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許區分理想和抱負很有用。抱負是對一個很好的地位的構想和渴望,渴望取得什麼,從而能夠贏得同伴的認可和尊敬;它只注意外部。它有行動的渴望。而理想是渴望成為讓人欣賞的人,不管實現它的過程是否贏得我們同伴的讚美還是不被承認。亞當·史密斯在著名的《道德情操論》裡寫道,我們內心有一種東西促使我們渴望值得稱讚以及被稱讚。這就是我所堅持的區別。抱負是渴望被稱讚;而理想是渴望成為值得稱讚的人。我們不能忘記,為了成為想要成為的人,我們必須行動起來;最終不落實到行動上來的渴望和決心對性格的形成沒有一點影響;我們必須「做出光輝事蹟」,而不僅僅是「成天幻想著它」。不過這種區別相當有力,並且非常重要。套用一句古話,我們可以說抱負是渴望出人頭地;而理想是渴望保持誠實。現在,英國公立學校體制,用它反對一切反省的偏見、它對競爭動機的強烈吸引、它對成功的運動員和學者的獎勵和奉承,極大地刺激了抱負;而英國生活總的來說,用它絕對專業的獎勵、它巨大的獎賞、聖公會主教、頭銜、統治者的職位、議長、相當有保障的收入、對那些爬到樹頂端的人的社會思考、它向所有能夠以及想要向上爬的人極具誘惑地展現出來的社會階梯,所有這些對聰明的男孩和男人施加了相同的刺激。它的好處是男人的能力被充分發揮出來,得到進步,並且成為服務這個國家的主要來源。而這正是大不列顛在世界上取得成功的重要秘密。也必須承認,在美國,缺乏同樣有組織的榮譽和獎勵體制是民族生活的一個弱點;因為它使很多天賦都沒有被開發出來,或者沒能把它們納入對集體的服務之中。但是與此相應的是,它也有好處,即抱負沒有被如此強烈地激發,人們能更自由地追求一個理想。誠然,得到財富成為很多人的抱負;但同時也被廣泛承認的是,它本身並不是一個讓人滿意和滿足的抱負;因此,我認為美國生活中做出慷慨行動的頻率,它通常用最私人的方式實現,這種行動幾乎與英國不可相提並論,然而這種行動卻使美國如此多偉大的機構成為可能,沒有它們,美國的文明將會貧乏得多。
因而我們不能指責抱負,認為它只是個人的一種偏激的想法;我們甚至必須認識最不理性的渴望——對死後名聲的渴望,它在一個民族的生活中扮演著一個不可或缺的角色,一個能夠為名人紀念館、雕像、紀念碑和紀念會提供充分「素材」的角色。然而我們必須認識到抱負是一種弱點,並理解為什麼它是一個弱點。它是一個弱點是因為它是對最好或最高的東西的渴望;它會造成一種不完全的性格。一個純粹野心勃勃的人,儘管他也許能忍受大量的勞動,達到極高的效率,並提供優質的服務,但他也許內心其實非常滑頭。「如果我服務上帝像服務我的國王一樣好,他一定不會在我年老的時候把我拋棄。」這是一個曾經非常成功且很有抱負的人的呼聲。單獨只有抱負,傾向於製造出一個不擇手段的人,因為顧慮常常會妨礙抱負的實現。
在另一方面抱負也是一種弱點:它永遠得不到滿足。實現自己設定的目標很少能帶來所期望的滿足感,很少能使人滿意、得到寧靜。相反,它成為一個永遠不能被滿足的慾望,但是需要重新被更多的人更響亮地讚美。亞歷山大的事例就形象地說明了這個原理,他哭泣,因為已經沒有更多的世界來讓他征服了。
那麼,抱負是不夠的。年輕人的理想也許包括抱負。對理想的渴望和追求不會使他有肆無忌憚的行為。相反,這種渴望將是他所能找到的,防止錯誤行為和性格缺陷、抵禦抱負引誘的最可靠保證。一個最終目標是理想性格的人絕不需要害怕他會陷入亞歷山大的痛苦境地;他在追求之中可以尋找一種合理的滿足感,一直到生命最後的日子。即使他能力消退,或由於命運坎坷,抱負令他大失所望,即便是失明、變聾、殘廢、臥床不起或衰老,他仍然能夠通過用尊嚴和愉悅忍受痛苦來向他的理想致敬。
有價值的理想的形成是一個漸進的過程;要使理想的性格適合一個人的天性和成長環境是一項需要判斷力和評判能力的任務。這個過程中,本質上是一個獲得「良心」的過程,在此過程中年輕人必然受到他所崇拜的人的巨大影響;好的建議能助他一臂之力。就像偉大的倫理學家t.h.格林真實評論的那樣:「沒有人能不受任何幫助自己形成良心」;他必須從道德傳統中吸收影響,主要從他自己所在的時代和地方的道德傳統中吸收;儘管,如果他學習哲學的話,可以通過學習其他風俗、其他時代來擴大和最佳化他的理想;他也許會在柏拉圖或亞里士多德,或伊壁鳩魯或斯多葛學派哲學家,在佛教或孔子那裡找到一些他強烈感興趣並想加入到他自己理想中去的東西。
但是,當一些理想已經形成,還需要完成這個過程的第二部分,即批判性地把它作為他自己行為的標準和性格的評判尺度,有判斷力地努力達到他的標準。而這才是這個過程中最困難的部分,在這個過程中,我們都會或多或少地失敗,我們從來不會感覺到事情已經做完,我們必須完全依靠我們自己,沒有人能幫我們。就像聖·洛·斯特雷奇在他最近的自傳中,在描述完他男孩時代所受到的一些主要影響之後,寫道:「作為最後的一招,一個人是他自己的明星,必須鑄造他自己的靈魂,儘管無疑,他有權利,並且有義務,去感謝所有好的機會和幸福的環境。」
被賦予一種理想的性格,多少崇高、多少優秀、多少適合他特定的需求,以及被賦予一種強烈與不懈的渴望,渴望認識到他自己的理想,那麼這個年輕人就有了上路的本錢,向著成為有極好性格的人這一目標前進。
然而這種起到如此重要作用的渴望究竟是什麼?它源自哪裡?它跟其他渴望的關係如何?它的自然史是什麼?這裡我們觸到了位於道德理論討論中心的難題。對此哲學家給出了各種不同的回答。有的說這是理性的作用,美德只是一種知識的形式。有的人,像沙夫茨伯裡勳爵,說這是一種天生的品位或審美能力。很多人跟隨布特勒主教和查爾斯·福克斯,第一批貴格會信徒說它是一種特殊的天生道德能力,把它稱為良心,或一種道德感,或者任你想怎麼稱呼它。還有以佩利為代表的人(神學功利主義者)說它是逃脫懲罰,確保生活的回報將會到來的渴望。傑里米·邊沁學派的自然主義功利主義說它是保衛這一生的幸福的渴望(或者說最大的快樂和最小的痛苦);他們主張這個社會的組成主要是懲惡揚善,於是他們想當然地認為聰明的人,看到這個事實,自然會更喜歡美德而不是邪惡,因為他更願意享樂,而不是遭受痛苦。
這些由來已久的回答在我看來沒有一個可以接受。多年前我曾經提議(在我的《社會心理學》一書中,在這本書中我第一次提出這幾頁所討論的性格理論)用自然主義的方法來解決這個問題,直到今天我仍舊認為這在本質上是正確的。對這個問題給出一個明確的回答——是否在某種程度上,我們的道德本性,我們求善、追求理想的傾向在我們先天的身體組成中就已經預先形成(這是一個非常荒唐的問題,我們在將來的很多年裡將仍舊不能回答它)。我認為我們所說的非常重要的渴望,跟我們所有持久而迴圈的渴望一樣,都來自一種情感,而這種情感即自尊或自愛的情感。
注意,在尋找對理想的渴望的源頭時,我並沒有發明或發現迄今為止未被認識的我們天性的組成部分。每個人都知道,行為正常的人都有自尊;自尊對於調節行為非常重要,這一點也眾所周知。如果一個人如此不幸,失去了他全部的自尊,那麼他的處境非常糟糕,要幫助他重建道德需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如果還有可能的話就恢復他的自尊。
自尊是非常真實和有力的東西;它是深刻影響我們行為和維持我們努力渴望的源泉。它是一種情感,在本質上,從起源、成長和實施上,與別的情感並沒有不同。就像,當我們瞭解別人時,我們可能會學著欣賞和尊重他們,因此,當我們瞭解自己,當自我意識帶來自我認知時,我們就能學著尊重自己。我的意思不是這種自尊的情感與某一種別的情感完全相同。任何兩種情感,即使它們是同一型別,甚至是以同樣的名義(就像愛或尊敬或恨),也絕不會完全相同。我們對於任何人或任何事的情感都是獨一無二的,有其特有的歷史、組成及其在我們生活中所扮演的角色。而這種特殊的情感與所有其他的都稍微有點不同;我們甚至不能夠好幾分鐘都不想到它。它不可避免地被所有社交活動啟用,開始運轉;因此它變得極其敏感,它的衝動或渴望非常強烈;因為它成為我們很多最緊張的情感經歷、最激動的喜悅和最嚴重和持久的傷痛的來源。得意(一種極其強烈的喜悅)、羞怯、羞愧、嫉妒、憤恨、自我譴責和悔恨是我們賦予某些最複雜的感情狀態的名稱,它們都源於這一種情感;並且,由於它的渴望是如此強烈,它也是我們最強烈和持久的希望、焦慮和失望的來源。
我們已經知道對某種目標的情感可能成為主導的情感,超過所有其他情感,支配他的整個人生,如母親對孩子的愛,一個人對他世代所在的家和土地的熱愛,對他的家庭、他的國家、他的教堂或他的上帝的熱愛,一個人對他的王子的忠誠,或者對情人的投入。這種人的行為可能在很多方面受人讚美——這些方面包括他對一種事情的堅定投入、它的力量和持久以及對目標的專心程度,然而它也容易與狂熱這一不足為伴的情感為伍,缺乏適度和相對值,太過專一,而忽略了很多本不應被忽略的比如像正義和誠實這樣的事情。我們聽到過狂熱喜愛古代中國或其他形式的小古董的故事,他們儘管在其他方面都非常體面,但他們會不擇手段或秘密地追蹤他們覬覦已久的珍品;在這種案例中對不重要物件的追求成為主導情感,這顯示出它已經沒有資格去影響其他的主要情感。
自愛、自尊或自負的情感,如果變成一種主要情感,也容易引起行為極端和扭曲。如果它以抱負的形式出現,它會產生不擇手段的行為;如果它以驕傲的形式出現,它會使他蔑視一切。但是它有一種特殊的優點,它能呈現出一種形式,使它自己能適合一切環境,在任何情況下都能為我們所能想到的行動上限提供一種確切動機。只有當自愛成為主導情感,而它也被理想的性格引導之時,它才能獲得這種優點和這種能力。在這種指引之下發展,自愛成為情感系統的頂端、性格的飛輪、行為的調節器、所有道德思考的最高仲裁者;它對正確和做正確的事的渴望成為所有道德選擇與自覺的決定性因素。
讀者心裡可能會有兩種反對,一種是道德上的,一種是辯證的。他們可能會說:你想說服我們自愛是產生最高形式行為的根本因素。但是很多道德學家和傳教士不是說忘我才是善良的精髓和所有美德的開端嗎?我只能回答那種教條對我而言漏洞百出。確實有非常德高望重的人給我們舉例,有的人一生致力於最忘我和最具犧牲精神的慈善事業和服務窮人或是遭受痛苦的人。但是他們不一定就是最好或者最完全的性格的典範。他們不是那種戰勝巨大的困難,為世界樹立新的標準,並作為榜樣影響他人來效仿他們的型別。閱讀斯特雷奇先生對弗羅倫斯·南丁格爾sup/sup的記述,你會發現,儘管她滿腔熱忱去救苦濟難,但她絕不是一個順從和忘我的人。她也許沒有完美的性格,但是她有巨大的力量,我們稱之為堅強的意志或性格。她用巨大的力量投身於她偉大的事業,因為她的溫柔的保護傾向被她強烈的表現自己的傾向所加強了。她知道什麼應該屬於她,並堅持要得到它,即使她不得不拿起斧頭砸開政府庫房的大門,撕碎所有阻擋她前進的官僚習氣。不僅如此,成千上萬甚至是數以百萬的善良女性一生都忘我犧牲;她們的影響隨著她們的死亡而消逝。然而弗羅倫斯·南丁格爾的影響力留存下來,並且鼓舞無數人投身於同樣偉大的事業中。
辯證的反對與我們已經討論過的緊密相關。有性急的讀者會說:前面的章節中你告訴我們每一種真正能被稱為道德的行為,其源頭都在於溫柔地保護的傾向,在溫柔地為他人著想之中。現在你反過來告訴我們所有好性格的根本因素是自愛。這兩者怎麼能協調呢?它們互相之間不衝突嗎?我的回答是:就像上面已經證明過的,它們不衝突。
發育良好的自愛促成很強的性格,但不一定是有道德的性格。一個人如果性格很強,但是,如果他的道德情感崇拜中沒有慈善、同情、自我犧牲和溫柔這些品質的位置,那麼這些美好的品質將不會存在於他的理想中;他不會培養它們,而且,在任何需要深思熟慮做出選擇的情況下,想要認識和展現這些品質的渴望也不會出現,在思考的過程中將不會起到任何作用。如果保護的衝動在他心中沒有完全萎縮,他可能會不顧自己,就像我們說的(或者說不顧他強硬的性格)被打動去做出一些包含某種程度的自我犧牲的有同情心的行為。他也許已經學會了討厭和鄙視這些品質;他也許是尼采的信徒,他的理想也許是冷漠無情的;那麼,如果他發現自己內心有任何溫柔或同情的活動,他會堅定地把它們扼殺在萌芽之中,並不顧這種活動而選擇無情的做法。他堅定地使行為服從理想的命令,儘管會有干擾,他還是會表現出強硬的性格,但這卻不是有道德的性格。
自愛在決定行為時給予我們道德情感的效力。一個人也許有值得稱讚的道德情感,但是,如果他沒有強烈的自愛,如果他從來沒有獲得過,或者失去了自尊,他將沒有強烈的渴望去認識到自己身上值得欣賞的品質。因此,不會持續地展示它們,儘管當沒有強烈的衝動領著他往反方向走時,他也許會零星地這樣做。也許他天生的性情就跟聖弗朗西斯一樣非常善良,但是他也許會在憤怒或恐懼或慾念強烈之時,或者在烏合之眾的感染下,做出極其殘忍的事情。
那麼很強的性格的精髓在於,自愛應該處於支配地位,它應該是主導情感;而性格的品質是包含在理想之中的道德情感的作用。道德情感決定性格的品質和行為;自愛保證這些情感所產生的衝動和渴望在相沖突的衝動中佔有一席之地,從而使行為持久,使性格能夠自發,使它總是朝向理想的指路明燈,總是沿著最具有耐力的道路走下去。因此,也許看上去自相矛盾,強烈的自愛能使人總是把自己的利益置於他人的利益之後——不管他天生的同情心和自我犧牲精神有多少。
那麼,要擁有很強的、有道德的性格以及適當的道德情感,最重要的是兩件事情,即:第一,有意識地把值得欣賞的品質收入到對性格的理想之中,並穩定地評估它們的相對值;第二,有很強烈和敏感的自尊,它持久地更新和保持努力,去認識一個人自身的行為和性格。
我們不要忽略,練習這些最高階別、最複雜的性格仍然有效。每一次這些更高階的因素開始活動,並且成功地決定理想的行動,我們就在某種程度上經歷了一次成功的滿足感,朝向這種行動的傾向得到強化和肯定;每一次我們允許它們在與其他傾向——貪婪、野心、慾念、恐懼——的鬥爭中佔下風,它們就被失敗的痛苦弱化和阻礙。然而「至少愛過和失去過,要好過從來沒有愛過」;而且人一旦學會去熱愛理想,即使他從來沒有使它在自己身上成為事實,但是與其一直完全天真相比,他會少一些粗魯;在認識到他自己的失敗之時,他會獲得一些謙虛,而這正是智慧的開端;他也許會希望擁有更美好的東西,他至少知道如何欣賞他人的努力、勝利以及失敗。儘管他不是一個強壯的參賽者,沒有贏得任何獎項,他也可能成為一個道德專家;儘管他也許沒有美德,沒有沾染各種邪惡,至少他知道什麼是善,什麼是惡。
我們已經討論了一個非常困難的問題;讓我們從自己的經驗中得出實用的教訓。首先,讓我們鼓勵自己和孩子的自尊;讓我們細心地避開任何有可能損害或毀滅它的事情。其次,讓我們反省自己的道德品質,並引導孩子們反省;讓我們試著清晰而誠實地思考它們,直到我們能以某種理性的秩序估計它們的相對值;讓我們努力去認識我們自身備受認可的品質,並鼓勵我們的孩子也這樣做。
道德運動——訓練意志
一些在羅馬教堂德高望重的權威囑咐大眾採取特殊的方式來訓練意志。我記得其中一位建議他的讀者每天拿出一小段時間,做一些完全無用和荒唐的事情,就是不要專門去訓練意志:比如,以一種荒誕的姿勢站立一段時間,或者把火柴盒裡的火柴全部拿出來,以一種緩慢的預先規定好的速度把它們一根接一根地擺放在桌子上,然後以同樣的方式放回火柴盒。這種練習不能鍛鍊肌肉、增強胸肌,或以任何方式促進身體健康或體能或靈敏度;因為如果那樣的話,另一種不是純粹渴望增強意志的動機就會被啟用,而當這種動機發揮作用,意志的訓練就會相應地失效。
我個人沒有體驗過這種訓練的效果。但是在我看來,似乎如果忠實地長時間堅持,這樣做應該能增強自主能力,應該能形成堅強的性格。但是,當然,這種行為本身不能拓展或最佳化性格。在一個非常權威的道德訓練體制下,每一種情境都有一個規定,信徒自己沒有選擇、品味或是道德判斷力,這種訓練也許會找到合適的價值。
我不會反對任何人使用這種訓練;但是我更願意認為,對於那些想要實踐道德運動的自由的人來說,更好的是選擇幾個領域,通過克服本性衝動來訓練意志,這種操作如果有度的話是完全無害的。讓他某一段時間——如果不是經常的話——拒絕給自己某些奢侈品,如過多的酒,泡熱水澡,第二支雪茄,他最愛的佳餚,早晨被叫醒後仍舊在床上美妙地躺幾分鐘。吸菸者總有一些這樣的自律方式。讓他偶爾——一段或短或長的時間,不抽菸;或者,好一點的是,讓他某一段時間減少其抽菸的量,規定一天多少菸斗,多少雪茄或香菸,在這段時間內嚴格遵守——這段時間可以是一天或一週或一個月,但不要有規律。
在孩子的教育中,在訓練意志力方面有多種不同的觀點和實踐。好幾代人以前,普遍的做法是訓練男孩完成他沒有任何興趣的艱鉅的任務。在樺樹條的鞭打下或其他威脅和懲罰面前,他被強迫長時間投身於志趣不投的任務。接下來的一個時期的威脅和懲罰被獎賞所補充,或部分替代。獎勵、榮譽、獎金和報紙揚名被用來激發在競爭中取得成功的渴望和刺激競爭來幫助對失敗的恐懼。後來,出現了反對所有這些方法的劇變。大肆宣揚孩子必須只做他天生應該做的事情,只從事他們的天性激起其自發興趣的事情。所有的懲罰,以及所有的獎勵如引誘他學習,都必須廢止。所有的工作都必須是玩。托爾斯泰和蒙臺梭利就成為廣受認可的先進教育家的倡導者。
但是新體制從來就沒有佔絕對優勢。總是有很多老師,他們理解工作與玩樂之間的區別,認識到我們不能不給孩子佈置繁重的任務,否則將給他造成巨大的損失。因為只有在完成艱鉅任務的過程中孩子才能獲得最有用的能力,獲得把注意力集中到並不能引起其好奇心或喜愛的主題上的能力,而非僅僅為了這件事而做這件事的能力。這種注意力的集中是一種特殊的意志力訓練;而這種訓練會增強意志力,也就是說,強化性格。
但是現代對舊式方法的反對裡面也有一定的道理。只是由於害怕懲罰而維持或刺激工作對性格的形成幫助甚微或沒有幫助;充其量只能製造出一個奴隸的性格。而由於外在的獎勵、由於抱負的渴望所促進的工作,能培養性格,但只能形成抱負佔主導的不完全的性格。真正需要的是,孩子應該學會努力工作,因為他需要靠這麼做來獲得知識、智力和性格,尤其是那種讓他能夠把他的智力有效運用到任何問題上的性格或意志力。
還有一個動機也可以被適當地激勵,以維持孩子的努力,即取悅他人或服務他人的渴望,這種協作能夠促進孩子的性格往應有的方向發展。一個男孩如果知道其父母和老師對自己的進步極為感興趣,看到他對學習越來越精通非常高興,他也許會在這門學習上更加有動力;而如果,與此同時他知道自己的成功——比如贏取獎學金能夠減輕他所愛的人的負擔,他的勤奮學習就有了另一個值得稱讚的動機。
註釋
弗羅倫斯·南丁格爾(florencenightingale),1820—1910,英國女護士,歐美近代護理學和護士教育創始人之一。——譯者注