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章

當然,事實上,如果人們真的像他們在網上表現得那麼開心,就不會把那麼多該死的時間花在網際網路上了,因為沒有誰會在真正度過愉快的一天時,還能想著拿出半天的時間自拍。只要擁有足夠的肥料,任何人都可以給生活營造虛假的光鮮氛圍,所以,假如對面鄰居家的草坪看起來更綠,很可能是因為那邊的狗屎更多。我們現在知道,每一天都應該是特別的,當然,區別不用那麼大,關鍵在於每天都不重樣。

突然之間,你發現自己只是和別人住在一起,而不是一起生活。兩人中的某一個可能很久都發現不了婚姻裡的問題,總覺得還不錯,或者至少不比其他人差。但事實證明,有些人想要更多,不願意過一天算一天,而另一方只知道上班、回家、上班、回家、上班、回家,兩點一線,努力討好伴侶和老闆,結果發現伴侶和老闆早就搞在了一起。

「彼此相愛,直到死亡使我們分開」這不是大家常說的嗎?伴侶之間不是以此許諾嗎?還是我記錯了?「彼此相愛,直到我們中的一個覺得膩了。」也許該這樣說才對?

現在,猴子、青蛙、銀行劫匪的前任和銀行劫匪的前老闆生活在他們原來的公寓裡,銀行劫匪住在別的地方——因為這套公寓只登記在對方名下,銀行劫匪也不想把事情鬧大,引起混亂。但假如沒有工作或者任何積蓄,是很難在鎮子的這個區域找到房子的,其他鎮子的其他區域也不行。銀行劫匪組建家庭時之所以沒把自己的名字寫在共有房產上,是因為從來沒想過有一天會失去這一切。離婚固然會讓人覺得,自己一直以來為這段婚姻奉獻出的時間形同白費,但它對人傷害最大的地方在於,它會偷走你所有的未來計劃。

「買房是完全不可能的,」銀行劫匪說,「因為誰會把錢借給沒有錢的人?人們只會把錢借給其實並不需要借錢的人。」「那麼我住哪裡?」銀行劫匪問。「你得租房。」銀行說。可要在這個鎮上租房,假如沒有工作,你必須另外支付四個月的房租作為押金,搬走時這筆押金會退給你。

然後,律師寄來一封信。信上說,猴子和青蛙的另一位家長決定申請子女的唯一監護權,因為「目前情況下,其他監護人沒有住房和工作,生活難以為繼,所以我們必須為孩子考慮」。

另一位家長還發來一封電子郵件,說:「你需要拿走你的東西。」這句話的意思是:你的前任和前老闆已經把好東西挑走了,你把剩下的垃圾帶走吧。這些垃圾已經打好了包,擱在地下室的儲藏間。你還能怎麼辦?也許該等夜深人靜的時候過去拿,以免碰到鄰居,可你現在無家可歸,這些東西也沒有地方放。不過,反正你也沒地方住,天又開始冷了,不如在地下室的儲藏間湊合一下。

鄰居家的地下室儲藏間恰好忘了上鎖,裡面有個箱子放著毛毯,於是銀行劫匪把毛毯借來取暖,不知何故,毛毯底下有一把玩具手槍,劫匪決定拿著這把槍睡覺,免得瘋狂的小偷半夜破門而入,至少可以嚇唬對方。然後你開始哭,因為意識到自己才是瘋狂的小偷。

第二天早上,你把毯子還回去,但是留下了玩具槍,因為你不知道這天晚上去哪裡睡覺,它可能會派上用場。朝不保夕的日子就這樣持續了一週,渾渾噩噩的你可能無法形容自己的感受,但是偶爾也有對著鏡子發呆的時候,那時你會想:生活不應該是這樣。你嚇壞了,所以某天早晨,你做出孤注一擲的決定。好吧,不是你,是銀行劫匪,假如換成你,你當然會有別的選擇,比如爭取法律方面的權利,請律師打官司什麼的。可是銀行劫匪不想當著女兒們的面把事情鬧大,不願成為那種唯恐天下不亂的父母,劫匪的想法是:「假如有機會,我要找到一個在不打擾她們的情況下解決問題的辦法。」

後來,劫匪找到一套離猴子和青蛙住的地方很近的小公寓,就在橋邊,經過重重轉租,每個月的租金加到了六千五百克朗,劫匪想:要是我能先租上一個月,就有時間找工作了。有工作,有地方住,他們就不能搶走我的孩子。於是劫匪清空了銀行賬戶,賣掉所有能賣的東西,終於湊齊了一個月的房租。這一個月的每天晚上,躺在床上的劫匪都在苦思冥想下一個月的房租要從哪裡來,三十天過去了,還是一籌莫展。

如果換成你,也許會尋求當局的幫助,你當然會這麼做。但來到救濟辦公室門外的劫匪想起了母親,想起自己曾經坐在木頭長凳上,指縫裡夾著一張帶編號的標籤,想起一個孩子可以為了父母撒何種程度的謊。你無法強迫自己的心突破底線。擁有一切的人總以為,阻止了一無所有的人開口求助的是驕傲,這是前者對後者最愚蠢的誤解。驕傲恰恰是最不可能的原因。

酒鬼擅長說謊,但他們的孩子更擅長,因為酒鬼的子女往往不得不找藉口掩蓋某些事實,想出的理由不能過於古怪或者令人難以置信,必須稀鬆平常到讓人懶得懷疑。比如,酒鬼的孩子的作業本永遠不會被狗吃掉,他們只不過是把書包忘在了家裡;他們的媽媽沒來開家長會,絕對不會是因為被忍者綁架了,而是必須加班,孩子不記得她在哪裡工作,因為她只是個臨時工;爸爸走了,是媽媽在盡全力養活這個家,你知道的。銀行劫匪小的時候,很快就掌握了這種免除後續問題的套路。有一回,劫匪的母親捏著點燃的香菸睡著了,結果燒掉了家裡唯一的房子。她還會偷超市的聖誕火腿……幼小的劫匪清楚,假如救濟辦公室的那個女人知道了母親的這些劣跡,可能會強迫自己和她分開。所以,當超市保安過來的時候,劫匪會從母親那裡拿過火腿,撒謊說:「這是我拿的。」沒人會因為一個孩子而報警,尤其是聖誕節期間,所以他們讓劫匪跟著母親回了家,雖然餓著肚子,但總比一個人回去要好。

如果你也曾經是這樣的孩子,長大後又有了自己的孩子,你永遠都不會讓他們受到這種傷害。無論在什麼情況下,都不能讓他們學會如此說謊,你會這樣發誓。你也不會去什麼救濟辦公室,因為害怕他們會把孩子從你身邊奪走。你會接受離婚條件,放棄挽回住房和工作的權利,因為你不希望孩子們看到父母變成仇敵。你會嘗試自己解決所有問題,運氣好的話還能找份工作,雖然沒法靠它過上舒適的生活,但是可以生存一段時間。你需要的只是一個機會。然而他們告訴你,第一個月的工資會被扣留,你必須幹滿兩個月,他們才會支付第一個月的工資,好像第一個月你不需要錢也能活下去似的。

為了第一個月的生活費,你去銀行要求貸款,但銀行說這不可能,因為你找到的只是臨時工作,可能隨時被解僱,到時候他們去哪裡要債?你身無分文,不是嗎?你試著跟他們解釋,要是你有錢,就不會需要貸款了,但是銀行看不到其中的邏輯。

所以你會怎麼做?你努力了。也許是竭盡全力。這時候律師又寄來一封威脅信,你不知道該怎麼辦、該去找誰,你只是不想把事情鬧大。早晨,你照常趕到公交車站,以為女兒們不會看出你心情低落,可她們看出來了,還想靠賣雜誌幫你賺錢。把她們送到學校之後,你一個人跑進小巷子,坐在人行道邊上哭了起來,因為你的腦子裡不斷迴旋著一句話:「你們不應該愛我的。」

你一輩子都在提醒自己,要學會應付一切,不能成為一個混亂的人,不必祈求幫助。可是平安夜到了,你在孤獨絕望中苦苦掙扎,因為女兒們會來和你一起過新年。新年的前兩天,你把律師寄來的最後一封信揣進口袋,就是這個律師想把孩子們從你身邊帶走。你的口袋裡還有一封房東寄來的信,上面說,如果今天不交房租,就要把你趕出去。現在,沒有什麼能阻止你走極端,更何況你還有了一個非常糟糕的主意。你發現那把玩具槍很像真槍,你在一頂黑色羊毛帽子上挖了幾個洞,套在頭上擋住臉,你走進那家因為你沒錢而不借給你錢的銀行,你告訴自己,你只需要六千五百克朗交房租,等你有了錢,就馬上還回去。怎麼還?比你更有頭腦的人或許會問,但是……好吧……你可能從來沒想過那麼遠,也許你還是應該戴著滑雪面罩、拿著玩具槍回到銀行,把錢還給他們。因為你只需要一個月,只需要一個理順一切的機會。

後來有人發現,那把該死的玩具槍之所以看起來很逼真,因為它就是真槍。樓梯間的地面上有一張畫著麋鹿、青蛙和猴子的紙,在微風吹拂下輕輕顫動。頂層的那套公寓裡,有一塊浸滿鮮血的地毯。

生活本來不應該是這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