能夠保佑孩子健康成長。在博斯sup/sup和帕徹,絕不會有人把孩子的臍帶扔到水裡或火裡,他們認為這麼做會讓孩子死在水中或火中。
把臍帶,尤其是胞衣當成一個生命,當成孩子的兄弟姐妹,或寄宿體,寄居著孩子的守護神或一部分靈魂,這種觀念普遍存在於世界的很多地方。另外,很多人都相信,臍帶或胎衣的處置方式,會對孩子未來的命運或職業產生極大的影響。處理方式不同,結果也不一樣。比如,要讓男孩子長成一個靈活的爬樹高手、一個勇敢的戰士、一個精明的獵手,一個強壯的游泳健將;要讓女孩子長成一個心靈手巧的裁縫或麵包師等。通過這些廣為流傳的習俗,我們可以清楚地知道,人們有這樣一種信念,即人與自己的臍帶或胞衣之間存在著某種交感聯絡。進而我們發現,關於胞衣或胎盤和較小程度上關於臍帶的觀念及處理方法,與靈魂可以轉移、可以在體外存在的信念及由此產生的風俗習慣,兩者之間相似度極高。於是,我們得出一個結論:這種相似並非偶然,因為胎衣和胎盤其實是體外靈魂假說在理論和實踐上的物質基礎(不一定是唯一的)。這個問題,本書後續章節會進一步討論。
在交感巫術中,有一種針對受傷者的應用看起來十分詭異。人們認為在受傷者和害他受傷的東西之間存在某種聯絡,針對這個東西做某些事會讓傷者的傷勢轉好,而做另一些事則會讓他的傷勢惡化。普林尼告訴我們,如果你在打傷了一個人之後,對他心存愧疚,就往自己打人的那隻手上吐口唾沫,受傷者馬上就會覺得傷痛減輕了。美拉尼西亞人會把射傷朋友的那支箭放在一個潮溼或涼爽的地方儲存好,他相信只要這樣做,他朋友的傷勢就能迅速好轉。而傷人者如果想讓對方傷勢加重,只要和朋友一起喝熱湯、嚼辛辣的樹葉即可,他們相信這會讓對方的傷口受到刺激,進而發炎化膿。另外,他們還會把弓放在火邊烤,相信如此一來,對方的傷口能變得像弓一樣熱。基於同樣的理由,他如果拿到那隻箭,會把箭頭扔進火裡。為了讓對方神經緊張、肌肉抽搐,他還會小心地繃緊弓弦,並時不時地彈上一下。培根說過:「有人相信且信誓旦旦地說,只要給致傷的武器塗上油膏,傷口就會立即癒合。這個出自某些名人之口的實驗(我對它的真實性持懷疑態度),有以下幾點需要注意,首先,想要製成這種神奇的油膏得找一些特別的材料,而其中最特別、最不容易弄到的,就是長在頭骨(屍體不能埋進土裡)旁邊的青苔,和在生產時被殺的熊或野豬的脂肪。」這位哲學家還補充道,只要把這種珍貴的油膏(除了上面說的青苔和脂肪還有一些別的成分)塗在武器上,注意不是塗在傷口上,就能讓傷者痊癒,即使他毫不知情,甚至遠在天邊,也一樣如此。他還告訴我們:有過這樣的實驗,在傷者不知道的情況下擦掉武器上的油膏,結果是傷者馬上就疼得要死要活,直到武器被重新抹上了油膏,這種痛苦才宣告結束。還有一點更有意思,「人們認為即使找不到致傷的武器,也可以用相似的鐵或木頭武器替代。只要把這個武器刺到流血的傷口中,再抹上這種油膏,一樣能起到治療效果」。培根關注過的這種治療方法,至今在英國的東部各郡還十分流行。在薩福克郡,不小心被鐮刀或鉤鐮割到的人會仔細保養這把刀,以免刀具生鏽導致傷口潰爛,不小心被木刺扎傷的人,會把拔出來的木刺塗上油或脂肪。如果有哪個男人修籬笆時扎傷了手,後來傷口發炎了,他找到醫生時就會說:「我已經在拔出來的木刺上面抹了脂肪,怎麼會化膿呢?」薩福克郡的養馬人會長久儲存扎進馬蹄子裡的釘子,把它擦得鋥亮並每天塗油,以免馬蹄子化膿。類似地,劍橋郡的工人在馬匹踩到釘子時,也會把拔下來的釘子塗上油,然後找一個安全的地方妥善儲存,以確保馬匹能夠迅速痊癒。幾年前,有個主治外科的獸醫被請到一個農場給一匹馬治傷,它的肋部被門柱上的鉸鏈撕出好大一條口子。這位獸醫到達農場之後,發現這匹馬的傷口沒有經過任何處理,倒是大門口的那條鉸鏈,正有一個男人在往下拆卸以便給它塗油,因為劍橋郡那些所謂的聰明人告訴他們,唯有如此才能治好這匹馬。埃塞克斯的鄉下人也有類似的觀念:想要治好一個被刀刺傷的人,首先得給那把刀抹上脂肪,橫著放到傷者的床上。在巴伐利亞,如果有人被斧子砍傷,人們會讓他找一塊亞麻布塗上脂肪,包在斧刃上,並小心地將斧刃朝上放著,什麼時候脂肪幹了,他的傷口也就好了。這種觀念在布林茨山區sup/sup也有,如果你不小心被剪子或刀子弄傷了,他們會讓你在這件兇器上面抹些脂肪,然後奉聖父、聖子和聖靈的名,把它放在一個乾燥的地方,等脂肪幹了,你的傷口就會痊癒。不過,有些德國人會讓你把刀子插在一塊潮溼的泥地裡,因為他們認為只有刀子生鏽了,你的傷口才會好。還有一些巴伐利亞人會讓你把斧子或其他致傷的兇器抹上血,放到屋簷下。
無論是在英國、德國的鄉下人中間,還是在美拉尼西亞、美洲的原始人中間,這種觀念都十分流行,在澳大利亞中部的原住民那裡則又深入了一步。有時為了讓自己親人的傷口快速癒合,他們會把油塗到身上,並對自己的飲食和行為做出調整和限制。一位母親絕不會在她兒子割包皮的傷口癒合前,吃袋鼠、蠍子、某種蜥蜴,或任何動物的脂肪,她相信這樣做會延緩孩子傷口的癒合速度。她會每晚給她挖土的棍子抹油,並把它們放在她能看到的地方,晚上睡覺時則會放在枕頭邊上,不讓任何人碰到。她會每天把全身上下都塗滿油。她相信只有這樣做,她的孩子才能迅速痊癒。聰明的德國人進一步發展了上述做法。據說,在萊茵河流域的巴伐利亞或黑森林,如果有哪個農戶家裡的豬或羊摔斷了腿,這位農人就會把一根細木條用繃帶綁在椅子腿上,像包紮傷腿一樣。在之後的幾天裡,任何人都不能移動、踢打或坐這把椅子,否則那隻受傷的豬或羊就會感到劇烈的疼痛,傷口也很難癒合。最後一個例子明顯已經從接觸巫術變成了模仿巫術。對那隻受傷的豬或羊來說,那隻替代它接受治療的椅子腿沒有任何作用。這種對椅子腿進行包紮的行為,明顯只是在模仿本該施行在受傷者身上的合理的外科手術。
在受傷者和致使其受傷的武器之間存在交感聯絡這種觀念,其思想基礎可能是武器上沾到的血和流在人身體裡的血保持有共同感覺。在新幾內亞附近一個名叫圖裡奧的海島上,巴布亞人絕不會隨意處置包紮過傷口的繃帶,他們擔心這些染血的破布一旦落入敵手,就會被利用來施行巫術以傷害他們。有一個男人由於嘴裡的傷口一直在流血,就找了傳教士給他治療,而他忠實的妻子則想方設法把他吐出來的血收集到一起,扔到了海里。我們覺得這種想法古怪牽強,但比起下面這種想法已經很正常了。有些人認為人和自己所穿的衣服之間存在交感。你如果對一件衣服做了某些事,它的主人即使不在跟前也能有所感覺。在維多利亞,瓦塔巴勒克部落裡的男巫有時為了讓某個男人生病,就會把這個人的袋鼠毯放在火邊烤。如果這個男巫答應解除巫術,他會把毯子還給病人的親友,讓他們把毯子放在水裡「澆滅上面的火」。這時,那位飽受折磨的生病者就會感覺到絲絲涼意,好像重獲新生一樣,不僅如此,他身上的病痛也有機會徹底消失。在新赫布里底群島sup/sup上的塔納島,如果有人想要殺掉自己的仇人,就會想辦法弄到一件沾有仇人汗水的衣服,用某種樹的細枝和嫩葉將整件衣服細細地擦一遍,然後用衣服把樹枝、樹葉捲成香腸的模樣,放在火裡慢慢燒掉。當這卷衣物被燒著時,他的仇人就會一病不起,當它被燒成灰時,他的仇人就會一命嗚呼。在最後這種巫術中,我們可以看到,人與衣服之間的巫術感應,明顯比不上人與汗水之間的巫術感應。但是,在同型別的其他巫術中,那個男巫光是通過這些衣服就能讓他的仇人死於非命。在希奧克利特斯sup/sup的詩中,有個女妖為了軟化那濫情的愛人對她的鐵石心腸,就融化了一個用蠟做的人像,還把他掉在自己房間裡的外套撕下一片衣角扔進火裡。在普魯士,人們認為抓到盜賊逃跑時扔掉的衣服,只是比抓到盜賊本人稍差一點的辦法,因為你只要使勁敲打那件衣服,就能讓盜賊生病。大概八九十年前,巴倫德附近有個男人還沒偷到蜂蜜就被發現了,他為了逃跑扔掉了外衣。蜂蜜的主人十分惱火,對著那件衣服又敲又打,這個盜賊聽到訊息,竟然被嚇死在了床上。
另外,除了衣服或其他某些從其身上掉下來的東西,人在沙子或泥地上留下的痕跡,也可以成為對人施展交感巫術的工具。如果你想傷害一個人的腳,只要傷害他留下的腳印就行了。這種巫術極為流行,普遍存在於世界各地。比如,澳大利亞東南部的有些原住民就認為只要在一個人的腳印裡放一些鋒利的東西,比如石英石碎片、玻璃碎片、骨頭碎片或木刺等,就能讓對方變成瘸子。他們也會把他們飽受風溼的折磨,歸因於有人對他們施行了這種巫術。霍維特博士曾經問一個瘸得很厲害的塔通格朗人遇到了什麼麻煩,對方說:「有人在我的腳印裡放了酒瓶子。」其實他是得了風溼。但是在他看來,他的腳會遇到這麼大的麻煩,是因為某個仇人發現了他的腳印,並在裡面埋了一塊酒瓶的碎片。
歐洲各地都有這種做法。比如在梅克保sup/sup,人們認為你只要把一根釘子——有時得是從棺材上拔出來的釘子,插進一個人的腳印裡,就能讓他變成瘸子。在法國的一些地方也用這種方法來對付敵人。在薩福克郡,據說有個老巫婆經常往斯托那邊去。如果有人跟在她後面,把一根釘子或刀子插進她的腳印裡,這個老巫婆便一步都邁不動了,直到有人拔出了那根釘子或刀子。在南斯拉夫,如果一個女孩把印有她的意中人腳印的泥土挖出來,放到花盆裡,在裡面種上永不凋零的金盞花,隨著金色花蕾的不斷長大,她情人對她的愛也會與日俱增,且永不衰退。這種愛的法術起作用的媒介,毫無疑問正是那個男人踩過的泥土。丹麥有一種締結盟約的古老儀式,其思想基礎也是人與自己的腳印之間具有交感聯絡。締約雙方要把各自的血滴在對方的腳印上來保證自己不會違約。這種迷信思想,在古希臘似乎也十分常見,當時有個說法:如果馬踩到了狼的腳印,騎馬的人就會變得反應遲鈍。還有一種說法,據說是畢達哥斯拉sup/sup留下的箴言:禁止把釘子或小刀插進別人的腳印裡。
世界許多地方的人把這種迷信當成了一種狩獵方法。比如,德國獵人為了防止獵物逃走,會在獵物剛留下的腳印裡插上一根從棺材上拔下來的釘子。在維多利亞,當地人會在他們想抓的獵物的腳印上,撒一些熱灰。霍屯督人sup/sup的獵手會把印著動物腳印的土扔到空中,相信這樣就能抓到它。湯普森印第安人會對著受傷的鹿的腳印施法,他們相信這種法術會讓這隻動物失去行動能力並很快死掉,接下來,他只要在附近找一找這隻鹿就行了。奧吉布威印第安人也有類似的做法,他們會把一些「藥物」放到自己最先遇到的鹿或熊的腳印上,並相信這會讓這隻野獸自己來到他們面前,即使這個腳印是兩三天前留下的,也一樣如此。因為這種法術可以讓那隻動物幾個小時就走完幾天的路。
雖然腳印是人通常能留下的最明顯的痕跡,但並不是只有它才能充當施法的媒介。澳大利亞東南部的原住民相信,如果你把一些鋒利的東西,比如石英碎片、玻璃碎片埋進一個人躺過的地方,這些尖銳物品的魔力就會進入對方體內,讓他感覺到劇烈的疼痛。他們覺得那些歐洲人什麼都不懂,才會把這種疼痛歸咎於風溼病。畢達哥斯拉教有句箴言:「早晨起床後,必須把你留在床單上的痕跡抹掉。」你現在知道那些信徒為什麼會相信這句箴言了吧。古人相信畢達哥拉斯為了預防巫術設定了一系列的規條讓人遵守,這只是其中一條而已。可以確定的是,早在畢達哥拉斯時代之前,古希臘的原始祖先就已經熟悉這些箴言了。
第四節巫師的發展
前面我們說的是交感巫術的一般原則,我舉的那些例子也基本都是「個體巫術」,即一個人為了自己的利益而施行的巫術或法術。事實上,在未開化的野蠻社會中,還有一種巫術非常普遍,就是為了整個部落的共同利益而施行的「公眾巫術」。任何地方的巫師,只要在為大家的共同利益施法,你都會明顯發現,他在某種程度上已經不再是一個個體巫術的施行者,而成了公眾巫術的施行者。在人類社會的發展史上,這種官吏階層的出現不管是在政治上還是宗教上,都具有重大意義。當人們認為部落的福祉與這種巫術儀式的舉行密切相關時,巫師的地位和聲望就會變得更高,他甚至很容易就能得到首領或國王的權勢和地位。通過這種職業,部落裡最有才華的野心家便走進了權力階層。世上還有哪種職業比巫師更能讓人獲得名譽、財富和權力呢?那些精明的人發現自己的兄弟很笨、很容易上當,而且他輕易就能利用他們的迷信思想,為自己謀取利益。當然,也不是每一個巫師都對自己騙子、惡棍的身份心知肚明,有些人真的相信自己擁有某種奇妙的能力——這種能力是他的同伴們出於輕信而歸功於他的。不過,他越是聰明,就越能看得清楚:那些愚蠢的普通人居然真的相信那些荒謬絕倫的無稽之談。於是,做這種工作的人越是精明能幹,就越是有故意欺騙他人的傾向。而能登上權力巔峰,享有最高權威和最大控制權的人,往往就是這些能力出眾的傢伙。巫師在職業生涯中會遇到很多陷阱,同樣地,還是隻有那些最冷靜和最聰明的人才能順利繞過去。有一點我們必須記住,巫師所給出的即使是最簡單的預言和宣告,只要是虛妄的,就必須進行有意無意的欺騙,才可能維持。所以,巫師如果太過狂妄很容易就會遇到危險,甚至前程盡毀,他在這方面的安全性還不如一個思維縝密的騙子。有些巫師不善作偽,對自己的法術和咒語充滿期待,卻沒有像其他狡詐的同行一樣,為法術的失敗及其引發的惡果想好辯解之詞,以致這種情況果真發生時,由於太過驚慌而失去了辯解的機會,最後被又氣又惱的僱主敲碎了腦袋。
社會發展到這個階段,最通常的結果的是,那些最聰明、最下作的人更有機會成為最高權力的所有者。我們發現,他們的智慧所帶來的好處遠比他們的欺詐帶來的壞處多。當一個愚蠢的好人身居高位時,他帶給世界的損害通常遠遠大於聰明的無賴。當後者的野心膨脹到極點,當他對個人利益不再有進一步的奢望,他就會把他的經驗、才能和財富運用到公眾身上,開始為大家謀福利,這種情況十分常見。很多人都認為他們名利心越輕,就越能善用權力造福民眾,不管他們追求並得到的是物質財富還是政治權力或其他東西。政治領域裡的那些運籌帷幄的權謀家和冷酷無情的勝利者,到最後或許會成為一個豁達開明的統治者。他們活著的時候備受稱讚,死後也能千古流芳,受後人敬仰,比如尤利烏斯·愷撒sup/sup和奧古斯都sup/sup,他們就是最具有代表性的兩個例子。但是,蠢人總是很蠢,這種人擁有的權力越大,犯下的錯誤就越難彌補。比如喬治三世(1760-1820),他要不是那麼又愚蠢又老實,怎麼會讓英國和美國關係破裂?在英國曆史上,還有比這個更慘重的災禍嗎?
所以,在巫術變成公共職務並對原始社會的素質產生影響的過程中,它也促進了管理權向最有能力者的傾斜。它把分散在多數人手中的權力集中到一個人手裡,用君主制,或說元老寡頭制度,取代了民主制。在原始公社裡,統治權不是掌握在所有成年男性手中,而是掌握在長老議會手中。不管這種改變的起因是什麼,最初的統治者又有怎樣的性格,從整體上來說,它都是一種明顯的進步。看樣子,想讓人類從野蠻狀態中脫離出來,君主制是一個必不可少的階段。還有什麼人比民主的原始人更容易受到舊傳統和舊風俗的束縛?還有什麼社會比原始社會發展得更緩慢、更艱難?以前有這樣一種觀念,認為民主的原始人擁有最大的自由。其實根本不是這麼回事。那個時候,他表面上不是奴隸,卻完全被過去的自己和祖先的幽靈所壓制。終其一生,那些幽靈如影隨形,不停地用鐵鞭控制著他。他視他們為榜樣,覺得他們做的每一件事都是對的,他們的行為成為某種約定俗成的法律,他必須堅定不移地效仿,絕不能有任何懷疑猶豫。再有能力的人,在這種情況下,也很難改進那些固有的習俗。最愚蠢和最無能的人勢必會制定一套法則,將最有能力的人拉到自己的水平線上,因為他們升不上去(雖然也不會變得更糟了),後者卻能掉下來(雖然有更進一步的機會)。上天對人其實並不平等,它分給每個人的能力、氣質,還有很多其他的東西,都各不相同。但是這種社會卻把這種差異和不平等抹殺成表象上的假平等,所以它必然會呈現出一種僵化的狀態。雖然有些夢想家和煽動家把原始社會美化成人類社會的黃金時代和理想國度,然而原始社會其實是非常低階和固化的社會。在這種時候,一個真正關心民眾利益的人對於那些能夠激發才能,按照個人天賦能力分配權力階層的事情,自然會充滿好感,因為它們能促進社會進步。那些有助於社會發展的事情總有一天會衝出牢籠,發揮作用。而它們一旦起效,社會文明就會進一步加速發展。當權力被集中到一個人手中,他可能只用一代人的時間就讓社會發生了以前數代人都不曾引發的巨大變革。一個聰明絕頂、才華橫溢的人往往會談笑自若地抓住這種機會,甚至只憑一個閃念或一時好惡就扯碎了壓在原始人身上的沉重枷鎖。當一個部落擺脫了膽小怯懦、各執己見的長老議會,有了一個果敢堅韌的領導者,它就會明顯強於臨近的其他部落,開始大肆擴張。在人類的早期階段,這對社會生產和智力發展都大有助益。通過武力征服和一些小部落的主動投靠,這個部落的勢力越來越大,這個氏族社會很快就擁有了大量財富和奴隸。這兩樣東西讓一些階層不用再為窮困潦倒而絕望地掙扎,給了他們全力追求知識的機會。世界上還有什麼東西能比知識更能幫助人改變命運的呢?
我們可以從藝術和科學的發展中,從更開明的思想傳播中看到人類智力的進步。這種進步極大地促進了經濟和產業的發展,而經濟和產業的發展反過來又通過統治和征服,進一步促進了智力的進步。下列事實其實是一種必然的結果,在戰爭剛剛勝利時,人類的思想最有活力;世界上很多偉大的征服者民族也都極大地促進了文明的傳播和發展,以此來修復他們在戰爭中所造成的創傷。巴比倫人、希臘人、阿拉伯人、羅馬人都見證了這種歷史。我們離世之前,或許能在日本看到類似的情況。當我們追溯歷史,就會發現下面這種情況其實是必然的結果:有了神權政治的獨裁統治才有了社會文明的第一個飛速發展。埃及、巴比倫和秘魯這些國家的最高領導人,都曾要求其臣民像對待神靈一般尊重、服從自己,而不能只把他當成國王。在人類早期社會,獨裁政治居然是人類,甚至自由的最好朋友。後者雖然聽起來與現實不符,但它並非毫無道理。要知道,原始社會的人雖然看起來十分自由,但他們從出生那一刻起,其命運就已經被世代相傳的習俗捆成固定的樣子。比較起來,反倒是徹底獨裁的暴君統治更能讓他獲得一些自由,當然這種自由是從最好的意義上講的。他可以有自己的想法,可以自由地塑造自己的命運。
所以,如果考慮到巫術的公職曾經為最具才華者提供了一條通往最高權力的路,打破了加在人身上的傳統束縛,開闊了人類的眼界和世界觀,讓人可以活得稍微自由一些,那麼,巫術確實是有些好處的,對人類的發展做出了重大貢獻。如果我們進一步考慮到巫術為科學發展掃平了道路,那麼毫無疑問,巫術雖然做了不少壞事,但也帶來了很多好事。它雖然脫胎於錯誤,卻造就了自由和真理。
註釋
狄奧多羅斯(diodorussiculus),西元前1世紀古希臘著名的歷史學家,著有希臘文世界史《歷史叢書》40卷。現在只有1-5、11-20卷,還有一些殘卷留存於世。——譯註
赫拉克勒斯:是古希臘神話中最著名的英雄,是宙斯與阿爾克墨涅之子,他神勇無比、力大無窮,因為受到宙斯的妻子赫拉的憎惡,被害得自焚而亡。死後升入奧林匹斯聖山,成了懲惡揚善,不畏強權的大力神。赫拉克勒斯在今天的西方是壯漢的代名詞。——譯註
沙撈越(sarawak),又叫作砂拉越州,是著名的「犀鳥之鄉」,是馬來西亞最大的州。——譯註
這裡應該指的是老普林尼(plinytheelder),全名蓋烏斯·普林尼·塞孔都斯(gaiuspliniussecundus)。他是古羅馬著名的作家、哲學家、歷史學家,代表作《自然史》。——譯註
夏洛特皇后群島中的一個島嶼。——譯註
生活在印尼哈爾馬赫拉島上。——譯註
其範圍包括今越南南部地區、柬埔寨東南部地區。——譯註
北美易洛魁印第安人的一個部落。——譯註
在烏克蘭西部,以前是捷克斯洛伐克的領地。——譯註
貝專納人的舊稱,南部非洲民族。——譯註
烏茲別克的城市。——譯註
遠古時期的一個國家,位於死海的東南面。——譯註
婆羅門教與印度教的祭司。——譯註
太平洋上的三大島群之一,位於赤道和南迴歸線之間。——譯註
布里哈斯帕蒂(brihaspati)是印度婆羅門教崇拜的一個抽象神。在《梨俱吠陀》中,布里哈斯帕蒂被描繪為戰無不勝的神子。後來,他又成了印度教中的木星之神,出行時,坐的是一架由八匹馬拉著的金車。印度教的所有祭祀都有他的身影,因為他已經成了具有神力和人格的祭壇。——譯註
約翰·濟慈(johnkeats,1795-1821),出生於18世紀末年的倫敦,傑出的英國詩人之一,也是浪漫派的主要成員,與拜倫、雪萊齊名。代表作是《夜鶯頌》和《希臘古甕頌》。這裡引用的詩句是濟慈1819年寫的,名字叫《燦爛的星》(brightstai)。——譯註
位於法國西部。——譯註
費洛斯特蘭特斯(philostratus),古希臘作家和詭辯家,曾在西元二、三世紀間寫了一些關於智者派學者的傳記。——譯註
位於西班牙北部。——譯註
狄更斯(charlesdickens,1812-1870),英國作家。主要作品有《大衛·科波菲爾》《匹克威克外傳》《霧都孤兒》《老古玩店》《艱難時世》《我們共同的朋友》《雙城記》等。——譯註
佩戈蒂(pegothy),狄更斯小說《大衛·科波菲爾》中的人物。——譯註
死者入殮時穿的衣服,老人一般生前就會準備好這樣的衣服,有健康長壽之意。——譯註
又稱索托族、蘇陀族,是非洲南部的一個民族。——譯註
位於澳大利亞的東北部。——譯註
位於法國的西北部。——譯註
該地現在屬於德國。——譯註
新赫布里底群島,現在叫作萬那杜群島。位於西南太平洋,由聖埃斯皮裡圖、馬勒庫拉、埃法特、埃羅芒加和塔納等12個大島和70多個小島組成。——譯註
希奧克利特斯(theocritus,約前310-約前250),古希臘詩人,代表作《田園牧歌》(iidylls/i)。——譯註
位於德國的北部,臨近波羅的海。——譯註
畢達哥拉斯(pythagoras,約前580-約前500),古希臘數學家、哲學家。畢達哥拉斯學派認為數是萬物的本原,事物的性質是由某種數量關係決定的,萬物按照一定的數量比例而構成和諧的秩序。他站在神秘唯心主義的立場上,提出「肉體是靈魂的囚牢」「死亡是靈魂暫時出竅」等觀點,制定了一系列的清規戒律,讓人遵從勸道,服從權威,並最終實現靈魂的淨化。——譯註
霍屯督人:自稱科伊科伊人,生活在南部非洲。——譯註
全名蓋烏斯·尤利烏斯·愷撒(gaiusjuliuscaesar,前102-前44),史稱愷撒大帝。他出身貴族,歷任財務官、祭司長、大法官、執政官、監察官、獨裁官等職,是羅馬帝國的奠基者。——譯註
全名蓋烏斯·屋大維·奧古斯都(gaiusoctaviusaugustus,前63-14),愷撒的養子和侄孫。是羅馬帝國的第一位元首(princeps),元首政制的創始人,統治羅馬長達40年,是世界歷史上最為重要的人物之一。——譯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