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後,年輕的警察站在訊問室外面的走廊上,他爸爸依然跟房產經紀人待在訊問室裡。他媽媽毫無疑問是對的:他和他的父親永遠不該在一起工作,這樣註定會有麻煩。他沒有聽她的,因為他從來不聽。當她累了或者喝過幾杯酒的時候,偶爾會忘記掩藏自己的情感,她會看著自己的兒子說:「有時候我真覺得你從來沒從那座橋上回來過,親愛的。你還在努力拯救那個站在欄杆上的人,哪怕現在和那時一樣不可能。」這也許是事實,但他不願多想。十年過去了,他還是會做噩夢。警校畢業、考核、輪班、深夜加班……他在警察局的工作贏得了每個人的讚譽——但他的父親除外。於是他更頻繁地深夜加班,用更多的工作淹沒自己,甚至開始厭惡無所事事的狀態。他習慣在黎明時分腳步踉蹌地回家,穿過賬單成堆的客廳,走向空蕩蕩的床鋪,用安眠藥和酒精麻痺自己。在那些一切都變得難以忍受的晚上,他會出去夜跑,在黑暗、寒冷和寂靜中狂奔幾英里,腳步如同越來越急的鼓點,敲打在人行道上,但他從來沒有確定的目的地,也不打算完成任何目標。有的人跑起來像獵手,而他跑得像獵物。筋疲力盡的他最終會蹣跚著回家,開始工作,重複前一天的迴圈。有時候幾杯威士忌足以讓他睡著,早晨洗個冷水澡就能讓他清醒,而在半夢半醒之間,只要能鈍化皮膚的痛感,止住在胸口湧動、尚未抵達喉嚨和眼睛的淚水,他願意拿任何東西來換。然而同樣的噩夢總會重現:風拉扯著他的夾克,男人的鞋底蹭過欄杆,發出刺耳的刮擦聲,男孩的尖叫聲響徹水面,聽上去和感覺起來都不像是他發出的,反正他也幾乎聽不見——當年的他實在過於震驚,甚至現在也依然如此。
今天,人質被釋放、公寓裡傳出槍響之後,他是第一個衝進去的警察。他跑進客廳,踩過沾滿鮮血的地毯,扯開陽臺的門,站在那裡,若有所失地往欄杆外面看,因為無論在別人看來多麼不合邏輯,他的第一個直覺和最大的恐懼是:「他跳下去了!」不過,下面什麼都沒有,只有記者和好奇的本地人,他們正透過手機的鏡頭窺視著他。銀行劫匪消失得無影無蹤,警察獨自站在陽臺上——在那兒,他能一直看到那座橋。現在,他站在警察局的走廊裡,連擦掉鞋子上的血都做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